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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涉枪涉爆
时间:2017-05-08 06:17:47 来源:建材加盟网

篇一:2011年打击涉枪犯罪的的成效和做法

2011年打击涉枪犯罪的的成效和做法

今年以来,耿马县公安局根据工作安排,对涉枪案件高度重视,把打击涉枪犯罪案件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年内共查获涉枪犯罪案件2起,查获火药枪3支,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取保侯审3人,其中,1起非法持有枪支案,1起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局直各部门、派出所领导分级负责,各警种齐抓共管,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打击涉枪犯罪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各部门、各警种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为切实提高工作效能,耿马县公安局各部门立足本职,积极参与打击涉枪专项斗争,形成治安、刑侦、交警、派出所各警种之间的打击、防范和整治合力。如2011年3月2日,勐撒交警中队在上路执勤时,查获一起摩托车驾驶员非法持有枪支案。

三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打击力度。治安、刑侦、派出所面上查,交警路上堵,多策并举,多警联动,综合运用侦查措施手段。1、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广辟案件来源。全县公安机关坚持“情报信息主导行动”的战略思想,充分运用秘密力量和技术手段,努力获取高质量的情报信息和案件线索。各侦查部门要认真梳理今年以来接报的涉及“枪毒拐赌盗”等方面的线索,组织警力进行甄别串并,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对已经立案侦查的,加大深挖力度,扩大案源。坚持情报信息定期研判制度,对分散在各办案部门的情报信息,每月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汇总、分析,从中挖掘出深层次的情报和案件线索。2、摸清边境治安状况,提高打击精度。全县公安机关积极对边境地区的

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公秘结合、人力情报与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摸清查实边境地区涉枪的组织、网络、人员、地点等基本情况,查清相关犯罪活动的规律及特点,积极主动收集、整理工作中掌握的犯罪证据,确定重点打击的对象。3、加强边境治安管控,严格堵源截流。全县公安机关加强对口岸、通道、便道及边境一线的巡逻管控,严防不法分子潜入潜出,严防枪支犯罪活动不被发现而延伸至内地,织密“点、线、面”相结合的边境管控网络。积极与边防、海关等部门联合出击,在一、二线、重点通道、便道等区域增设临时执勤点,加大对可疑人员、车辆、货物的检查力度,力争查获一批涉枪的物品、案件和人员。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严打氛围。1、全县公安机关把宣传发动贯穿于打击行动始终,制定具体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发动群众,广泛依靠群众,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制定、公布群众举报涉危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通过设立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搜集相关案件线索。落实奖励经费,兑现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危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945余份,张贴通告150余份。2、我县的涉枪案件,大多数来源于农村,部份群众对枪支危害性认识不够,心存侥幸心理,针对此情况,做到以派出所社区民警为宣传主力军,在下社区、村寨时,加大打击枪支案件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枪支危害性,从源头上杜绝。

3、积极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揭露犯罪分子作案手法和伎俩,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防止、减少涉枪案件的发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查严堵枪爆案件的发生,在严格查

处和严厉打击边境走私枪爆等涉危物品工作中,要努力把工作做到境外,千方百计获取境内外涉枪涉爆案件线索,做到精确打击,肃清源头,彻底摧毁贩运网络。同时,加强警种、部门间的联系,实现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我县查处涉枪案件“一线堵、二线查、三线卡”的经验,严密社会面动态防控网络,加大对可疑人员、可疑物品的盘查力度,将枪爆等涉危物品堵截在国门之外。

篇二:当前涉枪案的原因、特点及对策

当前涉枪案的原因、特点及对策

内容摘要:涉枪犯罪属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因此类案件危害着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故其在普通刑事犯罪中属于社会危害性最大的一类犯罪,也是我国刑法历来打击的重点。

关键词:涉枪犯罪涉枪案件 公共安全司法部门

正 文:

涉枪犯罪属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因此类案件危害着不特

定人群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故其在普通刑事犯罪中属于社会危害性最大的一类犯罪,也是我国刑法历来打击的重点。可见,涉枪案件已不容忽视。尽管近年来缉枪治爆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涉枪涉爆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一、 涉枪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经过近年来持续不断地打击整治,全国持枪犯罪、爆炸犯罪案件连年下降,持枪犯罪案件从2000年的近5000起下降至2011年的500余起,爆炸案件从2000年的4000余起下降至2011年的200余起。2011年,全国持枪犯罪、爆炸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46%、39%,是历年来下降幅度最大的。

从近年来审结的涉枪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看,目前涉枪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1、由邻里纠纷引出涉枪犯罪。

涉枪犯罪案件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一般不易发现,往往都是因为被告人的其它行为而引发涉枪犯罪案件。如非法持有枪支案件,由于被告人非法持有的枪支多为自制枪支,只要被告人没有使用,就不易被发现。

2、恶势力团伙犯罪中持枪作案现象偶有发生。

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中不乏有惯犯、无业人员,枪支、弹药就成为他们犯罪的工具。这些犯罪分子非法持有枪支是为了“撑门面”、逞威风,便于在其他的犯罪中更大胆,更有助于他们顺利实施犯罪行为。

3、涉枪案件的枪支多为自制枪支。

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枪支、弹药管理,警用枪支、弹药的管理越来越规范、严格,不易流失。因而,犯罪分子所持有枪支则主要是自制枪支。

4、通过互联网买卖枪支现象突出。

通过网络购买枪支的方式主要有二类,一类是通过淘宝网等在网上商铺购买;另一类是利用网上论坛、聊天工具发布购枪、卖枪信息,私下联系购买。

5、犯罪嫌疑人多有前科劣迹。

6、犯罪目的多样化。

主要表现为售卖牟利、使用防身、收藏爱好等方面。如犯罪

嫌疑人程某伙同他人,非法改造发令枪,期间程某分两次将4支改造后的发令枪卖给河北省一小商品市场摊贩赵某,案发后从程某处起获该种枪支13支。如李某非法持有枪支案中,李某枪支爱好者,从2008年至2011年间其基于“收藏、鉴赏”的目的先后购买了9支仿真枪。

二、涉枪犯罪的发案原因

1、安全意识淡薄,对涉枪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治安隐患性认识不足。涉枪犯罪属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刑法意义上的危险犯。大部分涉案人员在涉枪物品的运输、管理、使用过程中,违规操作现象严重。殊不知,枪支并非寻常之物,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2、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涉枪犯罪绝大多数发生在偏远农村,社会治安相对薄弱,涉案人员多为文盲、半文盲或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他们是非辨别能力较差,加之普法宣传和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局限性,群众对我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涉枪方面的司法解释了解甚少,对涉枪案件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够,许多人认为那些能制造枪支、爆炸物的人是能人,是靠自己的手艺赚钱,买卖枪支、爆炸物是做生意的一种形式,而不认为这种行为是一种犯罪,周围的群众对此也有同感。因此,他们对社会上的一些丑恶现象不能正确对待,在利欲的驱使下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3、历史遗留问题。涉枪犯罪多发生偏远农村。经调查,这些地区在解放前就有民间造枪、造炸药的历史,居住在这些地区的农民有相当一部分人懂得枪支构造和炸药的配方,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且造枪和炸药的工具简单,成本较低,原材料也容易寻找。随着改革开放,这一部分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以制造枪支、炸药为手段来达到致富的目的。解放后,虽经多次收缴,但仍有部分枪支流散民间。

4、群众对涉枪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在持枪类犯罪中,

许多嫌疑人基于兴趣爱好而购买收藏仿真枪,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反映出对枪支管理问题的社会宣传教育在普及性和深入性上存有不足。

5、枪支多为“地下”交易。上述案件反映出,犯罪嫌疑人主要通过三种渠道买卖、流转枪支:一是通过旧货市场、小商品市场暗中交易;二是通过网络邮购,部分网站对用户网上交易的监管不足,致使网络成为仿真枪交易的重要媒介;三是嫌疑人通过熟人关系私下进行枪支买卖、赠与、出借等活动。

6、物流、快递公司对承运物品审查不严或疏于审查为不法分子买枪卖枪提供了便利。在网络购枪案中,嫌疑人通过网上交易后,均能顺利通过物流、快递公司收到所购仿真枪支,快递公司为经济利益放松对承运物品的审查在客观上对涉枪类犯罪提供了帮助。

三、进一步打击涉枪犯罪的对策

2011年,我国持枪犯罪、爆炸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46%、39%,是涉枪涉爆犯罪发案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实践证明,对枪爆物品实行严管严控,坚持专项整治与整体防控相结合,充分体现了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精神,也充分体现我国政治优势和体制优势,是有效预防涉枪涉爆犯罪和有效遏制刑事犯罪升级的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下去。要充分认识严防严打涉枪涉爆犯罪的极端重要性,统筹整合各部门、警种资源,充分发挥区域联动、整体作战优势,坚决防止枪爆问题蔓延,坚决防止枪爆问题与其他违法犯罪问题合流,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重特大涉枪涉爆案件和事故。

1.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落实“加强领导、打防并举、综合治理、堵源截流”的工作思想,巩固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健全和完善“禁枪”法制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扎实落实各项“禁枪”法制宣传措施,调整完善禁枪法制宣传工作思路。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为契机,向群众宣传有关“禁枪”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与地区组织的联姻结对帮扶活动,加强犯罪多发地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社会控制面,查市场,捣窝点,使涉枪犯罪没有容身之地。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普及涉枪政策法规,激发群众检举揭发涉枪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实现对涉枪犯罪的综合治理。

篇三:涉爆涉刀涉枪活动总结

涉爆涉刀涉枪专项活动工作总结

2012年,为了坚决消除各类涉爆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防止涉爆案件、事故的发生,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坚决防止发生涉爆安全案件和事故,根据团党委、团政法办、团司法所统一部署安排,我连在全连营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危爆物品安全生产整治集中行动,取得明显效果我们的做法是: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落实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统一协调和指挥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立“危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连长薛新树、书记刘武营担任,副组长由工会主席于勇担任,成员由连队农业副连长周昌华、副连长刘党明、机务副连长曾强新、卫生站站长柴瑞、政工员刘晓鹏、技术员黎敏组成。为了使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连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2年危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到时间有安排,整治有步骤,措施有落实,整改有反馈。

我连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及排查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我连结合日常安全检查,进行督促落实,使安全生产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二、切实抓好排查工作

按照我连工作部署,我们组织2个检查小组分别深入连队营区进行检查,要求开展排查安全隐患,明确排查工作重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举报保密措施,确保2012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同时,要求营区内各辖区要落实专人负责,按时间及时做好防范保护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团党委、团综治办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连的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确保十连社会治安大局平安稳定,连队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正常有序。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一是打击整治和防控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

下一步,我连将以“流动人口管理与清查”专项行动成功开展为新的起点,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综治管理工作,为提升“平安连队”水平、服务连队职工群众,建设“和谐幸福小康连队”作出新的贡献。

十连综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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