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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范例
时间:2017-05-16 06:21:53 来源:建材加盟网

篇一:学术论文范例

论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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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同权论认为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同属于宪法上的基本权利.而制度保障说则将大学自治视为对学术自由的保护,制度保障说准确界定了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的关系,对我国大学法治的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关键词: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同权论;制度保障论

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是两个关系密切而又容易混淆的概念。一项对二战后美国高等教育的分析认为,如果被法律或公共观点支持,学术自由可以在大学自治缺失的情况下存在。但是又有情况显示有些外部干预会或明或暗地侵蚀学术自由,大学自治有助于维护学术自由的精神和保护这种自由免于外部的攻击。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都是建立在“传播和创造高深学问”这一大学内在逻辑的基础上的,但二者之间具有何种内在关系却一直存在争论,二者同权论和制度保障论就是两种有代表性的看法。本文试图在分析上述两种观点的基础上澄清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之间的关系。

一、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渊源“自治是高深学问的最悠久的传统之一”闭,大学争取自治是从建校时开始的,在中世纪产生之初,大学就产生了自治的诉求。大学具有国际性,其成员来自世界,主张普遍教学的自由,它的领域是基督教世界,而且冲破了城市的范围。大学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不断与教会、王室甚至是普通市民进行斗争的过程,斗争的手段是罢课和迁校,斗争的结果是大学有了自己的特权。

而学术自由概念的产生则要晚的多,作为大学探索真理的原则学术自由首先被德国大学接受,其思想奠基者是洪堡、施莱尔·马赫和费希特等人,认为大学必须将研究提升到与知识传授同等重要的地位,而要开展学术研究就需要确立学术自由的制度保障。这一思想逐渐形成经典大学的基本理念并被欧美大学普遍认同。学术自由在最初仅仅限于学校内部,是学校自身的行为,却无法防止来自外部力量的侵害,因此需要国家法律的认可和保障。到了20世纪初期,则上升为宪法基本权利,许多国家的宪法和教育基本法开始明确保障学术自由。因此,从历史上看,大学自治的理念和制度先于学术自由而产生。

二、二者同权论二者同权论把学术自由视为大学的基本权利.大学是学术自由的组织体,大学自治是一种团体性的学术自由,是学术自由的合理延伸和当然结果。确实,随着学术自由权内涵的发展,权利主体已经实现了从学者向普通公民、从个体向组织转化的过程,许多国家将学术自由的主体扩展到了包括大学在内的机构,把学术自由视为大学的基本权利自在情理之中。同时,这种观点立足于自由主义的精神,为大学自治提供一种自然法上的正当性,使学校在国家一社会的二元结构中能够形成一种对峙而又互动的良性格局f3],更易于直接明确的论证大学自治的合法性依据。不过,把大学自治权直接等同于宪法学术自由权,存在许多不足:

首先,掩盖了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之间的内在关系。大学自治以实现学术自由为旨归,具有手段性价值。与学术自由权的实现之间是一种手段与目的的关系,而并非等同关系。相反,如果一所大学自治的主体是学校的行政系统,反而可能会带来对学术自由的伤害。事实上,学术自由并不必然产生于大学自治,大学自治也不必然以学术自由为最终目的。大学自治不包含学者个人的学术自由等权力诉求的意义,而是指大学作为一个学术组织为避免外界干扰而提出的属于大学整体需要的自我决策、自我管理的权力诉求。大学自治有可能损害学者个体的学术自由。正像有学者所指出的,知识分子进入学院化的大学校园后,大学里烦琐的规定成为最麻烦的学术障碍,??大大限制了学者们的独立人格和学术自由。问因此,当大学自治行为损害到了教师和学生的学术自由时,应该受到限制,大学自治作为手段并不是无

限的。大学自治要受到国家合法性的监督,使得大学自治在保护学术自由、学习自由以及大学成员其他宪法性权利前提下展开。

其次。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二者的内容并非完全等同。一般认为,学术自由的内容包括学术思想自由、学术研究自由以及研究成果的传授、交流与发表自由等三个方面。而大学自治则是指大学必须由自己的机关独自负责并且不受国家之指示以完成事务之意,亦即大学之管理、运营系委诸于大学内部之自主性决定。嘲大学自治内容上则要丰富的多,从实体和程序角度来看,大学自治分为实质性自治和程序性自治;从自治权的分立和运行来看,又可以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监督权;从具体内容来看,大学的自治权包括人事的自治、学生选择的自治、教育课程决定的自治、研究计划决定的自治、财源分配的自治等。

再次,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二者的主体不完全相同。学术自由权的主体一般适用于全体国民,但大学自治的主体却有很大差异。德国大学自治权的主体主要是教授,形成了教授治校的大学自治模式;而美国则形成了董事会领导下的大学自治模式。我国教育法规定办学自主权的主体是大学。而高等教育法中主体是大学和校长,而没有作为大学重要构成人员的教师和学生,特别忽视了学生的权利,但在大陆法系许多地区,学生一直处于大学构成主体的地位。可见,在学校这一集体之内,仍然存在着自治权主体的差别,而这一差别可能使之对学术自由的保障功能也会有所不同。

三、制度保障论制度性保障理论最初由德国威玛宪法时期学者施密特将其体系化,意指在宪法规范之下,某些具有特定范畴、任务及目的的制度应为国家宪法所承认,受到宪法的特别保护,立法者不能通过立法而将其废弃。制度性保障的功能在于避免某些先存性法律制度免受立法者废弃,这是一种消极的制度性保障。制度性保障理论的内涵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制度性保障的目的在于保障特定的法律制度,而非保障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制度性保障是以一定法律制度的存在为前提的,其所保障的乃是一管理与评价种被形构、组织乃至被界分的具体法律制度。制度有别于自由权利本身,制度对于个人自由的保护与强化则具有补充的功能,因此制度性保障的结果可形成对某些自由权利的连接性、补充性的保障。其二,制度性保障的客体是既存的法律制度,是现行宪法制定之前即已存在的法律制度。这些制度是历史的产物,是人类制度文明建设的结晶,运行多年,且有组织、结构上的表征,并得到某种程度上的法律保障,其核心部分必须予以尊重。其三,制度性保障的前提是相关法律制度必须有宪法连接点。传统的法律制度只有被宪法纳入时才能获得制度性保障。“经由宪法法律的规范,特定制度可以获得特殊的保护。此种规范的目的在于使立法者无法以单纯法律的方式废除此等制度。”网其四,制度性保障的内容是立法者不能对已经纳入宪法范畴的法律制度的典型特征加以侵害。立法者在对某一法律制度进行改革时。必须尊重现存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如需废弃该法律制度,则必须启动修宪程序。

当然,宪法对该类制度的保障并非保障这些制度的现状,而是保障这些制度的本质内容,国家可根据立法对这些制度的周边部分进行界定和变更,但不可侵害其核心部分。

依据制度性保障理论,大学自治在作为传统制度受到宪法保护的同时,又成为宪法基本权利,从而得到宪法的双重保护:在消极层面,防御立法者创设法律侵害大学依据学术本质需要而应享有的自治制度的核心部分;在积极层面,则可以要求立法者积极创设法律对大学自治进行确认,并通过具体的制度去实现和保护大学自治。基于学术自由的制度性保障理论。德国传统的大学自治制度与作为基本权利的学术自由建立了紧密的连结。按照积极性制度保障理论,一方面要求立法机关创设的法律不得侵害大学依学术本质需要而应享有的自治权利,另一方面则要求立法机关积极创设法律对大学自治进行确认,并通过具体的制度去实现和保护大学自治。

还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一种制度性保障,大学自治不仅是对大学构成人员学术自由的保

护,而且是对大学作为一个独立主体的学术自由的保障。学术自由为基本权之一,其权利主体除从事学术研究之个人外。还包括大学本身。倘使只有从事研究个人享有学术自由基本权,而大学并不拥有此项权利,则国家对于大学干预,例如限制大学图书馆收藏图书种类。仅能当其直接影响个人研究活动时,个人才可以主张学术自由的保护,而大学本身并不能直接、立即地援用基本权防御功能,不啻为国家提供一个间接、但是极为有效干预学术研究自由的途径,显然悖离宪法保障学术自由精神。而且由于现代学术研究工作旱已非研究者凭借自己毅力和天分所能完成。而往往必须透过研究机构各种设备与人力的支持始得进行,大学自然而然地就成为学术研究工作得以开展实现的必要场域,国家除了应消极地不干预研究者个人学术研究活动外,更应创设制度以协助保障学术自由之实现。而大学自治,正是为达成此一目标所不可或缺的制度性保障功能。

四、对我国大学法治建设的启示意义制度保障说在德国的大学自治的法理理论中目前处于通说的地位,也得到了联邦宪法法院的认可,对大陆法系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宪法理论与实践产生了巨大影响。

在日本,二战前,大学自治制度被视为一种惯行,在战后则被视为与学术自由的宪法规定具有密切不可分的关系,而受宪法的保障。而我国的台湾地区在相关的法律文件中更是明确认定了制度保障说,如在380号解释理由书中明确指出,“讲学自由之规定,以保障学术自由为目的。学术自由之保障。应自大学组织及其它建制方面,加以确保,亦即为制度性之保障。

为保障大学之学术自由,应承认大学自治之制度,对于研究、教学及学习等活动,担保其不受不当之干涉,使大学享有组织经营之自治权能,个人享有学术自由。”同在大法官林永谋、杨慧英的协同意见书中也指出,“大学自治既系源自学术自由之本质,则‘宪法’第十一条关于讲学自由之规定,在实际f司题上。当系指大学讲学之自由,故就此意义言,大学自治可谓系对于学术自由之制度性保障,从而其侵害大学自治者,即为侵害‘宪法’第十一条讲学之自由;且此一制度性保障并不变更大学教师基本人权保障之意义 要属当然。‘大学法’

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大学应受学术自由之保障,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自治权。’即系上开宪法对讲学自由即学术自由以及由此衍生之大学自治所为保障之积极的法律性宣示。”嘲当然,对制度保障说也有不同声音。在日本,制度性保障受到严厉批判之处在于,制度性保障过分强调制度的核心内涵,反而对于不是核心内涵的制度会倾向于让法律任意更改,弱化了所想要保障的制度或基本权,另外制度性保障的概念过于模糊,有人为操作的空间。在我国台湾,有学者指出大法官引入制度性保障并没有充分的理论基础,而是面对现实的结果,因为在台湾公立大学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无法从法人基本权利保护的角度来维护大学的学术自由,只好改用制度性保障这种说理方式。制度保障说并非是对等同论的修正和发展,事实上二者之间并没有内在的联系。制度保障说是德国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具有一定应急的功利目的,不过,制度保障说相比于等同论正确界定了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之间的手段和目的关系,对于学术自由的保护具有重要价值,这也是制度保障说虽遭非议但却没有被代替的主要原因。

我国虽然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学术自由权,但在建构具体的权利保护制度方面却存在很多不足,使得学术自由权有沦为纸面权利的危险。特别是对大学学术自由的保护方面,没有建立一种制度性保障措施来实现学术自由,甚至没有提到大学自治,只在高等教育法中规定了办学自主权,自主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对高等教育事业性质认识的一种延续,是政府在有限的范围内让渡给高等院校的一部分教育行政管理权,甚至只是国家默认的一种恩赐。所以,在人们的意识中,它是下放的而非大学应有的权利。更为致命的是,这种自主权并不是出于对学术自由的保障,而是为了维护学校秩序的管理权,正是办学自主权与学术自由的这种疏离,使得自主权反而可能伤害学术自由权。比如在邹柳娟诉教育部一案中,法院认为华中科

技大学未评聘邹柳娟为教授属该校行使自主权的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在我国大学法治的建设过程中,应当借鉴制度保障说,将办学自主权视为教师和学生学术自由的保障手段,并以此为基础来配置学校权力,并将学术自由的实现作为判断办学自主权的正当性的依据。

关于我国高校学术论文评价标准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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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国内高校为了,增强学校的科研综合实力,提高学校的学术地位,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学术论文的评价标准.阐述了该类评价标准的现状,并对其今后改革的方向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高校;学术论文;评价标准

科研是各类教育形态必须开展的重要活动.学术论文作为科研成果的内涵,既体现科研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也反映高等学校的教学力量,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为激励广大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增强学校的科研综合实力,提高学校的学术地位,促进学校科技事业的发展,国内各高校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学校教职员工发表学术论文的评价标准,以此对其进行奖励,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不同学科的自身特点,造成发表论文的难易程度不同,以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认识甚至是误区,如何把评价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对于学校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转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1.学术论文评价标准的现状

目前,我国学术评价体系仍是采用量化(等级化)考评制度,主要看所发表论文的数量及发表刊物的等级,却忽视了对论文本身质量的评价.这种制度既是自动认可学术垃圾和学术腐败的制度,也是自动缓慢降低中国科学技术水平和鉴别力的制度,必然会导致许多科研工作者为了达到评职称、完成科研任务等目的,而尽量多做达到最低要求水平的研究和多发表达到学术刊物最低要求水平的论文.例如在评价标准中突出“SCI论文”,目的是鼓励中国学者到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加强与外围同行的交流,其初衷不可谓不好,但是一旦把发表SCI论文的数量做为获得学位、评职称、评院士、申请科研基金、评价学校学术成绩等的一项重要指标,甚至因为发表一篇SCI论文而获得数千、上万元的物质鼓励,这种过于简单化的评价方法使得国内一大部分高校盲目追求论文的数量,许多中国科研人员挖空心思地增加自己的SCI论文数,或一稿多发,或专门找一些被SCI收录、但是发表门槛很低的期刊投稿.甚至有些科研人员为了增加论文数量,把一篇本来可以发在高级别期刊的论文拆分为多篇,发在低档次的期刊上,这些行为必然会导致“垃圾”论文众多,水平普遍低下,其结果将影响我国在国际学术界上的声誉和地位,使我国学者在国际上的形象受损,在以王绶官等35位院士联合署名发表的文章“正确评价基础研究成果”一文中也明确提出“对研究论文或著作的评价有质和量两方面的问题,总体说来,首先应考虑的是质,其次才是量”。

国内对论文评价还存在一个误区,认为论文评价就是期刊评价,只要发表在高水平

期刊上的论文质量就高;相反,在低级刊物中的论文就一无是处,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想法,不能简单地把论文评价等同于期刊评价,虽然两者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按照科学的方法和指标评选出的学术质量高的期刊对发表的论文具有一定的评价功能,但并不能完全代替对论文本身的评价。

学术论文评价标准的研究是保证论文管理规范化的重要措施,但是论文评价中存在的不确定性使得评价工作不可能是精确无误差的,关键问题是要寻求一种能够被普遍接受的有权威性的评价途径,一个可量化又不僵化的评价准则,在这方面还有很多课题等待着人们去研究和尝试.因而建立一种合理的科研论文评价标准势在必行。

2.有关学术论文评价标准改革的一些想法

随着科研水平的提高,长期与外界交流,人们已经对学术论文转向理性看待,不再一味地追求数量,而更看重质量,因而现有的论文评价标准亟待改革,以更好地达到公平、公正的目的。

(1)学术期刊

期刊是学术论文的载体,根据地域可将学术期刊分为国内和国外两种,国内期刊又存在核心与非核心之分,所谓核心期刊是指那些刊载某学科文献密度大,文摘率、引文率及利用率相对较高,代表该学科现有水平和发展方向的期刊.学科性、集中性和代表性是它的三大特点,因而目前很多高校比较看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但其管理尚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些刊物一旦被评为核心刊物后,便不思进取,到处打着核心刊物的招牌,扩大其影响力,而不是思考该如何进一步提升刊物的质量,甚至出现大量的“人情稿”,导致其办刊水平急剧下降,最终沦落为“垃圾刊物”。由美国《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ln.dex,SCI)收录的期刊同样也存在着良莠不齐、质量差别很大的问题。

虽然期刊评价可以建立期刊品牌,使其具有评价论文学术水平的部分作用,但是,由于各学科发展程度不同、各学科期刊的学术市场的完备性不一,因此对有些学科和有些期刊来说,完全依靠品牌期刊来评价论文的质量仍有不足.我们只能将期刊作为评价论文水平的一个指标,而不能简单地把期刊水平等同于论文水平。

(2)影响因子

影响因子是美国ISI(科学信息研究所)的JCR(Joumal citation Reports,期刊引证报告)中的一项数据,它是一个相对统计量:该刊两年发表的论文在即年的被引次数除以该刊在此两年发表的论文总数,是国际上评价期刊的重要指标,目前国内高校也将其作为论文评价的硬性指标,以鼓励科研工作者能在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这一出发点是好的,但显得略于刻板,因为针对不同学科,SCI期刊的影响因子必然存在差异,有些学科如:生命科学类期刊影响因子都比较高,而数学、制造工程类,IF>1.0的期刊已经算是该学科的顶级刊物了,如果只根据影响冈子的高低来作为评价指标,必然造成不公平的现象发生,因此改变以往不分学科单纯以影响因子大小评价科技论文的模式,制定一种科学的评价标准刻不容缓。 美国的期刊引证报告(JCR)按照不同学科将SCI收录的3500种期刊在内的5 000余种期刊分类、统计,让人们清楚地了解到在某种学科内何种期刊的影响力最大,在学科范围内进行影响因子高低的比较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意义,这也为我们制定新的论文评价方案提供了思路.能否根据JCR的排名,来确定不同学科高影响区的期刊?在实施论文评价的措施过程中,我们暂且规定影响因子排在学科前10%的期刊为高影响区期刊,而其他的则为一般

篇二:论文范例

黄 冈 师 范 学 院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论文题目: 現代日本語における指示詞の一考察

作 者:【要求:黑体20.5】 专业班级: 日语200801班[要求:宋体三号字]指导教师:【要求:黑体20.5】 学 [要求:英文字体三号字]

2011年4月20日 【统一填写此日期】

郑重声明

本人的毕业论文(设计)是在指导教师 xxx 的指导下独立撰写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没有剽窃、抄袭、造假等违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侵权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后果,甚至法律责任;并可以通过网络接受公众的质疑。特此郑重声明。

毕业论文作者:

2011年 4 月 20 日

【要求:宋体四号字】

要 旨

本研究はコ?ソ?アが代表する現代日本語における指示詞を対象にし、談話での指示詞の実態調査、データ統計と実例考察を通し、直示指示用法に認知度説と近称優先原則を打ち出し、現代日本語における指示詞の全体像を示す体系を再構築し、更に指示詞における「コ>ソ>ア」という優遇性が存在すると証明しようとするものである。 本研究は七章からなっている。本論は第三章から第六章までである。第一章と第二章は本研究の概観である。第一章では、本研究の目的と対象を明らかにし、さらに本研究の日本語指示詞分類を提示した。

第二章では、日本語指示詞コ?ソ?アの研究史をたどりながら、各研究の貢献とその問題点を指摘し、さらに談話?テクスト言語学における指示詞の先行研究を概観した上で、本研究の位置づけを試みた。

第三章では、話し手の「私?いま?ここ」という話し手の直示の中心を基準点とする話し手中心的な体系中の直示指示の下位分類の一つである現場指示を考察した。

キー?ワード:現代日本語;指示詞;現場指示;文脈指示

标题【要求:MS Mincho四号字,加粗】

正文【要求:MS Mincho小四号字,1.5倍行距】

“キー?ワード”两个单词需加粗。

摘 要

本论文对日语指示词——コ?ソ?ア系列词进行了实证性研究。通过对指示词コ?ソ?ア系列词汇在具体语篇中的使用状况、用例调查、数据统计和实例分析,提出了直指用法中的认知度原则和近称优先原则,对日语指示词的体系做了新的划分和认识,并论证了日语指示词中存在的「コ>ソ>ア」这一序列性。

本论文共分七章,本论部分为第三至第六章。序章和第二章为本论文的研究概况部分。序章明确了本论文的研究目的和研究对象,在研究对象中,确定了本论文对日语指示词的分类。

在第二章中,通过对日语指示词研究历史和成果的回顾探讨,以及语篇(谈话和篇章)对指示词的定位,明确了本论文的基本思路。即本论文是基于自然语言单位的语篇层面的探讨,不仅仅局限于对前后文等客观存在的语篇语境的静态观察,还主动地关注了语言使用者的认知倾向、认知习惯等认知心理因素和语用环境等动态因素。

第三章考察了直指用法中在以发话者的“我?现在?这里”为基准的“发话者相对中心”体系的现场指示用法。

关键词:现代日语;指示词;直接指示;语篇回指

标题【要求:宋体四号字,加粗】

正文【要求:宋体小四号字】

“关键词”三个字需加粗。

5、目录范例:

目 次

はじめに……………………………………………………………………………………..1 Ⅰ. 先行研究………………………………………………………………………………2

1.1 指示詞コ·ソ·ア研究の流れ……………………………………………………2

1.2 指示詞に関する研究流派………………………………………………………3

1.3 本研究の位置づけ………………………………………………………………3 Ⅱ. 現場指示:指示詞コ·ソアの使用実態とその選択要因…………………4

2.1 現場指示の定義について………………………………………………………4

2.1.1 現場指示の定義の説明…………………………………………………5

2.1.2 本章の立場と主張………………………………………………………7

2.2 現場指示における指示詞コ·ソ·アの使用実態………………………………8

2.3 現場指示の実例分析--ソ系を中心に………………………………………10

2.3.1 ソ系実例の観察と整理…………………………………………………10

2.3.2 距離尺度による現場指示………………………………………………11

2.3.3 中距離用法………………………………………………………………12

Ⅲ. 直示指示の下位分類2――象徴的指示……………………………………13

4.1 象徴的指示(Symbolic usage)の由来…………………………………………13

4.2 象徴的指示とは…………………………………………………………………14

4.3 象徴的指示用法の下位分類……………………………………………………16

4.3.1 時間を表す象徴的指示用法……………………………………………16

4.3.2 空間を表す象徴的指示用法……………………………………………17

4.4 近称優先原則 …………………………………………………………………18 おわりに…………………………………………………………………………………..20 参考文献…………………………………………………………………………………..21

5、目录要求

标题【MS Mincho 三号字加粗】

篇三:论文摘要范文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我国制造业进入了一个更为激烈的竞争环境。而目前我国许多企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低下,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普遍存在着消耗大、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据统计,在制造型企业中,用于物料搬运的成本占总成本的20%~50%,而优良的设施布置可以使此费用至少减少10%~30%,在降低制造成本的同时,工厂需要的空间也可比常规制造厂减少40%~60%。设施规划作为工业工程的一个重要的分支,是提高生产率重要和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本论文从设施布置与物料搬运的概念出发,系统阐述了设施布置的发展、目标、基本形式和分析方法以及物料搬运系统设计的分析方法等。接着研究福达公司总装车间设施布置不合理所导致的生产车间物流混乱、物流成本和产品质量成本居高不下等问题。根据总装车间存在的一些问题,运用程序分析技巧、操作分析、设施布置与物料搬运思想和方法,运用设施布置流程分析以及系统搬运分析技术,对总装车间的设施布置和生产流程进行分析改善,从而优化总装车间的设施布置,整理出三套改善方案,对改善后的方案进行评价,并对改善前后的车间设施布置进行比较分析。本论文提出的改善方案对福达公司总装车间的设施布置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设施布置;物料搬运;程序分析

摘 要

现场管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其他管理方法得以实施的前提和基础。针对生产环节加强现场管理是制造业企业永恒的课题。而6S管理能够营造安全、规范工作环境,构筑产品品质保证,减少浪费,提高效率,促进作业标准化,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素质。

本论文首先对6S的基本定义和基本理论进行了说明,然后在对顺达公司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实施6S管理来提高企业的现场管理工作和改善企业其他管理。对于实施6S管理中的六个重要环节,论文详细阐述了每个环节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制定有效的推进方法。阐述中,充分利用顺达公司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图表,以图表说明问题和对实施前后的效果进行比较论证。最后,论文对顺达公司实施6S活动中,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的评价作出了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现场管理;6S管理;目视管理;定置管理

随着现代制造技术的发展和企业间竞争的加剧,制造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优化企业生产物流系统、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进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成为制造业迎接挑战和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的重要途径之一。

本论文以浙江青年汽车集团为分析对象,在分析生产企业的物流系统组成的基础上,依据企业生产物流理念和系统工程的基本理论,运用系统布置设计SLP(systematic layout planning)方法,分析了浙江青年汽车集团的生产物流系统现状,并对其进行了物流分析与作业单位相互关系密切程度分析,并根据企业生产物流合理化原则,结合该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其生产物流进行了优化,并依此提出了改善方案。最后应用Witness对改善方案进行了仿真,在仿真结果的基础上,对提出的改善方案进行了评价与择优。本文为汽车制造企业的生产物流系统分析及优化提供了一个实例,也可为相近类型企业的生产物流系统分析及优化提供参考。

关键词:生产物流;设施布置;系统仿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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