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 本文简介: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5 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5.1监测5.1.1 基本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应用5.1.2 病媒生物的种群密度与消长调查5.1.3 病媒生物侵害状况的调查监测5.1.4 病媒昆虫对杀虫剂的抗性监测5.1.5 医疗机构消毒质量与感染因素监测5.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 本文内容: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
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
5 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
5.1
监测
5.1.1 基本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应用
5.1.2 病媒生物的种群密度与消长调查
5.1.3 病媒生物侵害状况的调查监测
5.1.4 病媒昆虫对杀虫剂的抗性监测
5.1.5 医疗机构消毒质量与感染因素监测
5.1.6 疫源地消毒质量监测
5.1.7 感染控制重点行业预防性消毒质量与感染监测
5.2 消毒、杀虫、灭鼠措施的实施
5.2.1 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
5.2.2 疫源地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
5.2.3 灾区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
5.2.4 感染控制重点行业预防性消毒与感染控制
5.2.5 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指导与效果评价
5.2.6 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业务培训
5.3 消毒、杀虫、灭鼠相关产品效果及其相关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5.4 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调查与研究
5.5 用语解释
5.6 法规文件5 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
5.1 监测
5.1.1 基本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应用
(1)
目的
收集、利用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的基本资料,分析与感染性疾病相关的危险因素,为制订计划、采取对策、改进防制措施、实施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2)
内容与方法
a.
资料来源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卫生统计资料和相关文件。
﹒有关部门或行业发布的统计资料。
﹒各级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科室的工作记录总结。
﹒本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的信息库。
﹒各专题调查资料和监测资料。
b.
需要收集的资料:内容见下表
表5.
各级疾控中心应收集的资料及频度
资料类别?
收集或整理频度(次/年)省级地级
县级
1.
基础资料:????
(1)
行政区划?
变动时调整
△
△
△
(2)
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
变动时调整?
△
△
△
(3)
感染控制重点行业数量分布与基本数量
1/2?
△
△
△
(4)
消毒、杀虫、灭鼠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消毒灭菌单位数量分布与基本情况
变动时调整?
△
△
△
(5)
消毒、杀虫、灭鼠服务单位数量分布
与基本情况?
1?
△
△
△
(6)气象、水文?
1
△
△
△
2.
专题调查或监测资料:????
(1)
蚊、蝇、蟑螂、鼠的种群和密度消长
1
△
△
△
(2)
主要昆虫抗性调查?
1/5~1/3?
△
△
△
(3)
病媒生物侵害状况调查监测?
1?
△
△
△
(4)
医疗卫生用品消毒质量消、杀、灭药械质量监测
1
△
△
△
(5)
疫源地消毒、杀虫、灭鼠监测
1
△
△
△
(6)
感染控制重点行业预防性消毒质量与感染监测
1
△
△
△
(7)
消毒、杀虫、灭鼠相关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卫生学评价1
△
△
△
(8)
消毒、灭虫、灭鼠药械实验室和现场应用评价
1?
△
△
△
3.
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指导与效果评价?1
△
△
△
△表示需要收集的资料。
c.
收集的资料力求准确、完整、系统,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分类整理、登记、编号、装订、存档;专题调查和监测资料每10年汇编1次。
d.
资料应定期分析、总结、上报、反馈、交流。
(3)
职责分工
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集各自辖区内的基础资料,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并写出报告;地区性调查、监测资料报卫生行政部门和上一级疾病控制机构,上一级机构应定期向下级机构反馈相关信息。省级机构负责制定监测、调查的记录表。
(4)
结果与评价
a.
收集的资料齐全、准确、完整;
b.
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按期汇编;
c.
资料的利用情况。
5.1.2 病媒生物的种群密度与消长调查
(1)
目的
准确地掌握本辖区蚊、蝇、蟑螂和鼠等病媒生物种群、密度及其消长规律,为媒介疾病的流行病学分析和控制蚊、蝇、蟑螂、鼠等病媒生物的危害提供依据。(2)
内容与方法
a.
蚊、蝇种群密度和消长调查
﹒密度调查方法
——成蚊:采用人工小时法,即用电动吸蚊器于设定的调查点内,人工捕捉15分钟,捕获的成蚊只数乘以4,即为人工小时密度指数。捕蚊应于上午10时前完成。
——成蝇:采用捕蝇笼法。以高40cm,底圆直径25cm,锥形高35cm,顶口直径2cm的蝇笼,于设定的调查点内,白天放置6小时,捕获的蝇数即为蝇密度指数。诱饵应采用腐鱼。
﹒设调查点:选择蚊、蝇各种群最适栖息或活动的场所为调查点,并各占一定比例,一旦设定不应任意变动。县城镇设蚊、蝇调查点5个(东、西、南、北、中)
,蚊调查每点每次在人房和畜圈各调查5间房,蝇调查每点每次各调查2笼次。
﹒调查期:每年调查1个消长周期(即从蚊、蝇露头月开始至越冬月止)
,每旬调查1次。
﹒鉴定统计:捕获的蚊、蝇带回实验室进行分类鉴定、计数、记录。新发现的种群应制作标本保存。
b.
蟑螂种群密度与消长调查
﹒密度调查采用粘捕法:每一调查点布统一规格的粘捕盒3~5只,每盒用2g新鲜面包屑为诱饵,每15m\+2布盒1只,置于蟑螂活动场所,晚放晨收。连放2日,捕获只数即为该点的密度指数。捕获的蟑螂进行分类鉴定,并作记录。
﹒设调查点:选择不同生态环境,如居民户、饮食服务行业、酿造业、交通工具、医疗卫生单位等作为调查点。地级市的区设调查点不少于3-5个。有条件的县城镇可参考地级市的区选设调查点。
﹒调查期:每年调查1个消长周期,每个调查点每月调查1次。
﹒调查总结于次年1月报上一级机构。
c.
鼠的种群密度和消长调查
﹒密度调查方法:采用夹夜法,在调查的全过程中,统一使用中型铁制鼠夹,诱饵用油条、油炸花生米(在缺水环境可用苹果块)
。在一个消长周期内,选定的诱饵不能更改。
﹒设调查点:应选择能代表各类鼠的生态环境。每个区及县城镇至少应设2个调查点。每一调查点布夹不少于100夹,连布3日,有效夹不少于300夹日。有鼠传疾病的县,应针对主要传染源或宿主进行调查,掌握其密度,必要时应在田间或草场进行。
﹒调查期:每年调查1个消长周期,每月调查1次。 ﹒鉴定统计:捕获的鼠进行分类鉴定、计数,记录于调查表内,新发现的种类制作标本保存。
鼠密度(或分类鼠密度)
=捕获鼠总数(或某一种鼠类)
/有效夹次总数×100%
d.
其它病媒生物调查
根据本地区对人民健康危害大的病媒生物情况,确定其它监测调查对象,如蚤、白蛉等。
(3)
职责分工
省、地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技术指导和考核,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调查工作。县级于次旬(月)
初3日内向地级报旬(月)报表,次年1月内报出年报;地级汇总县级月报于次月10日内报省,次年2月内报出年报。
(4)
结果与评价
a.
调查点的调查旬(月)
次数;
b.
旬(月、年)
报上报数(率)
、及时上报数(率)
;
c.
现场调查记录、分类鉴定记录、消长曲线图和工作总结的质量等。
5.1.3 病媒生物侵害状况的调查监测
(1)
目的
通过调查监测,掌握本地区不同单位和场所病媒生物孳生和侵害情况,以便更有效地杀灭病媒生物,提高防制效果。
(2)
内容
a.
选择单位、居民户为监测单元。
b.
对外环境蚊、蝇孳生地及鼠和蟑螂栖息场所进行调查。
c.
按本规范5.1.2规定的密度调查方法调查,结果对照全国爱卫会规定的灭鼠、蚊、蝇、蟑螂标准,衡量是否超标;根据其侵害程度提出防制对策和建议。
d.
根据监测与调查结果,提出防治对策和处理意见。
(3)
职责分工
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合爱卫办负责组织实施,地级负责抽查。
(4)
结果与评价
调查记录、防制方案和工作总结的质量。
5.1.4 病媒昆虫对杀虫剂的抗性监测
(1)
目的
通过监测,掌握当地主要病媒昆虫对常用杀虫药物的抗药性,为筛选敏感的药物,指导合理选择药物品种和使用浓度提供依据。
(2)
内容与方法a.
测试常用杀虫药物为有机氯类、有机磷类、拟除虫菊酯类、氨基甲酸酯类等。测试的药物采用标准品。
b.
测试的方法:成蚊用滤药膜法,幼蚊用浸液法,成蝇用点滴法,蟑螂用药物接触法。
c.
测试昆虫的采集和处理;测试的昆虫应从不同地区的外环境中采集。
﹒成蝇:以家蝇为测试蝇种,捕获后经实验室培育1~2代,体重应达50只/g方可用于测试。
﹒成蚊:以库蚊为测试蚊种,收集野外的库蚊卵块,实验室培养出第1~2代的幼虫和成虫(羽化后不超过5天)
为测试对象。
﹒蟑螂:用玻璃瓶捕获的蟑螂(选用德国小蠊较好)
,经实验室培育第1~2代作为测试对象。
d.
每3~5年调查1次,每次测定1~2个虫种,每一虫种测定3种以上的不同类型药物。
(3)
职责分工
省和有条件的地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抗性调查。做出总结报告,并反馈至下级。
(4)
结果与评价
a.
测试记录、方法、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等;
b.
完成测试的虫种、药物类别和药物品种的数量;
c.
测试总结报告的质量。
5.1.5 医疗机构消毒质量与感染因素监测
(1)
目的
通过定期监测,掌握医院、保健院(站、所)、体检站、私人诊所等单位和采供血机构的消毒质量与感染危险因素,促进消毒质量的提高,减少医源性感染的发生。
(2)
内容与方法
a.
根据本辖区医源性感染的具体情况,选择可能引起感染的重点部门或环节进行监测,分析危险因素,并将监测结果汇总后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将汇总的监测情况反馈给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被监测单位。
b.
根据医院感染控制的实际情况,拟订医源性感染监测方案,对易发生医源性感染的重要环节进行监测,各类不同部门监测的主要环节与项目。
﹒手术室:空气、灭菌医疗用品、医务人员手、灭菌设备;﹒监护室:空气、呼吸器具、湿化瓶、医务人员手;
﹒血透室:透析器具、透析水、透析机;
﹒口腔科:使用中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溶液、口腔手机、灭菌设备;
﹒内窥镜室:内窥镜及其附件、使用中消毒/灭菌溶液、注水瓶水;
﹒烧伤病房:空气、医疗用品、医务人员手;
﹒层流病房:空气、物体表面;
﹒产房与母婴同室:空气、护理台面、医务人员手、使用中手消毒液;
﹒注射室、治疗室:使用中皮肤消毒液、医务人员手;
﹒传染病门诊与病房:物体表面、使用中口表与手消毒液;
﹒检验科与血库:使用中剩余标本消毒液、血标本操作台;
﹒供应室:压力蒸汽灭菌器、环氧乙烷灭菌器;
﹒污水处理:排放水;
﹒其他感染相关科室。
c.
依据国家《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以及卫生部《医院消毒技术规范》与《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
》进行情况调查与采样,并选择相应的指标检测与评价。
(3)
职责分工
a.
省级:制定本辖区监测工作计划,汇总统计监测资料,分析危险因素,提出控制措施,进行质量控制,指导下级工作。
b.
地级:根据省级监测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监测,汇总统计分析与及时上报监测资料,指导下级工作。
c.
县级:根据上级监测工作计划与实施细则,实施辖区内医疗机构监测,汇总统计并及时上报监测报表。
(4)
结果与评价
a.
不同类型医疗机构监测数、监测率;
b.
不同单位、不同环节检测数、合格率;
c.
对不合格原因分析和总结和监测结果上报与反馈;
d.
监测记录和资料的准确、完整性。
5.1.6 疫源地消毒质量控制与评价
(1)
目的
掌握传染病疫源地消毒情况与消毒效果,控制疫源地传染病传播。
(2)
内容与方法
依据卫生部《疫源地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消毒质量监测,定期将汇总的监测情况上报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a.
每月抽查5-10%疫源地消毒对象进行消毒质量访视,了解消毒范围、消毒剂使用、消毒方法等的符合情况;
b.
凡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的疫源地消毒,其他传染病在必要时,进行微生物学消毒效果监测。可根据传播途径选择物体表面、水、排泄物、空气等作为监测对象,指标为细菌菌落总数、致病菌。
(3)
职责分工
a.
省级:汇总统计监测报表并进行分析,进行监测质量控制。
b.
地级:汇总统计并及时上报监测报表,提出改进意见,指导下级工作。
c.
县级:实施本辖区疫源地消毒质量监测,汇总并及时上报监测报表。
(4)
结果与评价
a.
疫源地消毒监测数、监测率、合格率,不合格原因分析;
b.
监测记录和资料的准确、完整性;
c.
监测结果上报与反馈及时性。
5.1.7 感染控制重点行业预防性消毒质量与感染监测
(1)
目的
通过对感染控制重点行业预防性消毒质量与感染情况监测,确定消毒效果,发现感染危险因素,为感染控制重点行业预防性消毒工作提供技术指导,进一步提高消毒质量。
(2)
内容与方法
a.
感染控制重点行业包括:
托幼机构,敬老院,慈善机构,毛皮羽毛骨等收购、贮存、加工行业,信托旧衣旧物商店,火葬场,洗涤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回收处理单位等行业。
b.
根据本辖区感染性疾病发生情况,选择可能引起感染的重点单位与环节进行监测采样,选择相应的指标检测与评价,汇总监测结果,分析危险因素。各级机构每年汇总统计监测情况,作分析后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c.
托幼机构消毒质量与感染监测
﹒消毒质量监测:儿童活动室、卧室空气作细菌菌落总数和溶血性链球菌检测;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玩具、餐饮具、熟食盛器、毛巾、桌椅、手、嬉水池等重点环节作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检测;使用中消毒液作有效成分含量或含菌量测定。
﹒感染监测:托幼机构感染性疾病发生与续发情况。
d.
其他感染控制重点行业消毒质量监测
﹒消毒质量监测:消毒设备用指示器材作消毒效果监测;使用中消毒液作有效成分含量或含菌量测定;排放的污水按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检测;物品、环境物体表面等重点环节作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检测。
﹒感染监测:感染控制重点行业感染性疾病发生与续发情况。
(3)
职责分工
a.
省级:制定工作计划,掌握情况,分析感染危险因素,提出控制措施,指导下级工作,进行质量控制。
b.
地级:每年抽查2个县,每县各3-5个不同类型的单位进行监测,汇总统计分析监测资料并按时上报,指导县级工作。c.
县级:每年按监测工作计划实施辖区内相关单位的监测,资料汇总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4)
结果与评价
a.
不同类型感染控制相关行业发生感染事件的情况;
b.
不同单位、不同环节检测数、合格率;
c.
对不合格原因分析和总结,将监测结果和指导情况上报并反馈;
d.
监测记录和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5.2 消毒、杀虫、灭鼠措施的实施
5.2.1 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
(1)
目的
通过采取医源性感染危险因素预防措施与暴发疫情的处理,有效控制医源性感染发生与防止病原微生物传播。
(2)
内容与方法
a.
医源性感染预防措施的评价和指导
——对消毒灭菌方法合理选择与使用进行应用效果评价和指导。
——对中心供应室、传染病门诊与病房、血透室、监护室、层流净化室、污水污物处理以及其他医源性感染重点科室的消毒隔离措施进行效果评价和指导。
b.
医源性感染暴发疫情处理
——现场调查: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进行现场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罹及的人员、年龄、性别、职业、住院科室、入院时间,发病时间、主要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验报告记录、临床诊断、疾病转归等。听取有关医护人员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初步判断。
——样品检测:按初步判断的感染性质、途径,采集检测标本做目标微生物的检测。
——分析上报:根据现场调查、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作出结论,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调查结果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与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
职责分工
a.
省级:制定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方案;对重点科室消毒隔离进行效果评价,重大(不明原因、新发感染性疾病或病死率较高)
医源性感染暴发疫情处理;指导下级工作;做好质量控制。
b.
地级:省、地级医疗机构医源性感染重点科室消毒隔离规范管理,提出改进意见;较大医源性感染暴发疫情处理;指导下级与配合省级工作。c.
县级:辖区内医疗机构医源性感染重点科室消毒隔离规范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医源性感染暴发疫情(发生病例较少、**死亡病例的事件)
处理;配合省级、地级工作。
(4)
结果与评价
a.
医疗机构消毒灭菌方法应用效果,医源性感染重点科室消毒隔离执行情况与规范要求的符合率;
b.
暴发事件调查处理数、处理率;暴发事件调查处理资料的质量;调查处理总结报告的质量。
5.2.2
疫源地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
(1)
目的
及时、彻底地消除疫源地传染源排出的病原微生物,杀灭病媒生物,清洁被污染的环境,控制传染病的扩散和蔓延。
(2)
内容与方法
a.
终末消毒
﹒疫源地消毒的病种和时限按《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疫源地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
﹒消毒范围: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确定消、杀、灭的对象和范围,有针对性地进行消、杀、灭工作。
﹒消毒程序: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消、杀、灭的器材、药物剂型、浓度、施药方法;保护食品、电器设备和其他有关物品,防止沾染药物;实施消毒应先室内后室外、先地面后墙壁、先重点后一般、先饮水后污水的顺序进行;消毒结束填写“疫源地消毒记录表"。
b.
随时消毒:教会病家配制消毒液的方法、使用浓度、消毒对象、消毒方法、作用时间、注意事项等。
(3)
职责分工
a.
省、地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县级进行特殊疫源地的处理和处理的质量控制。
b.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辖区内疫源地消、杀、灭的实施,并在每次工作结束后作出工作小结。
(4)
结果与评价
a.
疫源地消、杀、灭处理率、处理及时率、处理合格率;
b.
疫源地消毒质量抽查的结果;c.
疫源地消毒记录和资料的质量。
5.2.3 灾区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
(1)
目的
对自然灾害地区和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消毒、杀虫、灭鼠措施,有效地保护灾区人民身体健康。
(2)
内容与方法
a.
自然灾害包括旱、涝、地震等,突发事件包括传染病暴发、敌人发动的生物战等。
b.
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掌握传染病性质和蚊、蝇、鼠等的种群分布及密度,拟定消毒、杀虫、灭鼠方案,确定使用的药物及其浓度、方法和器械。
c.
防制原则:行动上快速彻底,人员组织实行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
d.
方法上采取捕打、焚烧、药物处理等综合性措施,器械要土洋结合,直到采取地面和空中超低容量喷洒,同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
职责分工
a.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拟定应急消毒、杀虫、灭鼠预案,指导下级机构实施,抽查处理质量并作出总结。
b.
地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拟定方案,指导县级并参与特殊地区的处理,检查处理质量并作出总结。
c.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拟定本级应急方案,组织实施,灾后及时作出工作总结。
(4)
结果与评价
调查报告,应急预案或方案,效果考核和工作总结的质量。
5.2.4 感染控制重点行业预防性消毒与感染控制
(1)
目的
通过对感染控制重点行业的预防性消毒,使生产环境与工艺达到规定要求,达到减少感染性疾病的发生。
(2)
内容与方法
指导托幼机构以及其他感染控制重点行业预防性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措施的实施,把消毒和媒介生物控制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与工艺流程。
(3)
结果与评价
a.
指导单位数,指导率;
b.
预防性消毒符合率。
5.2.5 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指导与效果评价
(1)
目的
通过科普宣传以及对消毒、杀虫、灭鼠服务单位的技术指导与技术审核,提高社区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水平,提出科学合理用药方案,切实保证消毒、杀虫、灭鼠效果,保护环境。(2)
内容与方法
a.
按《消毒技术规范》、《农药登记卫生用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方法》对辖区内消毒、杀虫、灭鼠药械进行应用效果评价,提出适合本地区使用安全、有效的消毒、杀虫、灭鼠药械,并进行技术指导。
b.
对消毒、杀虫、灭鼠服务单位进行技术审核和效果评价。
c.
开展科普宣传,普及防制知识以及过量使用杀虫剂与剧毒鼠药的危害。
d.
进行质量控制,每年组织2-3次服务质量与用药情况评估。
(3)
职责分工
a.
省级:
﹒消毒、杀虫、灭鼠服务单位技术审核、效果评价及质量控制;
﹒制订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操作规程与用药方案;
b.
地县级:消毒、杀虫、灭鼠服务单位技术指导、效果考核;
(4)
结果与评价
a.
审核、宣传、评价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b.
药械效果评价的结果。
c.
消毒、杀虫、灭鼠药械使用方案。
5.2.6 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业务培训
(1)
目的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感染控制重点行业、消毒与杀虫灭鼠产品生产企业和服务机构等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单位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质量,更好执行标准、规范与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
(2)
内容
a.
卫生标准与规范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b.
国内外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新方法、新技术;
c.
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检验方法与质控;
d.
消毒灭菌设备操作规范与要求;
e.
杀虫、灭鼠操作规范与要求。
(3)
职责分工
a.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并对有关单位质量控制、检验、消毒灭菌设备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b.
地(市)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辖区内其他医疗机构与有关单位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
结果与评价
a.
培训工作计划、小结;b.
培训教材、教师的情况;
c.
考试记录、结果与反馈意见。5.3 消毒、杀虫、灭鼠相关产品效果及其相关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1)
目的
通过对各类消毒、杀虫、灭鼠相关产品的卫生学监测,掌握产品效果的动态变化情况、影响产品效果的危险因素和环节的变化情况,提出消除危险因素的措施的建议。
(2)
内容与方法
a.
杀虫、灭鼠相关产品效果及其相关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产品有效成分含量测定,针对不同性质的溶媒,测定其中可能混有的毒性物质;
﹒杀灭主要昆虫的效果测试;
﹒灭鼠剂的杀鼠效果测试;
﹒原材料卫生监测。
b.
消毒相关产品效果及其相关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消毒药械产品监测:理化性能、杀灭微生物效果、实际使用效果、安全性能;
﹒灭菌设备监测:杀灭微生物效果、实际使用效果、安全性能;
﹒消毒药剂有效成分含量与消毒器械杀菌因子强度监测;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用品产品微生物监测;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用品产品环氧乙烷残留量监测;
(3)
职责分工
a.
省级
﹒实施消毒药械产品、灭菌设备监测、环氧乙烷残留量监测。
﹒实施杀虫、灭鼠药械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与生物效果检测。
﹒掌握情况,指导下级工作,汇总统计分析监测与评价资料,进行质量控制。
b.
地级
﹒掌握情况,指导县级工作,汇总统计监测与评价资料。
﹒实施省级项目以外的检测。
c.
县级:配合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测与评价工作。
(4)
结果与评价
a.
监测采样、检测评价工作的规范性,资料的档案管理;
b.
检测结果汇总统计、相关危险因素分析以及资料利用情况。
5.4 消毒、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调查与研究
(1)
目的
针对本辖区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消毒专项调查或研究,分析危险因素,提出防制措施,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防制对策提供依据。
(2)
内容a.
医源性感染危险因素及其消毒方法;
b.
传染病疫源地消毒质量与方法;
c.
其他与感染因子有关的危险因素及其消毒方法;
d.
病媒生物防制方法的专项调查与研究;
e.
标准与规范的调研和制(修)订。
(3)
职责分工
a.
省级:重要的、普遍性的危险因素及其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方法专项调研的方案设计、组织实施;标准与规范的制(修)
订。
b.
地级:本辖区内重要的危险因素及其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方法专项调研的方案设计、组织实施;协助省级做好专项调研的实施工作。
c.
县级:实施省级、地级布置的专项调研工作。
(4)
结果与评价
a.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组织1-2项专项调研,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1-2年组织1项专项调研;
b.
专项调研应有专题设计、计划、调查数据、分析与小结;
c.
专项调研的科学性、实用性、可行性,并能解决某些方面问题。
5.5 用语解释(1)
昆虫抗药性:指昆虫的某些种群对某种杀虫剂的耐受量较该种昆虫的敏感品系(正常品系)
有明显增高。通常高10倍以上,即认为产生了抗药性。
(2)
感染控制重点行业:指托幼机构,敬老院,慈善机构,毛皮、羽毛、骨等的收购、贮存、加工行业,信托旧衣、旧物商店,火葬场,洗涤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回收处理单位等。
5.6 法规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卫生部199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
(4)
《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1992
(5)
《消毒技术规范》第一分册《实验技术规范》卫生部1999
(6)
《消毒技术规范》第二分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0
(7)
《消毒技术规范》第三分册《疫源地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0
(8)
《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
》卫生部2000
(9)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卫生部2000
(10)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GB15980-1995
(11)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1995
(12)
《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和标准》GB15981-1995
(13)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 (14)
《医疗卫生用品辐射灭菌消毒质量控制标准》GB16383-1996
(1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6)
《农药登记卫生用杀虫剂的室内药效评价》GB/T17322.
1~17322.
11-1998
(17)
《农药登记卫生用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方法》GB13917.1~13917.9-1992
(18)
《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国家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97
(19)
《灭鼠、蚊、蝇、蟑螂现场考核办法》国家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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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5.6中法规文件,
《消毒管理办法》1992年已经作废,现在的是《消毒管理办法》2002
《消毒技术规范》1,2,3分册已经作废,现在为《消毒技术规范》2002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1995已更新为GB15979-2002
其他的新增加的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
《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 GB18466-2001
《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GB19053-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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