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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烟花爆竹宣传
时间:2017-06-08 05:32:47 来源:建材加盟网

篇一:烟花爆竹安全宣传资料

烟花爆竹安全宣传资料

(一)如何购买烟花爆竹:

1、选择正规销售渠道:正规销售点均有安监部门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有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烟花爆竹分会监封,小包装贴有北仑区土产日杂有限公司的激光标识。

2、选择产品类别:消费者应根据年龄,燃放条件等情况,合理选购烟花爆竹产品。应选购药量较少相对安全性好的C、D级产品。常年燃放区可以销售和燃放B、C、D级产品。目前已全面禁止销售和燃放礼花弹等A级产品。

3、检查产品外观:应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型,无漏药、浮药的产品。

4、查看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即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清楚详细、有燃放注意事项等。

(二)如何储存烟花爆竹:

家庭储存尽可能短时间储存,切忌不能靠近火源;不放在潮湿的地方;不能被雨淋;不被儿童拿到。

(三)燃放烟花爆竹常识:

l、燃放前的准备工作要充分:燃放烟花爆竹前对即将燃放的产品逐个进行检查。一是检查是否受潮;二是检查引线位置,也可以事先将引线包装拆开,方便燃放;三是详细阅读每种烟花爆竹产品的燃放说明;四是检查烟花爆竹喷火口的朝向;五是准备好点火工具,最好是香或者香烟;六是尽可能穿上棉质衣服或带上防护具,如牛仔装、防护眼镜等以防万一;做好这些准备工作后再到空旷的室外进行燃放,能更加保证安全。严禁在影剧院、医院、学校、敬老院、菜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

2、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3、在燃放过程中出现熄火时,千万不要去看,要等15分钟以上再确定如何处理。

4、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禁止不要单个燃放。禁止点燃单个爆竹随意乱丢。

5、组合烟花类燃放方法:检查产品质量、包装等情况,在室外选择平坦、干燥的硬地,确保附近无易燃易爆物品,空中无电线或

其他障碍物。点燃引线时,身体任何部位都不能罩在烟花上,然后跑到80米以外观看。小孩不允许燃放组合烟花。

6、市民在春节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离开家时必须将门窗关好,阳台上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或衣物等,以防烟花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三、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十要十不要:

十要:一要到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二要购买贴有监封和防伪标志的烟花爆竹;三要放在家中远离火种或取暖器等发热的地方;四要选择安全地点,且平稳放置后燃放;五要按燃放说明正确燃放;六要做到离家时把门窗关好,防止飞来火种引发火灾;七要及时清理阳台、平台、屋顶、天井及建筑物旁的可燃物,预防可燃物引燃后殃及家中;八要把外墙处布料(如可燃遮阳布、空调罩)收起来,以防火星引燃;九要对外墙上孔洞采取封堵措施,防止火星飞入室内引起火灾;十要向相关部门举报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十不要:一不要到无证摊点、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烟花爆竹;二不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三不要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烟花;四不要购买大量烟花存放家中,更不允许为非法销售提供储存场所;五不要在楼上的窗口、阳台、平台上燃放,防止火星下落后引起火灾;六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门窗口燃放,防止火星飞入室内引起火灾;七不要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燃放;八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合燃放,如棚户区、小弄堂、加油站、变电站、燃气调压站附近、高压线等;九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十不要将头部伸向烟花爆竹的正上方点火或察看点燃后熄灭的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安全事故,给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不可预料的损失。广大群众要积极举报违法行为,配合执法部门的查处工作。我县对举报采取奖励制度,一经查实便予以奖励。

四、相关安全知识:

(一)许可证制度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二)经营安全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燃放安全

不应向无证经营者购买或从市区以外带入烟花爆竹。

不应购买无厂家、无商标、无说明、无危险级别标示或质量低劣的烟花爆竹。

应当按照燃放说明进行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和监护。

(四)法律责任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篇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

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

1、正确选择燃放地点。烟花爆竹应选择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地方燃放,原则上统一集中在安全燃放点燃放;严禁在棚户区、低洼危旧房、板壁房、砖木平房密集区;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生产、充装、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50米范围内;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筑物及其周边50米范围;集贸市场、影(剧)院、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火车站、客(货)运站、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等区域和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凡不遵守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注意烟花爆竹特点,掌握燃放方法。

(1) 燃放吐珠类烟花时,应将烟花固定在地上或75-90度角对空燃放,严禁手持相互对射,以免伤人或引起火灾。

(2) 燃放组合烟花时,应将烟花直立平放于地面,四周夹紧并固定,防止燃放时因振动而倾斜或倾倒。

(3) 燃放线香手提吊挂烟花时,应平提线头或用小竹杆吊住棉线,点燃后,手向前伸,勿近身体。

(4) 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时,必须注意周围环境,放置平坦地面,点燃引线后,离开观赏。

(5) 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应将烟花钉牢在壁上或木板上,用手转动烟花,能旋转自如,才可点燃引线离开观赏。

(6) 手持烟花不得朝地面方向燃放。

(7)爆竹应在屋外空地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地面,不得横放。

3、燃放注意事项。

(1)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2)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时,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作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3)烟花爆竹不可倒置。

(4)点燃烟花爆竹如发生瞎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察。

进贤县**乡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

篇三: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活动总结

开展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活动总结

我校贯彻落实柳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主题宣传工作通知》(柳环发〔2016〕1号)文件精神,采取强化领导、加强宣传、巡逻监管的方式,狠抓春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落实,确保了节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度过了一个安全和谐的春节,为改善柳州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营造过“环保年”氛围献出一己之力。现将春节期间我校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行政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教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做法

1.利用学校广播对师生进行了多次宣传动员及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

2.在散学典礼暨法制报告会上,学校政教主任对全校学生进行了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清楚禁放和限放区域、时段、品种等,引导学生增强安全燃放意识,自觉过“环保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开展了“不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活动”师生签名承诺活动。在2016年寒假致家长、孩子一封信中,学校大力宣传了这一活动主要内容。

3.借助柳州市教育网站、柳州市和平路小学教育集团微信平台,对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宣传。

4.我校春节期间,在校门口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横幅“不燃放烟花爆竹,守护龙城蓝天”,向校园周边居民进行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意识宣传。

5.学校组织五年级、六年级学生开展《不燃放烟花炮竹---我和家人为改善空气质量做贡献》征文比赛活动,开学初,共评出优秀征文10篇。

6.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在假期中,由学校的行政值班带队,校园保安配合,每天至少2次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发现有违规燃放的,立即勒令其停止燃放。

通过我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寒假期间行政组成员和保安认真值班看护,每天加强巡逻,校园内无一次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确保了校园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宣传工作做到了“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扩大宣传覆盖面,确保了主题活动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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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0日

柳州市和平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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