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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备支援部队
时间:2017-05-26 05:52:26 来源:建材加盟网

篇一:为什么要成立火箭军

为什么要成立火箭军

作者:朱江明

201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领导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成立大会在八一大楼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陆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授予军旗。

本次授旗仪式标志着本次中国军事改革正在全面启动,且改革的力度远远大于此前外界预期,甚至比当年百万大裁军的力度更大。不仅涉及基层单位,总部机关的改变更是能用“脱胎换骨”来形容。第二炮兵部队更名为火箭军,则是本次授旗仪式中最为令世界瞩目的消息。众所周知,第二炮兵是承担战略导弹打击任务的核心部队,可以说是中国国防力量中的定海神针。此前“二炮部队”的一举一动都是各国军事研究机构的关注焦点,这次更名为火箭军更是引发了各界的广泛关注。那么本次更名到底是否意味着导弹部队的定位有所改变?对未来中国国家战略又将有何影响呢? 地位模糊的第二炮兵

在中国军队的序列中,二炮部队的定位一直相当特别。此前,外界普遍将二炮部队视为一个兵种,因此很多报道都称此次火箭军正式成为“第四军种”。然而从“第二炮兵”过去的组织架构和功能形态来看,都绝非低于军种的兵种规格。

首先从编制上来看,二炮部队总部机关的规格一直为正大军区级别,司令员和政委军衔均为上将,且拥有非常完整的司令部、政治部和后勤体系。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二炮部队的装备研发和预算均为独立运作。以上特征是与海军、空军这样的法定军种是毫无区别的,因此基本可以认定在改编为火箭军之前,二炮就是事实上的军种。那么为何有部分报道认为本次火箭军授旗是升格为军种呢?在第二炮兵部队成立之初,二炮部队的确被列为兵种,且当时各大兵种均有自己的兵种司令部。如装甲兵有装甲兵司令部,防化兵有防化兵司令部等。此类兵种司令部同样拥有独立的司政后体系,

甚至各自有各自的军事教育体系。如著名的装甲兵工程学院,在建立之初,就隶属于的装甲兵司令部。

很长一段时间,中国军事兵种体系和军区的管理体系,是相互重叠覆盖的。改革开放后的百万大裁军,几乎将兵种司令部全部撤销,此后兵种业务归入总参谋部兵种部管理,而原兵种司令部也降级为兵种管理局,且不在负责日常管理和指挥。其中部分兵种如铁道兵则干脆被整体裁掉,归入地方铁路系统的。这样大刀阔斧的削减兵种条块的结果是,中国已经不存在事实上的、独立兵种的军政体系。尤其在2011年,总参兵种部更是干脆和作训部合并成为总参军训部,兵种业务彻底不复存在,成为部队训练的指导部门。早在兵种司令部撤销后,各专业兵种就被归入各自的军种及军区管理范围内,如装甲兵业务彻底归入军区。

现在,兵种已经成为军事专业区分,而非军政体系的区分。当然,其中二炮原有的兵种司令部地位并无动摇,且被升格为正大区级。尤其是二炮的作战部队,并未被归入陆军军区管理体系之内,完全独立运作且直接接受总部领导指挥。一方面是兵种制度在中国已经自然消亡,一方面是二炮部队的待遇规格与海空这样的军种全面看齐,基本上已经可以把二炮视为一个与陆海空三军平级的军种。从这个角度来看,二炮早就是中国的第四军种,只是并未完成进行公开的认定而已,本次改名授旗仪式等于正式承认过去二炮的“事实军种”地位,同时强化其未来的作用和定位。

美俄有火箭军吗?

在中国无论是第二炮兵还是火箭军,都代表战略导弹部队。其地位极高,并且其拥有的远程弹道导弹在配备核战斗部之后拥有轻易毁灭一个国家的强大威力,这是其他军兵种所不具备的强大战略威慑力。从定位上来看,火箭军是当仁不让的战略打击力量,那么是否真的需要独立成军才能完成历史使命呢?

现代军队中拥有远程战略导弹的国家并不多,因此关于战略导弹部队的军制,可供分析的样本也不多。五大常任理事国中,英国和法国在冷战后已经彻底放弃了陆基

战略导弹的部署,其核打击力量主要依靠水下力量,因此导弹部队可以说全部隶属于海军部队。美国则是极少数依旧拥有三位一体核打击力量的国家,不仅配备了弹道导弹核潜艇和远程战略轰炸机,还拥有颇为强大的陆基弹道导弹。

由于美国和苏联在冷战中多次达成了裁减核武器及弹道导弹的协议,同时基于冷战后自身对国际局势的判断,其陆基弹道导弹,无论质量还是数量都已经处于历史上的低谷,仅装备了民兵III型陆基洲际弹道导弹450枚。尽管民兵III型导弹可以配备三枚弹头,但根据美苏之间的协议已经全部改为单弹头战斗部,而这些洲际导弹全部装备美国空军。事实上,美国海军和空军均具备发动战略核打击或者反击的能力。而美国陆军在削减掉所有战术核导弹和核炮弹之后,已经成为彻底的无核军种,只能执行战术战役级的攻击。

美国的洲际导弹之所以装备空军,其实是其历史原因造成的。美国空军成立时间较晚,二战后才将陆军航空兵独立发展成为空军军种,而这支新生的空军却是全世界唯一一支执行过核打击任务的空中力量。在美国核武器发展初期,主要依赖空军的远程轰炸机作为投送力量,为了便于管理也将新生的弹道导弹武器归入空军之列。然而由于军种利益的需要,美国陆军和海军也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发展自身的核打击力量。只是为了平衡军种利益,五角大楼和美国政府一直禁止陆军发展远程弹道导弹。陆军的核打击力量仅限于战术战役级别,用于支援地面部队进攻或者防守。

美国和苏联在1987年签订《 苏联和美国消除两国中程和中短程导弹条约》后,根据条约精神美国削减了所有的中程弹道导弹,以及可以运载核武器的中远程巡航导弹。这些装备恰好是介乎于战略和战术战役之间的核打击武器,此后美国陆军仅保有射程为150公里的陆军战术导弹系统(ATACMS)作为战区支援武器使用,且销毁了所有核战斗部。总之,从美国经验来看,导弹部队并未成为独立的军种,只是以特殊兵种的角色散见在陆海空三军之中。

俄罗斯的经验则与美国大相径庭,早在1959年苏联红军就开始筹建独立的“战略火箭军”,这次组建新军种的起因是苏联在1957年成功发射人造卫星,对美国造成了极大的战略震撼。当时的苏共领导人认为有必要全面组建以弹道导弹兵器为主的全新军种,以便在未来的核战争以及太空竞赛中占据制高点。

1960苏联战略火箭军成军之后,不仅拥有令人望而生畏核武器库,而且随后组建了航天器中央局,负责研制、发展和使用航天器。1970年,随着战略火箭军的航天科研规模扩大,航天器中央局更是升格为航天器总局。在冷战的大部分时间中,战略火箭军不仅是核打击力量,同时承担了类似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的角色。

作为独立军种,战略火箭军一直被苏联领导人格外器重,尤其是赫鲁晓夫,他更认为导弹才是未来的主战武器,其他陆海空军只是核战争中的靶子。这也是为何战略火箭军能够在其担任苏联领导人期间独立成军的原因。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俄罗斯已经将战略火箭部队从军种降格为兵种,2001年俄军将军事航天力量和导弹太空防御部队从战略火箭军中分离出来,组建为一个独立兵种—太空兵,并将战略火箭军降格为独立兵种——战略火箭兵。2011年,俄军宣布进行军事改革,形成了新的三军种三兵种结构,即陆海空三军种和空降兵、空天防御兵和战略火箭兵。今年俄罗斯更宣布要将空军和空天防御兵合并,组建一个新的军种—空天军。等于推翻了此前的三军种三兵种的2011年体制,至于战略火箭部队在这一轮军事改革中是否能够保住兵种地位,都还是未知之数。

从俄罗斯的火箭军经验来看,其地位是一路缓缓下降的。早在苏联时代的1981年,苏联国防部就决定将航天器总局从战略火箭军编成内划出,将其直接隶属于国防部。战略火箭军的职能数十年来被不断削弱,现在已经仅剩下战略核打击功能模块存在。300公里射程以内的战术级弹道导弹则已经直接下放给陆军使用。由于俄罗斯继承了前苏联签订的《中导条约》,因此也已经销毁了全部的中程弹道导弹,战略火箭军自然也不会有中射程的武器来执行常规打击任务。

从美国和俄罗斯的经验来看,战略导弹部队地位逐渐弱化,功能开始分流进入其他军种是大势所趋。尤其是美国的战略导弹部队,从来都未曾独立成军,而苏联的战略火箭军则逐渐降格。

强化火箭军地位的背后玄机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似乎火箭军独立成军并不符合国际潮流,那么这次强化火箭军地位的调整背后究竟有何玄机?这不得不从二炮现有的武器装备说起,由于中国并未加入美苏签订的《中导条约》,因此中国的二炮部队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中程弹道导弹武器系统。中国军队装备的中程导弹不仅包括著名的东风21系列,甚至连被称为短程弹道导弹的东风15系列,射程也超过600公里属于《中导条约》中定义的中程导弹。除了弹道导弹之外,中国军队还装备了长剑-10型远程地对地巡航导弹,射程远可达1500公里,且能够配备核战斗部执行战略打击任务。在去年阅兵中备受瞩目的两款中远程反舰弹道导弹东风-21D和东风-26,更是中国军队的独门兵器,是全球独家的两款反舰弹道导弹。尽管中国政府从未公布自己拥有的中程导弹数量,然而外界普遍估计各型号导弹的数量总和应该超过了1000枚。

这支兵力庞大的中远程导弹部队,与现在和过去所有的战略导弹部队都非常不同,不仅能够执行核打击任务,同时也能够执行常规精确打击任务,更能够执行制海反舰任务摧毁敌方舰队。这种任务多样化的火箭部队,是前所未有的一种作战力量。尤其在横向对比美俄的部队后我们会发现,中国的火箭军在战争中是一支首战可用、全程可用、终结战争可用的全能型部队。而美俄的战略导弹部队则主要作为战略威慑力量存在,除非爆发核战争否则几乎不可能参与战斗。

冷战结束后,爆发全球核战的概率已经很低,战略导弹部队地位降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中国火箭军则得益于后发优势和国际制度的局限,发展成为一个全新形态的导弹部队。由此可见,第二炮兵部队更名火箭军确实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事情。

篇二:民兵战备工作

民兵战备工作教案

一、民兵的基本常识

1、什么是民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2、中国民兵发展史。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兵是在长期革命战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一支新型的人民群众武装组织。总结起来可分为以下5个阶段:

工农革命运动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后。

(1)工农革命运动时期

随着工农革命运动的兴起,1922年1月,在香港海员大罢工中产生了第一支工人纠察队;1924年8月,在广东成立了第一支农民自卫军。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时期,工人纠察队和农民自卫军有了很大发展。1925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四次代表大会提出,普遍组织农民协会,发展农民自卫军。彭湃、毛泽东、周恩来等在广州、武汉举办农民运动讲习所,为开展农民运动,建立农民自卫军,培养了大批骨干。广东农民协会颁布了最早的一个《农民自卫军组织大纲》。广东农民自卫军的发展,推动了全国各地农民自卫军的建立和发展。湖南农民协会的梭镖队声势更大。1927年3月21日,在周恩来等领导下,以上海工人纠察队为骨干,成功地举行了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一度解放了整个上海。南方各省、市工人纠察队、农民自卫军

的迅速发展,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势力,大力支援了北伐战争。

(2)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把建立人民群众武装作为创建、巩固和发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条件之一。毛泽东在领导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和中国工农红军的同时,广泛建立了群众武装。1931和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先后颁布了《赤卫军组织法》和《苏区少先队组织条例》,规定了赤卫军、少先队的性质、任务和组织,将革命根据地的群众武装统一为赤卫军(队)和少先队。赤卫军由23~40岁的青壮年参加,少先队由16~23岁的青少年参加,均不脱离生产,负责保卫地方,配合工农红军作战,并挑选部分强壮勇敢成员组成模范营,作为随时调遣保卫革命根据地和参加红军的基干队伍。革命根据地的赤卫军(队)和少先队,多达250万人,配合红军多次粉碎了敌人的“围剿”。

(3)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民主根据地的人民群众武装组织,由赤卫军(队)和少先队发展成为民兵和自卫队。1941年,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规定:人民武装力量包括主力军、地方军和人民群众武装(即民兵和自卫队)三个部分。民兵和自卫队都是广大群众保卫家乡、保卫抗日根据地的不脱离生产的武装自卫组织,民兵是骨干。按照中国共产党关于普遍组织民众武装的方针,各抗日根据地所有乡村和城镇普遍建立了民兵和自卫队。1945年,民兵发展到268万余人,自卫队1000万人以上。民兵和自卫队在配合八路军、新四军,开展游击战争,进行反蚕食、反封锁、反扫荡,粉碎敌人的“三光”(烧

光、杀光、抢光)政策,巩固和发展抗日根据地的斗争中,都发挥了巨大作用。

(4)解放战争时期,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迅速扩大民兵组织”的指示,各解放区重新整顿民兵组织,加强民兵军政训练。随着战争规模的不断扩大,民兵达550万人,自卫队达几千万人。在粉碎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进行战略反攻和向全国进军中,民兵不仅源源不断地补充中国人民解放军,而且一批又一批地参加支前队伍,随军参战远征,为解放全国大陆作出重大贡献。

(5)解放后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兵制度,保卫地方秩序,建立国家动员基

础……”。195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民兵制度法定为国家的一项军事制度。1984年5月31日,公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民兵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为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1987年全国边海防民兵工作会议之后,开始组建民兵应急分队。民兵应急分队是一支应付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拳头力量。经过10多年的建设在大中城市和边海防等重点地区组建的民兵应急分队已步人正规化的建设轨道,基本实现了武器装备现代化、通信工具现代化,成为一支素质优良、动员快速、战斗力强的队伍。在加强民兵应急部队建设的同时,加强了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的建设。

目前,全国共组建对口专业分队近万个,编组民兵数万人,在平时的生产建设、抢险救灾和军事活动中充分发挥了后备军的作用。 3、民兵的任务

(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

(二)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

(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4、民兵的编组

民兵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基干民兵为第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第二类预备役。28岁以下的退伍士兵和未到部队服现役而经过基本军事训练的公民,编入基干民兵,成为民兵中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执行应急任务的骨干力量。其余18~35岁未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女性公民根据需要参加基干民兵。民兵编为班、排、连、营、团。基干民兵编有高炮、地炮、通信、侦察、防化等专业分队。

一般以乡(镇)、行政村和厂矿企业为单位,按照民兵人数多少,分别编为班、排、连、营、团。基干民兵、普通民兵,男民兵、女民兵,应分别编组。行政村一般编民兵连(营),领导本村的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县、乡(镇)所属企业单位,凡人员比较稳定,行政、党团组织比较健全,可建立民兵组织,属乡(镇)武装部直接领导。乡镇编基干民兵营或连,领导全乡的基干民兵。城市民兵的编组,大型厂矿企业可以车间、分厂为单位编组,中小企业可实行跨车间、班组编组。

二、民兵战备工作规定

提到民兵战备工作那么就得先说说《民兵战备工作规定》

1、是民兵战备工作的依据

(1999年4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发布)《民兵战备工作规定》。第一章第一条中提到为了规范民兵战备工作,完善民兵战备制度,保证民兵战备任务的完成,根据《民兵工作条例》和军队战备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对各级单位及民兵执行战备任务有指导性意义

民兵执行战备任务和军事机关、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组织民兵战备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民兵战备工作必须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贯彻新时期军事战备方针,突出重点,落实制度,常备不懈,提高民兵执行战备任务的能力。

第四条 全国的民兵战备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以下简称总参谋部)主管。

军区、省军区(含卫戍区、警备区,下同)、军分区(含警备区,下同)、人民武装部和乡(含民族乡、镇,下同)及街道人民武装部、企业事业单位人民武装部负责本区域或本单位的民兵战备工作。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战备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民兵战备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协助本地区军事机关开展民兵战备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篇三:军事术语

军事术语

平均弹着点

医务官

中型火炮

-中程弹道导弹

-中程轰炸机

遭遇战

弹道中段

军事援助顾问团

军事能力

军事建设

军用船队;军用车队

军事欺骗

军种部,军事部

军事教育

军事管制法令

军用方格坐标

军事设施

军事情报

军事干涉

军事目标

非战争军事行动

军事态势

军种

军事战略

军队标号;军队符号

军事技术人员

军事训练

地雷;水雷

扫雷; 排雷

雷区

雷场

雷场通道

探雷,猎雷

扫雷

雷战,地雷战,水雷战

雷战武器

最低限度用兵

不发火,不点火

导弹控制系统

导弹自毁

导弹制导系统

失踪

- 完成任务所需基本作战物资机动防御

机动性;机动力

动员

监听

扫荡

迫击炮

摩托化部队

战备集运;座架

输送控制;输送控制机构输送指令

接敌运动

多路

多国部队

多次演练

多弹头再入飞行器;集束式多弹头 军火,彈藥

互相支援

炮口制退器

炮口制退器;炮口补偿器初速

国家通信系统

全国紧急状态

本国部队专用的永久性设施 国家军事指挥系统

国家军事联合情报中心 国家军事战略

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利益

国家安全战略

国家支援分队

海军基地

海军远征作战

舰炮作战中心

海军炮火支援

海军军事行动;海军作战行动 海军港口控制局

海军特种作战

海军特种作战特混分队海军补给品

海军水面炮火支援

海军战术空中控制中心拖网扫雷

中立的

压制射击;压制火力

压制

夜视装置

- 射击安全区;无射击区 - 禁止射击线

非战斗负伤

作为非战斗人员的撤离人员 非破坏性电子战

非杀伤性武器

非战略性核部队

正常装药;标准装药量

北美航空航天防御司令部 , , 核、生、化防御

核爆炸

核均势

核弹

核打击警报

核武器

… () 炮执行(不执行)

编号攻击波

目标

目标地域;目标地区

达成目标所需的兵力水平观察直升机

能观察的火力

- 观目线

- 观目距离

障碍;障碍物

占领区

打击敌空中力量的进攻性行动 进攻性信息战;进攻性信息行动攻势雷场

战术指挥官

舰上总值日军官

按辅助瞄准点轰炸;间接瞄准轰炸偏差距离

近海巡逻队

- 按呼唤预以打击的目标 - 现场指挥官

作战部队

军事行动;作战行动

作战控制

作战指挥官(海军)作战构想

作好战斗准备

作战必要性

战备状态

作战储备

作战路线

作战构想

作战命令

作战研究;军事运筹临时目标;意外目标职务对等的军官

命令

战斗序列

军戒

建制的

部队装备

战斗编制,战术配置 登陆编成

阵地编成

原目的地

海外搜索与求援区 -- 超视距雷达

步速

步速基准兵;行进速度标兵准备执行特别任务的部队平行射向

准军事部队

军事谈判代表

敌我识别(应答)器

游击战

越线;越线换防

无源的;被动的

消极防御

被动寻的制导

口令

巡逻队

定形轰炸

载重量;战斗部;有效负载

维护和平(行动)

调解,调停

突破

突防装置;空防技术易消亡目标

核武器启动连接装置 持久性

受羁押人员

人员求援

调整线

建立军事管制机构的各个阶段照相闪光(炸)弹

低空照相闪光弹

保卫

精确位置

补给线;补给系统

登陆计划

() 计划目标(核)

要点防御

港口行动大队

港口保卫

阵地防御

阵地防御

敌我识别与雷达咨询区攻击后侦察

力量投送

教练雷

预定射击

突击前的作战行动

预防性起飞

精确轰炸

- 精确制导彈藥

预测射击

先发制人的进攻

- 发射前的生存能力

预先爆破(破坏)的目标火力准备

预有计划的空中支援 规定的核武器携行量预定程序制导

压力地雷;压力水雷攻击前侦察

预防性战争

主要控制军官


战备支援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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