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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与历史研究
时间:2017-05-11 06:03:50 来源:建材加盟网

篇一:《历史研究》格式

关于引文注释的规定

为便于学术交流和推进本社期刊编辑工作的规范化,在研究和借鉴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注释规定的基础上,我们对原有引文注释规范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特制定新的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内刊》和《历史研究》。

一、 注释体例及标注位置

文献引证方式采用注释体例。

注释放置于当页下(脚注)。注释序号用①,②,③……标识,每页单独排序。正文中的注释序号统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时候也可能是词或词组)或段落标点符号之后。

二 、注释的标注格式

(一)非连续出版物

1.著作

标注顺序: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献题名/出版地点/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

责任方式为著时,“著”可省略,其他责任方式不可省略。

引用翻译著作时,将译者作为第二责任者置于文献题名之后。

引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列宁全集》等经典著作应使用最新版本。

示例:

赵景深:《文坛忆旧》,上海:北新书局,1948年,第43页。

谢兴尧整理:《荣庆日记》,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175页。

蒋大兴:《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3页。

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5页。 实藤惠秀:《中国人留学日本史》,谭汝谦、林启彦译,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2年,第11-12页。

金冲及主编:《周恩来传》,北京: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第9页。 佚名:《晚清洋务运动事类汇钞五十七种》上册,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8年,第56页。

狄葆贤:《平等阁笔记》,上海:有正书局,[出版时间不详],第8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6页。

2.析出文献

标注顺序: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文集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集题名/出版地点/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

文集责任者与析出文献责任者相同时,可省去文集责任者。

示例:

杜威·佛克马:《走向新世界主义》,王宁、薛晓源编:《全球化与后殖民批评》,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第247-266页。

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鲁迅全集》第9册,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325页。

唐振常:《师承与变法》,《识史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65页。

3.著作、文集的序言、引论、前言、后记

(1)序言、前言作者与著作、文集责任者相同。

示例:

李鹏程:《当代文化哲学沉思》,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序言”,第1页。

(2)序言有单独的标题,可作为析出文献来标注。

示例:

楼适夷:《读家书,想傅雷(代序)》,傅敏编:《傅雷家书》(增补本),北京:三联书店,1988年,第2页。

黄仁宇:《为什么称为“中国大历史”?——中文版自序》,《中国大历史》,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第2页。

(3)责任者层次关系复杂时,可以通过叙述表明对序言的引证。为了表述紧凑和语气连贯,责任者与文献题名之间的冒号可省去,出版信息可括注起来。

示例:

见戴逸为北京市宣武区档案馆编、王灿炽纂《北京安徽会馆志稿》(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1年)所作的序,第2页。

4.古籍

(1)刻本

标注顺序: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献题名(卷次、篇名、部类)(选项)/版本、页码。 部类名及篇名用书名号表示,其中不同层次可用中圆点隔开,原序号仍用汉字数字,下同。页码应注明a、b面。

示例:

姚际恒:《古今伪书考》卷3,光绪三年苏州文学山房活字本,第9页a。

(2)点校本、整理本

标注顺序: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献题名/卷次、篇名、部类(选项)/出版地点/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可在出版时间后注明“标点本”“整理本”。

示例:

毛祥麟:《墨余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35页。

(3)影印本

标注顺序: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献题名/卷次、篇名、部类(选项)/出版地点/出版者/出版时间/(影印)页码。可在出版时间后注明“影印本”。为便于读者查找,缩印的古籍,引用页码还可标明上、中、下栏(选项)。

示例:

杨钟羲:《雪桥诗话续集》卷5,沈阳:辽沈书社,1991年影印本,上册,第461页下栏。

《太平御览》卷690《服章部七》引《魏台访议》,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本,第3册,第3080页下栏。

(4)析出文献

标注顺序: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文集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集题名/卷次/丛书项(选项,丛书名用书名号)/版本或出版信息/页码。

示例:

管志道:《答屠仪部赤水丈书》,《续问辨牍》卷2,《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影印本,子部,第88册,第73页。

(5)地方志

唐宋时期的地方志多系私人著作,可标注作者;明清以后的地方志一般不标注作者,书名其前冠以修纂成书时的年代(年号);民国地方志,在书名前冠加“民国”二字。新影印(缩印)的地方志可采用新页码。

示例:

乾隆《嘉定县志》卷12《风俗》,第7页b。

民国《上海县续志》卷1《疆域》,第10页b。

万历《广东通志》卷15《郡县志二·广州府·城池》,《稀见中国地方志汇刊》,北京:中国书店,1992年影印本,第42册,第367页。

(6)常用基本典籍,官修大型典籍以及书名中含有作者姓名的文集可不标注作者,如《论语》、二十四史、《资治通鉴》、《全唐文》、《册府元龟》、《清实录》、《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陶渊明集》等。

示例:

《旧唐书》卷9《玄宗纪下》,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233页。

《方苞集》卷6《答程夔州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标点本,上册,第166页。

(7)编年体典籍,如需要,可注出文字所属之年月甲子(日)。

示例:

《清德宗实录》卷435,光绪二十四年十二月上,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本,第6册,第727页。

(二)连续出版物

1.期刊

标注顺序:责任者/文献题名/期刊名/年期(或卷期,出版年月) 。

刊名与其他期刊相同,也可括注出版地点,附于刊名后,以示区别;同一种期刊有两个以上的版别时,引用时须注明版别。

示例:

何龄修:《读顾诚〈南明史〉》,《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3期。

汪疑今:《江苏的小农及其副业》,《中国经济》第4卷第6期,1936年6月15日。

魏丽英:《论近代西北人口波动的主要原因》,《社会科学》(兰州)1990年第6期。 费成康:《葡萄牙人如何进入澳门问题辨证》,《社会科学》(上海)1999年第9期。 董一沙:《回忆父亲董希文》,《传记文学》(北京)2001年第3期。

李济:《创办史语所与支持安阳考古工作的贡献》,《传记文学》(台北)第28卷第1期,1976年1月。

黄义豪:《评黄龟年四劾秦桧》,《福建论坛》(文史哲版)1997年第3期。

苏振芳:《新加坡推行儒家伦理道德教育的社会学思考》,《福建论坛》 (经济社会版)1996年第3期。

叶明勇:《英国议会圈地及其影响》,《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1年第2期。

倪素香:《德育学科的比较研究与理论探索》,《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

2.报纸

标注顺序:责任者/篇名/报纸名称/出版年月日/版次。

早期中文报纸无版次,可标识卷册、时间或栏目及页码(选注项)。同名报纸应标示出版地点以示区别。

示例:

李眉:《李劼人轶事》,《四川工人日报》1986年8月22日,第2版。

伤心人(麦孟华):《说奴隶》,《清议报》第69册,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第1页。

《四川会议厅暂行章程》,《广益丛报》第8年第19期,1910年9月3日,“新章”,第1—2页。

《上海各路商界总联合会致外交部电》,《民国日报》(上海)1925年8月14日,第4版。

《西南中委反对在宁召开五全会》,《民国日报》(广州)1933年8月11日,第1张第4版。

(三)未刊文献

1.学位论文、会议论文等

篇二:《历史研究》的注释规范

《历史研究》的注释规范(2007-05-17 13:53:01)转载▼

虽然注释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但是体现了学术严谨,是从事学术不可不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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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便于学术交流和推进本刊编辑工作的规范化,在研究和借鉴其他学术期刊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我们对文献引证标注方式进行了修订,并将从2002年第1期开始执行。现特此公布其主要内容,敬请作者参照执行。

一 普通图书

引证内容及顺序为:①责任者与责任方式;②书名;③卷册;④出版者与出版时间;⑤版本;⑥页码。

(一)责任者与责任方式

1、责任者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团体、组织、机构。责任者无法确定时,用“佚名”表示。

2、责任方式有多种,如果是撰著,在姓名之后加冒号表示;如果是“编”、“主编”、“编著”、“整理”“校注”等其他责任形式,直接跟书名,不空格,不加冒号。如:

朱汉国:《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研究》,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

顾潮编著《顾颉刚年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

3、两个或三个责任方式相同的责任者,用顿号隔开;有三个以上时,只取第一责任者,其后加“等”字,如:

徐寿凯、施培毅校点《吴汝纶尺牍》,黄山书社,1990年。

许毅等:《清代外债史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

4、责任方式不同的责任者,用逗号分开;译著的翻译者及古籍的点校者、整理者等可放在书名之后。如:

严修自订,高凌雯补《严修先生年谱》,齐鲁书社,1990年。

A . 施阿兰:《使华记(1893---1897)》,袁传璋、郑永慧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欧阳兆熊、金安清:《水窗春呓》,谢兴尧点校,中华书局,1984年。

(二)书名

1、书名的副标题应一并标注;如书名较长,再次引证时,可用简称,但须在首次标注时注明。

2、书名中原有的补充说明等文字,应放在书名号内,如:

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人民出版社,1983年。

徐鼎新、钱小明:《上海总商会史(1902-1929)》,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

(三)出版者和出版时间

1、非公元纪年的出版时间应照录,但1949年以后不用民国纪年。如:

陈恭禄:《中国近代史》,商务印书馆,民国24年。

2、版权页中缺出版者或出版时间时,须说明所缺项,用[ ]表示。如:

冯玉祥:《我的读书生活》,三户图书刊行社[出版时间不详]。

3、港台版图书可通过标注出版者所在地点(城市)反映出来。如:

余绳武、刘蜀永:《二十世纪的香港》,(香港)麒麟书业有限公司,1995年。

(四)版本

1、引用图书是第1版时,可以省略版本说明;如果不是第1版,版权页中表示版本的

文字(如“修订本”、“增订本”、“第3版”等)应照录。如:

蔡尚思、方行编《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中华书局,1981年。

傅敏编《傅雷家书》,三联书店,1988年第3版。

2、影印版的图书要标注“影印本”。如:

沃丘仲子:《近代名人小传》,中国书店,1988年影印本。

刘寿林编《辛亥以后十七年职官年表》,(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影印本。

(五)页码

用“第 页”表示,以句号结尾;引用的内容不止一页而又不连贯时,页码之间用顿号隔开;跨页的页码,中间用连字符。如:第78、82-89、217页。

二 析出文献

引证内容及顺序为:①作者;②析出文献名;③文集编者;④文集题名;⑤卷册;⑥出版者与出版时间;⑦版本;⑧页码。

1、析出文献作者和文集编者相同时,后者可以省略;不同时,要分别标示;如:唐振常:《师承与变法》,《识史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65页。

陈序经:《东西文化观》,邱志华编《陈序经学术论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34页。

2、引证书信集、文件汇编及档案汇编中的文献,应标注原始文献形成的时间,如:《复孙毓修函》,1911年6月3日,高平叔、王世儒编注《蔡元培书信集》上,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99页。

《中共中央最近政治状况报告》,1927年10月,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政治报告选辑(1927--1933)》,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第20页。

3、引证著作及编辑作品中的序、跋、前言、后记、按语、编辑说明、引论等,与析出文献标注方式相同。如:

袁伟时:《卷首献辞》,《晚清大变局中的思潮与人物》,海天出版社,1992年,第2页。楼适夷:《读家书,想傅雷(代序)》,傅敏编《傅雷家书》,三联书店,1988年第3版。

4、引证著作及编辑作品中由作者自撰的序、跋、前言、后记时,可用中圆点连接来表示。如:

李鹏程:《当代文化哲学沉思·序言》,人民出版社,1994年。

三古籍

引证内容及顺序为:①责任者与责任方式;②书名;③卷次;④部类名及篇名;⑤版本;⑥页码。由于古籍种类较多,出版情况比较复杂,常常有一些特殊的标注方式。

(一)责任者

1、常用基本典籍,书名中含有作者姓名的文集,以及官修大型典籍,可不标注作者,如《论语》、《管子》、二十四史、《通典》、《资治通鉴》、《陶渊明集》、《全唐文》、《册府元龟》《明实录》、《大清会典》、《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等;有些书籍作者失传,应标注“佚名”。

2、地方志一般不标注作者,只注书名。明清时期的地方志前冠以修纂成书时的年代(年号);民国地方志在书名前冠加“民国”二字。如:

道光《桐城续修县志》卷16《人物·文苑》。

民国《中牟县志》卷8《地理志》。

3、如果需要,责任者前也可用圆括号标注朝代名。如:

(清)姚际恒:《古今伪书考》卷3,光绪三年苏州文学山房活字本。

(二)卷次

1、卷次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2、引证古籍中的续集、余集、外集、别集、别录、续编、遗文、补遗、卷首、卷末等续补附属部分,卷次须依照原书标明续补附属部分的名称。如:

(宋)章如愚:《群书考索》后集卷21。

(三)部类名及篇名

1、部类名及篇名用书名号表示,其中不同层次可用中圆点隔开,原序号仍用汉字数字;如:

《太平寰宇记》卷159《岭南道·循州·风俗》。

万历《广东通志》卷24《郡县志十一·广州府·人物二》。

2、原有的条目名称,用双引号表示。如:

《元典章》卷19《户部五·田宅·家财》,“过房子与庶子分家财”条。

3、正史中人物传之附传可标注为:

《魏书》卷67《崔光传附崔鸿传》。

4、引证编年体典籍,通常注出文字所属之年月甲子(日)。如:

《资治通鉴》卷2000,唐高宗永徽六年十月乙卯。

5、引证古籍正文所附注疏、笺释,一般采用在篇名外注出注疏、笺释的方式。如:《三国志》卷33《蜀书·后主传》,裴松之注引《诸葛亮集》。

《资治通鉴》卷35,汉哀帝元寿元年“王嘉封还诏书”,胡三省注。

(四)版本与页码

1、古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标注版本和页码(用阿拉伯数字)。

薛福成:《庸庵笔记》卷2,宣统二年上海扫叶山房石印本。

《明史》卷260《陈奇瑜传》。

《清史稿》卷486《吴汝纶传》,中华书局,1977年,第13444页。

2、一些古籍的版本可以直接通过某丛书来反映,可省去具体出版情况。如:

(宋)彭乘:《墨客挥犀》卷10,丛书集成初编本。

3、影印古籍要标明影印出版信息,必要时还要标明影印所依据的原始版本。如:崇祯《吴县志》卷2,上海书店,1990年(据明崇祯年间刊本)影印本。

(五)其他

一些常用先秦典籍可只标书名和篇名,用中圆点连接。如:《论语·学而》;《淮南子·地形训》。

四 期刊、报纸

引证期刊、报纸上的文章作为析出文献来对待,标注的内容及顺序为:①作者姓名;②文章名称;③期刊或报纸名称;④卷册号或日期;⑤页码。如:

吴艳红:《明代流刑考》,《历史研究》2001年第6期。

朱汉国:《民国时期社会结构的变动》,《光明日报》1997年6月17日。

引证期刊文献还应注意以下情况:

1、同一期刊有不同的专业版本、地区版本、文种版本时,应标注版本,以示区别。如: 黄义豪:《评黄龟年四劾秦桧》,《福建论坛》(文史哲版)1997年第3期。

2、刊名与其他期刊相同,应标注出版地点以示区别。如:

费成康:《葡萄牙人如何进入澳门问题辨证》,《社会科学》(上海)1999年第9期。李济:《创办史语所与支持安阳考古工作的贡献》,《传记文学》(台北)第28卷第1期(1976年1月)。

3、流行范围较小、较少见的期刊以及港澳台地区的期刊应适当加注出版地点。如:费海玑:《缘督庐日记的史料价值》,《书目季刊》(台北)第1卷第2期(1966年12月),第47—52页。

4、期刊卷册有年期号、卷期号、总期号三种表示形式,一般只用一种。用卷期号或总期号表示时,其后应以括注形式标出出版年月。如:

杨冬梅:《民国时期南京的市民文化研究》,《南京大学学报》第37卷第3期(2000年5月),第139页。

佚名:《班禅赴印记略》,《近代史资料》总第62号(1986年12月),第78页。

五 外文文献

1、引证外文文献,原则上应使用该文种通行的引证标注方式。

2、引证英文文献的标注方式:责任者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中间用下圆点隔开;析出文献题名用正体;出版物名称用斜体;引文在原书跨页,页码间用连接号(如“pp.3-4”),引文散见两页以上,页码间用逗号(如“pp.5,8,10”);注释中纯系英文,句末用句点,如中英文混用,句末用中文句号。如:

Basar, T., Olsder, G. J. ,Dynamic Noncooperative Game Theory.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1982, p. 123.

Polo, M., The Travels of Marco Polo. Translated by William Marsden.Hertfordshire: Cunberland House, 1997.

Daily, G., Ehrlich,P., Polulation Extinction and the Biodiversity Crisis. In Perrings, C., Maler, K.- G., Lolke, C., Holling, C., Jansson, B.-O. (eds.),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Dordrecht: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1995, pp. 45-56.

六 未刊文献

原有的标题,用双引号标注(不用书名号);文献本身没有标题时,可代拟标题(不用任何标点符号)。引用的未刊文献为原始文献时,可以不作说明,不是原件时,应说明文献与原始文献的关系。

1、学位论文:标明作者、文献标题(用双引号括注,下同)、文献性质、学术机构、日期、页码。如:

方明东:“罗隆基政治思想研究(1913―1949)”,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2000年,第67页。

2、会议论文:标明作者、文献标题、会议名称和文献性质、会议地点或举办者名称、日期、页码。如:

中岛乐章:“明前期徽州的民事诉讼个案研究”,国际徽学研讨会论文,安徽绩溪,1998年。

3、未刊手稿、函电等:标明作者、文献标题、文献性质、收藏地点和收藏者,收藏编号。如:

陈序经:“文化论丛”,手稿,南开大学图书馆藏。

“蒋介石日记”,毛思诚分类摘抄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陈云致王明信,1937年5月16日,缩微胶卷,莫斯科俄罗斯当代文献保管与研究中心藏,495/74/290。

“傅良佐致国务院电”,1917年9月15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北洋档案1011—5961。

七 其他

解释式注释中涉及文献出处时,需用圆括号括注版本信息,以保持陈述语句完整。如: ①关于这一问题,参见卢汉超著《赫德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89页。 ②参阅张树年主编《张元济年谱》(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6章。 ③转引自王晓秋《近代中日文化交流史》(中华书局,2000年)第456页。 《历史研究》编辑部 2001年10月10日

篇三:关于我国档案工作若干问题的研究与思考

关于我国档案工作若干问题的研究与思考

[摘 要]本文着重论述了档案工作对于记录历史、从事历史研究、揭示历史发展规律的重大意义,以及档案对于提高政府行政工作效率的重要性和做好档案工作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我国 档案工作 若干问题 研究与思考

一、档案对于记录历史及历史研究的重大意义

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这是它的价值所在。它是客观形成的,是确凿的原始材料和历史证件。“今世赖之以知古,后世赖之以知今”。有的历史学家指出,我国的历史著作一向以史料丰富著称,运用档案史料也最早。在国外,近百年来历史著作的取材,也从文学性的回忆录、书札等,转到了文件性的档案史料,这是一个进步。现代国外学者,特别是历史学家对于档案史料的重视和迫切要求,充分证明了档案史料的重要使用价值。

历史研究是通过对特定的时间、地点、发生的历史事件进行分析和综合,以揭示和总结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推动社会发展,可以提供历史研究作为证据的主要是档案史料。史书和地方志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进行政治斗争不可缺少的材料,编史修志是我们科学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编史修志最可靠的材料也是档案。所以说档案是进行历史研究和编史修志的第一手史料。西汉司马迁的《史记》和东汉班固的《汉书》这两部我国古代的名著,编修时都大量地利用了档案史料。

我国具有悠久的编修史志的传统,内容之丰富,卷宗之浩繁为世界各国罕与伦比。据有关学者统计,我国历史地方志有一万多种,达十万多卷。我国编史修志之所以发达,与利用了大量的地方档案史料是分不开的。档案史料是编史修志的重要依据。

我国当代史学者在研究清史过程中,大量地利用明清档案中的清代录副奏折、朱批奏折等各种史料,保管明清档案的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正在利用馆藏档案编纂一部大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汇编。

档案又是国家进行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外交、文化教育等的重要凭证。我国各级档案部门以及民间数量巨大的档案是我们民族的财富,档案记载了许许多多的历史事件和社会现象,内容十分丰富。我国从古到今利用档案建立政权、巩固国防,进行经济、文化建设的实例不胜枚举。这批档案在建国家、平群雄、安地方、抚百姓以及后来改革制度、治理国家中也起了不小的作用。


档案与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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