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加盟网
警察要求协助调查
时间:2017-06-14 05:52:10 来源:建材加盟网

篇一:公安民警与礼仪

公安民警与礼仪

王保生

一、 礼仪的概念

礼仪由礼节和仪式组合而成,是人类为维系社会正常工作生活而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是人际交往中以约定俗成的程序、方式来表示尊重对方的过程和手段。公安民警礼仪是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按照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处理人际关系和对外交往中所应遵守的言行举止和必要礼节。

作为党和政府的形象代表,公安民警非常有必要学习礼仪知识。公安民警职业的特殊性,要求公安民警不仅仅要遵循日常社会生活的礼仪规范,也要体现职业的特殊性,在执法不管理工作中遵守法定的程序和手段。

二、 学习礼仪的意义

遵守公安民警礼仪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机关执法威信;有利于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有利于培养和造就优秀的人民警察。

有人认为:警察的职责就是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确保一方平安,于是乎,一些民警“我执法我说了算”心理作祟,工作态度冷、硬、横、推,甚至耍特权、抖威风,动辄训斥人;对待群众危难险急之时的报警或求助不能快速反应;接待办事的群众态度生硬,存在“四难”现象;办理案件拖拖拉拉,不能及时结案,甚至存在执法不公的现象;实际工作中不会做群众工作,态度粗暴,方法简单,不善于化解矛盾,引起群众反感。据调查,有几种情况较为普遍:一是群众被抢或被盗后到派出所报案求助,值班民警不紧不慢,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使群众感到公安机关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二是群众打电话报警或到派出所报案寻求帮助,由于案件不属公安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如要求民警协助处理假币纠纷、邻里纠纷、消费纠纷、经济纠纷、噪音扰民等,一些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往往对报警人说:“不属我们管,不要乱打110。”“我们不来了,你们自己搞掂。”有的干脆不出警,引起群众不满而投诉。此外,接警民警缺乏亲和力,情绪急躁,态度生硬,解释不够耐心,三言两语就把群众打发走,有的民警到达现场后

不下车,甚至坐在车上吸烟,引起群众的不满。三是民警用语不文明规范。到群众家中检查工作,把检查说成“搜查”,被群众质疑。四是有的民警到达现场后还没调查,便先入为主地对一方群众进行指责,甚至妄下判断,造成群众不满。

如此对待群众冷硬横推,说话举止不文明,执法办案粗暴,礼仪意识淡薄行为的存在,长此以往,必然会丑化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甚至使警民关系恶化。

三、 学习礼仪对公安工作的作用

礼仪贯穿在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的点点滴滴当中。坐立行走皆修养,吃穿住行有讲究,迎来送往讲规矩。礼仪就如一种奇特的溶剂,重视礼仪、讲究礼仪,可以有效地化解矛盾,调和人际关系,增进社会沟通,促进社会和谐。

警察礼仪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缩影,是密切警民关系的纽带,是警察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的必要形式。人民警察在各种场合处理人际关系是对外交往中正确的言行举止必要的礼节,是人民警察思想政治素质的外在表现,是道德品行的基本表现。从表面上看,公安民警礼仪涉及的都是小节,但小节之处见精神,公安民警必须学会不断更新自己的形象,提升自己的素质,养成良好的礼仪修养,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尊敬与信任。相反,如果我们民警臵礼仪而不顾,不拘小节,必然会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整个警队的形象。

经过多年的实践,事实证明,提高民警礼仪素质,不仅有益于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效益、塑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 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有利于培养和造就优秀的人民警察;而且对进一步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增强公安队伍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四、 公安民警礼仪内容

人民警察的礼仪主要有基本礼仪,涉外礼仪,公务礼仪,民俗礼仪等。具体地讲,主要包含警容仪表礼仪、警务执勤执法礼仪、警察接待礼仪、警察走访礼仪等。譬如执勤民警在履行公务检查时,使用规范用语,态度刚柔适度,实施文明检查。纠正违章,先行敬礼。对有特殊困难者,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想方设法为其排忧解难。进入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执行公务,主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并注意尊重他人人格,严格依法行事。走访一

般居民时,选择适当时间,尽量避开用餐、睡眠休息时间,做到态度谦和,谈话礼貌,并准确把握好话题,掌握好告辞时间。驾驶警用车辆执行非紧急公务,不得违规超车、抢道、闪警灯、闯红灯。因而,公安民警礼仪必须坚持依法守规、严格自律、适度把握、尊重他人等基本准则,善于人际沟通,注重自己的形象,体现人民警察的素质。

五、 多种方式齐抓共管,全面提升警察形象

1、做好礼仪培训,树立礼仪意识

“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必须将警察礼仪教育作为端正民警执法思想、转变民警服务理念、树立民警良好形象的重要抓手,从礼仪小节着手,加强对民警执法执勤礼仪、服饰礼仪、举止礼仪、谈吐礼仪、电话礼仪、接待礼仪等方面的教育,不断提高全警的礼仪意识,教育引导全体民警有意识地、积极地、创造性地在执法工作或服务群众中自觉维护和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加强民警礼仪基础训练,将人民警察礼仪纳入各类培训班的培训内容,强化民警整队集合、点名报到、整理着装、报数敬礼等细节的训练和养成,培育全体民警的礼仪意识。将礼仪培训与各项公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三不四声五心”解民忧、暖民心的岗位教育活动,即办事群众不受冷落,受理事项不准耽搁,执法办案不出差错;群众上门有迎声,出门有送声,咨询有答声,办事有回声;接待群众耐心,询问情况细心,解答问题用心,处理问题公心,为民服务热心。全警要树立学习礼仪知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礼仪意识,提高公安队伍文明素养。

2、抓好礼仪养成,营造礼仪氛围

一些民警对待群众冷硬横推、说话举止不文明等,严重影响警民关系的和谐。这些问题表面是一个对待群众的态度问题,根本的原因是文化素养不高、礼仪养成不足。因而,首先要把提升公安民警文化素养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大事来抓,扎实开展文化育警活动,大力培育全体公安民警的人文素养和人文精神。

其次, 制定完善公安机关勤务指引和公安民警工作用语规范,统一民警执法执勤行为和工作语言。从规范民警言行、穿着、接处警等方面着手,制定一套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使民警有章可循,解决好民警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促进执法执勤和内务管理的正规化。

再次,坚持从细微之处入手,小题大做,及时纠正民警在日常工作、学习、生

活中的随意性和不良习惯,努力促进内务管理和民警行为规范的日常养成。要求民警进领导办公室喊报告,遇见上级领导行举手礼,遇见本单位及兄弟单位同事互相致意。在平时工作中,要求民警做到着装规范、警容严整、精神饱满,确保个人仪容的美观、端正、整洁。保持站姿端正挺拔、坐姿平稳端庄、步姿轻松稳健、手势礼貌优雅,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营造全警人人讲文明守礼仪的良好氛围,塑造人民警察的亲和力。

3、抓好内外监督,树立礼仪形象

1〃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首先,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逐级负责制,强化日常督察,经常检查督促,讲评提醒,敢于揭短亮丑,狠抓礼仪规范的落实。其次,每周坚持做到“三查三看”,即查警容警姿,看是否严整;查值班执勤,看是否规范;查言行举止,看是否文明。检查结果排出名次,每月在全体民警会议上通报,并与年终评先评优直接挂钩。第三,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因工作态度造成恶劣影响或引起群众投诉属实的,要通报批评,专门整顿,并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起到警示的作用。

2〃加强外部监督。在辖区社会各界广泛聘请监督员,对民警的日常执勤执法、服务群众方面进行监督,并定期收集意见反映,把有形的、无形的监督臵于人民群众之中。大力推进警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促进工作透明化,在窗口单位设臵固定公开栏,设立群众信箱和举报电话,每周收集一次,每半月集中汇总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各种内外制约机制,规范和约束民警的礼仪言行,提升全警礼仪形象。

公安民警要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的行为习惯,并以此来约束自己的行为,逐步排除意识和行为的随意性。打铁还须自身硬”,我们应该从公安机关内部下功夫,除了加强宣传报道、提高执法水平、培养警民感情之外,应当从全警礼仪小节抓起,苦练内功,着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篇二:110接处警规范

贯彻执行《两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

范(试行)》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两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

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部《省、地、县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规范》、《110接处警工作规则》、《110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和《云南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两区”分局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以及交通、消防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110接处警工作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

旨,以“接警快、出警快、处臵好、群众满意”为目标,以规范110接警、指挥调度和处警程序、现场取证、着装携装、监督管理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接处警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优质高效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

第三条分局指挥中心负责对各单位、各警种的110

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分局110报警服务台及派

出所、分局、刑侦、治安、交警、消防等担负110接处警任

务的警种、部门及其接处警人员。处警人员包括处警民警和协助处警民警勤务工作的协勤人员。

第二章 接警与指挥调度

第五条 分局110报警服务台实行24小时值班,统一受理群众报警、求助、举报、投诉。根据局领导授权和工作预案,具有直接指挥、先期处臵、通报协调、装备调用、检查督导、信息归口等职权。

第六条 110接处警实行110、119、122“三台合一”、一级接警、统一指挥、分类处警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原则,做到快速反应、规范处臵、热情服务。

第七条 分局110报警服务台设立指挥长(值班长)、接警(调度)岗位,实行指挥长(值班长)负责制。

(一)指挥长(值班长)指导、检查接警人员处臵一般警情、紧急警情、常态指挥调度和处理一般信息;协助局领导或指挥中心领导处臵重大紧急警情,并根据有关工作预案进行先期指挥调度工作;处理各类重要信息,提出拟办意见。

(二)接警人员负责接听、受理报警,根据警情向有关处警单位或人员下达处警指令,同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三)聘用人员只能从事接警、记录以及其他辅助性的工作。

第八条 分局110报警服务台按照案(事)件性质、

规模、可控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等因素区分一般警

情、紧急警情和重大紧急警情,制定一般警情调度处臵程序性规定和紧急警情、重大紧急警情调度处臵的工作预案。

第九条110报警服务台受理警情的范围:

(一)110报警服务台接受报警范围: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

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臵的与违法犯罪有关

的报警。

(二)110报警服务台受理紧急求助的范围:

1、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危急情况,需要公安机关

紧急救助的;

2、老人、儿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行为能力、辨别能力差的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3、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

的;

4、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

共安全、公众生命或者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臵的;

5、各种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

险情,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臵的;

6、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三)110报警服务台接受投诉的范围: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公众对辖区内正在发生的人民警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各种行为的投诉。

第十条 接警和指挥调度人员应当使用普通话,并根

据需要使用外语或方言。指挥调度人员下达指令应准确、迅速,避免使用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出警指令基本内容包括报警人的姓名、案(事)发时间、地点、目前状况以及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等。

第十一条 接警要求:

(一)接听110报警电话首问语为:“您好,XX110”。

(二)受理报警、求助和投诉,应快速询问对方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电话,了解警情的基本要素,如时间、地点、案由、所处位臵等。

(三)受理案件报警,应快速询问涉案人数、嫌疑人体貌特征、作案后去向,如嫌疑人驾驶车辆的应询问车牌号、车型、颜色等。

(四)受理火灾报警,应快速询问燃烧物质种类、有无人员被困、伤亡、火势大小、有无中毒和爆炸危险、毗邻单位等情况。

(五)受理事故报警,应快速询问事故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

(六)受理群体性事件报警,应快速询问事件的原因、规模、参与人数、人员构成、是否持有器械及现场秩序等情况。

(七)对不属公安机关管辖的其他紧急事件或事故报

警,在下达指令做好先期处臵的同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八)受理投诉,应问明被投诉者的基本情况,投诉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九)接警时,应根据报警者情绪和态度给予必要的答复和安慰。

(十)在110接处警系统中对接处警情况进行登记和存储,并做好备份。

第十二条110接警人员处臵一般警情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属地管辖原则:即指令案(事)件、事故所在地或报警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警。

(二)就近处警原则:即指令距离案(事)件、事故现场最近的单位、民警出警。

篇三:《人民警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1995年2月28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号公布 1995年2月28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权

第三章义务和纪律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五章警务保障

第六章执法监督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民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质,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

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第三条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第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职权

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第十条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第十一条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警械。

第十二条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第十八条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分别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职权。

第十九条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警察要求协助调查
由:建材加盟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yuan0.cn/a/21505.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最近更新/ NEWS
推荐专题/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