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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数
时间:2017-05-07 06:14:26 来源:建材加盟网

篇一:团员证管理和团籍注册制度

团员证管理和团籍注册制度

第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分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团员证封面为墨绿色,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封面上方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团员证内容包括:团员自然情况、团籍注册、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团员荣誉记载、超龄离团、备注等栏目。

第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功能:

(1)证明团员政治身份;

(2)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3)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

(4)记载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

(5)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6)作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和表决的资格证明;

(7)作为团员超龄离团后的永久纪念。

第三条 团员证颁发

学校团组织负责办理颁发团员证的具体事宜。团员证须统一编号,贴有团员本人照片,盖骑缝钢印方为有效。团员证编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团员证编号一经确定,在转移组织关系时不再变动。团员证的颁发对象必须具有团籍。

第四条 团员组织关系转移

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组织关系的,应按自行脱团处理。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

“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团员临时外出不转移团的组织关系,凭团员证证明团员身份。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团员在参加需要证明团员身份的团内或有关社会活动时,应出示团员证。

第五条 团籍注册

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团员每年必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向所在团组织申请注册。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注册专用印章。

第六条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应予以注册。 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组织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第七条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的,经帮助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可予以注册。对其中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团章第十一条规定处理。

第八条 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团的组织应及时提醒。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第九条 年满28周岁以下的党员仍有团籍,团的基层委员会应在其团员证“备注”栏内注明该同志批准入党时间。

第十条 年满28周岁的团员如果没有担任团内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办理超龄离团手续时,应在其团员证“团员超龄离团”栏内注明该同志的超龄离团时间,并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 团员超龄离团,团员证可以留作永久性纪念,由本人妥为保存,但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 团支部应建立与团员证相对应的《团员花名册》,以掌握团员的变化和团员证颁发、转移、注销情况。

第十三条 团员丧失团籍,团员证随之注销,不得继续使用。团员遗失团员证,应及时报告团的组织,在确认无法找回时,应及时办理。

团员证管理和团籍注册制度

单位:蓟县侯家营镇三岔口初级中学

时间:2014年9月

篇二:团员团籍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团员证及其实施范围

第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团员证封面为墨绿色,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封面上方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团员证内容包括:团员自然情况、团籍注册、团的组织关系、团费收缴情况、超龄离团等栏目。

第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功能是:

(—)证明团员政治身份;

(二)接转团组织关系;

(三)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

(四)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五)作为团员参加团内选举和表决的资格证明;

(六)作为团员超龄离团后的永久纪念。

第三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制度的实施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共青团组织。

第二章 团员证的颁发

第四条 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为我校团员证颁发单位。

第五条 校团委可以授权各基层团委办理颁发团员证的具体事宜。

第六条 团员证须经团的组织统一编号,贴有团员本人照片,加盖钢印方为有效。

第七条 团员证的编号由校团委统一编排。团员证编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团员证编号一经确定,在转移组织关系时不再变动。

第八条 具有以下三种情况之—者,均为颁证对象:

(一)具有团籍的且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团员;

(二)担任团内职务的中共正式党员;

(三)具有团员资格的中共党员。

第九条 发展入团的青年在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向其颁发团员证。

第三章 团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移

第十条 团员证是团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我校学生中的

团员进校与毕业,教职工中的团员调进与调出,均通过团员证在分团委和教工团总支直接办理团组织关系的接转。

第十一条 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十二条 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内填写团员单位,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转出原因,团内职务,从事工作,业务专长,奖惩情况,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

第十三条 团员临时外出不转移团的组织关系,凭借团员证证明团员身份。第十四条 团员凭团员证接转组织关系时,其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可根据不同情况随之转移或由原团组织保存。

(一)学生中的团员因毕业分配或学籍异动离校时,其入团志愿书与其人事档案一并转移;

(二)教职工中的团员因工作调动离校时,其入团志愿书与其人事档案一并转

移;对于外出学习、进修或科技服务的教职工团员,不需要转移人事档案的,其入团志愿书不必转移。

第四章 年度团籍注册

第十五条 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对

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分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住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印章。

第十六条 受到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应予以注册;团员受到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组织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及时注册。

第十七条 除组织上的原因外,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其团员证即为失效。

第十八条 外出流动团员和临时外出团员,可持团员证在所到地区团组织注册,也可回档案关系所在团组织注册。

第五章 团员奖励、团员入党和超龄离团

第十九条 凡受校团委以上团组织表彰的团员,由分团

委统一在其团员证上作奖励记载。

第二十条 团员入党后仍有团籍,因毕业或调动工作离

校时,应持团员证转接团的组织关系。团员入党后如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不再保留团籍,由校团委在其团员证内注明该同志离团时间,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一条 团员超龄离团,团员证可以留作永久性纪念,由本人妥善保存,但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章 团员证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团员丧失团籍,团员证应随之注销,不得

继续使用。

第二十三条 团员遗失团员证,应及时报告团的组织,在确认无法找回时,由分团委开据证明,到校团委补办。

第二十四条 年度团籍注册凡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即取得了团籍。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的解释、修订权属校团委。

篇三:(定)2012年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

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的通知

各系(院)团总支、团支部: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作为团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团员队

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新形势下加强团员意识教育,提高团员素质,提升团员青年政治理论水平,进行团员青年思想引领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积极措施。团员团籍的年度注册是对我院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实施团员证管理机制的关键环节,是加强团的基层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经院团委研究决定,于2012年3月7日——4月15日在全院开展201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活动。现对有关事项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和团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实际,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创先争优为目标,通过教育评议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共青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观念和模范意识,解决基层团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活动形式及目的

开展团员意识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组织处理为辅”的

原则,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分类引导与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以团课、座谈、讨论、团日活动、团的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活动。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在学习、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团的建设,严肃团的纪律,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做出必要的组织处理,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

三、活动对象及范围

1.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青年教职工团员;

2.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所有在籍在校的10、11级学生团员。

四、活动步骤

1.学习阶段: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团员学习“共青团武汉市委第

十四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开展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我与祖国共奋进”的主题团日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就业创业教育、民族团结维稳教育等,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

2.个人总结阶段:团员要回顾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

习和在团组织生活中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并写成1000字左右的书面总结材料。

3.评议阶段:召开团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由团员宣读个人总

结,团支部根据团员的一贯表现结合民主评议的意见,对团员做出综合评定。民主评议过程中,认真评选出优秀教工团干、优秀教工团员、优秀学生团干、优秀学生团员。具体评比办法按照《武汉软件工程职

业学院五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比条例》(具体评议比例见附件2)。

4.注册和处理阶段:凡被评定为优秀团员和合格团员,由团支部办理二〇一二年度团籍注册手续;不合格团员暂缓注册三个月至半年,经教育帮助,能够努力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并主动申请注册,经各系团总支考核同意后,办理二〇一二年度团籍注册;超过期限不主动申请者,视为放弃团籍。对于极少数不合格团员,不予办理二〇一一年度团籍注册,并给予团内除名,名单报院团委同意。对于犯有严重错误,认识态度较差的,给予团内处分直至开除团籍。组织处理具体按照《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团籍和团员证管理细则》和《团章》

第四章团员队伍建设关于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办理。

5.总结和表彰阶段:各团支部要认真总结本支部一年来的成绩与

经验,找出不足和未来努力的方向,将评议情况写成书面总结材料上交所在团总支。各系团总支、教工团总支将书面总结材料及电子文档汇总后(统计出优秀率、合格率、不合格人数、优秀名单、不合格名单)(表格见附件4)在4月10日上交院团委。

五、活动要求

1.全面覆盖,做好指导。团总支必须对各个团支部做好培训,

并落实专人指导,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评议要覆盖到全院所有团员,重点评议团员在思想、学习、工作、作风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各系团总支要结合本系实际在3月11日之前向团支部再下发细

化文件,并将各支部评议活动安排表在3月15日上报院团委组织部。

2.评教结合,强化教育。把强化团员意识、加强教育摆在突出位

置。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和团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帮助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3.方式灵活,注重实效。个人评议时采取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组织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考核工作时采取系内自查、各系互查和院团委抽查的方式。要实事求是地开展评议工作,既要坚持原则,不走过场,又要创新方式,灵活多样,确保评议工作符合团员青年实际,取得实效。

4.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各系团总支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优名单必须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在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及时向所在同级党组织汇报,争取同级党组织的指导和支持。

附件:1、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团员教育评议表

2、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团员教育评议名额分配表

3、2011-2012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各团支部活动安排一

览表

4、2011-2012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汇总表

共青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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