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创城工作督导方案
共 青 团 潍 坊 市 委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导方案
为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城市迎测工作,确保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经研究,团市委决定成立两个督导组,对各中心城区团委和部分大中专院校团委创城迎测工作进行督导,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4年12月23日(周二)——2015年1月4日(周五)
二、督导内容
(一)中心城区团委
1.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和开展情况;
2.所管辖和包靠的实地站点工作落实情况;
3.辖区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4.创建氛围营造和创建宣传工作情况。
(二)大中专院校团委
1.思想引导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2.学生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3.组织学生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工作情况;
4.针对学生开展文明教育以及学生的文明素养等情况。
三、督导方式
(一)听取情况介绍。听取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了解相关工作情况。
(二)开展实地督导。采取不打招呼、实地暗访的形式,在中心城区,重点检查志愿者工作形象、作用发挥,站点建设是否符合标准,中小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的熟悉掌握程度,以及创建氛围是否浓厚等问题。在大中专院校,主要是随机访问部分学生,了解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掌握情况,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度,以及对访问者的礼貌程度;在校园内及校园周边公交站点、商场超市等,查看学生是否存在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穿马路、不按秩序排队候车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督导工作中,要严格对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真督实导,掌握真实具体情况,主动揭短亮丑,防止图形式、走过场,既起到督导效果,又不影响相关单位正常的创建工作,增强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导结束后,要第一时间将督导情况反馈给所督导单位,并指导和督促做好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不漏问题、不留死角。具体督导工作流程和工作安排请与各组联系人联系确定。
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导分组方案
共青团潍坊市委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导分组方案
第一组
组 长:李志为
联 系 人:王海燕 李福德 缪晶晶
督导分工:奎文区、寒亭区、高新区、潍坊学院、潍坊职业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组
组 长:高 斌
联 系 人:王 辉 李 涛
督导分工:潍城区、坊子区、潍坊医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山东工业技师学院、潍坊技师学院、潍坊商业学校
篇二:创城检查明细表
大洼区教育局创城拉练检查评分表(一)
单位: 2017年月日
大洼区教育局创城拉练检查评分表(二)
单位: 2017年月日
大洼区教育局创城拉练检查评分表(三)
单位: 2017年月日
大洼区教育局检查创城档案(少年宫)评分表
单位: 2017年月日
篇三:8月17-21日创城志愿者安排
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通知)
★
关于组织开展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志愿服务活动的
通知
各志愿者组织单位:
为全面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更好地发挥志愿者在全国测评中的志愿服务,根据市文明办要求,区将于8月17日-21日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8月17日下午至21日下午 二、 志愿服务地点
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 1、主干道:山东路、延吉路 2、非主干道:辽宁路、台东一路
3、主要交通路口:山东路延吉路口、山东路敦化路口、
台东一路威海路口、辽宁路泰山路口、
辽宁路黄台路口
4、老街区街巷:汤山路、驼峰路、馆陶路、沈阳支路、
寿光路、金坛一路、青海支路、浦口路
5、新建城区街巷:同乐二路、桦川一路、桦川二路、桦
川三路
6、公园:儿童公园
7、大型公园绿地:青岛山炮台公园、浮山新区环湖公园 8、主要商业大街:台东三路步行街、天幕美食城、昌乐
路文化街
9、长途汽车客运站:青岛汽车总站馆陶路汽车站 10、大型商场:青岛万千百货商场、迪卡侬青岛体育用
品有限公司
11、集贸市场:福乐佳农贸市场、海誉丰农贸市场、河
马石农贸市场
12、市级慈善超市、接受捐助站点:市北区慈善超市/
捐助接收中心
13、主次干道公交站点:山东路、延吉路、辽宁路、台
东一路的公交站点及公交始发站点
三、 活动内容
按照建立完善以交警为主导,交警、协警员和志愿者“三位一体”的文明交通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的要求,在创城主干道、非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和公交站点等,按照“志愿者安排表”的要求组织志愿者上岗,并通过志愿者上岗服务
和文明劝诫,营造文明交通氛围,以提高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
四、 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志愿者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测评志愿服务活动,制定志愿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确定领队。对志愿者要进行好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使志愿服务活动中服从指挥、发挥作用,树立形象,同时注意自身安全。
2、明确任务。要按照“志愿者安排表”组织上岗;交通志愿者上岗时,志愿者要着志愿者服装(帽子、马夹),根据岗位要求配引导旗、哨子、绶带和“小喇叭”;志愿者遇到乱穿马路、乱闯红灯、乱停车、争抢上车等不文明行动要有礼貌地进行劝诫,遇到老、幼、病、残、孕者过马路要协助其安全通过,对问路者要热情帮助,积极宣传文明交通理念,同时对志愿服务区域要做好卫生保洁,劝诫行人不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垃圾杂物,确保周围区域干净有序。
3、各单位在执勤过程中如发现测评队员时,要迅速向区文明办报告,在区文明办工作人员未到时,要跟随测评队员并做好测评工作。
4、下雨照常开展志愿服务,没有区文明办通知,不得擅自撤离。遇到特殊情况及时与所在区域交警协调或区文明办联系。
联系人:王晓燕 85801100 附1:志愿者安排表
附2:各工委参加街道志愿服务人员数量
市北区文明办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
志愿者安排表
《
17年创城工作计划》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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