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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安全监督调研活动报告
时间:2019-03-22 10:26:29 来源:76范文网

城市公共安全监督调研活动报告 本文简介:

城市公共安全监督调研活动报告城市公共安全是上海这座超大城市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和永恒主题,是代表和群众一直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该领域的立法、监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加强城市安全的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全保障的关切,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

城市公共安全监督调研活动报告 本文内容:

城市公共安全监督调研活动报告
城市公共安全是上海这座超大城市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和永恒主题,是代表和群众一直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该领域的立法、监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加强城市安全的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全保障的关切,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及风险防范的报告作为年度重点监督项目,并把监督重点放在消防安全、轨道交通安全、网络安全和反恐怖工作等四个方面。其中,消防安全、网络安全、反恐等三项内容由内司委负责组织实施,轨道交通安全由城建环保委负责组织实施。4月上旬,***主任到内司委调研,强调这项监督工作切口要小,在消防、网络安全和反恐上,重点要聚焦消防安全。委员会按照常委会领导要求,突出重点、兼顾全面、深入调研。现将内司委组织开展的监督调研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督调研工作的基本情况
常委会成立了由沙海林、高小玫副主任担任组长,内司委主任委员应雪云等同志担任副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会成员和市人大代表担任成员的监督调研组。4月3日,常委会召开监督调研启动会,高小玫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在常委会领导下,调研组贯彻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先后赴**、**、**、**、**等区进行实地调研,广泛了解公安、安监、住建、房管、规土、水务、经信、工商、城管执法、通信管理等部门开展城市安全工作的情况,广泛听取人大代表、街道乡镇、居民代表、物业公司、基层消防安全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建议。6月下旬,殷一璀主任、沙海林副主任、肖贵玉副主任等常委会领导带队进行专题调研,赴徐汇区视察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和智慧消防建设情况,听取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住建委、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广局等部门的情况汇报,要求政府及有关方面始终保持忧患意识和警醒意识,通过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工作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这次监督调研活动具有四个特点:
一是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强化城市安全,切实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社会治理,是市委确定的2018年全市需要重点做好的八方面工作之一。今年下半年,本市将迎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是确保上述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调研组立足这些大局大势,坚持监督和支持相结合,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及时发现和补好安全短板。二是始终坚持“三个导向”。贯彻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相结合的理念,把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支持推动政府解决问题放在首位,用心组织好每一次调研活动。立足工作实际及时调整调研方案,确保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突出代表主体作用。邀请部分代表担任调研组成员,组织代表赴“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居民小区等场所进行明查暗访,掌握第一手信息。深入剖析代表最关心、社会最关切的城市安全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充分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把监督调研工作与办理代表议案结合起来,将有关城市安全的代表议案的内容纳入调研范围。四是加强市区联动监督。在市人大开展监督调研的同时,各区人大常委会抓住区域内城市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调研活动,形成的调研报告问题找得准、建议提得实,有力拓展了这次专项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二、
城市公共安全工作的总体状况
长期以来,本市各级政府及有关方面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强化依法治市,不断解决超大城市发展的突出安全问题,有力守住了城市安全底线,有效保障了社会安定、市民安康。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安全事故直报系统统计,2017年本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48起,死亡436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86%、723%,实现了“双下降”;本市连续4年在国务院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中获评优秀;网信各项工作扎实有力,上海网络生态持续改善,各项网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反恐斗争整体形势平稳。
从本次监督调研所涉及的消防安全、网络安全、反恐等工作来看,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的做法与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不断建立健全城市安全责任体系。市政府每年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相关专题会议,部署落实中央关于城市安全的各项要求,用最严的标准、最高的要求推进各项工作。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城市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固化“年初签约、定期研究、过程监督、考核问效”机制,逐级传导和落实市、区、街道乡镇及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定并落实城市安全重要举措的分工方案及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各个主体的工作责任和措施,使社会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企事业单位完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安全工作机制。相关牵头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在公安机关强化消防安全监管的同时,安监、住建、教育、卫生计生、民政、文广等部门在危化企业、住宅小区、地下空间、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及事故调查处置中各司其职,提升了重点行业安全防范水平。公安等部门扎实推进各项网络安全管理措施,指导督促重点网站、网络服务商、信息服务商等联网单位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定反恐重点目标,落实反恐防范措施,配备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力量,加强涉恐要素管控,夯实反恐工作基础。
二是不断加强城市安全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及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提高依法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出台《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时填补监管空白;印发《上海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培育黄浦区南园小区、虹口区白玉兰广场等试点经验,形成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并积极推动上升为地方标准;印发《上海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推进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更新。制定《上海市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制度,为形成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研究制定落实反恐措施的具体实施意见,出台相关地方标准和指导性意见,扩大反恐防范标准覆盖面。
三是不断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大力加强智慧城市、智慧公安建设,积极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在城市安全工作中的实战应用。推进智能消防感知系统建设,已覆盖3500余栋高层建筑,提升了火灾隐患的即时发现能力。深化拓展城市公共安全的网格化管理,广泛运用微信工作群等即时通讯手段,提升了消防、治安、生产等方面安全隐患发现处置的及时性和精细化水平。坚持“技术管网”,大力推进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建设,建成国内首个城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平台,能够较好地对重要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监测,更及时、更全面、更持续地发现、跟踪网络风险,综合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加强涉恐要素管控和大数据分析研判,提前防范涉恐风险。
四是不断强化突出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对重点单位和目标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方面,各区明确责任、划片包干,开展全覆盖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实行联合整治,初步形成了“排查发现—抄告联勤—联动整治—固化成效”的工作闭环。上半年全市共排查掌握“三合一”场所9300余家,已整改完成6600余家,清退违规住宿人员15万余人,消除火灾隐患52万余处。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方面,对高层建筑开展全面排摸,落实消防职业经理人和楼长,围绕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等突出问题加强排查整治。今年上半年共督促整改隐患27万余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万余份,对200余家隐患突出的单位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等“三停”措施。在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方面,紧盯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连续8年将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纳入市政府实事项目,累计改造老旧住宅1500余栋,逐步提升老旧小区的防火能级。在网络安全方面,认真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完善信息网络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治理违法有害信息,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妥善处置网络病毒疫情、境外黑客攻击等网络安全事件,较好地维护了网络安全。在反恐方面,加强基础排查工作,强化侦查打击,严密重点目标区域和重点领域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类涉恐危害。
五是不断提升市民安全防范意识。广泛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城市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依托微信、微博和新闻客户端,及时推送城市安全相关信息。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开展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活动,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落实情况与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相挂钩,与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创建相挂钩,进一步营造了安全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网络安全综合治理,做强网上宣传主阵地,创新网上正面宣传内容形式,加快形成网络综合治理格局。深入开展反恐宣传和培训,以《反恐怖主义法》实施两周年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
监督调研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本市公共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基本可控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上海作为超大城市和口岸城市,城市安全工作始终面临着人口规模大、密度大、流动量大,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多,化工企业多,地下空间和管网复杂,传统和新型风险交织等风险因素和艰巨挑战,容不得半点马虎和丝毫松懈。此次监督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可归结为四个方面:
在思想认识上,有些部门和单位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公众对城市风险的认知程度还不高,风险防控的参与意识还不强,城市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效果不明显;在管理体制上,条块之间、部门之间的职责还需要进一步理顺、统筹协调需要进一步强化、各方合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在工作机制上,一些风险隐患的早期发现和处置机制还不够健全,疏堵结合、全民参与等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法治保障上,相关法律法规的一些规定还较为原则、操作性还不够强,有的方面还存在一些制度空白。
调研过程中,各方反映比较集中的具体问题主要是:
(一)
关于“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在“三合一”场所内,由于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等功能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发生火灾后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一直是消防安全面对的顽症问题。其突出的风险隐患有四个:
一是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二是所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及防火分区设置难达标;三是物品堆放杂乱、电火气使用不规范;四是住宿人员的安全意识普遍较为淡薄。
近年来,全市结合“五违四必”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推进“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工作中仍面临着一些瓶颈问题:
一是尚未能做到全面准确掌握底数。“三合一”场所数量多、场所内人员流动性大,排查工作不够及时或“挂一漏万”等现象依然存在;同时,老的隐患点消除了,新的隐患点又会不断出现。有些“三合一”场所实际上是家庭作坊式的无证无照经营,特别是一些设在居民住宅中的“三合一”场所,排查难度更大。二是尚未能做到长效常态治理。一些“三合一”场所背后隐含着使用成本低、现实需求客观存在等较为复杂的经济社会因素,整治行动仅治标难治本,部分已经整治的场所易“回潮”,治理成果难固化。三是尚未能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体系尚不够健全,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之间的合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区、街镇之间的职责分工需要进一步明晰,协同治理、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泛泛督导、流于形式等现象没有得到根除。四是尚未能做到依法依规全面整改。部分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场所在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公共消防设施、防火间距、安全疏散等方面,与国家现有标准差距较大,难以严格按照标准整改到位。五是尚未能做到有效宣传普法。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三合一”场所经营者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消防意识不强的现象仍较普遍。有的人抱着“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有的人抱着等待整治“风头”过去的观望心态,有的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以躲避执法。对这些人员宣传普法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足。
(二)
关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高层建筑火灾蔓延快、疏散难、扑救难,是全球公认的消防安全难题。此次监督调研中发现:
一是部分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据统计,全市共有高层建筑36534栋,其中采用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为16844栋。年初以来,相关部门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初步排摸出全市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住宅建筑达2458栋,主要安全隐患包括外保温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和外保温材料保护层开裂、脱落等。而且,由于受技术手段的限制,有些高层建筑尚难以判定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对使用年限较长的外保温材料也难以判定是否存在性能退化等问题,故底数难以完全摸清。二是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除了公安消防部门之外,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还涉及到房管部门、物业公司、业委会、街镇、居委会、业主等多方主体。有些高层建筑管理单位“重经营轻安全”,不按原设计用途使用建筑,甚至违规将避难层、地下车库等场所出租给他人作为员工餐厅、办公室、仓库等,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尤其是一些产权不清或分割出售给多个小业主、商住两用的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更为突出。三是消防设施年久失修。有些高层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年限较长,缺少日常维护检查,处于功能不全或瘫痪状态。比如,在黄浦区1063栋高层居民住宅中,有500余栋是房龄在15年以上的老旧高层,消防设施普遍老化。消防设施的更新和维护需要物业资金的投入和使用,而部分房龄较长的高层居住建筑却缺少维修基金,因而整改难度大。此外,全市百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达600余栋,源头防火灭火能力有待提升,立体化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需要进一步构建。
(三)
关于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全市现有老旧小区3598个,面积1160余万平方米,居住人口约300万。一是硬件设施“先天不足”。特别是旧式里弄的老旧建筑耐火等级低、通道狭窄,再加上居民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往往是发生“小火亡人”火灾的主要场所。二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过去几年来,部分小区结合旧区改造等工程,建设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但分散充电的小区为数仍然较多。即使是一些实行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的小区,也依然存在居民随意停放和充电等现象。三是基层消防安全力量缺乏整合。在街道层面,建委条线的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和综治条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均不同程度涉及消防管理工作,但两者职能有交叉重叠之处,融合统一不够。
(四)
关于网络安全工作。本市各类涉网主体总量大,网络安全管控难度较大。一是网络安全意识有待提高。有些单位对网络安全面临的威胁和严峻形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同步更新”的意识总体薄弱;有些单位在采购网络产品时,过分强调价格低廉,没有把网络安全的功能要求放在重要位置;有些单位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不完备,或者没有开展有效的应急演练;有些企业不愿投入成本,导致网络安全系统较为脆弱。二是用户信息保护工作有待加强。当前,互联网大数据发展迅速,有的互联网公司存储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但安防技术滞后,容易被不法分子窃取和利用。个人用户信息泄露呈现出渠道多、窃取和泄露违法行为成本低、追查难度大等特点,而且违法分子使用的手段不断升级,这些都给用户信息保护带来严峻挑战。三是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有待加强。总体来看,各类网站均建立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但防护能力偏低。比如,在长宁区对区内185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进行排查,发现106个网站不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五)
关于反恐工作。本市反恐工作大局平稳可控,但对照《反恐怖主义法》及相关要求,工作差距仍然存在。一是对反恐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单位认为反恐主要是公安机关的工作,对反恐工作重视不够,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加强反恐措施的意识较为薄弱,主动开展反恐工作的积极性有待加强,同时麻痹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二是反恐防范地方标准建设有待加强。已有地方标准覆盖面还不够广、落实情况也不够理想,需要进一步加大标准建设和执行力度。三是反恐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各地区、各行政执法主体执行《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的标准各异、方式不一,存在同一类型的违法行为在不同时间、不同地方处罚不一等执法不统一现象。部门之间资源和数据汇集与共享不够及时充分,协调配合有待加强。部分责任主体履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查验的义务不到位,部分重点防范单位和部位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建设较为滞后或不达标。
四、
对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的若干建议
安全是超大城市运行的底线所在,是一切工作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城市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把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始终贯穿于城市安全工作的全过程之中,既要全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又要着力关注那些“反复查、查反复”的突出顽症,还要关注随着城市更新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变化,切实守好城市安全底线。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
坚持源头治理,进一步压实安全工作责任
一是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切实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加强城乡安全风险辨识,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普查,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的发生。要锲而不舍夯实城市安全基础,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二是要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全面落实管理责任;要督促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组织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三是要切实增强安全工作合力。要加强统筹协调,构建各部门和各单位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从基层实际需要出发,打通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的安全管理职能,解决职能交叉重叠等问题,形成统一的基层安全管理模式。
(二)
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补上安全短板
一是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动态排摸机制。要切实掌握各类安全隐患的数量及变动情况,确保底数清、措施实。二是要着力健全“三合一”场所长效监管机制。在下大力气督促各类“三合一”场所尽快完成整改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日常发现、及时整治、动态跟踪和“防回潮”等机制,以有效消除存量、避免增量。同时,要坚持疏堵结合,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等工作,努力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对生产经营场所的客观需求。三是着力提高高层建筑火灾防控能力。要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的数量、性质、高度、规模,严把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源头关,完善消防设施,加强物业管理,推进消防设施物联网建设,促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进一步增配与灭火救援任务相适应的举高、灭火等专业消防车辆,增强立体化的灭火救援力量。要抓紧推进不符合消防要求的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整治工作,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四是要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消防综合治理。针对电气线路老化和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分散充电、消防车道被占用等存在多年的突出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在更新改造电气线路、增配简易喷淋、打通消防车道、建设消防水源等方面综合施策,全面提高老旧小区消防安全保障水平。五是要持续提升科技保障能力。要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坚持科技引领、数据支撑,强化“互联网+城市安全”,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构建广泛智能感知的科技防控网络,构筑人防、技防、物防有机融合的安全管理网络,推动安全管理向源头性、综合性、精细化管理转变。
(三)
坚持群防群治,进一步强化社会参与
一是要加强城市安全宣传教育。要综合利用各类传统和新型传播手段,采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城市安全防范的理念、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二是要完善安全隐患的社会发现机制。要激发广大群众时时关注城市安全、主动发现安全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奖励力度,鼓励群众开展公共安全隐患“随手拍”,动员组织群众共同维护城市安全。三是要加强应急演练。要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应急队伍、及时查缺补漏,切实提升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切实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同时,要更多采用情景模拟等形式,在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危机应对训练,让公众感受突发事件现场、了解周边安全场所、掌握必要的自救互救技能,增强应对危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防范本领。
(四)
坚持依法治理,进一步强化城市安全的法治支撑
一是要完善安全消防相关法规规章。要按照消防体制改革实际,密切跟踪国家消防法的修改变动情况,做好本市《消防条例》的后续修改准备工作。同时,要及时总结评估《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根据基层需要研究制定操作细则。二是要积极推动《网络安全法》的修改完善。针对该法中“有关部门”表述的指向不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涉及范围、认定程序、认定主体、防护内容不够明确而给执法带来较大困扰等问题,建议通过适当方式积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映。三是要积极推进反恐领域法治建设。要立足本市反恐工作实际,加快出台操作性强的行政执法实施细则,细化明确各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责分工和处罚标准、流程,以及各反恐防范重点目标单位和行业主管单位、涉恐重点行业领域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具体落实措施。同时,为进一步细化落实上位法的各项规定,建议从地方立法权限出发,将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纳入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

城市公共安全监督调研活动报告 本文关键词:安全监督,调研,报告,活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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