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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时间:2019-05-15 11:43:54 来源:76范文网

《**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本文简介:

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城市性质与职能-1-第三章人口与用地规模-2-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第一节“三区”划定-2-第二节城乡统筹与城镇化发展战略-3-第三节城镇空间、等级与职能结构-3-第四节产业布局-4-第五节旅游发展-5-第六节生态建设-6-第七节综合交通-8-第八节重大市政设施-10

《**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本文内容:

目录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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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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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性质与职能
-
1
-
第三章
人口与用地规模
-
2
-
第四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
2
-
第一节
“三区”划定
-
2
-
第二节
城乡统筹与城镇化发展战略
-
3
-
第三节
城镇空间、等级与职能结构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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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产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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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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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旅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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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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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生态建设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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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综合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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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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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重大市政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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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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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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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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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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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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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城乡统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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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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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重点建设地区空间结构和“四区”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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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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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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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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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空间结构与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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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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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各城区定位及重点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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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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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中心城区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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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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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共中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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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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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办公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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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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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商业金融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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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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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文化娱乐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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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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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体育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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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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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医疗卫生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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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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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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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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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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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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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与居住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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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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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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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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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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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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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中心城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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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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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及水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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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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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绿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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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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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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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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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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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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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老城保护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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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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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历史地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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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物古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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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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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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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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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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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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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目标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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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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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市对外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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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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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城市道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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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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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公共交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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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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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静态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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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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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步行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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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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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旅游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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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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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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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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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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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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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供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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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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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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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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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供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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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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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通信和邮政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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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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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供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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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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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燃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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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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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环境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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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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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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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第一节
城市应急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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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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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防震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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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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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防洪(潮)排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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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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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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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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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气象灾害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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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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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中心城区分期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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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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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近期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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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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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远景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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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第一章


第1条
项目背景
为适应城市发展新要求,落实国家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和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目标,强化**市在辽宁沿海经济带的核心地位和龙头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第2条
指导思想
贯彻国家东北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以人为本。
第3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09年-2015年
远期:2016年-2020年
远景:2020年以后
第4条
城市规划区划定
包括:**市区;瓦房店市的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复州湾镇、炮台镇;普兰店市城区;庄河市的花园口经济区;普兰店市和庄河市北部的城市水源保护区;长山群岛旅游避暑度假区。总面积约5558平方公里。
第5条
中心城区划定
包括:核心区、旅顺城区、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总面积约1194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084平方公里、填海控制范围110平方公里。
第6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条文中加下划线内容均为强制性条文,所有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

城市性质与职能
第7条
城市性质
东北亚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我国东北地区核心城市,文化、旅游城市和滨海国际名城。
第8条
城市职能
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国际旅游目的地和服务基地,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东北地区会展、先进装备制造业中心。
第三章
人口与用地规模
第9条
市域人口规模
2020年,市域总人口达到950万人以上。
第10条
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
2015年,城市人口规模410万人;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50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100%。规划期内,城市人口规模年均增长2.79%。
第11条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2015年,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05平方米,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30.5平方公里;
2020年,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99.2平方米,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96.0平方公里。
第四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三区”划定
第12条
“三区”面积与管制要求
根据资源环境、工程地质等限制条件,结合城市发展方向,划定市域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
1.禁建区
面积约3764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27.8%。
原则上禁止城镇建设行为,不同区域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限建区
面积约5615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41.5%。
应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前提,制定相应的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的性质、规模和强度。机场净空范围内的区域应按规范严格限制建筑高度;控制一般村镇的建设。
3.适建区
面积约4159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30.7%。
城市建设应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优先满足基础设施用地和社会公益性设施用地需求。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逐步整合市级以下工业园区,取消零星工业用地。
第二节
城乡统筹与城镇化发展战略
第13条
城乡统筹发展目标
以资源保护为前提,以创新机制为保障,通过产业合理布局,带动人口集聚,推动城市组群化发展,形成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功能结构合理配置、生态环境和谐优美、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社会服务统筹管理的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发展格局。
第14条
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1.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制定差异化的城乡分区策略,分类引导城、镇、乡、村发展。
2.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积极推进产业升级,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大循环产业、低碳经济的投资力度;以特色农业和规模农业带动农业现代化。
3.通过城镇发展与产业集群,引导农业人口向城区和沿海城镇集聚。
4.完善城镇服务功能,提升村镇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保障城乡社会服务均等化;保持乡村自然与人文风貌,体现城乡空间差别。
5.统筹城乡制度改革,实现城乡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管理制度一体化,促进城乡之间公共资源均衡分配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第15条
城镇化发展战略
建立面向区域的开放式城镇空间结构;强化中心城区国际化职能,发挥振兴东北的龙头作用;贯彻辽宁沿海经济带的国家战略,加快长兴岛、花园口、普兰店湾、庄河等沿海地区和瓦房店及长山群岛发展,推动市域城镇化进程;择优培育重点镇,强化服务功能,吸引农村人口转移;加强城镇间的协调与合作,建立各级城镇协调发展的结构体系。
第三节
城镇空间、等级与职能结构
第16条
城镇空间结构规划
构建“一轴两翼、一核多节点”的城镇空间结构。
1.一轴:沿“哈大”交通走廊的东北地区区域发展中轴。
2.两翼:沿渤海城镇发展翼和沿黄海城镇发展翼。
3.
一核:即**市中心城区,包括核心区、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和旅顺城区。
4.多节点:普兰店城区、瓦房店城区、庄河城区、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口经济区、皮杨城区、长海城区。
第17条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1.引导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的合理集聚,提升城市职能、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
2.依托区域交通、资源等优势,重点建设普兰店、瓦房店、庄河、长兴岛、花园口、皮杨、长海等城区和产业区。
3.积极发展重点镇,鼓励其它小城镇依据自身特色协调发展。
4.2020年,形成“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小城镇”3级结构,详见附表8。
第18条
城镇职能等级结构规划
1.**市区: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产业升级。
2.二级城市:加快优势和新兴产业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提升服务业水平。
3.重点镇:依托自身资源禀赋,强化特色,加强与临近城区联系,增强对周边城镇和农村的集聚和辐射能力。
4.一般镇:强化职能分工,发挥物资集散功能,服务和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5.2020年,形成“一级城市-二级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的4级职能体系,其中:一级城市为**市区,综合型;二级城市,综合型为普兰店城区、瓦房店城区、庄河城区、皮杨城区和长海城区,工业型为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花园口经济区;详见附表9。
第四节
产业布局
第19条
产业发展政策分区
依据自然条件及发展阶段,市域由南至北依次划分为功能提升区、二产集聚区、生态保障区三个层次。
1.功能提升区:中心城区应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提升环境品质,盘活存量土地,促进产业升级。
2.二产集聚区:北至瓦房店市区、南至金州、东至庄河、西至长兴岛的带状区域,重点承接国内外大型产业项目,形成若干产业集群,带动人口合理集聚,促进北部区县市加快发展。
3.生态保障区:北部山区和长山群岛应加强生态保护,重点发展农业和旅游业。
第20条
产业布局结构
构建“一心三带一区”的产业布局结构。
1.一心:核心区与旅顺城区共同构成,重点打造面向东北亚重要国际航运中心的高端服务业、电子信息、软件和文化创意产业。
2.三带:“哈大沿线发展带”,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综合服务业;“渤海发展带”和“黄海发展带”,重点发展以石化、精品钢材、装备制造为主体的临港工业,大力发展以滨海旅游业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
3.一区:“中部农业发展区”,发展现代农业、观光农业和生态旅游业。
第五节
旅游发展
第21条
旅游发展战略
以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为发展目标,优先发展滨海旅游度假项目,优先完善旅游综合服务功能;加强旅游资源保护,优化开发布局,形成跨地区资源组合,市场互动、错位发展的旅游发展格局。
第22条
旅游功能分区
强化**都市与滨海的旅游特色,提升**旅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整体资源特征和基础开发条件的不同,构筑由“滨海旅游带”和“北部温泉度假带”组成的旅游环线,串联南部都市旅游片区、渤海旅游片区、黄海旅游片区和北部特色旅游片区,形成“一环一岛、四片十区”的旅游空间格局。
1.一环
由沿黄渤海的滨海旅游带和北部山区温泉生态旅游带共同组成的环**全域的旅游度假环。
2.一岛
主要由长山群岛和**近海岛礁组成。完美体现**市三面环海的景观风貌特色,突出海岛旅游,与陆地共同促进**市滨海旅游开发。
3.四片
南部都市旅游片区:主要指中心城区,打造**旅游的游客集散中心、服务功能集聚中心以及**文化集中体验的中心。
西部渤海旅游片区:以海岸联动内陆一体打造,打造**西部不同风情的度假海岸,形成滨海度假、历史文化、乡村旅游、沙滩休闲、海鲜美食等旅游产品。
东部黄海旅游片区:突出丰富的海岛度假资源,通过海岛-水岸的互动开发,以黄海群岛拉动黄海岸线和陆地资源,发展群岛度假、渔家体验、海岛高尔夫、海上运动、海洋牧场、海鲜美食等旅游产品。
北部生态旅游片区:挖掘丰富的森林、温泉、山地、宗教、民俗、农林特产等资源,开发温泉滑雪、都市农业、乡村旅游、森林旅游、宗教文化、历史文化等旅游产品。
4.十区
龙门温泉旅游经济区、安波温泉旅游经济区、步云山温泉旅游经济区、花园口旅游经济区、金石滩旅游度假区、钻石湾商务旅游区、旅顺口历史文化旅游区、北部湾旅游度假区、金渤海岸旅游度假区和长兴岛旅游经济区。
第六节
生态建设
第23条
生态安全格局建设
构建“两横一纵、五大生态廊道”的生态安全体系。
1.“两横”:指北部芙蓉山、鸡冠山、桂云花山、老边山与高丽城一线构建的北部山地生态安全防护带和连接成山头、金石滩、大黑山与荞麦山的城市生态安全防护带。
2.“一纵”:指沿瓦房店市高丽城、阴凉顶子和普兰店南台至金州区大小黑山、旅顺老铁山一线构建的生态防护带。
3.“五大生态廊道”主要依托市域五条汇水面积大于500平方公里的主要河流,包括复州河廊道、大沙河廊道、碧流河廊道、庄河廊道及英纳河廊道。
第24条
海岛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1.构建生态防护带,对保持良好的森林生态系统实施生态公益林建设、森林公园建设;逐步恢复完善受损地区的生态环境。
2.构建旅游景观带,通过保护和恢复自然植被、加强旅游景观林建设等措施,提高生态服务功能。
第25条
水土保持
加大水土保持监测力度,结合生态廊道的建设,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土地整治、防风固沙、泥石流防治等工程措施。重点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荒山造林补植工程等。
第26条
生物多样性保护
保护**市生态系统和自然生境,维持恢复物种在自然环境中有生存力的种群;加强自然保护区、动物迁徙廊道、生态旅游景区的保护与建设,划定湿地保护区,结合生态廊道及海岛生态体系,构建完整的生态系统。
第七节
综合交通
第27条
区域及对外交通发展目标
依托海港和空港,构建东北亚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突破半岛交通瓶颈,改善**宏观交通区位,构建辐射东北、面向环渤海经济圈的开放性对外交通体系。
第28条
区域及对外交通发展策略
1.构建与东北、华北、华东地区密切联系的公路和铁路网络,使**成为国家南北沿海运输大通道的重要节点。
2.实施辽宁沿海港口的资源整合,扩展港口腹地,实现**与东北腹地的经济协调发展。
3.建设东北亚地区重要的门户枢纽机场。
4.发挥交通对市域空间结构调整的带动和引导作用;加强各类枢纽建设,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发展。
第29条
港口总体布局
规划沿**黄、渤海两岸布置港点,形成以大窑湾港区、太平湾港区、栗子房港区三大港区为核心,其他中小港站和临港工业港区为补充的“三核两翼”港口布局,共同构成**完善的港口集群体系,形成重点突出、分工明确、层次清晰的港口格局。
预计2020年,**港年货物吞吐量达到7.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470万标箱。
第30条
机场
填海建设**金州湾国际机场,逐步发展成为东北亚重要的门户枢纽机场;建设空港物流基地;建立完善的交通集疏运体系。
提升**长海机场的服务水平,增加长海至周边地区的航线数量和航班密度。
预计2020年旅客吞吐量2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5万吨。
第31条
铁路
1.规划哈大客运专线、沈大城际铁路、哈大干线铁路、丹大城际铁路、东北东部铁路通道以及至山东半岛的跨海通道(轮渡),形成“Y”字型干线铁路网布局结构。
2.规划新建南关岭火车站、羊头洼火车站,新建高速铁路普兰店、瓦房店、庄河、登沙河等客运站。
3.规划新建长兴岛铁路、庄岫铁路;新建太平湾港区、栗子房港区、登沙河港区、松木岛港区、杏树屯国家中心渔港等疏港铁路;新建黑岛电厂等铁路专用线。
4.预留烟大铁路轮渡专用线复线线位及辽东半岛至山东半岛海上桥隧通道的铁路衔接线位。
第32条
公路
形成以“Y字型主骨架+两纵三横”的高速公路网络为主体、其他重要干线公路(一、二级公路)网为补充的市域高等级公路网络。
1.沈大高速公路、土羊高速公路及丹大高速公路形成**对外联络的“Y”字型高速公路主骨架。
2.建设庄盖高速公路,规划预留**至本溪方向的本大高速公路线位,形成“两条纵线”;建设永青高速公路、城八高速公路、长皮高速公路,构成“三条横线”。
3.建设太平湾港区疏港高速公路、栗子房港区疏港高速公路。
4.预留土羊高速公路复线及辽东半岛至山东半岛海上桥隧通道的公路衔接线位。
5.提升公路等级标准,完善干线公路网络。
第33条
市域轨道交通
规划“两纵两横”市域轨道交通线路,服务和引导北部地区的发展。市域轨道线路,采用中低运量市郊铁路系统建设。
第34条
市域客运枢纽
1.一级客运枢纽:南关岭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金州湾国际机场综合客运枢纽。
2.二级客运枢纽:**港综合客运枢纽、金州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高铁登沙河站综合客运枢纽、羊头洼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高铁普兰店站综合客运枢纽、瓦房店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高铁庄河站综合客运枢纽、长兴岛客运站综合客运枢纽等。
3.三级客运枢纽:花园口客运站、皮杨客运站、旅顺客运站、北岗桥客运站、金州中心客运站、开发区客运站、小窑湾客运站等。
第35条
市域货运枢纽
市域货运枢纽由物流园区、物流基地及货运站和城市配送中心构成。
1.物流园区
建设金州湾国际机场、二十里堡、旅顺羊头洼、长兴岛及太平湾等物流园区,扩建大窑湾港国际物流园区,形成服务于国际物流和区域物流的大型、多功能、综合物流园区。
2.物流基地及货运站
规划建设开发区、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旅顺等物流基地及货运站。
3.
城市配送中心
在中心城区建立生活服务及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在金州、开发区、长兴岛、花园口建立为生产和经营服务的配送中心。
第八节
重大市政设施
第36条
能源利用目标
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建立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体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
第37条
能源利用策略与措施
1.优化结构:积极发展核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大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减少煤炭的直接利用。城市终端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其中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达到20%以上。
2.节能降耗: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梯级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产节能、交通节能、生活节能。
3.能源安全:建立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体系及长期可靠的供应渠道,为城镇发展提供安全的能源保障。
第38条
供电设施规划
1.规划目标
依托核电、本地电网及与省网互联的原则,建立充足的电源供应系统;结合城市空间结构和用地功能布局特点,合理安排电厂和变电站;建立容量充足、传输顺畅、结构开放、安全可靠的电力通道体系,建成高标准、现代化的市域电网。
2.电源建设
结合核电站、热电厂等大型电源项目建设,加强**电网与东北主网联络,使地区电力受进、送出电力不存在障碍。
各级电网均具有充分的供电能力,能够满足各类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
3.地区电网建设
加快500千伏电网建设。逐步完成主输电网由220千伏到500千伏的过渡,形成以500千伏电网为主输电网,220千伏为骨干配电网的网架结构。500千伏、220千伏变电站布点充足、合理。
第39条
燃气设施规划
1.规划目标
大力推广天然气应用,并按照开源节流的原则拓展资源供应渠道,完善城市燃气供应系统,确保天然气供应安全。
到2020年在中心城区、长兴岛、花园口、普兰店、瓦房店、庄河、、皮杨等城区)基本普及天然气应用,其中中心城区管道燃气气化率达100%,其它城区达95%。小城镇、集镇气源以液化石油气为主,至2020年气化率达100%。
2.气源规划
全面推进天然气引进和利用工程,使天然气成为城市主气源。天然气引入后优先保证生活用气,拓展在分布式能源系统、热电厂煤改气及燃气汽车等领域的应用。
第40条
水资源利用
1.规划目标
以节水为核心,以开源为手段,构建安全、高效的水资源利用体系,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
2.水资源利用策略与措施
(1)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提倡优水优用,实行分质供水。
(2)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建立资源节约型生产和消费体系;继续推行节约用水和计划用水,巩固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成效;倡导生活一水多用,提高生活用水的循环利用率;扩大节水灌溉面积,改造灌渠提高渠系利用系数;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3)挖掘现有水源工程潜力,增建蓄水、引水工程,提高本地区地表水利用率;推进跨地区调水工程建设;广建集雨工程,充分利用雨水;推广污水再生回用和海水利用,实现水资源的多渠道开发。
(4)严格保护水资源,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控制地下水开采;城市主要水源联库调度;建设城市安保水库,保障安全供水。
3.水源工程建设
挖掘现有水源工程潜力,增建蓄水、引水工程,推进跨地区调水。规划建设城市再生水厂和海水淡化厂。
第九节
环境保护
第41条
环境保护目标
2020年,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发达国家同等城市水平,地面水、海域环境质量良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家要求的控制指标;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超过17%;达到生态市建设标准。
第42条
环境保护策略
1.加强生态结构保护,对天然林、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湿地、重要水域海域、重要岛屿、自然岸线等生态控制区域实行严格保护。
2.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鼓励发展低耗能、低污染的产业,发展循环经济。
3.调整产业结构,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降低高能耗产业的比重,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
4.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减排设施建设,推进清洁生产,控制工业污染、实施综合整治,逐年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第43条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1.河流水环境功能区
19条主要河流分为5类,其中Ⅰ类5个区段、Ⅱ类24个区段、Ⅲ类26个区段、Ⅳ类7个区段、Ⅴ类5个区段,各功能区内水质应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相应标准。其它河流、支流等所属水系与临近水系类别一致。
2.水库水环境功能区
大型、中型、小Ⅰ型水库分为3类,其中Ⅱ类21座、Ⅲ类43座、Ⅳ类3座,各功能区水库水质应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相应标准。小Ⅱ型水库及塘坝等所属水系类别与临近水系类别一致。
第44条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分为3类,其中Ⅰ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Ⅲ类区为特定工业区,其余地区均为Ⅱ类区,主要包括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及农村地区。各级功能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应分别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相应标准。
第45条
噪声功能区划
分为5类,其中0类区为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Ⅰ类区为居住、医疗、文教、科研、办公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Ⅱ类区为居住、商业、工业混合或商业集市为主的区域,Ⅲ类区为工业仓储区,Ⅳ类区为城市交通干线两侧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各级功能区内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46条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分为4类、69个功能区。
1.Ⅰ类区为海洋渔业和海上自然保护区,执行海水水质一类标准。
2.Ⅲ类区为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执行海水水质三类标准。
3.Ⅳ类区为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执行海水水质四类标准。
4.Ⅱ类区为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海水浴场及海上运动娱乐区。除上述各类环境功能区外,其余近岸海域均为二类环境功能区,执行海水水质二类标准。
第47条
水环境保护措施
1.2020年规划建设4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中新建35座,在污水产生量较小的独立区建设污水处理站,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建设村镇污水处理设施。
2.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实现污染源浓度和总量双达标控制;加强水污染治理,防治海水倒灌;整治排污口;加强河道、海湾的生态型整治。
第48条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1.规划新建**湾、大魏家、普兰店、花园口、庄河和松木岛污泥处理厂;新建拉树房、连丰垃圾焚烧厂和中心城区垃圾综合处理园以及普兰店、庄河、长海、花园口、长兴岛等生活垃圾处理场(厂)。综合处理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和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等。
2.强化源头控制。提高工业固废的资源化水平,减少工业固废产生量;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对城镇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运输。
第49条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粉尘、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的监控。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大型燃煤装置必须建设脱硫设施并安装烟气在线检测系统;逐步缩小燃煤锅炉房的供热规模;加强对温室气体、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监管;加强车辆尾气排放监管;控制施工扬尘;加强区域植树造林。
第50条
声环境治理措施
强化噪声源监管,重点控制交通、服务业及施工噪声;建设绿色屏障,主要交通干线增设吸噪、减噪设施。
第51条
辐射污染控制
建立健全电磁辐射监管体系。
依法对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等可能造成放射性污染的活动进行严格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52条
自然生态保护和控制
1.加强土壤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2.加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国家森林公园、海防林带等生态林建设。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及生态旅游区的保护与建设。
4.加强岸线水域保护,加强海水养殖污染及赤潮防治,控制船舶污染,保护近岸水域、岸线自然生态环境。
第五章
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
第一节
城乡统筹策略
第53条
总体策略
“极化核心、培育沿海、轴向推进、集群发展、保育生态”。
1.“极化核心”:以中心城区和普湾新区作为未来城市综合服务职能的空间发展重点和增长极,增强其服务和辐射带动功能。
2.“培育沿海”:生产力向渤海、黄海两翼布局,依托港口和现状自然条件,大力发展港口服务、仓储物流、临港产业和旅游产业等,严格保护和高效利用战略性海岸带资源,培育产业核心区。
3.“轴向推进”:以交通走廊为发展轴,大力推进**市产业空间布局向北推进。
4.“集群发展”:强调城镇集群和产业集群,发挥集聚效应。
5.“保育生态”:加强城市水源地和各类生态用地的保育和保护,注重其与城镇建设用地间的协调发展,统筹规划、区别对待;确保城乡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多样性。
第54条
规划区分区
将规划区分为控制地区和重点建设地区。
1.控制地区:市域北部的城市水源保护区、东部的长山群岛旅游避暑度假区(长海县)和南部位于生态保育区内的华家屯镇、向应镇及限制发展区内的亮甲店街道。
2.重点建设地区:**市区、普湾新区普湾新区包括:普兰店城区,金州区的石河街道、三十里堡街道,瓦房店市的炮台镇、复州湾镇。
、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花园口经济区。
第55条
控制地区统筹策略
1.城市水源保护区:加大水源管理力度;加强水源涵养林的建设;搬迁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村庄;改变种植结构,限制农药使用,禁止工业发展,在不影响水源安全的前提下适度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和旅游业;保障水源安全。
2.长山群岛旅游避暑度假区: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在核心区内禁止一切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建设行为;挖掘长山群岛旅游资源,打造国际海洋牧场,发展旅游服务业,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成为集商务会议、养生度假、渔文化体验、运动游乐、生态观光于一体的温带海岛型旅游目的地,群岛型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
3.华家屯镇、向应镇和亮甲店街道:加强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中部生态区的保护,重点发展以生态农业、规模农业为主体的都市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旅游业。
第56条
重点建设地区统筹策略
大力推进中心城区及普湾新区与周边城镇(街道)协调发展,促进城镇化和工业化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扶持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加强新农村建设,确保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第二节
重点建设地区空间结构和“四区”划定
第57条
重点建设地区空间结构
空间结构为“两核、四城、多点”。
1.“两核”指核心区、普湾新区,核心区逐步实现“退二进三”,优化综合服务功能,承担东北亚重要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职能;普湾新区大力发展综合服务功能,带动北三市的城镇集聚和产业发展。
2.“四城”指旅顺城区、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口经济区,分别承担东北亚重要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职能。
3.“多点”指除中心城区和普湾新区外的其他重要城镇(街道)或产业组团,包括:双岛湾、三涧堡、长城、营城子、大魏家、七顶山、金石滩、大李家、登沙河、杏树屯等。
第58条
“四区”划定及管制要求
在规划区重点建设地区范围内,划定禁建区面积约1024平方公里,限建区面积约1333平方公里,适建区面积约1204平方公里,已建区面积约505平方公里。
1.禁建区和限建区管制要求与市域同类地区一致。
2.适建区:应综合协调城市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关系,本着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合理控制建设用地的增长速度和规模。
3.已建区:应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布局和配套设施,积极盘整土地、更新改造和整治环境。
第59条
基本生态控制线
以重点建设地区的禁建区为基础,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保障**市基本生态安全,构建市域生态安全系统,防止城市建设的无序蔓延。
第60条
普湾新区定位
普湾新区是辽宁沿海经济带上集聚发展的先导区,**核心功能拓展区,滨海宜居城市。是以总部经济、研发中心、职业教育基地为主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以装备制造、仪器仪表、精细化工为主的产业集聚区。
第六章
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第一节
空间结构与发展策略
第61条
空间结构
依据自然环境特点、区域经济关系和城市发展目标,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规划形成“一核、两城、三湾”的组团型城市空间结构。
1.“一核”即核心区,重点承担东北亚国际城市的现代服务业功能。
2.“两城”即旅顺城区、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实现与核心区的功能互补与协同发展。
3.“三湾”即临**湾、大小窑湾、金州湾的滨海地区。充分认识和体现滨海地区的最高价值,推进“退二进三”,承担最高端功能,带动城市整体环境品质提高。
第62条
发展策略
1.联动三区,构建中心:改变功能过度集中于**老城的单一中心结构,以快速交通为支撑,以空港和海港的建设为契机,逐步向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疏解城市功能。
2.重塑三湾,走向国际:以“三湾”的滨海景观资源为依托,通过推进城市更新与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能,增强城市特色,全面提升城市现代服务功能、空间环境质量和特色文化底蕴。
3.开辟通道,突破蜂腰:以公共交通特别是轨道交通为导向带动城市发展,通过适度填海和增加跨海通道加强各城区间的快速交通联系,拓宽半岛蜂腰部位的宽度,保障交通和基础设施通道。
4.保护绿心,组团发展:严格保护城市绿心和绿色廊道,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持和延续组团式发展的模式。
5.延续肌理,中外融合:延续**、旅顺、金州老城的街区肌理,弘扬具有**特色的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大力发展国际旅游、文化博览等产业。
6.战略预留,持续发展:提前预留区位重要、具有重要战略价值的节点地区的土地并进行严格控制,作为未来发展区域性服务功能和战略性支柱产业的重要空间储备。
第二节
各城区定位及重点发展方向
第63条
核心区
定位:东北地区金融、商务、会展中心,**市行政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软件产业基地。
重点发展方向:向北发展。
第64条
旅顺城区
定位:东北亚国际旅游胜地之一;东北地区区域经济门户;**市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高等教育科技研发基地和国际航运中心组合港之一。
重点发展方向:保留城市绿心和生态廊道,在旅顺老城区、水师营、旅顺开发区、塔河湾等地区组团式发展。
第65条
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
定位: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海港区和国际空港区,临港生产服务业中心和物流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基地,逐步创建改革试验区。
重点发展方向:沿黄、渤海岸向北发展。
第七章
中心城区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第一节
公共中心体系
第66条
体系结构
规划形成市级、片区级和社区级3级公共中心体系。
第67条
市级中心
包括1个城市综合中心和4个城市副中心、4个市级专业中心。
1.城市综合中心:核心区的青泥洼桥—东港城市综合中心。
2.城市副中心:核心区的星海湾—西安路、北部湾,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西部)的金渤海岸,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的小窑湾城市副中心。
3.市级专业中心:核心区的人民广场行政办公中心、朱棋路体育中心、梭鱼湾文化中心、凌水教育科研中心。
第68条
片区级中心
包括9个片区级中心,分别位于核心区的奥林匹克广场、中华广场、虹港路、梭鱼湾、南关岭、河口湾,旅顺城区的水师营,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西部)的斯大林路,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的金马路。
第69条
社区级中心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设置社区行政办公、商业、文化娱乐、体育、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等配套服务设施。
第二节
行政办公用地
第70条
用地规模
2020年,规划行政办公用地40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8%,人均用地0.8平方米。
第71条
用地布局
完善人民广场市级行政办公中心;集中布置区级行政办公用地;推进街道、社区级的行政办公设施与其它公共设施混合建设。
第三节
商业金融业用地
第72条
用地规模
2020年,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228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6%,人均用地4.6平方米。
第73条
商业中心布局
规划
“四主九副”的市级商业中心和18个片区级商业中心。
1.规划4个商业主中心,分别位于核心区的青泥洼桥-天津街、西安路,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西部)的金渤海岸,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的小窑湾。
2.规划9个商业副中心,分别位于核心区的奥林匹克广场、中华广场、虹港路、梭鱼湾、南关岭、北部湾,旅顺城区的水师营,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西部)的斯大林路,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的金马路。
3.规划18个片区级商业中心,分别位于核心区的岭前、黑石礁、泉水、龙头山、春柳、泡崖、椒北、马栏广场、河口湾、大化渣场、**湾,旅顺城区的黄河路、羊头洼、铁山、龙河,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西部)的三里,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的江家、高城山。
第74条
金融中心布局
规划3个市级金融中心,分别位于核心区的中山广场至东港、星海湾,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的小窑湾。
第四节
文化娱乐用地
第75条
用地规模
2020年,规划文化娱乐设施用地55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人均用地1.1平方米。
第76条
文化设施等级
市级文化设施主要布置在核心区的梭鱼湾、东港、西安路,新建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博物馆、剧场、青少年宫等市级文化设施。
片区级文化设施主要布置在核心区的虹港路、北部湾、凌水湾,旅顺城区的水师营,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西部)的金渤海岸,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的小窑湾。
第77条
公共图书馆布局
规划市级公共图书馆2座,其中新建1座,位于核心区的梭鱼湾。
规划片区级公共图书馆8座,其中新建6座,分别位于核心区的朱棋路、虹港路、凌水湾,旅顺城区的水师营,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西部)的金渤海岸,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的小窑湾。
第78条
文化馆布局
规划市级文化馆1座,位于核心区的梭鱼湾。
规划片区级文化馆8座,其中新建7座,分别位于核心区的朱棋路、虹港路、凌水湾,旅顺城区的水师营,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西部)的金渤海岸,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的小窑湾和辽河西路。
第79条
博物馆布局
规划博物馆13座,其中新建5座,分别为核心区的**机车博物馆、**造船博物馆、城市供水工程博物馆,旅顺城区的铁路博物馆,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的小窑湾博物馆。鼓励利用历史保护建筑开设各类城市博物馆。
第80条
剧场布局
新建市级剧院1座,位于核心区的东港。
规划片区级剧场6座,其中新建5座,分别位于核心区的朱棋路、虹港路、梭鱼湾,旅顺城区的水师营,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西部)的金渤海岸。
第81条
青少年宫布局
保留完善位于核心区的市级青少年宫。
规划片区级青少年宫9座,其中新建8座,分别位于核心区的梭鱼湾、朱棋路、虹港路、凌水湾,旅顺城区的水师营,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西部)的金渤海岸,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的小窑湾和辽河西路。
第五节
体育用地
第82条
用地规模
2020年,规划体育用地30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6%,人均用地0.6平方米。
第83条
用地布局
规划市级体育中心位于核心区的朱棋路,规划市级市民健身中心位于核心区的一二九街,规划市级体育公园位于核心区的梭鱼湾。
规划片区级体育设施18个,其中新建9个,分别位于核心区的凌水湾、虹港路和梭鱼湾,旅顺城区的羊头洼、水师营,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西部)的金渤海岸和城北地区,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的东北大街和小窑湾。
第六节
医疗卫生用地
第84条
用地规模
2020年,规划医疗卫生用地47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人均用地1.0平方米。
第85条
用地布局
规划主要医院55所。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设施,在各城区中心区域布局500床以上三级医院和300床规模的二级医院,主要新建医院分布在核心区的西北部、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西部)、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的城市拓展区域;在各居住区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
第七节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第86条
用地规模
2020年,规划教育科研设计用地250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0%,人均用地5.0平方米。
第87条
用地布局
在旅顺城区、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重点发展综合类高等院校。改造升级数码广场软件园。在河口湾、黄泥川、龙王塘等地区建设旅顺南路软件产业带,在大东沟地区建设服务外包基地,并结合上述地区的新兴产业发展成人教育、职业教育。
科研设计院所依据其功能和服务研究对象,与高等院校、新兴产业集聚区结合布置。
第八节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第88条
用地规模
2020年,规划其他公共设施用地2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1%,人均用地0.1平方米。
第89条
用地布局
规划在高新区、甘井子区、旅顺、金州新区各建设1所国办福利院,用地面积3-5公顷;并鼓励在各新建居住片区中心设置康乐中心、老年学校、老年活动中心等群众性康乐设施。
保护改造现有宗教场所,根据需要适当新增宗教场所,规模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第八章
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与居住用地规划
第90条
规划目标
1.建立符合城市发展目标、适应城市人口结构特点的住房供应和住房保障体系,合理确定城市住房需求总量,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合理供应规模,实现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
2.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合理调整商品住房供给结构,鼓励住房市场发展中小套型、中低价位商品住房,规划期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
3.积极发展“四节一环保”住宅,广泛运用新技术和新材料,有效节约能源,合理利用资源,注重保护环境和集约用地。
第一节
保障性住房
第91条
政策措施
1.合理安排经济适用房建设,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范围,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2.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房源供应和资金筹措机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多渠道筹集住房保障资金,多元化发展保障性住房资源。
3.完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规划、建设、监控、管理体系,健全住房保障长效监管和公众参与机制,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合理循环分配。
第92条
建设标准
1.保障性住房面积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确定。
2.经济适用房建设除配套车位要求可适当降低外,其他要求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执行,并设置便利的公共交通线路。
3.廉租房建设标准与经济适用房一致。
第93条
建设分布
1.经济适用房:新区建设中结合公共交通的站点及公共服务中心布局经济适用房;老城区改造中适量新建经济适用房,并以回购部分存量住房等方式补充;大型工业区、物流园区周边应配建适量经济适用房。
2.廉租房:教育、科研、创意单位周边应配建适量廉租房,在经济适用房小区和部分商品房小区划定适当比例的廉租房,并以回购部分存量住房等方式补充。
3.集宿房:在大型工业、物流园区内部适度安排集宿房。
第二节
居住用地
第94条
用地规模
2020年,规划居住用地1335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6.9%,人均用地26.7平方米。
第95条
用地布局
采用集中新建与分散改造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居住与就业平衡,在地铁和主要公交线路沿线适度提高住房开发密度,对不同城区的居住用地采取差异化的发展政策。在4个城区范围内规划17个居住片区。
第96条
中小学教育设施配置
结合居住用地布局,合理配置中小学教育设施。小学均衡布点、就近入学,初中均衡布点、规模办学。采取撤销(合并)、换建、迁建、新建等办法,完善中小学教育设施。
第九章
中心城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第97条
规划目标
落实“创业基地”的发展目标,以东北亚重要国际航运中心为支撑,主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全面提升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进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第三产业发展;依托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的国家战略,逐步实现第二产业布局的调整和集聚。
第98条
工业用地规划
2020年,规划工业用地495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0%,人均用地9.9平方米。
第99条
工业用地布局
1.核心区:逐步搬迁改造传统工业,保留**湾临海装备制造园区、高新区、北海工业区、辛寨子工业区和革镇堡工业区。
2.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西部):对污染企业逐步实施搬迁。保留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重工业团地,依托空港物流园建设临港产业园区。
3.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逐步搬迁、改造、升级建区初期的低端产业,立足现有基础实现产业集群。建设得胜工业拓展区和二十里堡保税功能拓展区。
4.旅顺城区:逐步搬迁老城区内工业,向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建设水师营和铁山两个高新技术孵化园区。
第100条
仓储用地规划
2020年,规划仓储用地160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2%,人均用地3.2平方米。
第101条
仓储用地布局
1.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用地:结合30万吨原油码头,在大孤山半岛南端新港地区布局国家原油储备库。
2.物流园区:重点布局大窑湾港-二十里堡、空港和羊头洼三大区域性物流园区。
3.生活及生产物资储备用地:在二十里堡物流园区西侧布局生活及生产物资仓储区,并预留大魏家东侧用地。
4.危险品仓储用地:在七顶山北部布局危险品仓储库。
5.港口货物中转区:在海港和新机场后方预留用地。
第十章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及水系规划
第一节
绿地系统
第102条
规划目标
打造“森林城市、花园社区”,以建设风景旅游与宜居的滨海国际名城为目标,2020年达到国际先进城市水平。
提高中心城区的森林覆盖率,适当发展生态观光农业。完善公园绿地系统布局,加强防护绿地建设,鼓励附属绿地建设,建成网络完整、布局均衡、生态功能完备、景观效果突出的城市绿地系统。
第103条
公共绿地布局
规划构建以“综合公园—社区公园—街旁绿地”三级体系为重点、专类公园为补充的城市公共绿地系统。2020年中心城区公共绿地约7009公顷,人均用地14平方米。
规划综合公园124个,其中102个为新建,包括核心区68个,旅顺城区7个,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12个,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西部)15个,总面积约4000公顷;社区公园约700余处,总面积约2000公顷;街旁绿地1000余处,总面积约500公顷;专类公园11个,总面积约500公顷。
第104条
生产绿地布局
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与森林公园、郊野公园、都市农业区相结合的方式布置生产绿地,总用地不少于990公顷。
第105条
防护绿地布局
道路防护绿地:宽度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高速公路一侧宜建设100-200米的防护林带,哈大铁路、哈大客运专线沿线防护绿带宽度不宜小于30米,城市内部铁路专用线两侧绿化带宽度不宜小于30米,城市新建快速路一侧绿化带宽度新区不宜小于15米,旧区不宜小于10米。
防风林:沿渤海、黄海岸线的保护岸段宜规划建设200-1000米的海防林带。
卫生防护绿地:规划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周边建设不宜少于100米的卫生防护绿带,净水厂周围设置宽度不宜小于10米的卫生防护绿带。
滨河防护绿带:马栏河、春柳河、周水子河、龙河、北大河、红旗河等城市主要河流两岸宜规划建设不小于20米的滨河防护绿带。
第106条
附属绿地布局
规划按不同用地性质控制附属绿地比例。新建居住区不低于35%,改建居住区不低于30%,高等院校、疗养院区不低于45%;公共设施、工业、仓储、特殊用地不低于20%。
鼓励开展立体绿化,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公共设施、工业、仓储类的建设项目,其绿地率确实难以达到规定要求的,应通过屋顶绿化补偿。屋顶绿化覆土厚度大于0.8米、屋顶标高小于18米,可按60%的比例折算成绿地率。
第107条
其他绿地布局
整合城区内现有林地及农业用地,建设森林公园,形成以西部、中部、北部森林公园为主体,风景名胜区、生态观光农业区为辅的生态安全系统。
第二节
水系
第108条
建设目标
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生态平衡的原则,形成海、河、库合理连接,具备防洪排涝、景观旅游等功能的城市水网系统。城市河道生态化率不小于50%。
第109条
河道
保持现有自然河道的生态特性,对已人工化的河道逐步进行生态化改造。
流域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河道的城区段应建设景观水面,形成公共性、亲水性、景观性的滨河岸线,沿河道两岸均应建设生态绿带。
第110条
水库及池塘
保护现有小型水库、塘坝、池塘等水面及其自然生态环境不被破坏,适当利用丘陵地貌建造人工水系,并与海、河共同构建丰富的城市景观水系统。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
第111条
总体形象特征
总体形象特征为“山海相映、中外交融、浪漫港湾、时尚之都”。
山海相映:体现**依山傍海、山环海绕的自然景观特征和山海格局。
中外交融:体现**历史悠久、多元文化的历史人文特征和城市底蕴。
浪漫港湾:体现**湾港相套、活力交融的空间形象特征和城市气质。
时尚之都:体现**面向国际、先锋时尚的现代城市特征和城市活力。
第112条
总体设计策略
1.强化自然山海格局:强化对各类山体和岸线的分类建设引导,优化和提高建成环境的整体可识别性和视觉和谐程度。
2.凸显历史文化特色:充分挖掘和整合城市历史文化资源,形成多样历史文化体验的空间序列和场所。
3.打造战略核心空间:构筑兼具历史、自然和人文特征的城市核心空间,促进城市结构的有序生长,凸显城市特色和品牌。
第113条
山体空间控制与引导
分为生态山体、背景山体和景观山体。
1.生态山体主要包括大黑山、西郊森林公园群山等。重点保育生态山体及廊道,严格控制开发建设,强化重要山体标志的感知度。
2.背景山体主要包括大顶山、南山、绿山、东鸡冠山、笔架山等。严禁城市建设破坏背景山体,加强对重要背景山体边缘城市轮廓线的控制,保证临山区域建筑界面的开敞度,加强重要山体的观景点、游览路径等景观系统的建设。
3.景观山体主要包括台山、椒金山、大孤山、东榆山、铜牛岭等。重点加强景观山体与城市开敞空间的联系,保证景观山体的标志性、可达性、开放性和参与性。
第114条
滨海空间控制与引导
分为综合型、居住型、度假型、生态型和生产型岸线。
1.综合性岸线主要包括钻石海湾、星海湾、小窑湾、金渤海湾等。重点提升沿湾地带的高端服务功能,保证滨海地区公共空间的连续性,加强对湾内海上特色功能的开发和利用,适当优化海湾岸线,打造具有标志性的空间形态。
2.居住型岸线主要包括河口湾、红土崖子湾等。重点加强建筑轮廓线控制、提高环境品质、完善服务设施。
3.度假型岸线主要包括老虎滩、傅家庄、月亮湾等。建设区域呈点状分布,严格控制建筑体量和高度;保护沿岸景观和生态环境。
4.生态型岸线主要包括黄白嘴、棒槌岛周边、小平岛以西岸线等。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控制沿岸地区的开发和建设。
5.生产型岸线主要包括旅顺湾、棉花岛、大孤山岛、羊头洼等。强调生态环境修复,严格限制对周边地区的环境污染及景观破坏。
第115条
城市景观节点
分为中心节点、次中心节点和片区中心节点等。
1.中心节点主要包括青泥洼桥—东港中心、星海湾中心、梭鱼湾中心、龙头山中心、小窑湾中心、金渤海岸中心等。需充分结合各自空间特征打造滨海地区的特色中心。
2.次中心节点主要包括西安路中心、北部湾中心、南关岭中心、虹港路中心、斯大林路中心、水师营中心和金马中心等。重点打造次中心节点集中的空间簇群,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景观对比,凸显次中心节点的标识作用。
3.片区中心节点主要包括城市一般片区中心节点。
第116条
城市景观轴带
分为环湾景观轴带和内部景观轴带。
1.环湾景观轴带主要包括钻石海湾、金州湾、小窑湾海湾3条景观轴带。突出其作为湾岛交界的景观特征,强调环湾景观轴带整体界面的连续性和节奏变化,塑造向海跌落、沿湾起伏有致的空间形态,提供多样化的交通连接,建设多条通海廊道和多个功能节点。
2.内部景观轴带主要包括人民路—中山路、东北路—辽河路、迎客路—梭鱼湾中心、星海湾—中华路—北部湾4条景观轴带。突出其作为功能和景观中脊的特征,加强沿线城市公共功能的设置,重点强化沿轴带公共核心的空间集聚性,加强轴带两侧建筑界面的整体形象塑造,加强与周边开放空间的联系。
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老城保护与更新
第117条
老城划定
1.为保护老城风貌、挖掘老城价值、提升老城功能、建设文化名城,将代表**不同历史时期城市风貌的老城分别划定范围并提出保护与更新要求。
2.老城分为**老城(75平方公里)、旅顺老城(13平方公里)、金州老城(0.8平方公里)。
第118条
保护与更新目标
保护历史文脉,控制建设强度,引导功能提升,改善人居环境,完善服务设施。
第119条
保护与更新原则
1.坚持历史保护与有机更新并重的原则。
2.坚持新老城区统筹发展的原则。
3.坚持功能提升与整体风貌保护统筹的原则。
4.坚持公众参与和制度创新的原则。
第一节
历史地区保护
第120条
保护原则
1.突出整体风貌的保护。
2.保护历史遗存及构成历史风貌的环境要素。
3.保护与利用相结合。
4.逐步整治、渐进改善。
第121条
历史文化街区位置及面积
共包括5个历史文化街区:
1.中山广场历史文化街区:位于中山广场区域,面积约15公顷。
2.胜利桥北历史文化街区:位于俄罗斯风情街区域,面积约9公顷。
3.南山历史文化街区:位于七七街区域,面积约为40公顷。
4.黑石礁历史文化街区:位于自然博物馆区域,面积约为18公顷。
5.旅顺太阳沟历史文化街区:位于旅顺城区,面积约为350公顷。
第122条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措施
1.保护街区的空间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
2.保护街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及具有文物价值的历史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的代表性建筑。对文物保护单位要按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保护性修缮;对于历史建筑通过保护传统外观、更新内部设施的方式进行维修改善;对于一般建、构筑物,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进行保留,有冲突的应进行整修、改造或者拆除。
3.保护与街区风貌有密切关系的古树名木、栏杆、铺装等历史环境要素。
4.保护街区内居民的生活方式和习俗。
5.增加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保持街区活力的各类设施,增建设施的外观应符合历史风貌要求。
第123条
历史地段位置及面积
共包括4个历史地段:
1.八七疗养院地段:位于八一路区域,面积约5公顷。
2.小龙街干休所地段:位于小龙街区域,面积约6公顷。
3.星海街地段:位于星海街区域,面积约9公顷。
4.俄军军营旧址地段:位于旅顺旧市街长江路区域,面积约5公顷。
第124条
历史地段保护措施
1.保护传统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
2.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
3.历史地段内各项建设应延续历史文脉和传统风貌,不得妨碍保护工作。
4.建、构筑物使用功能应符合保护规划要求,使用过程必须安全、合理;应对建筑内部加以改善,配备必要设施,以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
第二节
文物古迹保护
第125条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对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9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具体界线,可根据实际需要划定环境协调区的界线,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严格保护。
第126条
地下文物保护
加强城市考古及对地下文物的调查、勘探、鉴定和保护工作,继续划定并公布地下文物埋藏区。对地下文物埋藏区内的建设,坚持先勘探发掘、再论证能否进行建设。
第127条
文物古迹普查
加快对文物古迹的普查力度,对尚未列入保护名单、但有保护价值或潜在保护价值的古迹和近现代优秀建筑要及时列入保护名单。
第十三章
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
第128条
发展目标
形成商业、交通、市政、防灾等多专业复合的地下空间体系,构建重点与一般相结合、改造与新建相结合的系统化、网络化、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第129条
利用强度分区
分为密集利用区、一般利用区和控制利用区三类。
1.密集利用区:分别位于核心区的中心地段(范围西起西南路-长大铁路、东止东港、南起南部滨海风景区控制界、北到东方路-光明路,总面积约80平方公里)、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的小窑湾公共中心区及其周边(总面积约10平方公里)、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西部)的金渤海岸公共中心区及其周边(总面积约11平方公里)。
2.一般利用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除密集利用区和二产园区以外的地区。
3.控制利用区:中心城区的二产园区,以及大部分非建设用地。
第130条
功能规划
主要功能有商业服务、动静态交通、市政、防空防灾等。
1.新建和改造的商业服务区应充分考虑地下空间的利用;
2.加大对地下停车空间的引导和管控;
3.进一步推动动态交通和市政设施的地下化进程;
4.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应充分考虑防空防灾的需要,重视空间的联系。
第十四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第一节
目标与战略
第131条
发展目标
构建与城市用地布局相协调、交通网络完善,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多方式顺畅衔接、现代化、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132条
发展策略
1.公交优先:建设以快速、大运量公共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多层次客运交通服务体系。
2.布局协调:构建与城市布局相协调的交通网络体系,支持城市跨越式发展,适应机动化增长需求。
3.方式整合:组织多方式、一体化、高效整合的运输体系,实现城市交通系统化、对外交通整合化、内外交通一体化。
第133条
交通分区政策
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条件、交通特性及供求关系,确定相应的供给方式和管理政策。
1.交通限制区——历史文化地区、旅游景区:优先保障行人设施与步行环境,优先公共交通的运行与组织。
2.交通调控区——**老城、旅顺老城、金州老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保护合理的步行空间,结合道路设施的供给,适度调控小汽车的使用。
3.交通协调区——其他区域:公交为先导,协调小汽车的使用,多方式协调发展。
第二节
城市对外交通
第134条
铁路枢纽布局
规划期内形成由哈大客运专线、哈大干线铁路、东北东部铁路通道、丹大城际铁路、烟大铁路轮渡专用线、**湾疏港铁路、金窑线、旅顺线等铁路线路和“四客、五货、两编”的铁路枢纽格局。远景预留沈大城际铁路,形成客货分离、陆港联运的铁路枢纽体系。
第135条
铁路客运场站规划
完善“两主两副”的铁路客运枢纽布局,“两主”为南关岭火车站和**火车站,“两副”为金州火车站和羊头洼火车站。
第136条
铁路货运场站规划
规划期内形成集装箱中心站、金州站、革镇堡站、金马站和二十里台站5个专业铁路货站,以金州编组站为主要编组站、以金桥编组站为辅助编组站。
逐步取消**北站编组站和**东站、甘井子站、南关岭站等工业站。
第137条
公路客运站布局
规划新建南关岭客运站、小窑湾客运站,改建金州中心客运站、开发区客运站,保留旅顺客运站、北岗桥客运站和港湾桥客运站,形成城市公路客运枢纽体系。
第138条
对外交通衔接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连接机场、主要铁路客运站、公路客运站以及客运码头等对外客运枢纽设施,实现航空客运、海上客运、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市域轨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的一体化衔接。
城市快速路系统连接高速公路出入口、机场、主要港区、铁路客运站等对外交通设施,实现对外交通与城市道路系统的顺畅衔接。
第三节
城市道路系统
第139条
快速路
规划中心城区快速路总长约360公里,重点完善城区间快速路通道,连接海港、空港等对外交通枢纽,疏解核心区交通压力,支撑城市服务功能向北拓展。
第140条
主次干路
以快速路系统为依托,结合城市空间布局及功能组织,构建相邻城区之间快速路与主干路的多通道联系,调整、完善各城区内部道路系统。
1.规划城区间主干路9条,总长度约140公里,主要服务于城区间中长距离的交通联系。
2.各城区内部主次干路网布局采取差异化策略:核心区梳理优化,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突出综合服务功能,旅顺城区合理控制规模。
3.核心区主次干路网密度控制在2.4-2.6公里/平方公里,主次干路级配比例控制在1:1.3左右;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西部)主次干路网密度控制在2.3-2.5公里/平方公里,主次干路级配比例控制在1:1.5左右;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主次干路网密度控制在1.7-1.9公里/平方公里,主次干路级配比例控制在1:1.1左右;旅顺城区主次干路网密度控制在2.3-2.5公里/平方公里,主次干路级配比例控制在1:1.7左右。
第141条
红线宽度
新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红线控制标准分别为45~60米、40~60米、30~50米、30米以下。设置公交专用道或BRT线路时,道路红线可相应增加。
第142条
交叉口
规划城市道路立交按枢纽立交、集散立交、简单立交和分离立交控制用地规模。枢纽立交控制用地规模为8-12公顷、集散立交6-8公顷、简单立交3-5公顷、分离立交用地控制在道路红线以内,三路交叉时可适当减小控制用地规模。
快速路与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交叉一般建设枢纽立交,快速路和交通性主干路之间交叉建设集散立交或枢纽立交。
**老城、旅顺老城和金州老城的交叉口改造因地制宜选择适当形式,外围区域新建主、次干路交叉口一律采取交叉口展宽和信号控制方式,交叉口红线拓宽宽度和长度参照相关交叉口设计规范。
第四节
公共交通系统
第143条
公共交通系统
建立以快速大运量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轮渡等多方式协调利用,功能层次明晰、网络布局合理、换乘衔接方便的优质公交服务体系。
规划2020年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55%,其中轨道交通出行占公交出行的35%以上。
第144条
轨道交通线网
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呈“放射+网状”布局,由3个大型换乘枢纽和11条线路构成,远景线网总长度约335公里。
第145条
快速公交
规划2条快速公交线路,总长度约45公里。
第146条
常规公交
规划形成干线公交为骨架、支线和辐射线为补充的常规公交网络,在主要公交客流走廊设置公交专用车道,逐步形成公交专用道(车道)网络。
第147条
公交枢纽布局
规划一级(市级)公交枢纽7个,二级(片区级)公交枢纽15个,枢纽总用地规模为50-60公顷。
一级公交枢纽:**火车站、南关岭火车站、羊头洼火车站、西安路、梭鱼湾、金渤海岸、小窑湾。
二级公交枢纽:**港、青泥洼桥、和平广场、黑石礁、河口湾、周水子前、张前路、华南广场、**新机场、金州火车站、五彩城、登沙河火车站、旅顺大学城、水师营、旅顺火车站。
第148条
公交车辆和场站
规划公交车辆发展规模为10000标台,公交车拥有率约20标台/万人,各类公交场站用地总规模为180~220公顷,每标车综合用地指标为180~220平方米/标台。
规划每2~3万人的居住社区设置1~2个常规公交首末站,每个站的用地面积宜在1000~1400平方米左右。
第149条
出租车
2020年出租车规模控制在13000~15000辆,平均28辆/万人。
第五节
静态交通设施
第150条
停车场面积和泊位
规划中心城区停车泊位160万个,其中:配建停车泊位131.4万个、路外公共停车泊位23.4万个、路内规范停车泊位5.2万个。路外公共停车场总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
第151条
停车管理策略
强化交通需求管理,采用差别化供给标准和收费标准;在重要轨道交通站点及地面公交车站设置换乘停车场所,并在停车收费上给予倾斜政策。
第152条
加油站、加气站
规划2020年加油站、加气站总量在400座左右。新建加油站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
第六节
步行交通
第153条
步行系统规划
1.步行街:完善青泥洼商业中心区步行街,建设旅顺历史文化街区步行街,在东港、梭鱼湾、小窑湾、金渤海岸等区域设置与机动车完全分离的步行街或步行优先区域。
2.滨海步行带:完善南部海滨风景区、金石滩等区域的步行系统,建设金渤海岸、梭鱼湾、东港等区域的滨海步行带,形成特色景观步行系统。
3.人行道:保证人行道宽度,提高人行道标准,提供人性化的道路设施。各级道路人行道宽度不小于3米,商业或文化中心区域以及大型商店、大型公共文化机构集中路段人行道宽度不小于5米,火车站、客运码头附近路段人行道宽度不小于5米,长途汽车站附近路段人行道宽度不小于4米。
4.行人过街设施:快速路、城市主次干路的行人过街通道间距分别为300~400米、250~300米,改善交叉口的行人过街设施和信号相位,设置必要的行人过街安全岛。
5.步行与公交系统的衔接:完善轨道及公交站点周边的行人交通网络。
第七节
旅游交通
第154条
发展策略
发挥区域综合交通系统的区位优势,提升旅游交通的服务水平;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完善旅游服务系统;发展旅游客运服务专线,构建无障碍绿色旅游交通网络;开发“浪漫之都、时尚**”特色旅游交通服务,增强旅游品牌形象。
第155条
旅游交通规划
1.以国际邮轮中心建设为先导,启动国际邮轮母港建设工程,开辟国际、国内邮轮航线。
2.以大港港区为中心,设置南至老虎滩、付家庄、星海湾、星海公园、河口湾、龙王塘、羊头洼,北至小窑湾、金石滩的海上巴士线路;设置金渤海岸至夏家河子、大黑石、羊头洼的海上巴士线路;设置联系长山群岛、三山岛的海上巴士线路等。
3.规划沿中山路、人民路以及南部滨海路等主要观景道路的观光巴士环线,核心区至旅顺、核心区至金石滩的观光巴士直达线。
4.规划星海湾和金渤海岸两处旅游集散中心。
第八节
交通管理
第156条
交通管理
积极推进交通需求管理,促进交通有序发展;合理组织交通,提高道路使用效率;加强交通系统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第157条
交通影响评价
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工作。对城市交通产生明显影响的各类新建项目必须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并编制咨询报告。
第十五章
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第一节
供水工程
第158条
发展目标
开源节流,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开发代用水源;提高用水标准,提升市民生活质量;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建设供水设施,保障城市各项事业发展的用水需求。
第159条
用水指标
2020年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约200~240升/人·日,远景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约240~260升/人·日。
第160条
供水工程规划
建设分质供水系统。
1.自来水供水系统:新建扩建水厂,至2020年营运净水厂达到10座。完善自来水输配水系统。
2.再生水供水系统:建设15座再生水厂以及再生水供水管网。
3.海水淡化供水系统:根据需求建设10处独立海水淡化供水系统。
第二节
排水工程
第161条
发展目标及排水体制
建设现代化城市排水系统,保证城市安全。
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逐步改造现有的截流式合流制系统。
第162条
污水工程规划
2020年规划26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20.5万立方米/日。其中新建污水处理厂16座,新增日处理能力132.5万立方米。
按雨污分流制建设改造污水收集系统。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必须经治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2020年污水管道普及率和污水处理率均达到100%。
第163条
雨水管道设计标准
重点地区、地势低洼地区、重要道路交叉口和立交桥雨水管道重现期为3~5年一遇,一般地段为1~3年一遇。
第164条
雨水工程规划
建设完善的雨水排除系统,加强雨水口、排水管道、排水泵站、排水出口等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雨水设施的排水能力,并逐步建立生态型雨水排放系统。
第三节
供电工程
第165条
发展目标
加强城市电网建设,保证社会用电需求,建设坚强的城市智能电网。
第166条
供电工程规划
2020年,规划500千伏变电所5座,总容量达9500兆伏安,其中新增容量7000兆伏安。规划220千伏变电所41座,其中新建25座,总容量达16340兆伏安,其中新增容量10400兆伏安。
第四节
通信和邮政设施
第167条
发展目标
实施信息化战略,全面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信息化,建设“数字**”。到2020年,城市信息化综合指数国内领先,整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城市的平均水平。
第168条
电话局网
优化机楼整体布局,增补核心机楼,充分预留通信发展备用地;建立公共通信管道资源平台;完善电话局所建设。
第169条
移动通信
规划2020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完善移动通信网络,实现移动网络的宽带化。
第170条
数字电视
规划2020年数字电视用户普及率100%。
第171条
邮政
建设完善的城市邮件处理中心、邮政物流中心、邮件转运站,按国家标准统筹规划建设邮政局所等邮政服务设施。
第172条
无线电及微波通信
加强无线电空域管理,按规定建设和保护无线电收发信区、基站、台站。严格保护微波电路空中通道,
第五节
供热工程
第173条
发展目标及供热方式
加大热电联产建设力度,积极推进水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暖、制冷项目的实施,发展太阳能热水技术,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推广使用天然气供热及其他清洁能源供暖。2020年,常规能源采用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左右,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15%左右。
第174条
集中热源规划
发展建设热电厂,规划热电厂11座。
第175条
供热分区及热网规划
中心城区分为核心区、旅顺城区、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西部)、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四个大的城市供热区域。
热网管线应尽可能在负荷密集区附近敷设;管网建设应略超前于热源建设;城市供热管网应采用直埋式。
第六节
燃气工程
第176条
用气量预测
规划期末天然气总用气量约为30亿立方米。
第177条
气源规划
以天然气为主气源,天然气未进入城市前,适当利用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干气等过渡。
第178条
天然气供应设施规划
近期建成LNG接收站,建设天然气输配干线、支线、门站,建设牧城驿等天然气储配站。
第七节
环境卫生设施
第179条
生活垃圾量预测
2020年人均日产量1.2千克左右,城市日产量为0.67万吨。
第180条
生活垃圾收运、处置
按照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的原则,规划生活垃圾收集源头分类,终端处理以焚烧、填埋、制肥、资源化回收相结合。远期生活垃圾填埋率不超过50%。
第181条
环卫设施规划
1.公共设施:新区开发、旧区改造应按规定布设公厕、废物箱。
2.工程设施:近期建设拉树房、连丰垃圾焚烧厂等环卫工程设施;远期规划垃圾处理园,综合处理生活垃圾和大件、餐厨、粪渣和建筑装饰废弃物等垃圾。规划建设大孤山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中心。在各城区设置区域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在居住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分拣站。
第十六章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第一节
城市应急保障体系
第182条
应急通道
建设两级应急通道网络体系,串联各避难场所、医疗救护机构、救灾物资调配站等场所和城市陆上、海上对外出口。
第183条
避难场所
分为中心避难场所、街区避难场所和小区避难场所3种。
根据避难场所的分布情况和避难需要,建设相应的紧急集合点。
第184条
生命线工程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保护,健全生命线工程的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城市道路、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设施的应急保障能力。
第185条
医疗救护
构建由大型医院和各基层医疗机构共同组成的医疗救护体系。
第186条
救援抢险体系
建立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多部门协同,以工程抢险、医疗救护、技术支持力量组成的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体系。加强防灾教育宣传,建设泉水城市防灾教育展示中心。
第二节
防震减灾
第187条
规划目标
以中心城区为重点,着力提高综合防御能力,实现由局部的重点防御向有重点的全面防御拓展。全面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健全防震减灾管理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防御地震灾害的局面。
第188条
主要任务
1.全面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建设全市地震立体监测台网、推进近海海域地震观测台网建设;对全市的重要建(构)筑物和生命线工程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2.提高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加强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新建扩建的城区组团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完善各项地震应急保障措施。
3.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建设工作,完善应急指挥系统、成立志愿者队伍、搞好自救互救组织,全面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4.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法规体系:依法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体系,保障防震减灾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三节
防洪(潮)排涝
第189条
防洪(潮)标准
城市防洪及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
流域面积在2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为100年一遇防洪标准;流域面积在2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渠为20年一遇防洪标准。山体截洪沟为10年一遇防洪标准。
第190条
防洪(潮)排涝措施
1.加强各流域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整治河渠,完善城市排水系统,改造低洼地,加强城市重要设施的防护建设。
2.临海建筑需考虑防风暴潮,加强海堤、拦潮闸等防御风暴潮工程体系建设。
3.制订防汛预案,建立并完善城市防洪治涝指挥系统。
第四节
消防
第191条
消防安全布局
按照火灾危害性合理布局建设用地,将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和储存企业安排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处在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搬迁改造原有火灾危险性大的企业。
第192条
消防站
按国家规定建设消防站,2020年消防站总数达83座。
第193条
消防给水
确保城市消防用水。新区按消防要求建设消防供水设施,并补建旧城区供水设施。城市供水管网布局需考虑消防供水,在供水管网压力不足处设置消防水池、泵站,按规范设置消火栓、消防水鹤。
第194条
消防保障
1.消防通道:依托城市各级道路,形成快捷的城市消防通道。
2.消防通信:建设消防专用通讯指挥调度系统,完善119消防接警中心和消防有线、无线通信系统及计算机网络。
3.消防供电:城市供电系统的规划建设必须满足消防供电要求。
第五节
气象灾害防御
第195条
总体目标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到位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到2020年,建成气象多灾种预报预警系统,提高气象灾害预报能力,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第196条
主要任务
1.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形成综合观测、数据传输和处理、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为一体的现代气象业务系统,不断提高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预警能力。
2.提高台风、暴雨预报预警能力,并为各级防汛机构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提供依据。
3.提高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覆盖北三市的防雹作业高炮群;建设以增雨火箭为主的人工增雨作业体系。
第十七章
中心城区分期建设规划
第一节
近期建设规划
第197条
近期建设目标
初步建成东北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逐步完善东北亚重要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职能;结合辽宁沿海经济带的建设和**市城市空间拓展,重点完善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和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第198条
近期空间发展策略
以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城镇空间布局调整,逐步完善各城镇服务功能,推动人口向城镇集聚。中心城区各城区发展策略如下:
1.核心区:逐步疏解第二产业,在钻石海湾周边地区吸纳高端服务功能,以南关岭火车站为核心推动北部地区改造与建设,以历史文化街区为核心推进**老城的保护与有机更新。
2.旅顺城区:以太阳沟历史文化街区为核心推进旅顺老城的保护与有机更新,逐步推进面向国际、主题多样的旅游产业发展,完善水师营地区、旅顺开发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西部):全面建设**金州湾国际机场,推进金渤海岸地区的旅游休闲设施建设,完善北大河北部城区建设,推进金州老城的保护与有机更新。
4.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逐步推进小窑湾周边地区的高端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二十里堡、得胜等地区的产业发展。
第二节
远景规划
第199条
远景发展策略
逐步实现“建设东北亚重要国际城市”的发展目标。实现以绿色产业为方向、以高新技术为引领的产业全面优化与升级;构建人地和谐的生态安全体系;实现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形成沿黄、渤海的多节点城镇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住房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塑造和展示自然景观、历史风貌与现代气质相互交融的国际滨海名城。
城市建设用地沿黄、渤海两翼,呈组团状向北拓展,发展综合型城市组团和工业型城市组团,与北三市南部地区实现用地功能和基础设施衔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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