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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发展意见

2017-04-14 06:05:28 来源网站: 品牌对比网

篇一:关于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的提案

关于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3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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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理 提 案 人:民进中央

主 题 词:医疗机构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 容: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民营医院得到了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长期以来,囿于政府医疗资源配置的严重失衡和民众传统的就医观念,民营医院生存和发展仍然存在许多困难。

一是难以纳入医保范围。民营医院申请纳入医保范围存在实际困难,尤其是营利性民营医院,几乎很少能被纳入到医保范围。即使进入医保定点,也存在比公立医院医保范围窄,报销比例低,报销品种少,核算费用低等问题。这使得医保报销问题成为民营医院的巨大劣势,成为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二是难以引进并留住人才。由于医生的人事关系属于所在医院,医生执业权属归医院管辖,因而医生基本不具有多点执业的可能;再加上大部分民营医院的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定、学术研究方面存在障碍,这导致很难引进并留住中青年骨干力量。

三是专业领域待遇差别较大。在具体工作中,卫生行政部门较少考虑到民营医院,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学术交流等方面时常被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术团体遗忘。民营医院经常无法了解并参与医学科研招标工作。

四是社会歧视严重。社会对民营医院特别是营利性民营医院有比较严重的歧视。在政府层面,政府对民营医院在机构、医院等级、医保定点、医生职称、建设用地、设备采购等行政审批方面有诸多的限制和约束。在社会民众层面,大众对民营医院的偏见根深蒂固,普遍认为公立医院是为大众服务的,而民营医院是要赚取高额利润的,对民营医院不认可、不信任。这些歧视的存在严重阻碍了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

虽然在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规定了民营医院在诸多方面享受与公立医院同等的待遇,为民营医院的发展扫除了一些障碍,但是《意见》中很多规定过于宏观而缺乏操作性细则,再加上地方政府、公立医院执行不到位,长期困扰民营医院发展的问题并未真正解决。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逐步扩大民营医院纳入医保的范围。建议相关部门出台细则,将医院申请纳入医保定点机构的条件定为“是否为社会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凡是提供的医疗服务属于基本医疗服务的,并在水平、质量和价格上,符合医保政策规定或者标准的都应该纳入医保范

围。

二、真正放开并鼓励医生多点执业。在医疗人事管理方面,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切实推行医生多点执业政策,逐步推动医生向“自由职业者”方向转变,促进医生在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之间自由流动。还可以考虑推行医生工作分时制,比如:每年50%的时间在公立医院工作,剩余的50%时间可自由选择执业地点。

三、依法确立民营医院的性质和地位。目前民营医院的发展在许多方面仍缺乏必要的保障,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民营医院的性质和地位。卫生事业是政府主导的社会公益事业,但民营医院也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公益任务,所以民营医院也应属于公益性事业的范畴。建议法律、法规中充分明确民营医院这一特殊性质和地位,以有利于制定与其性质和地位相适应的方针政策。

四、优化民营医院发展环境。要充分发挥政府对民营医院发展的引导功能。大力引导民营医院做大、做强、做精、做久。制定培育民营医院发展的扶持政策,确保民营医院切实享受和公立医院同等的待遇。要充分发挥政府对民营医院的推介功能。政府可成立医疗质量评估部门,对所有医院的服务水平、医疗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定期公布,可起到督促后进、宣传先进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民营医院整体素质的提升,也能逐步消除大众对民营医院的偏见,营造出社会认可民营医院的氛围。要充分发挥政府对民营医院的监督作用。大力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医疗广告,切实维护患者和合法经营的民营医疗机构的权益。

来源:中国政协网

篇二:现阶段民营医院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现阶段民营医院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民营医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卫生改革发展的必然产物,作为新生事物,民营医院在我国卫生服务体系中起到了公立医院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现有民营医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推进民营医院发展进行深入探讨。

一、民营医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民营医院的创建和发展走的是市场化道路,由于外部因素影响,加上其内部管理缺乏应有体制及其制度的监管和指导,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配套政策不到位。民营医院的发展与壮大,需要各级政府与部门的关心和呵护。虽然各地政府制订了相关政策,积极扶持民营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但是,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相比,政府有关部门对民营医院的政策有欠公平,如民营医院的建房用地迟迟不批、卫技人员职称评定拖延,一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当地医疗发展规划时也很少考虑到民营医院等等,另外,医院的增值处理、引进人才的鼓动政策等还不完善,还有绝大多数营利性医院很难被确定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客观上使民营医院病员减少,这些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营医院的建设和发展。

缺乏科学的管理方法。大多数民营医院实行的是家族式、经验式管理模式,其长远规划是缺乏管理层的系统分析和集体决策,往往说变就变,这种家族式管理是科学管理的障碍;而且民营医院外来的管理者与投资商在价值观、发展理念以及经营思路上产生分歧和冲突已是一种普遍现象,责权不明,一人多职,职权交叉等现象较普遍,缺乏相关管理制度来保证,虽然它机制灵活,注重以情感人的营销手段,但是医疗质量控制人员却寥寥无几;也不够重视政府主管部门的质控检查,这种滞后的管理方法将束缚了医院的进一步发展。

难以形成人才队伍。医院的生存与发展人才是第一关键,民营医院往往只注重拿来主义,依赖外聘专业技术人员,而忽视自身人才队伍的培养,人才管理不够规范,人员进出随意性较大,这样的人力资源机制并不是医院发展的长久之计。首先,民营医院大多是从公立医院退下来的医护人员中聘请专业主任,请到一位主任就开设一个诊疗科目,红火了一阵,而主任一走科室就关门,专家流动性较大。其次,由于公立医院的人才到民营医院后经济收入虽然增加了,但被尊重感和自我实现的价值需求却缺失了,而且受政策上的限制,公立医院学科带头人到民营医院后无法再申报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导致民营医院难寻优秀学科带头人的现象。再加上医院不重视中青年员工的继续教育,聘来的人只要能赚钱就行,难以形成人才梯队,阻碍了医院的业务水平和医疗质量的提高。另外民营医院往往不重视医院管理人才的培养,管理人员只要能应付一般事务工作就行了,更不用说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了。

行业自律不够。在众多民营医院纷纷出现的情况下,民营医院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有个别民营医院只顾眼前利益,缺乏医疗道德,无病说有病、小病说大病、小手术变大手术、一张处方数千元等等既坑害了患者,也损害了医院的名誉,使民营医院的诚信在民众中丧失;还有由于大多数民营医院的掌权者并不是医疗卫生的业内人士,他们不懂医学知识和规律,只是简单利用管理企业的经验来经营医院,在广告中频繁出现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的情况。据有关部门统计,市场上80% 有问题的广告出自民营医院之手,这种行为的结果不仅失去患者信任,也失去同行专家和公立医院的支持,使民营医院面临诚信危机。还有少数民营医院甚至把全部或部分科室承包给“江湖游医”,严重损坏了民营医院的整体形象。

二、推进民营医院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民营医院管理者要树立系统的、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念,确立长远的发展战略目标,认真市场调研,做好功能定位,树立服务品牌,规范内部管理,培养专业队伍,培育医院发展后劲。

完善政策法规。民营医院发展时间较短,正象一棵幼苗需要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需要政策上的精心呵护。政府应对其在理论、政策、法律等方面进一步加以规范和明确,如对民营医院的学术研究、职称评定、医院拓展等方面在政策层面上鼓励和支持民营医院的发展,消除不利于民营医院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以利于对民营医院的管理与规范。政府要对民营医院和非赢利性医院一视同仁,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如建设部门应将民营医院纳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社保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列入社保定点医院等等,使民营医院健康稳步地发展。

明确办院思路。民营医院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能充分发挥自己优势且群众需求量大、公立医院尚无暇顾及的项目,采取“错位竞争”方式,树立自己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品牌。可以建立具有自身优势学科的专科医院,如整形美容、康复科、眼科、男科等;还可以从社区卫生服务人手在预防、保健、康复等方面上下功夫,通过一流的服务与技术,低廉的收费来吸引病员。据报道,德国约有1 400个机构提供预防和康复服务,床位数为19万张,其中有营利床位就占69%,这为民营医院的发展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规范医院管理。一方面,政府在扶持民营医院发展的同时,应加强对民营医院的监督管理,依法加强对民营医院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等准入审查审批及具体开展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在诊疗科目上,必须严格审核和严禁超范围执业,卫生部门要依据区域卫生规划指导调整民营医院的发展方向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另一方面,作为民营医院更应自觉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自觉执行财务、税收、物价等政策规定。同时,要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和以病人至上的服务理念,提升救死扶伤、高效便民的医德、医术、医风水准,维护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

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人才是医院得以生存和发展的第一重要因素。如果没有一支稳定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就谈不上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对病人就没有吸引力,那种完全仰仗“走穴”专家短期获利的经营策略注定不能持久,反而容易损害民营医院的声誉和品牌。现在卫生部门都在采取各种方式把退休医生吸引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中,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阻断了民营医院“拿来主义”的人才来源,要求民营医院必须从长计议重视人才战略,要舍得为人才投资,积极为人才规划。目前一些民营医院专业人员队伍呈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型人才结构,所以,应该注重对高素质年轻专业人员的培养,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做好专业人才的梯队建设,以确保医疗业务人才梯队的稳定和素质的提高。同时还要引入灵活的人员聘用制度,通过沟通、激励等形式,克服家长式的经验管理,启动“人才的市场价值观”,实行多劳多得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以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院的稳健发展。

培育医院品牌。医院品牌是指医院的整体识别系统和医疗特色、服务满足方式和医院人文环境、医院价值观的综合体现,是广大人民群众和患者对该医院的印象、认同度和价值观的综合评价,这对于民营医院尤为重要。首先,医院要视“创品牌、增效益”为医院发展的核心内,深刻理解品牌战略对医院发展重要性。通过构建自身独特品牌,拓展医疗资源空间,提高医院的市场竞争力 ;其次,在构建品牌过程中,要以患者需求为导向,作好品牌定位。通过强化特色建设,打造新的特色专科,树立新的学科品牌。强化医疗技术骨干的培养,扶植科技创新 ,鼓励学科发展和技术冒尖;再次,医院要有长期的品牌推广意识,利用宣传传媒 ,将医院的经营理念、学科建设、技术项目、服务水准等传播给病人和社会公众,提高医院的知名度;要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扶助弱势群体。通过具体的医疗服务过程,以良好的技术、优质的服务来取信于病人 ,消除世人对民营医院的某些偏见,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精心呵护品牌,使品牌牢牢定位于病人的心中。

总之,民营医院是一个新生事物,它自身蕴含强大的生命力,所以民营医院要树立系统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运用现代医院管理理念,实施目标定位和差异化竞争,做到 “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的医疗服务,重视医院的品牌培育和建设,重视人才、科研、管理方面的投入,以获得持久发展的动力,使其不断持续健康地发展。

篇三:关于政府加大民营医院建设力度的建议

关于加大对民营医院建设支持的建议

2010年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完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2013年10月 《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

近几年,我国的民营医院发展迅猛,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民营医院的崛起打破了医疗市场公立医院全面垄断的局面,有利于促进医疗市场的有序竞争,有利于激活医疗市场,有利于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卫生服务新体系,有利于筹集更多的医疗卫生资源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同时,它拓展了卫生事业发展的筹资渠道,满足了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对于缓减老百姓“看病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万州区目前有全民、集体卫生机构57个,其中医院8所、卫生院44个,全区共有民营医院24所。尽管具有一定的数量,但没有一家等级医院,床位总数及医护人员均不到公立医院的5%。在现阶段民营医院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整体实力不强,无论在数量、规模、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都不能与公立医院相抗衡。同时,政府政策

的不平等和不明确,使得许多民营医院感到压力大难以生存,目前面临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一下方面:

一是政策不完善。在医院等级评定、参加行业协会、人才引进、医务人员职称评审、政策信息、大型设备购置、建设用地审批、银行资金借贷等方面,政府部门对待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仍然不能一视同仁,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建设缺乏必要的支持和保护。

二是开展正常业务技术被捆住手脚。如实行上、下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卫生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只能公立卫生院转到上级的公立医院,不能转到上级民营医院,否则公立卫生院年终考核就要扣分。还有社区医疗服务只有公立医院由卫生局分给他们地段,民营医院没有资格参加。

三是政治待遇不对等,卫生系统各种评优、评先、评业务骨干等有时没有资格参加,有资格参加时,身份也降低一等。专家从公立医院到民营医院后,身份明显降低,医生在社会团体中的兼职,如病残鉴定、伤残鉴定、医学会内的职务等难入人才库。

四是税收多,负担重。将民营医院定义为营利性医院,需要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营利性医院作为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一部分,也具有一定的福利性和公益性,承担着许多社会责任和义务,而税务部门将其等同于其他服务业,使医院成本大大增加。

五是民营医院难进“医保门”。目前民营医院很难进入医保定点机构,即使跨进了“医保门”的门槛,民营医院也存在着起付标准低于公立医院。在享受公费医疗方面,民营医院同样也有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按照规定公费医疗可报销的发票必须为财政系统所出具的,而民营医院的发票属于税务系统,因此公费医疗的这一“门槛”又把很大一部分客源挡在了民营医院的门外。

从目前情况来看,民营医院要想健康、和谐、可持续地发展,亟待政府在正确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开办或管理医院的同时,在理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对民营医院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这样不仅有利于民营医院的发展,也更有利于对其进行管理。

加强对民营医院扶持的建议:

一、营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

要树立公平竞争观念,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和法律保障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市场公平竞争机制,构建对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一视同仁的政策和管理平台。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医护人员执业标准、职称评定、诊疗科目设置和纳入医疗急救网络等方面应同等对待。

二、适当延长税收减免年限

绝大多数民营医院由于被划为营利性医院,需要缴纳相关税收,但是在当前医疗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就算不上缴税收,盈利能力都已经很弱了,而一旦上缴税收以后,盈利能力就会变得更弱甚至亏损。为了扶持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避免因为盈利能力弱而滋生一些不正当竞争或扰乱医疗市场情况,政府应当适当延长税收的减免年限。

三、尽快建立和完善配套管理政策,使民营医院的发展有法可依使民营医院的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证其健康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卫生行政部门,要尽快转变观念、转变职能,从“办卫生”到“管卫生”,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解放思想,加强领导,正确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卫生资源的作用。

四、积极引导医疗人才流动及加强医疗质量监管

引导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之间开展业务交流,或者采取合作的方式,加快医师多点执业的实施,允许并鼓励公立医院的专家利用休息时间到民营医院坐诊,进一步充实民营医院的医疗队伍,提高民营医院的医疗水平。加强民营医院医疗质量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五、着力解决民营医院医保定点单位及公费医疗问题

只要具备条件,经考核验收合格,民营医院可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对于公费医疗可报销的发票必须为财政系统所出具的,而民营医院的发票属于税务系统的问题,须政府部门出台相关的解决办法,让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开具统一的的发票或让两种发票具有同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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