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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学院网
时间:2017-06-19 05:48:04 来源:建材加盟网

篇一:执业律师听课流程

点睛网络律师学院XX省律师

听课流程及常见问题

一.学员如何登录 二.如何选择新课 三.如何开通新课 四.学员如何听课 五、如何查看课时 六、如何修改密码 七、学员常见问题 八、点睛联系方式

一.如何登录 第一种登录方式

,输入点睛政法网络学堂网址

1.打开您本地的IE

2.网站首页左上角有一学员注册登录区,如下图:

3.学员在登录区,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用户类型”选择“会员”,点击“登录”。如图:

第二种登录方式

1. 打开您本地的IE

,输入点睛网络律师学院网址:http://wq.zfwlxt.com

2.在网站左上角的登录区,律师输入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如图:

二、如何选择新课

1.学员以第一种方式登录后会直接跳转让到听课页面,如以第二种方式登录则登录到律师个人主页,点击主页上的“听课”。如图:

2.页面自动跳转到听课界面。如图:

3.学员可以在这里选择自己想听的课程,点击左边第三项“选择新课”,将显示可选的课程,将鼠标放在左边栏目项上,右边会出现子栏目,点击该子栏目就能转换到相应栏目中,如图:

3.点击“每一门课程后面的复选框”,再点击页面下的“放入暂存架”,这样选课过程就完成了。如图:

三、如何开通新课

1.学员选课完成之后,课程将保存到“暂存架”页面,点击此页面出现已选择的全部课程名称,

点击课程后面的复选框,再点击“开通”(已选择但未开通的课程,系统会为您保存在暂存架)。如图:

2.最后点击“确认”,这样课程就开通了。学员可以到登录后的页面看到自己所选课程。如图:

四、学员如何听课

(一).如何在线听课?

1.学员按如上步骤登录,进入用户听课界面后,点击网页左边“我的课程”,再点击想要听课的“课程名称”。如图:

2.点击在线学习下的“听课”。

3.系统将会自动弹出验证的窗口,点击

,以便通过对课件的安全验证.如图:

4.然后在弹出的窗口中输入您的用户名和密码获取听课许可证,点击“确定”。如图:

篇二:律师学院APP功能07.07

律师学院APP功能说明

总要求:APP设计与网站大体一致,但功能上更方便快捷。重点展现线上课程(包

含律师讲堂和微课堂的课程)和线下活动(培训动态中的最新培训)。

点开APP后页面展现(头页)

设置大约3秒左右的广告图(含栏目名称、logo及标语)或者滑动显示多

张广告图,同时设置“跳过”功能以便客户自主选择是否观看。

一、登录(用户注册、登录、密码找回)

在首页底端导航栏“我的”即用户中心设置注册和登录功能。具体流程如下:

1.账号(用户名/手机)及密码;

2.登录左下角及右下角分别设置快速注册及忘记密码;

3.其它方式登录:QQ、微信或微博;

4.密码找回: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立即找回→请输入验证码(验证码已发

送至手机)→请输入新密码→请再次输入新密码(收不到验证码点击重新发送)→验证

二、首页

1.首页页面

页面上方左上角设置logo,中间设置搜索框;搜索栏左边设置“分类”图

标,点击该图标可以显示课程类别的导航页面(包括一级分类及二级分类),搜

索栏右边设置“消息”图标,页面下方分别设置:首页、分类、发现、我的;正

文如下:

banner图

推荐(精品课程):课程类别1、课程类别2、课程类别3

课程名称及详情

最新发布(最新课程):课程类别1、课程类别2、课程类别3

课程名称及详情

热门课程:课程类别1、课程类别2、课程类别3

课程名称及详情

2.首页具体功能

(1)搜索

页面上方中间显示搜素,左上方显示返回,点击返回即可返回至首页;页面

下方分别设置:首页、分类、发现、我的;正文如下:

搜索字祥下方设置搜索框

热门搜索课程:预览图及课程名称;

搜索结果:输入搜索内容后下方即出现共n个相关搜索结果,搜索结果下有

预览图及课程名称;

(2)播放记录:

页面上方中间显示播放记录,左上方显示返回,点击返回即可返回至首页,

右上方显示编辑;页面下方分别设置:首页、分类、发现、我的;正文如下:

最近一周:预览图、课程名称、律师名称、律师称号;

最近一月:预览图、课程名称、律师名称、律师称号;

点击编辑即在预览图旁出现可勾选的选项(页面左下角设置删除/取消我的

等字样)

(3)课程列表页

依次设置免费、最新、最热、推荐(分别对应律师学院首页免费课程、最新

课程、热门课程、精品课程)课时数、时长、价格以及可供选择的价格区间。课程类别下方即有课程推荐(内容包括:课程名称);

(4)课程详情页1:视频播放器;

详情、讲师、相关、评论;

讲师:视频名称;

讲师:讲师头像及讲师介绍;

相关推荐(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律师名称、律师称号);

更多推荐;

(5)更多推荐:预览图、课程名称、律师名称、律师称号;

(6)课程介绍

(7)课程详情页2:预览图;

详情、讲师、相关、评论;

评论(包括评论数);

我来说两句(点击即可自行评论,设置用户头像);

评论区(包括用户头像、用户名称、发布时间及发布

内容);

页面最下方设置点赞、收藏、分享、下载;

(8)下载:点击下载进入到下载页面(可选择标清等画质及缓存全部);

讲师:课程名称(右边有下载标志,点击即可下载,下方显示

播放数量);

(9)下载列表

页面上方中间显示正在缓存,左上方显示返回,点击返回即可返回至上一页,

右上方显示编辑;正文如下:

全部暂停、全部开始;

预览图、课程名称、下载速率;

(10)收藏:点击收藏即收藏成功;

(11)分享:点击分享即可分享至QQ、微信、微博、朋友圈、QQ空间;

(12)写评论:点击我要说两句即可评论

(13)讲师介绍:讲师头像、讲师姓名、讲师名称、讲师介绍、课程数;

讲师课程:预览图、课程名称

三、分类

律师讲堂课程为六大类,微课堂课程包括新法聚焦、专题专讲、名家解读、

其他等。

方案一:将两种课堂的课程类别都设置在分类导航中纵向排列。

方案二:设置切换图标,以便用户自主选择两种课堂的课程。

1.课程类别包括精彩栏目及课程分类;

2.精彩栏目下设置子标题:免费课程、精品课程、会员专区;

3.课程分类下设置子标题:证前培训、岗前培训、行业律师培训、专业律师培训、企业法务培训、国际法务培训;

4.点击课程类别出现详情:依次设置免费、最新、最热、推荐(分别对应律师学院首页免费课程、最新课程、热门课程、精品课程)课时数、时长、价格以及可供选择的价格区间。

5.课程类别下方即有课程推荐(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律师名称、律师称号)

6.课程详情页面:视频播放器

详情、讲师、相关、评论

讲师:视频名称

讲师:讲师头像及讲师介绍

相关推荐(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律师名称、律师称号)

四、发现

在现有栏目下预留“更多”以便以后增添新的栏目。“线下活动”设置要与律师学院网站子栏目培训动态中最新培训一致,包括微信群课程、讲座、论坛等活动。

1.最上框显示发现栏及搜索框;

2.线下活动分为全部、进行中和已结束;以列表方式显示具体活动标题、开课时间、开课地点等,无需配图。

3.点击活动及进入活动详情,活动详情包括:banner图、时间、地点及人数;

4.页面中部可点击活动详情及活动流程;

5.活动流程下方设置讲师(含简单介绍)及参与者;

6.课程详情页面左下角设置剩余时间,右下角设置我要报名;另在“线下活动”页面每个具体活动标题右下角设置“报名”图标,点击该图标可进入该活动详情页面并进行下一步报名。点击“报名”后已登录用户不需要重新输入信息自动报名成功,未登录用户需输入个人信息。

7.点击右下角我要报名即弹出线下活动报名表(姓名→手机→职业→提交);

8.报名页面提交成功提示。

9.在报名成功后“我要报名”自动转为“支付”,分设在线支付(支付宝、微信等)、线下支付。相应的前面的“报名”图标也变为“支付”图标。

五、我的

(一)用户中心

1.用户中心页面

左上角为用户头像及用户名、注册/登陆,右上角为“设置”和“消息”功能图标),正文如下:

学习中心:我的订单、查看全部订单;

最新学习(即观看记录)、我的课程、我的收藏、课后练习;

我的下载(即离线缓存);

会员中心;

我的主页

我的好友

我的消息(即我的通知);

账号设置;

2.用户中心具体功能

(1)用户资料管理

在“我的” 页面点击用户头像即进入用户资料页面。

头像:点击更换头像即弹出“从手机相册上传”、“拍照上传”、“取消”选项供用户选择

用户名:点击原有用户名即可修改→确认

性别:男/女/保密→确认

手机号:点击更换手机号即可修改→确认

会员:显示会员等级

密码修改:页面上方中间显示手机找回,左上方显示返回,点击返回即可返回至上一页→输入手机号码→立即找回→请输入验证码(已发送验证码至手机)→请输入新密码→请再次输入新密码→验证;(收不到验证码点击重新发送)

(2)学习中心

我的订单:

页面上方中间显示我的订单,左上角显示返回,点击返回即可返回至上一页;右上角有“搜索”和“消息”图标;正文如下:

全部、已付款、待付款、待续费、待评价

课程标题、课程价格;

订单号;

订单时间;(显示立即支付或支付成功)

最新学习(即观看记录):

页面上方中间显示观看记录,左上方显示返回,点击返回即可返回至首页,右上方显示编辑;页面下方分别设置:首页、分类、发现、我的;正文如下:

最近一周:预览图、课程名称、讲师姓名、讲师职称;

最近一月:预览图、课程名称、讲师姓名、讲师职称;

我的课程:

页面上方中间显示我的课程,左上方显示返回,点击返回即可返回至首页; 页面下方分别设置:首页、分类、发现、我的;正文如下:

预览图、课程名称及基本情况、讲师姓名、讲师职称;

我的收藏:

页面上方中间显示我的收藏,左上方显示返回,点击返回即可返回至首页,右上方显示编辑;页面下方分别设置:首页、分类、发现、我的;正文如下:

预览图、课程名称、讲师姓名、讲师职称;

点击编辑即在预览图旁出现可勾选的选项(页面左下角设置删除/取消我的等字祥);

课后练习:主要是六大培训中证前培训

(3)我的下载(离线缓存)

页面上方中间显示我的下载,左上方显示返回,点击返回即可返回至上一页页,右上方显示编辑;正文如下:

全部暂停、全部开始;

预览图、课程名称、下载速率;

(4)会员中心在下面(二)重点讲解

(5)我的主页

(6)我的好友

(7)我的消息(即我的通知)

除了该位置,另在“我的” 页面右上角点击消息图标即进入设置页面。 页面上方中间显示我的消息,左上方显示返回,点击返回即可返回至首页; 预览图、时间;(显示:您的线下报名已经审核通过!您可以直接到场参加!)

(8)账号设置

除了该位置,另在“我的” 页面右上角点击设置图标即进入设置页面。 页面上方中间显示设置,左上方显示返回图标,点击返回图标即可返回至上一页

具体功能如下:

自动播放视频(勾选3G/4G和Wi-Fi、仅Wi-Fi、关闭)

仅Wi-Fi网络下载;

推送通知;

清除缓存(点击清除缓存即弹出确定清楚缓存吗?→确定/取消选项→清除成功);

关于律师学院;

意见反馈;

【页面:页面上方中间显示意见反馈,左上方显示返回,点击返回 即可返回至上一页;

正文:客服电话;

意见内容;

填写联系方式(QQ/手机);

提交意见;】

给我评分 ;

退出登录

(二)会员中心

会员等级划分:VIP会员、普通会员(VIP可观看付费视频,免费会员不允许观看付费视频,如需观看,需升级为VIP会员或直接购买相关课程)

篇三:英国四大律师学院探源

英国的四大律师学院探源

作者: 孔德超

英国的律师学院[1](Inns of court)对英国法律职业阶层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对英国的法治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是英国法律职业阶层兴起的重要原因,它在英国法制发展过程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英国著名的法律史学家梅特兰教授在考察了英国和西欧大陆的法律发展情况后指出:我们很怀疑究竟是什么东西在罗马法复兴的浪潮中拯救了英国法?

中世纪英格兰最有特色的不是议会,因为在欧洲大陆,各阶层的民众大会随处可见;也不是陪审团,因为这东西是慢慢在法国衰落下去的;而是律师公会以及在其中讲解的判例报告,因为在其他地方我们很难发现类似的东西??我认为,在那样一个书籍并没有普及的年代,很难设想有什么更合适的制度能够比这种强迫每一位律师前来通过听取知名法律家公开演讲而接受法律教育的方式更能建立和强化一种法律的传统。[2]英国律师公会所采用的那种学徒式的教育模式为各个不同的法律职业阶层之间的相互认同提供了一个平台,使得法律知识的传播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和发展形成一种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局面,有利于具有独立品格的法律职业团体的形成,并成为推动英国法制发展的重要因素。对英国律师学院历史的考察有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英国法律职业发展的历史背景,对于当前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也是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律师学院的产生、发展及其演变

一般认为,英国的律师学院起源于13世纪后期被称作“法律学徒”

(Apprentices)的特殊社会集团,这些学习法律的学生为方便业务学习,基于自由结合寄宿在伦敦三大中央法庭所在地威斯敏斯特区附近的客栈或酒馆,聘请开业律师讲课或提供辅导,居住在一起的学徒逐渐自发组成一所所具有自治团体性质的、行会式的简易法律学院(Inn),这些简易法律学院大多集中在威斯敏斯特区的道路两侧。到了14世纪,这样的学院已达到十多个。[3]14世纪以后,这些律师学院中的四个脱颖而出,形成了后来著名的四大律师学院,即林肯律师学院(Linconln’ s Inn,1422年)、中殿律师学院(The Middle Temple,1501年)、内殿律师学院(The Inner Temple,1505年)、格雷律师学院(Gray’s Inn,1569年)。四大律师学院互不隶属,其成员包括正在各该院学习的学生及已从各该院毕业的大律师,学院由君主或皇族担任名誉院长,院长由资深的大律师通过互选产生。

四大律师学院有不同的服务对象,林肯律师学院为黑人打官司,格雷律师学院的雇主是妓女,中殿律师学院主要受雇于穷人,内殿律师学院则受富人青睐。这个时期律师学院的主要任务就是为其成员提供严格的法律训练,同时也为学员提供一般的大学教育的内容,如教授雕塑、历史、音乐、圣经以及“在王宫里所进行的跳舞等贵族的游戏”。在这个时期,律师学院成员除了有中小贵族特别是骑士阶层以外,还包括一些上流阶层,如大的贵族、士绅等,这些人的加入使得律师学院名声大振,从一定从程度上提高了学院的学习水平。

到了15世纪,律师学院逐渐形成了一种学徒制的法律知识传递方法,这种古老的师傅带徒弟的训练方法在律师学院里得到了最好的应用,且对法律知识的传递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学员们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阅读”、“模拟法庭”以及持续的正式和非正式的辩论。学徒们与资深此地成员住在一起,吃在一起,干

在一起,他们参加的是一种准修道院式的公共生活,在其中法律是“训练所得而非教授所获”。事实上,他们既实践法律又学习法律。[4]

除了上述这四大律师学院以外,还有一个资格比较低的具有同样组织和职能的衡平法律师学院(Inns of Chancery),该学院是作为收容那些在四大律师学院收容不下的人的教育机关而产生的。[5]它们隶属于大法官庭管辖,故又称为大法官学校。学生在这里主要学习司法令状等基本的法律常识,经过几年的训练之后再转入律师学院学习。17世纪后半叶以后,随着英国大规模扩张,法律业务量增多,律师学院的正常教学被打乱,出庭律师没有太多时间顾及学徒们,这种古老的学徒制的法律知识传递方式受到挑战;而且,随着法律文献的迅速增加和法律知识的积累,“以至于‘阅读’取代了老式的‘通过观察和实践去学习’的方法,由律师学院所提供的传统的法律教育受到并且已经被忽视。[6]鉴于这种情况,1852年四大律师学院联合设立法学教育委员会,并设置了宪法、法制史、罗马法、普通法、衡平法、不动产法等讲座。此后,随着牛津等大学开始兴办法学教育以及1872年独立的法律学校的出现,大学法学教育开始兴起,律师学院逐渐演变成为单纯的职前培训场所。在20世纪,特别是最近50年,大学已经取代律师学院逐步成为英国法律教育的主要阵地。

二、律师学院的组织管理模式

律师学院的组成人员主要包括学院监督(bencher)、专门律师(barrister)或称为外席律师(utter-bar-rister)、学生(student)或称内席律师

(inner-bar-rister)、代办人以及法院书记官等组成。整个律师学院由资深出庭律师或成名法官所组成的学院监督予以管理,学院监督主要负责招收新学员以及轮流为学员讲课。他们在授课的时候被称作讲诵师(readers),授课内容主要

包括重要法规的讲解、典型案例分析以及自己的从业经历等,他们在整个律师界享有较高的权威,其讲课内容常常被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引用。

外席律师与内席律师是相对而言的,主要指的是律师学院的学员们在参加模拟法庭时按照资质划分时的一种称谓。整个模拟法庭由学院监督和讲诵师为法官,学员分别担任原告和被告,其中高年级的学院坐在长凳两端,称为外席律师,低年级的学院则坐在长凳中间,称为内席律师。在模拟法庭的审判过程中,学院监督和讲诵师会密切观察内席律师的表现,以便决定哪些人可以转入外席律师的行列。一旦升为外席律师,就成为学院的正式成员,即律师协会的成员,同时获得出席正规法庭进行辩护的资格。[7]

学院监督、外席律师以及内席律师是律师学院的主要组成人员,十六世纪中期以前,代办人和法院的官员属于律师学院的成员。所谓代办人指的是代理当事人进行出庭、提出和收领文书、接受各种令状、交纳诉讼手续费以及有关执行等事项的职业法律人,他们是诉讼当事人的“替身”。在这个时期,他们和律师学院的学员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区别,同样要在一个律师学院接受与学员同样的教育,二者的业务范围也有一定程度上的重叠。到了17世纪前后,由于律师学院已经开始不再接纳代办人,代办人和专门律师(也即律师学院学员)之间在法学教育上已经开始出现了等级上的区别,在业务内容上已经逐渐明确。至17世纪,代办人与后来演变成事务律师的初级律师已经没有太多区别,如1729年的初级律师法(Solictor Act)规定代办人可以充当初级律师,而1750年的法律更是进一步规定初级律师可以充当代办人。

律师学院采取是一种完全自治的管理模式,基本上是个自由的社会团体,它们自定章程和行业规则,决定大律师资格的授予和免除,国王或任何人都无权干

涉。学院有多名监督,每年在其中选举一人担任司库。司库是学院名义上的领导,遇到学院重大问题,由所有的学院监督们一起协商处理。

三、律师学院的教育方式

律师学院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学员学习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种是讲诵师授课,前面我们已经提到其授课的主要内容是英国当时的法律。讲诵师通常是从专门律师中提名,在授课之前,讲诵师通常要花六个月的时间进行周密的准备。在进行讲解的那天,律师学员的全体人员都聚集在学员的大厅里,由讲诵师先朗诵自己预先选择的法令并就该法令的解释发表自己的看法,之后由年轻的律师对讲诵师的见解发表反对论,其后再相继由专门律师和学员监督对讲诵师的见解进行评论,最后讲诵师针对这些反对论或评论进行再次的评说和解释,至此,讲解告一段落,律师学员的其他人在其后两个星期之内可对讲诵师所提出的问题展开自由讨论;第二种是出席法庭旁听律师辩论和法官审案,这是律师学员学员最重要的学习方式之一;第三种方式是举办模拟审判,这种模拟法庭通常由学院监督或讲诵师担任法官,学员分别担任原被告,通过这种方式让学员亲自参与到模拟法庭审理过程中,在实践训练中掌握辩论技巧和法律知识。

四、律师学院的现状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律师学院在大学法学教育兴起以后已逐步演变成为单纯的职前培训场所。特别是在20世纪70年代,律师学院更多的成为获取出庭律师资格的一种形式化的机构。如在英国取得出庭律师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1、获准在任何一个律师学院入学;2、在自己所属的学院按照规定参加晚餐会;3、按照规定参加考试;4、在及格后由自己所属的学院正式授予专门律师(即出庭律师)资格。在英国,满足上述条件被授予出庭律师资格的律师要想在英国国内执行实际业务,还必须在授予律师资格前后进行为期一年的实务学习,然后才能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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