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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籍注册意见
时间:2017-04-21 06:52:15 来源:建材加盟网

篇一:团员证管理和团籍注册制度

团员证管理和团籍注册制度

第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分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团员证封面为墨绿色,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封面上方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团员证内容包括:团员自然情况、团籍注册、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团员荣誉记载、超龄离团、备注等栏目。

第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功能:

(1)证明团员政治身份;

(2)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3)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

(4)记载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

(5)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6)作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和表决的资格证明;

(7)作为团员超龄离团后的永久纪念。

第三条 团员证颁发

学校团组织负责办理颁发团员证的具体事宜。团员证须统一编号,贴有团员本人照片,盖骑缝钢印方为有效。团员证编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团员证编号一经确定,在转移组织关系时不再变动。团员证的颁发对象必须具有团籍。

第四条 团员组织关系转移

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组织关系的,应按自行脱团处理。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

“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团员临时外出不转移团的组织关系,凭团员证证明团员身份。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团员在参加需要证明团员身份的团内或有关社会活动时,应出示团员证。

第五条 团籍注册

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团员每年必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向所在团组织申请注册。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注册专用印章。

第六条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应予以注册。 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组织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第七条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的,经帮助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可予以注册。对其中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团章第十一条规定处理。

第八条 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团的组织应及时提醒。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第九条 年满28周岁以下的党员仍有团籍,团的基层委员会应在其团员证“备注”栏内注明该同志批准入党时间。

第十条 年满28周岁的团员如果没有担任团内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办理超龄离团手续时,应在其团员证“团员超龄离团”栏内注明该同志的超龄离团时间,并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 团员超龄离团,团员证可以留作永久性纪念,由本人妥为保存,但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 团支部应建立与团员证相对应的《团员花名册》,以掌握团员的变化和团员证颁发、转移、注销情况。

第十三条 团员丧失团籍,团员证随之注销,不得继续使用。团员遗失团员证,应及时报告团的组织,在确认无法找回时,应及时办理。

团员证管理和团籍注册制度

单位:蓟县侯家营镇三岔口初级中学

时间:2014年9月

篇二:关于开展201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

关于开展201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一年一度的团员教育评议是加强团员意识教育,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形成团员证管理机制的关键环节。这两项工作,是共青团自身建设的基础工作和常规工作,也是建立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评时间

2014年3月24日—3月31日

二、教评对象

全校共青团员

三、教评步骤

(一)学习阶段

在团员教育评议中,要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团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团十七大精神,有针对性地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结合“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福建精神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团员结合自身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照《团章》进行个人总结并作出自我评价。

(二)评议阶段

民主评议要紧密结合团员的思想实际,切实有效地开展好。民主评议的过程为:

1.由团员对照《团章》,进行2013年度个人思想总结,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议。

2.召开团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由团员个人宣读思想总结,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认真的评议。评议要求从团结出发,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3.由团支部结合团员的个人总结和一贯表现,以支部全体团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团员作出综合评议。评议结果记载入《团员证》。

4.团员评议结束后,团支部应根据评议结果给每位团员确定评议等次:优秀、合格、经帮助可以合格、不合格。对经帮助可以合格者与不合格者,团支部要制定教育帮扶措施,使其尽快赶上。对于支部大会上报的经教育可以合格的团员限期不改者和不合格团员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1)优秀团员

1. 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关心团组织建设,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在学习、系班工作以及其它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2.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热心帮助团外青年向团组

织靠拢。在学雷锋、社会实践、创建文明宿舍、共青团组织的各

种活动及学校的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所居宿舍为文明宿舍。

3. 没有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2)合格团员

符合团员条件,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切实履行团员义务和积极参加团内及有关活动,并按时递交团员个人总结材料.

(3)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

与合格团员的标准有一定差距,但能够参加民主评议活动并按时递整理团员个人总结材料,有决心克服错误的后进团员.

(4)不合格团员

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法乱纪,又拒不接受团组织的批评教育,或经帮助仍不思改进的团员.特别是本学年内未上交团员个人总结材料者以及本学年内被处以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团员. 注:毕业班的团员教育评议由各团支部根据情况选择时间进 行,可不召开支部大会评议,但需撰写个人总结,并将评议过程和结果报学院团委批准。

(三)注册阶段

1.由团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接受团员的评议和建议。

2.对于在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优秀、良好和合格的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于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暂缓三个月至半

年注册,暂缓注册团员要努力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并主动申请注册,经学院团委考核同意后,办理年度团籍注册;超过期限不主动申请者,视为放弃团籍。对于极少数不合格团员,不予办理年度团籍注册,并加强思想教育促其改进。

3.各团支部要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上记载团员教育评议及年度团籍注册的过程及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和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各学院团委。各学院团委要及时向本学院党总支汇报团员教育评议及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和结果,争取党组织的指导和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要在本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站在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重要意义,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按时完成,确保活动有效开展。要通过这项工作,在团内进一步倡导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形成团内的民主监督机制。

(二)评议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要从解决本学院当前服务团员青年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入手,从服务团员青年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打好基础。要丰富活动载体,充分调动广大团员的参与积极性。要立足长远,把此项活动作为团建工作的一项常规性、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三)此项活动作为开展“五四”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团支部必须对活动情况进行详细记载,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各学院团委要对评议工作进行检查。校团委将对各学院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情况予以抽查。

(四)各学院团委要结合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对团员进行爱护《团员证》教育。对于遗失《团员证》的团员需经团员本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申请补办。按规定,补办《团员证》所需工本费由补办团员个人支付。补证工作在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结束后由各学院团委统一到校团委组织部办理。

附:1、三明学院团员教育评议表

2、三明学院团员教育评议总结表

共青团三明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20日

篇三: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颍上县止戈实验高级职业中学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管理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团员每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证向所在团支部或团总支申请注册。

二、每年注册时间为本年度第一季度。

三、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在评议工作中,团员必须向所在支部以书面形式汇报自己在上一年内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及参加团内活动等情况,经所在团小组及团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并认格在合格团员的基础上,方可注册。

四、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组织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印章,同时发给下年度团费收缴卡。

五、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员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应予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组织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六、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的,经帮助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可予以注册。对其中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团章第十一条办理。

七、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团支部应及时提醒。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八、因在外实习未能按时注册的团员,应在实习结束回校后及时办理注册手续。

九、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并及时将注册情况向团委作出书面报告。团委要根据各支部团籍注册报告修订《团员花名册》。

颍上县止戈实验高级职业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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