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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厅植保站
时间:2017-06-14 05:52:08 来源:建材加盟网

篇一:川农业植保函[2011]74号

四川省农业厅植保站

关于表彰2011年度四川植保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县(市、区)植保站:

川农业植保函[2011]74号

2011年我省植保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省农业中心工作,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了应有贡献。我站决定,对2011年度在专业化统防统治、重大病虫防控、绿色病虫防控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成都市植保植检站等72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希望获奖单位发扬成绩,总结经验,积极做好2012年植保工作。

附:2011年度四川植保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2011年四川省植保先进名单

篇二:病虫动态

病虫动态

(五)

四川省农业厅植保站 2014年6月11日

当前水稻主要病虫发生情况

截至6月11日,全省水稻主要病虫害偏轻发生,发生程度轻于上年同期,累计发生面积1323.05万亩,比上年同期减少7.8%。

1、水稻螟虫:一是发生面积二化螟小于上年同期,三化螟高于上年同期。今年入春至今盆地气温波动较大,降雨较多。当前全省水稻二化螟累计发生1207.34万亩比上年减少6.88%,三化螟累计发生67.71万亩比上年同期增加5.76%。二是螟虫田间落卵量、卵孵化率高。据全省36个监测点调查,高峰期平均累计卵块量二化螟318.5个、三化螟194.4个,高于上年同期15.6%、88.9%,其中三化螟还高于常年同期72.5%。高峰期加权亩卵

块量二化螟333.8头,三化螟161.5头,卵孵化率48.1%,均高于上年及常年同期,其中三化螟加权亩卵块量是上年同期的1.98倍,常年同期的2.26倍。

2、稻飞虱:一是发生面积、见虫范围小于上年同期。截至6月11日全省稻飞虱累计发生面积1.58万亩,较上年同期减少64.57%,在5个市(州)、6个县(区)查见虫,比上年同期减少3个县(区),上年属我省稻飞虱发生偏轻年份。二是5月迁入峰次少,田间虫量小。根据全省15个监测点调查,5月全省共出现6次迁入峰,田间平均百丛虫量95.8头,小于上年同期。

3、稻瘟病:当前全省水稻叶瘟病偏轻发生,发生面积28.54万亩,比上年同期减少6.03%。根据我省25个监测点调查,苗期平均病株率为

8.42%,平均病指4.44,高于上年同期13.3%、46.5%,但较常年同期病株率减少18.3%。

篇三:植保站应急预案

铅山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

应 急 预 案

1 总则

1.1 目的

1.1.1 有效预防

为及时有效预防和迅速控制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将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所造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促进农业生态系统的尽快恢复与重建,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1.1.2 迅速控制

因地制宜地利用生物、物理、化学和机构等治理技术,将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所造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并控制它的扩散蔓延,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已入侵的地区进行可持续的长期控制措施。

1.1.3 生态修复

针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造成的生态退化地区,实行有效的生态恢复措施,促进农业生态系统的尽快恢复和重建。

1.2 工作原则

按照“加强管理,分工负责”的总体原则,实行“统一管理,条块结合;依法管理,分级控制;加强防范,源头控制;系统联动,资源整合;快速反应,及时应对”的工作机制,确保对农业重大有害生

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

1.2.1 统一管理,条块结合

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处理,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农业厅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同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要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2.2 严格管理,分级控制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实行三级预警,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控制实行严格的制度化管理和处置。

1.2.3 加强防范,源头控制

加强检疫检验,开展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增强防范能力,从源头控制入手,防止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的扩散和蔓延。

1.2.4 系统联动,资源整合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保证实现由县农业局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1.2.5 快速反应,及时应对

铅山县内各系统、各部门和地方都应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一旦出现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江西省植物保护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

《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

农业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上饶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上饶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 适用范围

凡是给正常的农业生产、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超出乡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有效处理能力,需要县农业局及更高级行政部门做出响应或更多相关职能部门给予配合与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涉及到动物疫情的,按照《铅山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1.5 突发事件分级

1.疫情分级

根据造成重大疫情的有害生物类别、传播蔓延和暴发为害范围, 将重大疫情分为一级疫情、二级疫情、三级疫情、四级疫情。

(1)发现从国外传入我县的我国从未发生的有害生物,为一级疫情。

(2)发现从省外传入我县的我省从未发生风险和危害重大的 有害生物,或周边县发现重大疫情并迅速向我县扩散蔓延,为二级疫 情。

(3)在我县虽有零星发生,但发生范围不广的外来有害生物,在2个以上乡(镇)暴发为害,为三级疫情。

(4)外来有害生物发生范围在2个乡(镇)以下暴发为害的,

为四级疫情。

2.灾情分级

根据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种类、发生程度及范围,将重大有害生 物灾情分为一级灾情、二级灾情、三级灾情、四级灾情。

(1)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重发生乡(镇)占常发乡(镇)的50%以上,或偏重以上发生乡(镇)占常发乡(镇)的70%以上,为一级灾情。

(2)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重发生乡(镇)占常发乡(镇)的40%—50%以上,或偏重以上发生乡(镇)占常发乡(镇)的50—70%以上,为二级灾情。

(3)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重发生乡(镇)占常发乡(镇)的30%—40%以上,或偏重以上发生乡(镇)占常发乡(镇)的40%—50%以上,为三级灾情。

(4)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重发生乡(镇)占常发乡(镇)的20%—30%以上,或偏重以上发生乡(镇)占常发乡(镇)的30%—40%以上,为四级灾情。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决策领导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级有关法律法规及县政府的职能分工,由县农业局及有关部门组成的铅山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生物防治领导小组作为全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管理与防治工作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全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管理与防治方针、政策、卫生思路和总体行动计划,履行及农业部外来入种管理办公室规定的工作职责,完成省农业厅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入种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工作任务,加强部门、地区和上下之间相互沟通与衔接,领导、指挥、协调应急工作;随时向县政府和

省农业厅汇报我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情况,并落实其下达的指令。

2.2 日常管理机构

铅山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业局,成员有植保站、经作站、土肥站、种子站。办公室负责与各部门信息沟通、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以处理县外来入侵生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由县农业局承担,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由种植业相关站(室)根据具体分工,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生物名录制订,拟定有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日常疫情报告,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具体工作由县农业局植保站承担。

2.3 应急指挥机构

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建立相应的临时性县级应急指挥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其组成和参加部门的职责与任务。突发事件发生时,县应急指挥部在省农业厅的领导下,负责相应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和协调指挥,遇到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农业局和县政府汇报。

2.4 技术咨询机构

由县农业局组织环保、生态、植保、植物检疫、植物分类专家组成预警和风险评估咨询委员会,作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管理与防治工作的技术咨询机构。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信息收集

收集县外主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生物疫情发生情况、农产品进口和调入情况、生物物种引进情况、截获有害生物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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