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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时间:2017-05-07 06:19:13 来源:建材加盟网

篇一:某事业单位采购控制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

采购活动控制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单位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

1、办公室采购人员负责按照采购预算实施采购活动,包括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完善采购文件。

2、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负责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并完善相关记录。

3、单位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采购合同协议的审核。

4、单位聘请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对货物、工程验收的审核。

5、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采购价格、验收入库和监督完善采购文件。

6、主任负责对采购合同、付款的审批。

7、财务科负责审核确定采购方式、发票真伪、支付货款。

二、采购活动流程

1、各科室根据实际所需填写“申购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定期报办公室。

2、办公室将各科室申购单汇总后,每月统一提出申购计划,

先报分管领导审核,然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人员实施采购。大宗物品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实施采购。

3、单项2千元(含)以上或批量2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1万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必须通过政府采购途径购买;单项2千元以下或批量2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物品、 1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可以自行购买,并索要正式、合格发票。

对小额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4、对大宗物品,办公室负责与供货单位拟订采购合同,然后由法律顾问审核,报主任审批后存档备案。

5、对到货物品,由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进行验收入库,出具验收证明。对重大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上报处理。

6、办公室采购人员将应付款项目报财务科审核,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由财务科执行付款结算。

三、其他相关控制措施

1、单位应当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单位利益。

2、加强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由档案室负责妥善保管采购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投诉处理决定等,完整记录和反映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3、对于大宗设备、物资或重大服务采购业务需求,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成立由单位内部资产、财会、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采购业务各个环节的控制。

4、加强涉密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管理。涉密采购项目,应当在政工科的监督指导下,严格履行安全保密审查程序,并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篇二:市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省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用财政资金实施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购。

全市系统统一采购或代区、县局采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规范、高效、节俭、诚信”,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效率。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市局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业务主管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财务装备科、办公室、信息中心和其他有采购工作项目的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本局政府采购工作制度;督导、检查采购办公室履行职责;审议或审定本局政府采购工作议案。监察室负责人列席研究本局重大政府采购工作。

第五条 市局成立采购办公室(下称“局采购办”),主任由分管财务装备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财务装备

科、办公室、信息中心和其他有采购工作项目的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各科室、所属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

第六条 局采购办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本部门采购人员的监督和培训;

(二)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政府采购信息;

(三)依法委托或自行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四)选定代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五)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六)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

(七)负责对政府采购档案的管理工作;

(八)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局办公室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负责采购保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日常办公、生活的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家具用具、生活用电器、石油制品、电子工程安装、建筑工程安装、装修工程、修缮工程等项目。

第八条 信息中心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政府采购规定、要求,对信息化建设项目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指标配置和预算价;

(二)参加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的会审,开标、评标及验收。

(三)负责采购信息化建设有关的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办公设备、通信设备、视频设备、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等项目。

第九条 财务装备科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资产购置计划审批、资产登记和管理;

(二)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预算管理、款项支付审核及汇转;

(三)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资料的初审和申报审批。

第十条 监察室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履行行政监察职能;

(二)依法监督本局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办公室、信息中心和其他有采购工作项目的科室、所属单位统称为采购承办单位。

第十二条 采购承办单位履行以下职责:

(一)申请、报批采购计划;

(二)参加本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会审,开标、评标及采购项目验收入库、分发,协助财务科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及时办理经费结算手续;

(三)根据局采购办授权,采购10万元以下自行采购项目。

第三章 采购方式、方法

第十三条 采购预算金额达到“目录”金额起点以上项目实行集中采购。其中,通用类采购项目委托承德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部门有特殊需求类采购项目委托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下称“代理机构”)采购。

第十四条 目录内预算金额起点以下及目录外项目实行自行采购。

自行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由局采购办办理;询价采购由采购承办单位办理。

第十五条 凡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量标准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第四章 采购程序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出采购方案;

(二)审批采购计划及采购预算;

(三)确定采购方式;

(四)选择供应商、服务商、工程建设商;

(五)拟定、签订采购合同;

(六)组织验收;

(七)固定资产登记;

(八)办理资金结算支付。

第十七条 采购承办单位采购前应提出采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采购项目、数量、功能需求或主要技术指标、配置和资金来源、采购预算价等;工程建设项目还应包括效果图、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造价预算书。

采购中如需变更采购需求,必须重新组织技术、审批部门会审,经局领导批准后,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 采购承办单位提出采购方案后,应先办理内部审批。

第十九条 达到目录内上报金额起点的采购计划,由局采购办填写《承德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见附件1),并附《采购需求方案》,上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第二十条 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承办单位根据采购办要求拟定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品名数量、技术质量参数、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

篇三: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采购管理制度(简约版)

一、总则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供应,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防范采购过程中的舞弊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原材料、消耗品、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的采购。

二、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经营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消耗品,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的采购由采购部负责;

三、采购原则

1、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和实际需求不能完全一致,经审核后可进行调整。 2、轮换原则

有3 家及以上可选供应商时,供应商应不定期轮换;负责和供应商对接的采购人员,也不定期轮换。 3、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 “信息化”原则

公司部门及人员众多,为提升效率及环保办公,公司推行信息化办公,公司的采购全部流程均在百卓优采采购管理软件(公司指定的采购信息化管理系统)上进行申请及审批。

四、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

物品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在百卓优采采管理软件里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在百卓优采采管理软件内直接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3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比价报告,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各条件相同时,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原厂零配件无替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4)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3、采购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在百卓优采采购管理软件新建采购订单并通过系统发送给供应商,提醒供应商及时接收。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采购合同的对应违约条款进行处理。

4、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因为交付时间造成的损失,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索赔处理。

5、验收入库

(1)采购物品到公司后,属经营性材料、配件等物品、非经营性消耗品、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员在百卓优采采购管理软件内新建入库单进行记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当场退货给供应商。

(2)若供应商在送货时顺带了付款发票,采购员需及时在百卓优采采购管理软件内完成信息登记。

6、对帐付款

采购物品办理入库后,且已有对应额度的发票,由采购员凭入库单按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五、供应商管理

1、供应商选择基本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2、供应商资料登记及维护

在百卓优采采购管理软件内建立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库,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进行录入和更新以下信息:供应商的调查资料、招投标资料、有关证照(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认证等)的复印件、历史采购合同情况(采购价格、数量)、可供应物品清单等。

六、审计与考核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规则制度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制度附件

1、《采购订单【样本】》 2、《采购入库单【样本】》

附件1:采购订单模板

采购订单【样本】

采购单号: 采购日期:

(以下无正文)

甲方:【采购商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6年【】月【】日

日期:2016年【】月【】日

附件2:采购入库单模板

采购入库单(样本)

入库单号: 入库日期:

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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