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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读后感
时间:2017-06-28 05:38:41 来源:建材加盟网

篇一:读后感5篇

读后感 毕淑敏散文集读后感 738

毕淑敏,是我最喜欢的女作家.她的散文是澄清的,健康的,充满活力的.她的素材全部取于平常人的生活,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藻修饰,也没有令人一读就感到新鲜的选材,但她却把最普通的平民生活,便成了如孔雀开屏一样的灿烂的生活美景.她总能抓住人在生活中发现不到的镜头,他(她)总能洞穿人的心理,写出人人心中有,笔下无的画面,令人充满遐想与佩服.

读《混入北图》有感

题记——“我想从北图的正门走进去”.

毕淑敏不仅是一位著名的作家,她同样是一位慈祥而又可爱的母亲.在《混入北图》这篇文章中,毕淑敏的母爱与她对儿子的教导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

在那时,北京图书馆是最大的图书馆,哪里有各种各样不同种类的图书,但那里却有规定:只对成年人开放.不知是不是遗传了毕淑敏,她的儿子从酷爱看书,对文学充满了好奇心与求知欲.当他长到十几岁已经是个小伙子的时候,毕淑敏在他苦苦的要求下,不得不带儿子“混入”北图,满足孩子向博览全书的愿望.

本文主要讲述了毕淑敏到儿子进入北图的过程和看书的过程.其中详写的是进入的过程.运用了心理描写和生动的动作描写,表现了母子二人害怕被识破的心情,但儿子也急切想去看书的复杂心情.在好不容易进去后,儿子恨不得把全馆的书都看一遍,所以,他直到闭馆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所谓: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在毕淑敏的这篇文章中,充分的体现了儿子对读书的渴望,甚至把博览全书为理想.的确,在我们少年时代的是官(时光)是很宝贵的,我们在学习上,不因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而是多多去闯闯,在丰富的经历和阅历下,就能够让你体会到世界是包罗万象的.在青春时,何不去拓展自己的领域,为梦想努力,像毕淑敏的儿子一样,有志气:“长大一定要光明正大的从正门走进北图,因为那是贵宾的通道!”

毕淑敏经典散文读后感880

经过我东挤西挤的时间,我终于看完了这本书。这本散文中大部分都是先叙后议的结构,先完整的讲完一个故事后再在文章的结尾抒情,好似一篇生活故事的读后感。并且语言张晓风通俗,好似正在与读者对话。

这里面有吸引人的故事,也有深含哲理的议论。有一篇文章最适合现代的人去品读――《最单纯的生活必须品》,这是篇作者在看了《森林王子》中的一句经典语言:“让我们得到最单纯的生活必须品”的感悟。我可以设想一下问一个城里的孩子或乡下的孩子,人生存最基本的三要素是什么?城里的孩子一定会不屑一顾地回答:“不就是脂肪、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吗?”乡下孩子听了一定会茫然地说:“脂肪、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是啥?不就是猪油、鸡蛋和糖吗?人不吃

那些照样能活。俺只知人生存只要柴火、水和粮食。”你更认同那一个?若你不明白什么是最单纯的生活必须品。就想想,五千年前人们走遍天下要带什么?不就和乡下孩子回答的差不多吗?而现在人们出游,就要带上一大堆——什么防晒的,防蚊的,防野兽的,防??当然还有衣服、碗,筷??也许你会认为是现代人想得周到,把什么都考虑到了。其实是古人认为一些意外都是可以抵抗的,重要的是人要活下去。

回想当今,人们对城市生活的物质生活的厌倦了。都开上车去找个青山绿水的地方去放松,殊不知自己把城市的污染带进了青山绿水。现在城市的发展都在想着人定胜天,要用人的力量去改变世界,其实这也是把自己发展的快乐建立在大地的痛苦之上。除了城市建设方面,一些城市的水和空气都在受到污染。我们想要吃的纯净水都含有乱七八糟的杂质。为博人们欢心的“水”,美其名叫成各种好听的饮料让人们痴迷得不能自拔。在人们生活的周围是饱含悬浮颗粒与杂质的“风”。看看周围多少人受着现在生活带来的疾病的煎熬。

在小学六年级的一次科技发展的有利有弊的辨论上,我果断的站在反方的立场上。我列举了世上许多发明所带来的副作用。如电脑让人失去思考能力、汽车让人们的行走能力退化,电视让人失去沟通能力??生活上虽然带来了方便却以丧失我们的基本能力为代价。

毕淑敏的这篇文章颇有道家的反璞归真思想,让许多现代人开始深思:“这是我们要的生活吗?”

读《繁花不惊 银碗盛雪》感受704

这本书买了好久刚买时翻了几页一直搁置,闲时又重拾起来。起初买这本书是因为它粉蓝粉紫清新的包装,和书中文静的插图,甚是喜爱。一看就是本能让人安静沉淀下来的书,书本的作者是雪小禅。

很喜欢这段写在最前面的话:“一个女子,只有经过时光的淬炼,才会有醇厚的味道。她去掉那些天真、繁芜、阴凉、世故,或许带一些淡淡的邪恶,但会显出更倾颓的味道,少女的美是一派天真,优气质有味道的女人,是让人如临深渊,如陈年普洱和千年老树,光阴赠给她的,除了凛冽的寒凉,更多的事这种叫做气场的东西。”

现在的我已经二十有六,正抓着青春的小尾巴挣扎着。不愿让时光带走自己的天

真,但时光总在不经意间溜走,换来的是更有味道的东西叫成熟,或许是如书中所说的“气场”。

书中有一节叫“一个人的山河岁月”大概是作者在回顾自己的青春岁月,让自己感触颇深。书中说:“好多日子只是一块旧铁,慢慢生了锈,只有那些终于不能忘记的,如一块金,日子越久,反倒亮起来—但究竟是少。”想着寒假跟老同学见面聚会,饭桌上互揭糗事说说笑笑,聊得高兴了就把酒对饮,一转眼儿说到半夜十二点还不舍得离席。这对于我来说就像金一样的时刻,永留回忆。

那些躁动疯狂的学生时代,那些放纵与悲欢里细腻的细节,那些稚嫩与欣喜的骄傲日子,是自己最不能忘记的时候。比如和一帮同学在午夜去喝酒,吃火锅,一个个烂醉如泥,游荡在校园花园中,想想就觉得放荡,哈哈。

现在老同学都各自开始自己新的人生阶段,留下的黄金时刻可能会越来越少,但是人生这么长都记得是残忍的,尤其对我这样儿没心没肺的。能记着那些黄金时刻,闲时回忆起来,傻笑一下也是一种幸福吧。

往后的时光,不管是愉悦的或是痛苦的,希望自己都能抱着感恩的心走下去。

微微一笑很倾城读后感(六)1011

她说,这世上必定有一个人,会和她不离不弃荣辱与共,如果现在还没有,那是她还没找到,不够幸运,而不是他不存在。

顾漫的名字,大抵是取“盼望浪漫”之意吧。她的小说也无不沾染着后青春的淡粉色的温暖色调,相比于另一位女作家匪我思存笔下的苦涩哀伤的幸福,顾漫所带给人的是要轻松幽默的多的小清新。

《微微一笑很倾城》这部小说作为顾漫在其处女座首发畅销后的第二部小说,没有复杂的人物关系构成,没有多线地发展线索,甚至连爱情故事中常设的耍尽阴谋手段破坏纠缠的坏女孩都没有。有的只是单一的不能再单一的两条线索:网游中的一笑奈何和芦苇微微;现实中的肖奈和贝微微。故事也是一路的顺风顺水,从网络到现实,从相识到相知相恋,毫无波澜的甜蜜。

有人认为,免除了清理人物之间复杂的关系和猜测人物心理,一本小说便变得无脑空洞而不值品味。顾漫恰恰逆风而上,用幽默清新的语言谱写了一段一路

皆飘满着桂花香的爱情。这就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单纯。在象牙塔里的青春时光,裙摆飘逸着彩色的憧憬,当贝微微坐在与其不甚相符的网吧里,纤细的手指熟练地跳曳在键盘上“厮杀”时,便成了他眼中唯一的风景。因事由初次见面却宛若熟人的相待使贝微微措手不及却暗中欣喜,于是似为一段延续上世的爱情便悄无声息地发芽生长蔓延,心无旁骛。

作为小说的主人公肖奈,他被塑造的几近完美。游戏里他是衣袂飘飘少言寡语招招凌厉的白蚁琴师一笑奈何,现实中他是挺拔英俊潇洒迷人年轻有为的计算机高手肖奈。他睿智、细心、体贴,是少女们倾慕的对象,是气场强大的万人中央,更是贝微微眼中无所不能的大神。这符合了大多数读者心目中白马王子的畅想。同时,女主角贝微微也是有着校花级别明眼美貌成绩优秀做事低调的女生,好似天赐佳成的一对璧人,满足了童话幻想中“王子与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圆满式思想。

或许这在大多数人眼里都梦幻得太不现实,但它通过轻松的笔触将其所想传递的欢乐已跳跃进了人们的眼帘与心中。使浮华下的心灵洗去铅华,静静地感受一份纯真的浪漫、淌入心间的细腻。犹如撇下繁杂后在清山绿水中闭目养神的诗意栖息,好似在落霞峰并肩而立的白衣琴师与红衣女侠,神仙眷侣,乘雕赏景,永不落霞??

在人们心中,包含了对爱情太多的理解,有简单的甜蜜,有激情的浪漫,有相守的幸福。也有信任的坦诚,猜忌的疑虑;体贴的关怀,粗心的冷落;互诉时的衷肠,争吵时的耳赤??但是,相信没有相扶到老的爱情,是不足体会其中真谛的。

于是我们唯有怀着朝圣的心灵,珍视它。

活着 读后感1000字篇 1080

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地 主少爷福贵,娶了一位温婉的富家千金家珍,年少荒淫,输尽家财千万,一贫如洗,爹被气死。幸得五亩良田以谋生,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在求医的路上被强征当 兵,逃得一命回家。但命运并没有放过福贵,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有庆被黑心医生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幸运出嫁,又难产死亡,未同甘却共苦 的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时横死,剩下的唯一亲人——孙子苦根又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剩下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伴着一头同样唤作福贵的老牛。

《活 着》的语言平淡无奇,仿佛就是是从一位乡里老农口中说出而不是一位着名作家。他只是叙述,冷冷地、十分正常地讲述了这么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这种语调,像 外科医生手中的手术刀,冰冷,锋利,稳健,剖析出生活的残酷,在冷冰冰的叙述中将读者完全带入小说当中——这是那些华丽唯美的文字所做不到的。

余华并不擅长煽情,这种冷冷地叙述手法便源于他自己所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所谓超然,应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然而余华却奇怪地选择了第一人称并更加得心应手。这或许就是《活着》的最大魅力。

余 华奇怪的选择造就了沉浸于阅读时,书中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于旁人的眼光看来,父 母之死虽是一大哀事,但也寻常,然而极富与极贫的落差,生死一线的煎熬,四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子女发妻女婿四连过世的噩耗,垂垂老矣孑然一身的孤 独,任何一桩落在常人身上便是令人疯狂的灾难,因此,旁人看到的只有灾难。然而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福贵的眼光来看,没了金钱,亲人都在;没了自由,思念还 在;没了父母妻子女儿女婿,还有孙子。连最后的亲人孙子都不在了,他还有一头相依为命善解人意的老牛。这正是不去想自己得不到和已失去,而关注自己还拥有 的乐观。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所言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小。又十年昏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之中,宁无些个烦恼。

由此可见,生命中,悲苦是少不了的,活着的意义,就是忍受这些苦痛,认真地、静静地活着。这是一种态度,代表着尊敬,对生命本身的尊敬。一个尊敬生命的人,就该是被尊敬的,即使他一无所有。

篇二:——《童年的马》读后感

好书伴我成长

——《童年的马》读后感同在蓝天下,人鸟共家园。------题记坐在窗台下,望着手中那本珍贵的书,心中沉思一片。 其实嫌少有哪位作家像张炜先生这样爱惜动物,写下有关动物的神态动作,栩栩如生,每一篇都是动物的世界。他爱大自然,爱大自然中的每一个生灵。他从动物现在的危险处境,想到大自然的处境,想到人类的命运,巧妙的反映出人类的残暴与虚伪。他试图挽回这种危险的关系,想让人类与动物,人类与大自然和谐相处。

然而,现实并非如此。在生活中,人类总把利益放在第一位,总是用其他生物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满足。又有多少生物葬在人类的手下,逐渐走向灭绝的道路。其中有些残暴的行为令人发指。我们连动物们最起码生存的权利都要剥夺,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作家是愤怒的、痛心的。许多家长又有没有想过这些行为对自己孩子幼小心灵的影响。这些残害动物的人满足了自己的利益,却只会让我,让作者,让真正爱护动物的人瞧不起,认为他们不配做人,不配生活在大自然。 在本书中,有两篇关于“阿雅”的故事。阿雅,是一种特殊的动物,他来自民间的传说,来自祖母的口述。作者通过祖母描述了一个聪慧、灵巧、可爱、忠诚的小动物。虽然谁也说不清楚它到底存不存在,但作者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刻画出这样的一个动物形象,肯定寄托了他对动物世界的诸多感情和思考。如此可爱的一个小动物,却要遭受人类的迫害。这样的行为怎能不让我们人类深深的反思啊!

在《童年的马》中,是由两条故事线组成,时空交错,交相映辉,两篇故事都是围绕着一匹白马展开的。一篇是在莱茵河畔,“我”在一个德国的家庭农场里,观看小主人维利与小白马的和谐相处,一起做障碍赛表演。小主人维利的潇洒深深打动了“我”。另一篇是在中国过去的农村,生产队里也有一匹白马,它不仅要辛苦地拉车工作,还要作为众人娱乐的对象。“我”的哥哥竟然为了取悦女友,骑着光腚马在丛林中飞奔,结果坠马,跌了个狗吃屎。女友也因为他的破相离开了他。这两篇故事中,对白马的不同待遇造成了不同的结果,一个是美好的童年回忆,一个是惨痛的教训,引人深思。

动物有自己的生活天地,与人类一样,都是大自然的一员,都有权利享受自己的生活。可是,它们遇到的却是看中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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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倘我为马读后感

倘我为马读后感 从前未曾读过梁晓声先生的书,也不过是知晓有一位这样的作家,名声响亮。在一排排书架前徘徊,《倘我为马》四个字进入视野后便不忍离去,这样看来简单的四个字,我当时竟不能理解,非得将它想成是佛道的白马非马之类的文章。借书时也倍感高尚更多相干范文>>倘我为马读后感从前未曾读过梁晓声先生的书,也不过是知晓有一位这样的作家,名声响亮。在一排排书架前徘徊,《倘我为马》四个字进入视野后便不忍离去,这样看来简单的四个字,我当时竟不能理解,非得将它想成是佛道的白马非马之类的文章。借书时也倍感高尚,觉得自己一下便超出了等级,看起这类佛法无边的书来了。翻开第一页便觉察出了不对劲,满页的文字浅显而生动,明显不是揭露佛法深奥的那一类书了。读着轻松舒适,倒不像是在看书,仿佛有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坐在眼前和你讲他过去的故事,他心里的想法。书中的一篇同名散文很好地解答了我对书名的迷惑,不就是倘若我是一匹马会有怎样的选择吗?古往今来,人们总少不了对马的称赞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或是徐悲鸿的骏马图等等,可见人们对马的爱好之深。更没必要说战马与战士之间的情感,想必已将它看做自己的战友,必不可少的伙伴了吧。很多电影、剧集中出现过这样的镜头,战士被乱箭射死,战马哀嘶划破天空,又怎样不扣人心弦。而战争中粮食短缺经常发生,战士杀死爱马以供给粮食也是常有的事。想像一下战士牵着和自己共同奋斗多年的爱骑走向刀口,战士一定是不敢看马的眼睛的,那双眼睛中有的一定不是抱怨,而是理解与无奈,出现泪花的双眼无助的望着天空,望着战士,等待自己生命的终结。这样得来的肉或许能拯救一条、两条乃至很多人的性命。战马情愿作出这样的牺牲,我们也只能这么想,以寻求内心的安慰。爱好马的人如此多,可拿它作为宠物的人却寥寥可数,这又是为甚么?由于马不似狗,能安然呆在家中默默守护主人的归来,穿上主人为它预备的粉红小短衣,小短靴。它们注定是要奔跑在草原上的动物,只有奔跑着的马才能真正称作一匹马。如今有一些人或许是闲得无聊,非要找匹马来养养,给它的鬃毛编上小辫儿,再扎个胡蝶结,马鞍上也是亮闪闪的一片。在某些人的眼里这确切是美的,可我相信马绝对不喜欢这样,本来威风凛凛的草原之意味,如今竟扎上辫子,何不可谓羞辱?又说赛马,本来就是一项赌博,又牵扯上了马的奔跑,本来自由随性的奔跑,如今加上了金钱的味道便少了几分神秘与美丽。马背着标牌一个个向前冲,它们大概早已忘记了怎样在草原上奔跑,怎样呼吸草原上清新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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