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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证明编号
时间:2017-05-05 06:00:01 来源:建材加盟网

篇一: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填写说明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填写说明

一、《房屋所有权证》填写说明

(一)建房注册号:印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编制的各登记机构的注册号。

(二)登记机构(盖章):套印房屋登记机构印章。

(三)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 字第号。 “房权证”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简称。

“字”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区(县)名称。

“号”前空位填写区(县)房屋所有权发证的顺序号。

(四)房屋所有权人:填写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为共有的,填写持本证的所有权人,其他共有人在附记栏中填写。

(五)共有情况:不属共有情况的,填写单独所有;属于共有情况的,填写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六)房屋坐落:填写房屋的具体地理位置,具体指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室)号等。

(七)登记时间:填写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的时间。

(八)房屋性质:分别填写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等由政府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建设,对购买、租赁对象以及转让有限制的房屋;其他类型房屋不填此项。

(九)规划用途: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及其所附图件上确定的房屋用途。

(十)房屋状况:登记房屋的,填写“总层数、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项,登记房屋以外的特定空间或构筑物的,填写“其他”项。

1、总层数:填写房屋的总自然层数。有地下层或半地下层的,计入总层数,但应加以注明。

2、建筑面积:填写房屋登记簿中记载的建筑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3、套内建筑面积:填写房屋基本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建筑物不属于多个所有权人区分共有的,该项内容不填。

4、其他:填写房屋以外的特定空间、构筑物名称等。 (十一)土地状况:

1、地号:填写土地使用权证上注记的宗地地号。

2、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填写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包括划拨、出让、出租、作价入股等。

3、土地使用年限:填写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出让的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土地使用年限;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的不填。

(十二)附记:填写共有人及所占份额、构筑物有关状况的描述等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

(十三)填发单位:加盖具体承办登记事务的单位的印章,如××房地产登记中心等。

(十四)房地产平面图:

1、图幅号:填写该房屋所在分幅图的图幅号。

2、空白处打印或粘贴房地产平面图,即分户图等。

3、比例尺:根据附图的实际比例填写。

二、《房屋他项权证》填写说明

(一)房屋他项权证号:房他证 字第号。 “房他证”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简称。

“字”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区(县)名称。

“号”前空位填写区(县)房屋他项权发证的顺序号。

(二)房屋他项权利人: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抵押权人;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地役权人。

(三)房屋所有权证号:填写房屋登记机构向房屋权利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证号。

(四)房屋坐落: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抵押的房屋坐落;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供役地房屋坐落。

(五)他项权利种类:填写抵押权或地役权等他项权利。

(六)债权数额:属于一般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属于最高额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最高债权额”。

(七)附记:填写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设定最高额抵押的,

应在附记栏中注明;地役权登记的,需役地房屋坐落应在附记栏中注明。

(八)其余事项与《房屋所有权证》填写说明相同。

三、《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填写说明

(一)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号:房预 字第号。 “房预”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简称。

“字”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区(县)名称。

“号”前空位填写区(县)房屋预告登记发证的顺序号。

(二)预告登记权利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购房人或者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人。

(三)预告登记义务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售房人或者抵押合同中的抵押人。

(四)房屋坐落:填写设定预告登记房屋的坐落。

(五)预告登记业务种类:根据预告登记的权利类型,相应填写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六)附记:填写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涉及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和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应在附记栏中注明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相应“债权数额”。

(七)其余事项与《房屋所有权证》填写说明相同。

四、《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填写说明

(一)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号:房建 字第号。 “房建”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简称。

“字”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区(县)名称。

“号”前空位填写区(县)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发证的顺序号。

(二)抵押权人:填写在建工程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人,通常为在建工程的贷款人。

(三)抵押人:填写在建工程抵押合同中的抵押人,通常为对在建工程享有财产权的权利人。

(四)在建工程坐落:即在建工程项目的具体坐落位置。

(五)其余事项与《房屋他项权证》填写说明相同。

五、注意事项

1、尽量使用计算机缮证、绘图。

2、用手工填写时,必须用钢笔、黑色墨水或墨汁填写,书写端正、清晰。

3、房屋状况栏如果没有填满3行,在缮证结束、经核对后在已打印或书写的末行下一栏内加盖长方形“房屋登记专用章”,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套打在证上,以防私自填改。

篇二:著作权权属证明

著作权权属证明著作权权属证明指一切能够证明著作权归属的证明材料。但实务上著作权权属证明主要是指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国家机关的登记材料。

提供著作权权属证明,证明效力最高的一般是各级版权局办法的著作权登记证书,除非有确切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除此之外的证据如果能充分提交,也可以证明著作权的权属。但这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因为作品的形式不同,证明方法也不同。比如摄影作品用底片或者数码摄影的原文件。文字作品用手稿等等。

权属证明要说明权利渠道方式和权利范围

【1.权利取得方式】:

选择著作权人取得权利的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软件著作权是通过继受取得的,从下列方式之一中选择填写:

a.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为著作权转让合同;

b.继承,指根据继承法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著作权中财产权利,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

c.承受:是指享有原著作权的企业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其他企业享有著作权情况,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企业变更证明及其他证明(合同、债权人会议决定和清算组织公告等); 该申请软件已作过著作权登记的,填写原登记号;原登记事项作过变更或补充登记的,填写变更或补充证明编号。

【2.权利范围】:

选择著作权人享有权利的范围包括下述情况之一:

a.全部权利: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规定的所有权利,且没有任何限制;

b.部分权利: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规定的一项或者多项权利,并需要注明具体的权项。

另外需考虑此作品的类别按以下类别进行说明

个人作品是指自然人在没有他人的参与下,独立创作的作品。

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

法人作品是指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在以下两类中选择:公民享有著作权;公民享有署名权,单位享有其他著作权。

篇三:作品权利归属证明模板

作品自愿登记

权利归属证明

编号:

内部员工“ ”创作完成,是职务作品,代表公司的意志,公司对此作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著作权归公司所有。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日


权属证明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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