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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基础制度方面
时间:2017-04-19 06:27:13 来源:建材加盟网

篇一:落实核心制度,夯实基础管理,铸实诊疗基础

落实核心制度,夯实基础管理,铸实诊疗基础

分析我院发生的医疗不良事件,教训深刻,暴露出我院有些科室管理不力,执行制度不严,警钟长鸣,认真反思:医院各科室最大医疗风险问题是什么?最容易疏忽的环节是什么?采取哪些措施消除医疗安全隐患?从现在做起,时刻绷紧医疗安全这根弦,切实抓好医疗质量,组织全院认真查找本科室医疗质量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杜绝各类医疗质量事故发生。

1、 加强医院危机管理

一要强化医院全面的危机管理组织,医院的每个岗位都是影响患者安全的因素,在分管院领导统一指挥下,着眼于全院临床及行政后勤各科室、着眼于全体员工,管理组织由医务科牵头,全院临床主任护士长及行政后勤各科参与,各科主管及护士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责任,强化危机处置的相关内容和流程并形成制度, 在医院内部不定期进行演练, 以增强相关人员的处置能力,消除院内一切安全隐患,不留死角,让每一个员工都意识到:疏于危机防范,没有危机感是医院和员工生存最大危机的理念。

危机管理防范关口前移

二要医院危机管理防范关口前移,在危机管理关口前移,实行岗位责任制,一岗一责、一事一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形成纵向到底不断线,横向到边无缺口的危机全程监控管理网络,建立目标责任制、考评奖惩制度,使安全管理措施真正落实到实处,尤其在全面防范的同时,对纠纷高发科室和重点病种要有针对性的防范,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鼓励医护人员和科主任护士长、科室和医务科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以便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和纠纷苗头,一出现“征兆”或“苗头”时必须快速反应, 迅速找到问题、了解问题, 在最短时间内迅速做出反应, 启动危机预案, 打破现有常规和制度, 突破常规惯性思维, 快速抓住主要矛盾。在医疗纠纷全面爆发前的危机潜伏时期,医疗护理服务态度或后勤工作等方面引起患者或家属不满意的情绪时,主管医师必须及时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汇报,及时与病人及家属沟通,化解矛盾,争取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和信任。医院及每科制定突发医疗事件应急程序、各种危急重症患者抢救程序等不同的应变预案。

三要强化危机防范贯彻全员有责,危机防范缺陷是患者安全的首要隐患,从危机防范管理上寻找患者安全的隐患,建立不允许出错的防范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威胁患者安全的可能性,预防各种不安全事件的发生,贯彻危机防范全员有责的理念,根据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针对医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不断修订患者安全目标,采取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手

段和措施,加强内部监管, 不断完善医疗服务系统,扎扎实实地从基础做起,规范医务人员的服务行为,牢记危机防范意识。

2 、抓好医疗安全质控网络

一要健全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网络。构筑由全员参与, 院级质控、职能部门质控、科室质控、医护技质控员多层次组成的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网络组织, 各级组织及人员分工合作, 分别负责基础质量自控和互控、科室内质量控制、全院质量督查评价。

二要落实医疗安全责任。院、科两级签订《医疗安全责任状》外,科室主任与本科人员也签订《医疗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医院医疗管理委员会引导决策核心作用,强化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责任,形成上下联动, 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严格把握质量关。质量管理委员会要发挥其核心的主导作用, 确实做到将全员的素质培养、全面质量控制和各项制度作为管理要点, 实现全程监控管理。特别是医务部和护理部要认真履行职责, 发挥职能作用, 要将各项督查结果及时在院周会上通报, 有缺陷者限期整改, 并且制定持续改进的措施和目标, 正确有效地实施医疗质量管理措施, 保证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要加强医疗质量检查工作: 由业务院长、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等人参加。轮流安排临床科室业务查房,定期对归档病历、运行病历进行检查、评分、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发现缺陷及时整改。

四要强化业务查房制度:强化院部行政查房: 由院领导、各职能科负责人参加。每周晨会交班时对所检部门进行认真了解,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及时解决。

五要强化监督考核的执行力,职能部门加大落实措施,建立质量管理效果评价及双向反馈机制; 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重点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劳动纪律、服务态度等,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对少数违规者,将通过与奖金挂钩、院内公示、责任追究、评选评优等方式进行处理。

六要建立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医疗质量反馈制度,临床、医技相互监督,充分重视医技质量管理,每月科主任会议当面通报工作缺陷,医务科、科教科综合分析后,提出整改意见。

3、强化医疗制度的落实:

一要加强基础质量管理, 重点抓好核心制度落实: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急诊抢救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手术管理制度等核心制度落实。

二要整修医院工作制度。始终把建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作为质量管理的内容之一,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对近年分配的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内容有规章制度教育、医疗质量教育等,健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对制度落实暴露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三要强化核心制度的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各种医学行为实践必须执行的铁纪律,各项疾病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都不能停留在书面上,任何医护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重点抓好在临床医疗中具有高风险、高技术及由群体完成的治疗项目手术科室, 认真贯彻执行各种诊疗常规及处方管理办法。重点监控三级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和会诊制度,使整体的医疗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避免和减少了医疗缺陷, 使本院的医疗质量有稳步提高。

4、抓好医疗环节质量管控。

一要严格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对急危重症和疑难病员诊治困难, 涉及多科病情的, 要及时组织会诊, 明确诊断, 实施有效治疗。

二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在节假日、夜间和重要时节, 要配足配强力量, 避免脱岗离岗, 做好应对应急突发事件准备。

三要加强科室管理。对容易发生医疗差错的外科、手术室和妇儿科等, 要加强领导,重点管理。

四要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对急诊、外科、妇产科人员、业务技术较差人员, 要重点教育, 重点防范。

五要加强重点部位管控。加强药品质量管理, 定期对药品特别是毒麻药品进行检查, 使药品器械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 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六要建立医疗纠纷逐级报告制度。发生医疗事故或出现可能引发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后, 有关医务人员要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科室负责人向医院医务科和医院领导报告, 医院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有可能导致医患矛盾激化, 危及医院、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 扰乱医院工作秩序的重大事件, 在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妥善处理的同时, 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 组织最强的技术力量, 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防止事态扩大。

七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医院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权、健康权高度负责的态度, 认真对待每一起医疗纠纷和事故, 做到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不处理不放过, 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八要实行考核奖惩制度。 医院医务科要加大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指导督促各科室抓好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要严格考核制度, 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列入医院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推行重大医疗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完成指标情况、三基考核成绩、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评选评优效绩挂钩,

九要建立纠纷案例倒查机制。对发生纠纷的病例重点倒查: 病例在诊断、治疗方面的经验与教训,是否存在管理缺陷,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与安全隐患,并深入探讨消除隐患的策略。教育医务人员反思,倒查之后,对于问题发生原因深入分析、实施改进,及时评估改进的效果,使医务人员深切感受不正确做事的后果与正确做事的意义。逐步建设医院“关注病人安全、锐意改进” 的质量文化。

十要用现代电子手段监控医疗行为,医院将改造电子病历系统,能够自动判断医生录入的检查、治疗行为以及开出的药品,是否符合相应疾病的诊疗规范,一旦医生存在违规或过度医疗行为,系统会自动向科室主任、医生和医务科、质控中心发出提示及报警信号,督促医生的诊疗行为合理、适度。

5、加强人才培养, 促进全员素质提高

一要加强对医师规范化的培训,根据年资的不同完成不同的培训计划, 特别是三年以下的医师进行强化培训:病历书写规范、各种医疗规章制度,尤其是核心制度;学习医德医风规范, 各岗位责任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养他们的责任感,以及严格细致的良好工作作风及增强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强化培训, 使医师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积极培养一批医院骨干力量。

二要严抓三基训练考试,以医务人员岗位技能提高、急救技能达标、三基理论水平达标为要求, 加大对医技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力度, 提高医务人员的临床工作能力。科教科、护理部要严格组织三基理论及技能的培训与考试,考试成绩与晋升挂钩,重点对毕业三年内的医护人员每月进行三基考试,对成绩优异者进行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处罚,激励年轻医护人员的学习热情,为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医院可持续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6、完善病情告之机制

一要高度重视病情告之法律意识。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 需要引起医务人员注意, 否则将被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知情权是法律赋予患者的权利, 医疗告知是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 而知情同意书则是医务人员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和患者充分享有知情同意权的书面依据。让医院每个员工都明白: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关于医疗损害责任中第五十五条规定: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 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近亲属说明, 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 造成患者损害的,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作为病案中重要的资料, 知情同意书不仅是评价医疗质量的依据之一, 更是处理医疗纠纷、事故鉴定的重要证据, 我们要加强知情同意的规范书写及提高其书写质量。

二要增加医师责任心。要使其充分认识到知情同意书的书写质量是病案质量的重要组成

部分, 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同意书, 有利于减少医疗纠纷; 知情同意书填写不完整或书写缺陷, 将成为医疗纠纷的隐患。要解决部分医师尤其是外科医师重治疗、轻书写, 重手术, 轻谈话的问题, 要解决有些医师在特殊治疗或操作前对医疗风险的的告知内容没有足够的交待或交待欠完整的问题; 要解决有些医师能简就简,字迹潦草,甚至随意涂改的问题。

三要加强上级医师指导把关作用。强调知情同意书的告知医师必须是参加此次手术或操作的本院主治以上职称医师, 同时要有上级医师的检查审阅, 加强上级医师指导把关作用,以查漏补缺, 使知情信息告知的更全面, 书写更完整、规范。

四要定期对知情同意书书写规范培训, 使医师熟悉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和格式, 并能准确、完整地填写各种同意书, 针对性地对其中存在的问题举办专题讲座; 同时教育医师要加强责任心, 术者或操作者本人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 填写同意书时做到一般项目不缺项, 关键部分有意见, 签字栏目不遗漏, 谈话部分详尽; 字迹清楚, 表述完整。

五要加强运行知情同意书的质量监控,环节质控能有效减少和避免因病案引发的不良事件。加强知情同意书在形成过程中的自管和监管,不定期组织经验丰富的专家和质控人员下科室抽查运行病历, 尤其是对手术同意书、输血治疗同意书、麻醉同意书、放化疗同意书、有创操作治疗同意书、授权委托书等的监控, 切实做到对患者施行手术或特殊治疗之前, 征得患者或其委托人同意并签字确认。检查中, 对于一些不合格的同意书, 现场指出缺陷, 责令当事人立即修改 。尽量将各种缺陷消灭在萌芽状态, 努力实现知情同意书的零缺陷管理。

7、严格落实三级病案质量监控。

一要严格落实三级病案质量监控, 组成并完善由科室监控、职能部门监控、院级监控的病案质量管理的三级监控制度,并结合一定的奖惩规定及综合目标考评, 把握好病案质量管理的每个环节, 杜绝严重缺陷的病案, 可针对性地对存在的问题在科室内组织分析讨论, 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

二要加强病历检查力度,院级质控员对各病区的疑难病例、危重病历、死亡病历以及10% 的普通归档病历进行检查、评分,指出存在问题,并反馈到科室,要求每份病历为甲级。医疗质量检查小组每月对在院运行病历进行抽查,检查内容包括病历质量、病史完成时间、诊断、用药原则等。

三要推行病案质量与绩效挂钩,对优秀的病历在院周会上表扬, 科室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不合格的病历要求重写,将病案质量与科室绩效、个人奖金、年度考核和晋升职称挂钩, 从而使病历的内容及书写更加规范化,使得优质病案逐渐上升,缺陷病案显著下降,病案质量得以全面提高。

篇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

加强制度建设 提高制度执行力

——徐少农纪检组长在“学习《廉政规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等系列活动上的讲话

(2010年6月23日)

受汪局长的委托,结合当前开展的“学习《廉政规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以及纪念建党89周年,我就“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这一主题,谈一谈个人的认识与体会,与大家共勉。

所谓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如工作制度、税收制度等;同时,还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如社会主义制度、国税廉政文化等。可见,制度一词说起来很抽象,但是,我们工作、生活的时时处处离不开它。不仅人类社会活动需要制度、规则,强调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也是一种制度,现在提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也是一种制度。试想,如果我们离开了制度,社会将会怎样?自然界又将会怎样?而制度建设是一个制订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动态过程。因此,制度建设对于国家、社会,包括我们国税部门提高管理效能,降低工作风险,坚持勤政廉政,促进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制度建设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

制度如渠,行为如水。渠道怎么设,水就怎么流。我们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梳理好制度建设这道渠,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有一则“分粥”的故事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有七个人组成了一个小团体共同生活,其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且能力大体相当。他们想通过制定一项“制度”来解决每天的吃饭问题——分食一锅粥。试用了几种方法都不灵,后来选择了这样一个“制度”:每个人轮流值日分粥,但是值日的那个人要最后取粥。令人惊奇的是,在这个制度下,七只碗里的粥每次都一样多。因为主持分粥的人都意识到,如果七只碗里的粥不一样多,他确定无疑将享受那份最少的。这则故事形象地说明了制度建设至关重要。

第一,制度建设体现了时代变化的新要求。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因此,形势的最新需要都会在制度建设上最先体现出来。历史上王朝的更替,新王朝取代旧王朝,就是新王朝提出的政治主张、革新思想、社会制度等,符合当时的时代要求,新的社会制度取代了旧的社会制度。制度建设不仅如此,还体现在要符合当地的实情。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就提出自己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正是结合我国的国情,形成了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提出了从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才取得了革命的胜利,以后,正是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引下,才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当前,我们正

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在制度建设层面体现出科学发展观的内容。

第二,制度建设是我们党建总布局的核心。我们党中央领导集体历来非常重视制度建设。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领导制度、组织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党的第三代、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全面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这种制度建设思想,尤其是在反腐败工作中提出要进一步“法制化”。2000年12月,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反腐倡廉工作要逐步实现制度化、法制化。”2010年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30多次提到“制度”一词,其中“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力”等概念都反复被提及。可见,作为执政党在带领全国人民实现科学发展的道路上,已把制度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第三,制度建设是推进反腐败的根本。回顾历史,对照现实,我们都会发现:制度缺失缺陷容易导致权力腐败;制度执行不力会使一些人走向腐败。制度建设靠得住,反腐倡

廉建设才靠得住。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这个准则是在1997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廉政准则(试行)》基础上进一步修订而来的,这次可以说是“转正版”。该《廉政准则》既是行为规范,又是道德约束,是从政道德制度化建设中一个重要举措,将在廉政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公务员法》也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公务员的九项义务和十六条“禁令”,这些都成为行政伦理步入法制化轨道的标志。作为长期执政的政党,解决腐败问题显得日益重要,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必须要靠制度建设来推动。

第四,制度建设是合肥国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石。近年来,在全局又好又快发展进程中,我们在体制和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创新,围绕重点工作,建章立制,有些举措在全国和全省国税系统都是“领风气之先”的,不仅有力保证了合肥国税事业的快速推进,也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如建立了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出台了十一项工程二期建设实施意见,实行集中审批,规范自由裁量权,实行税收管理员向纳税人述勤述廉制度,实施同城办税和网上办税一体化,开展应用系统全员考试,举办国税讲坛等等。这些创新举措,有力地推动了我局在依法治税、优化服务、强化“两权”监督、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实践证明,加强制度建设,对于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进

我局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制度建设所取得的成效

自2008年以来,我局按照市里的部署相继开展了“制度建设推进年”、“制度建设巩固年”和“制度建设执行年”活动。经分类整理,我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谈谈我国及我局在贯彻执行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

(一)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设方面。国家针对领导干部完善了决策基本制度、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如建立并完善了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信访处理制度、巡视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舆论监督制度、询问和质询制度、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等。我局建立了党组议事规则、行政管理工作规则,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二)在重要领域的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方面。从中央到地方,都坚持制度创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如深化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等。此外,还健全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

篇三: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制度的含义

制度的含义:

制:制定、规定。

度:程度、限度。

制度:旧指政治上的规模、法度。《左传:昭公三年》,“公室无度”。《汉书:元帝纪》“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之”。《淮南子:汜论训》,“先王之制,不宜则废之”。今指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如工作制度、学习制度等。概括起来制度就是一种行为规范,一种活动必须遵循的法则。

第二节 制度的特点

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体系,是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概括和总结,是人们的思想行为和具体行动的约束和规范,是确保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行动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和保障规定。因此,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1、根本性。一个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体现事物的根源或最重要的部分,必须具有广泛的认知性,反映问题的主要方面,从主要矛盾方面确定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强制性。

2、全局性。就是要从事物的整体和发展的全过程确定制度建设的内容。必须具有一定的现实性和全面性,使之成为保障一个部门,一个地区或一个单位,整体工作正常开展的有力措施。

3、稳定性。一个制度的建立,其政策和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具有相对的确定性,它的建立和废止都必须经过一定的政治程序,不能朝令夕改,使人们无所适从。

4、长期性。这里主要是指制度的有效时限,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可行性,不能因事物的局部变化而使制度走形,失去指导性和约束力。

制度建设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1、工作制度不系统。从制度建设的整体情况来看,虽然各方面都有涉及,有一定的覆盖面,但就系统性而言还不够完善,一些制度的建立其纵向的深度和横向的广度不够,系统性不够。

2、一般规定原则性强,具体规定不实不细。个别制度的制定突出了问题的主要方面,但在解决问题的具体规定和措施上不够全面,操作过程中随意性大。

3、传统活动方面的工作制度多,创新力度不够。尽管有些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但是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特别是在改善党的领导、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制度缺少创意,或是创新力度不够。

4、在重大问题的决策和保证监督作用方面的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保障体系。

5、党的各种制度存在形式不一。有的是以文件形式规定的,有的是以制度形式规定的,还有的是在日常工作中约定俗成的制度。制度形式多样,不集中。不简约,不利于制度的贯彻落实。

6、制度落实不力,检查考核措施手段不完善。一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形多实少,主观意志、长官意志还没有从根本上杜绝。

二、缺少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很多企业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但实际上无人监督,也就无人执行;有些企业情况发生了变化,但管理制度仍然是原有的管理制度;有些企业根据具体问题也能采取一些相应措施来解决,但这些措施往往十分简单,没有经过周密考虑,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为鼓励员工提建议,设立提案制度,但只是在企业里放一个建议箱而了事,这样的管理制度不

能称为有效的。企业只有详细规定了每一项制度,并制定出一整套的执行、监督、改进办法,才能保证管理制度的有效性,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篇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思路逐渐成熟,法规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取得明显进步,但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要求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有的法规制度缺乏相应的配套和细化措施,有的法规制度内容落后于实践,许多好的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制度建设仍然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着力解决好的重大课题。根据我们调研,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

一是廉政规定比较零散,没有形成合力。有的廉洁从政规定是党内法规,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有的是党和政府的文件,如《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关于严禁用公费变相出国旅游的通知》等;而有的是领导讲话中关于廉政自律的一些具体要求。这些廉政规定是零散的,有的甚至是重复的,这就使国家工作人员难以清楚的认识到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以及违反规定将要承担的后果。不利于从心理上强化廉政主体的法律意识,约束自身可能产生的不廉洁行为;也不利于群众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实施检查、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因此,亟需对廉政规定进行整合,通过国家立法程序,使之成为廉政法律。

二是有的廉政规定重复强调较多,弱化了权威性和约束力。如制止公款吃喝的问题,据有的同志统计,1986年整党结束之后,仅中央下发的关于禁止公款吃喝的文件规定就达36个之多。而且每年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还要专门下发反对奢侈浪费、制止公款吃喝等方面的规定性文件,重复强调太多,容易造成人们心理上的麻木和行动上的我行我素。

三是有的廉政规定缺乏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有些制度和规定,标准模糊,如公务接待没有规范性的标准,公款大吃大喝没有定性依据和标准。在实际工作中,不好操作,不易把握,给执纪工作带来了困难,致使一些制度和规定难以落实。

1、《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和根本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性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但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不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和细则,不同程度的存在照抄、照搬的问题。一些条文仅满足于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责任分解下去,考核的形式和方法特别是关于责任追究的程序办法没有相应的刚性规定,弹性很大。二是责任追究流于形式。存在不愿追究、不敢追究和追究干部级别偏低的问题,责任追究名存实亡。三是责任制考核的效果不明显。每年年初布置,年底考核,成了一种程序和惯例。考核中往往是肯定和表扬多,指出问题和提出批评意见少,致使有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此,需要尽快制定出台比较规范的、可操作性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相应的程序性 规定,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2《、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存在着以下不足:一是报告主体范围狭窄。除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县级法院、检察院、公安、金融、税务、工商、海关等单位关键岗位上的中层领导干部以及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也应向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二是从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来看,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范围还应扩大。

3、《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从近年来的实践看,该《规定》也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一是该《规定》同样存在主体范围狭窄的问题。申报主体除应增加县(区)、乡(镇)级关键部门和岗位上的中层领导干部外,还应考虑国家工作人员在离退休后一段时间内财产收入的申报,以杜绝“事后受贿”的问题。二是该《规定》的申报事项还不够严密。在现实中“收入申报”成了工资表的翻版,对一些投资股票、证券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等不能真实反应。对“灰色收入”,甚至非法收入无法实行有效监督,容易给申报者规避法律留下可趁之机。三是《规定》明确半年申报一次的日常申报登记制度,不能对领导干部收入状况进行全程监督。为此,应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此外,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都需尽快制定配套的规定。

(三)有的制度的内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有的制度标准落后于实践,如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公务费的2%的标准和差旅费报销标准,十多年不变,与市场经济和变化了的新形势不相适应。不但给执行制度带来了困难,而且成了一些违规者违规的“借口”,为违规者提供了可趁之机。

(四)许多好的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领导重视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抓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二是对一些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不够充分。广大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认识和了解不够,没有形成良好的依靠制度反腐倡廉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三是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没有很好的开展。不严格按制度办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制度只是写在文件上,挂在墙上,喊在口头上,而没有落实在行动上。还有的地方和部门搞形式主义,对上级的制度满足于照抄照转,甘当“收发员、播音员和复印员”,至于贯彻落实措施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考虑甚少。为此,一定要在制度的落实上狠下功夫,对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严厉查处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使法规制度成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五)有的地方性法规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等部门的规定发生矛盾。

前不久我省出台了《**省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条例》第36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办理交通、住宿、餐馆、会务等事项”。中纪委、监察部、外交部、财政部等部委有过规定,不准通过旅游渠道出国(境)。据我们了解,许多省市也有类似情况,类似的问题应积极研究解决对策和措施,等等。上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最突出的是法规制度执行不力。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许多法规制度之所以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一个重要原因是执行不力。”应该说,我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成效是明显的。近年来,法规制度建设的速度不断加快,数量不断增加,涵盖的领域不断扩展,可以说,法规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但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却十分突出。一方面一些制度本身存在缺陷。设置了许多禁止性规定,但缺乏相应的惩处性规定。如,只强调“不准”,但违反了“不准”怎么办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另一方面,存在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的问题。致使一些法规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落实,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思想上认识不足,理论上探索不够,实际操作上调研论证不够深入。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提出具体要求,特别是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具体任务和目标要求,把制度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但从近年来的情况看,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把制度建设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对某些方面和领域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研究探讨不够,对一些基础性法规的调研、论证、起草和修订工作还不够深入。就现有的制

度看,往往是在某一腐败问题发展成带普通性和全局性的问题时,有关部门才组织力量制订有关制度,只开应急的“单方”,而对整个制度建设没有统筹考虑,往往造成有的制度内容冲突,甚至相互矛盾,导致一些制度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制度的执行和贯彻落实出现问题。二是立法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够。一方面一些法规、制度的内容没有随着新形势的发展进行修订完善,及时剔除失效的法律法规,整理合并有效的法律法规,致使有些制度落后于实践。另一方面,对一些新兴的或我们不熟悉的领域(如党员领导干部参与直销、期货交易、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等),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法规制度比较少,而且不具体,缺少可操作性。有的甚至是空白,无法可依。

三是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指导不够。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够,法规工作部门的相互联系交流、沟通也不够,对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更不够。致使许多好的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篇三:我国企业制度建设问题分析龙源期刊网 .cn

我国企业制度建设问题分析

作者:赵宇新 薛子超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5年第14期

摘 要:企业制度是对一个企业各种内部力量进行制衡与调节的重要工具。企业制度的优劣程度往往决定着企业发展的高度。在201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大中,胡锦涛同志作了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报告中多次强调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细胞,企业必须更加重视自身制度建设。

关键词:企业制度;法制;治人

中图分类号:f2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4-0003-02

企业制度在现代企业发展中正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企业制度如同一个国家的法律、一支军队的军纪一样。常言道:“无规矩无以成方圆。”企业发展也必须经历由对管理者才能的依赖到对企业制度的依靠的转变。在此转变当中,企业制度的建设就成了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我国企业制度现状与存在问题

我国现代化企业发展起步较晚,相较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我国直至20世纪七八十年代才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企业。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下,许多国有企业开始面向市场参与竞争。但是,政企不分是这些企业既有的痼疾,不少企业领导依然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管理。这种“人治”式的企业管理方式往往会引发两种截然相反的效应:如果企业领导市场意识强烈,具备较高的企业管理素质,企业就会在一系列行政命令中高效率地适应市场并雄踞一方;反之,如果企业领导市场意识薄弱,企业管理水平有限,则发布的行政命令将不利于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下的企业发展,甚至会导致企业的破产。在我国企业发展过程中,不乏第一种成功企业的案例,如青岛海尔集团。但是,回顾我国企业总体发展历程,截至目前,“人治”下的企业,还是失败者占据了大多数。因此,依靠“人治”,企业无法适应未来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问题不仅存在于公有制企业中,非公有制企业也经常出现类似状况。例如,在不少民营企业中,管理者的用人原则往往是“任人唯亲”,并非科学管理所倡导的“任人唯贤”。这种思想具有鲜明的家族宗亲特征。在民营企业的决策层中,亲属或血亲通常享有最大份额的股权以及最终决定权以确保企业的“血统纯洁”,而将外部引进的专业管理人才打压在中层甚至基层,不仅如此,大多数民营企业的所有者都推行“中央集权”,一切企业事务,事无巨细,统统过问,大大削弱了专业管理人才在企业运行中的作用,这无疑是对专业管理人才极大的不尊重。久而久之,企业就会失去对专业管理人才的吸引力而造成严重的人力资源流失。


落实基础制度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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