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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安全心得
时间:2017-05-03 06:02:37 来源:建材加盟网

篇一:8.24学习心得(航空、空难)

《伊春“8·24”特大飞机坠毁事故调查报告》学习体会 本月,我部门召开会议宣读了有关2010年8月24日发生的河南航空伊春空难的调查报告,报告里说明了事故原因与各关联部门的处理意见。

“8.24”空难是一起中国的航空大难,它终止了中国连续2102天的安全飞行记录,同时也引发了民航界对安全的反思。空难后,全国各航空公司都对此次空难进行研究总结,民航业内广泛进行安全调查,深度整顿。我们公司更是加强了对航空安全的要求,细化规范,严格管理,深刻落实规章程序。而正在接受培训的我们更是多次对伊春空难带来的教训进行学习,深刻自省。

此次空难的直接原因虽然是机长和机组的问题,但是更揭示了我国民航从上到下安全意识的不健全这一隐含问题。此次空难机组的安全意识、规章意识和机组配合意识等方面都存在不足,在技术理论知识方面也有所欠缺,在实况天气不够落地标准的情况下,没有按照规定执行,强行着陆,才导致这一惨剧的发生。而且公司的运行控制部门也没有充分发挥其运行控制的作用,在天气很差的情况下,没有与机组很好的沟通磋商,也是导致空难发生的一大原因。

民航责任大于天,这就要求所有航空人员时刻牢记我们的使命,时刻保持着风险意识,决不能因一时的顺利而麻痹大意,更不能因各种目的而枉顾规章程序,枉顾人们的安全。未来20年民航事业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高速发展,我国的民航事业更是发展迅速,飞机的数量

将以几倍的速度增长,面对如此飞快的发展,民航业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正如伊春空难给我们的教训,在航空业飞快发展的同时,要更加严格保障航空安全。

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作为河北航空航班保障的一线人员,安全的职责要高于一切。我们应该保证所提供各类资料、通告的完整性和及时性,正确使用情报FOC系统保障航线信息,按时制作导航数据库。一方面我们要苦练基本功,平常看似简单的业务基本功,我们都要认真对待。这些经验和准备,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显得尤为重要。比如航班如果备降,我们要在限定时间内做出备降航路,维护飞行刨面,以及时维护处飞行刨面;如果为了保证航班正点而临时调换飞机,我们必须及时进行资料包的分发和回收;其他部门有临时提出需要,也要求我们能够及时有效的做出应对。

另外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团队配合和互相监督,增强班组综合实力。一个人做了事,不仅需要有其他同事负责检查,而且更要禁得住检查。在互相监督补充中杜绝人为因素导致的错误,发挥同事之间的检查监督作用。

总之,作为情报人员我们必须吸取“8.24”重大飞行事故的教训,在日常工作中,不断跟进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合作意识,做到1+1大于2;严格落实各类操作规章制度,按章办事,杜绝安全漏洞。

情报室:xx

篇二:航空法学习心得

航空法的概念 领空主权原则是一个根本性的法律制度,是航空法的基础。

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是航空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在和平时期和正常情况下,民用航空和非民用航空在同一空域活动时,应遵守统一的空中交通规则,实行统一的空中交通管制,必须统一管理空中航行,以保证空中航行的安全和畅通。

航空法的发展 1784年巴黎市政局发布治安令:未经批准,不得放飞。大概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航空法令。

1919年10月3日签定的《空中航行管理公约》。

1928年2月20日签定的《泛美商业航空国际公约》。

1929年签定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1944年12月7日签定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1952年9月11日签定的《统一航空器对地面上第三者造成损害的某些规则的公约》

航空法的形成

根据1944年《芝加哥公约》成立了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后来又签署了一系列世界性多边条约。此外,还有一批地区性多边条约以及各国之间签定的双边航空协定。

科学技术的进步,喷气发动机的发明大大提高了飞行速度;国际政治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航空领域中非法干扰行为的出现,说明航空领域中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这些都需要有新的法律框架和规范。因此,现代航空法在不断地发展变化。

航空法的渊源 国际条约:多边国际公约、双边国际条约

国际习惯

国内法及司法判例

国际法的一般原则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决议、欧洲民航会议(ECAC)的决议

航空法的特征

国际性

空气空间的立体存在性,无有形边界、无海洋与高山、河流阻隔,这种航空的特殊性决定了航空法的国际性;欧洲中小国家林立,航空被当成国际间最有效的交通工具,欧洲学者认为航空法就是国际航空法;航空活动的国际性要求建立口岸、海关制度,也使它成为国际法的缩影:主权、管辖权、领土、国籍、国家之间及与国际法律实体之间的关系、统一私法及许多法律冲突等。

独立性

创制出国际法与国内法所没有的新的规则:航空登记国管辖权、降落地国管辖权、罪犯发现地国的准普遍管辖权。推动了国际法特别是国际刑法的发展。

兼具公法与私法

内容涉及国家主权、领土、国籍、国家关系等公法内容;也涉及财产权利、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等私法内容。

相关条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相关条文内容

第95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以保证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提供良好服务为准则,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第126条: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

第74条:民用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应当取得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许可。

第75条:民用航空器应当按照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指定的航路和飞行高度飞行,因故确需偏离指定的航路或者改变飞行高度飞行的,应当取得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许可。

国际航空法

航空法的条约可分为三类:

确立一般航空法律制度

A、巴黎航空公约1919

B、《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即《芝加哥公约》1944

航空运输业务的条约

A、《哈瓦纳商务航空公约》1928

B《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1929(华沙条约)

C《国际航空运输协定》1944

关于航空安全的条约

A、《关于在航空器上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1963、东京《东京公约》 B《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1970蒙特利尔公约

C、《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1971、海牙公约

《巴黎航空公约》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都承认每个国家对其领土上空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

1、制定航空法律和规章

2、在空中设立禁区:缔约国为了军事需要和公共安全的理由,得指定境内某地区的上空为禁区,禁止或限制其他缔约国的航空器飞过。

3、保留“国内载运权”:缔约国有权拒绝其他缔约国的航空器在其领土内装载乘客、邮件和货物运往其境内另一地点

缔约国一切不从事国际航班飞行的航空器,不需事先获准,有权飞入或习经其他缔约国的领土而不降停,或作非运输业务性的降落。

非航班飞行也就是不定期的航班飞行,即不按公布的班期表运输也不受正确航班运费与费率的约束

航班飞行:就是定期的航班飞行:

1、按班期时间表飞行,每次班期都开放供公众使用;

2、航班是定期和频繁的,成为公认有规律的系列。

非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就是在航空器内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非法地干扰,劫持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控制飞行中的航空器。

篇三:飞行安全须知

飞行安全须知

飞行安全须知是针对飞手,在飞行当中可能会遇到的环境问题、操作问题,根据产品的使用说明,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的基本规范。

飞行安全须知适用于公司任何一个员工。

一、飞行环境

以下条款,请每位飞手严格遵守:

1.请勿在雨、雷电、大风、下雪、大雾、沙尘、极寒等恶劣天气下进行飞行。

2.请勿在高大建筑物间进行飞行,此环境下信号会被遮挡,会导致GPS无法定位。

3.请勿在发电厂、通讯基站或发射塔等干扰无人机通信的周围或者上空飞行,此环境下遥控器(包括移动控制终端设备)信号会受到干扰,导致通信中断。

4.请勿在无人机内置软件设定的禁飞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限制的区域内飞行。

5.在海拔4000米以上飞行时,由于环境因素导致螺旋桨效率下降,飞行性能将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要谨慎飞行。

二、飞机操控

1.14岁以下儿童不建议单独操控,若由儿童操控,需要有成年人在旁监督指导。

2.飞手在操控飞机前,详细阅读无人机产品使用说明,熟悉操控程序、遥控器(包括移动控制终端设备)使用方法以及安全须知。

3.飞行过程中,心态要平和,思路要清晰,操作要精准,动作要缓慢,切忌慌乱、盲目、粗暴、快速操控飞机。

4.准备飞行前,无人机机头朝前放置,位置保持在安全距离。

5.做好飞行前的准备工作,如无人机、各设备及移动控制终端的电量检查,以及各设备之间的连接情况,排除可能出现的故障。

6.飞行过程中,请保持视线内飞行,远离障碍物、人群和水面等。

7.飞行过程中,非紧急情况请勿随意停止电机运转,以免无人机坠落对他人造成伤害;

8.当收到低电量报警信号时,请尽快返航降落,如果因为低电量,无人机强制返航时,请控制无人机降落至安全地点。

9.飞行时螺旋桨处于高速旋转状态,极具危险性,请与无人机保持安全距离,以确保人身安全。

10.飞行时,尽量保持无人机匀速飞行,避免速度过快,或使无人机倾斜角度过大。

11.无人机降落后,请先关闭无人机电源,再进行其它

操作。

12.飞行结束后,及时总结飞行心得,解决飞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回顾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特情处置

1.当无人机、各设备及移动控制终端的电池电量较低时,应当尽快执行返航,等待无人机降落到合适的地点,中途切勿执行其它操作。

2.当空中的风力过大,并且操控飞行比较困难时,此时应当马上降低飞行高度,寻找合适地点降落。

3.无人机悬停不稳时,可能是定位信号(如GPS)干扰导致,应当控制无人机降落在安全地面。

4.无人机飞行范围过大或已经失去控制时,无人机会执行返航任务,直至信号恢复,飞手此时可夺回无人机的控制权。

5.实时图传中断时,保持无人机悬停并调整天线以及重新设置相机,直到再次获取图传。

6.当无人机脱离飞手视线后,请勿再进行远距离的操控,尽量手动返航,或在无法避障的情况下,就近选择安全降落点执行降落。

赤峰国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制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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