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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可支配收入
时间:2017-04-23 05:51:30 来源:建材加盟网

篇一:表2.6.1 中国各地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与人均全年消费性支出(元)

表2.6.1 中国各地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与人均全年消费性支出(元)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7)。

篇二:农村居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有何区别

农村居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有何区别?

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之后,所余下的全部实际现金收入(不包括借贷收入)。

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实际收入-家庭副业生产支出-记帐补贴-个人所得税 人均可支配收入即用家庭可支配收入,除以家庭人口。

目前,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农民纯收入指标,是指农村居民家庭全年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它是反映农民家庭实际收入水平的综合性的主要指标。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包括从事生产和非生产性的经营收入、取自在外人口寄回带回和国家财政救济、各种补贴等非经营性收入;既包括货币收入,又包括自产自用的实物收入,但不包括向银行、信用社和向亲友借入等属于借贷性的收入。

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

农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区别在于:

从指标的含义上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的实际收入中能用于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它是用以衡量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最重要和最常用的指标。而农民纯收入,则是指农民的总收入扣除相应的各项费用性支出后,归农民所有的收入。这个指标是用来观察农民实际收入水平和农民扩大再生产及改善生活的能力。

从形态构成上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只有一种形态,即价值形态。它只是反映城镇居民的现金收入情况。而农民纯收入的实际形态有两种,一种是价值形态,另一种是实物形态,主要是指农民自留的粮食、食油、蔬菜、肉禽蛋等。它不但反映了农民的现金收入情况,也反映了农民的实物收入情况。

从可支配的内容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全部用于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而农民纯收入除了用做生活消费,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要留做追加的生产费基金,用于农民的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另外,从两者所反映的实际收入的角度看,农民纯收入基本上反映了农民收入的真实水平。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没有包括城市居民在医疗、住房等方面间接得到的福利性收入部分。

因此,在运用上述两项指标进行城乡居民收入对比时,要充分考虑两者的区别,全面正确地加以分析。

篇三:城镇可支配收入

城镇可支配收入1、义乌 48962 (省平均37851)2、永康 355263、婺城 353774、东阳 333505、浦江 307116、金东 304827、兰溪 266498、武义 245309、磐安 24088农村人均纯收入1、义乌 212632、东阳 166343、永康 16243(省平均16106)4、金东 142715、婺城 135736、浦江 123897、兰溪 108828、武义 108729、磐安 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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