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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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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 本文简介:

**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文本、图集(草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01月目录I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3第三章城镇等级结构与功能体系6第一节城镇人口规模与等级6第二节城镇用地规模7第三节城镇功能体系8第四章城乡空间布局11第一节区域空间结构11第二节重点区域空间

**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 本文内容:

**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
文本、图集
(草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01月



I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战略
3
第三章
城镇等级结构与功能体系
6
第一节
城镇人口规模与等级
6
第二节
城镇用地规模
7
第三节
城镇功能体系
8
第四章
城乡空间布局
11
第一节
区域空间结构
11
第二节
重点区域空间布局
12
第五章
乡村地区发展指引
15
第六章
综合交通体系
18
第一节
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
18
第二节
综合运输通道规划
18
第三节
综合交通骨干网络规划
19
第四节
综合交通枢纽规划
21
第七章
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
23
第一节
产业发展体系
23
第二节
产业空间布局
23
第八章
资源环境保护与利用
26
第五节
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26
第六节
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26
第七节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28
第八节
低碳发展与节能减排
29
第九章
区域基础设施规划
30
第一节
区域供水基础设施
30
第二节
区域污水基础设施
31
第三节
区域环境基础设施
32
第四节
区域电力基础设施
32
第五节
区域燃气基础设施
33
第六节
区域信息基础设施
34
第七节
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体系
34
第十章
区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8
第十一章
区域空间管制与政策分区
41
第一节
区域空间管制
41
第二节
政策分区
41
第十二章
城镇发展指引
44
第一节
**市城镇发展指引
44
第二节
淮南市城镇发展指引
46
第三节
六安市城镇发展指引
48
第四节
滁州市城镇发展指引
50
第五节
桐城市城镇发展指引
52
第十三章
区域协调与近期行动计划
54
第一节
区域协调
54
第二节
共同行动计划
56
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机制
60
第十五章
附则
62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全国有影响力城市圈战略部署,深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推动**经济圈一体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指导思想
(1)坚持工业化与城镇化双轮驱动:支持**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着力增强中心城市带动辐射能力,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共进、互动发展,提升**经济圈的综合竞争能力及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
(2)坚持区域一体化:推进**经济圈一体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设施共建、产业共荣、环境共治,并强化**经济圈与南京都市圈、武汉都市圈等周边圈群的协调与衔接。
(3)坚持长远目标与近期实施相结合:充分考虑近期实施需要,协调远期目标与近期实施的关系。
(4)坚持生态文明理念:从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强化资源环境底线控制要求,保障城镇走低碳、绿色、清洁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第3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省城乡规划条例》
(4)《**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
(5)《**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
(6)《**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7)《**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8)《**经济圈“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修订)》
(9)《**经济圈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30年)》
(10)《**经济圈旅游发展规划》
(11)《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2010-2015年)》
(12)《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年)》
(13)其他相关的国家和**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第4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远景规划不设年限。
第5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市、淮南市、六安市、滁州市和桐城市的全部行政辖区,总面积4.69万平方公里。
第6条
规划法律效力
本规划是**省政府及其部门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配置**经济圈空间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是指导**经济圈范围内所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编制城乡规划、相关区域性专业规划、以及与相邻地区协调发展的公共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审批城乡规划和进行重点区域空间管制、区域重大项目选址,应当遵守本规划。
第7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条文中加下划线内容为规划中的强制性条文。

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8条
总体目标
以**建设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为统领,深化区域合作,加快推进一体化进程,逐步把**经济圈建设成为在全国创新发展、生态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方面具有示范意义,有较大影响力的城市圈。
第9条
战略定位
“一极、两基地、一枢纽”。
长三角重要增长极、**省核心增长极。把**经济圈发展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辐射中西部的门户,沪宁合发展主轴带重要的新兴增长极,打造陆地开发高地,内陆地区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国家经济发展新高地;领衔江淮城镇群,支撑**建设长三角“第四极”,推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国家重要的自主创新基地。将**经济圈打造成为国家参与全球创新竞争的主要代表、国家重要的创新中心、创新基地,引领我国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
全国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打造国内优势明显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现代农业基地、新型能源基地,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形成面向国际、国内市场的生产基地。
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形成以**为枢纽,淮南、六安、滁州、桐城为重要节点,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的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建成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
第10条
区域一体化战略
以提升**经济圈整体竞争力为目标,推动经济圈一体化建设进程;推进**经济圈和沿江城市带、皖北城市群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城镇空间与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的协调发展;以长三角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为契机,主动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
第11条
新型城镇化战略
(1)新型城镇化方针
实施都市圈战略,促进城镇化提速提质,吸引人口集聚;实施差异化政策,激发中小城市、重点或特色小城镇发展活力,走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鼓励省内圈内异地城镇化,引导人口合理有序迁移。
(2)新型城镇化战略
优化集聚。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全面提升区域核心城市、中心城市对**经济圈城镇化的支撑作用;点轴推进城镇空间集聚,构建圈层空间结构,培育产城融合功能组团;引导人口向县城和重点镇集聚。
分类指导。差别化发展中小城市。强化县城基本服务职能,依据区位条件、产业基础、资源条件、文化特色等方面的不同,将县城分为卫星城、中等城市、特色小城市三个等级,以及生态宜居城市、综合性城市、新型工贸型城市、特色旅游文化城市等类型分类发展;
城乡一体。缩小城乡差距。强化承接产业型、生态旅游型、内生产业型、商贸物流型、特殊因素型五类小城镇优先发展,作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重要补充;一般镇重点完善基本服务功能,改善居住环境,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
(3)新型城镇化路径指引
特大城市与大城市路径指引
**、淮南: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以吸引省内外来人口为主导的异地城镇化;
六安、滁州: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培育中心城区与周边一体化发展,以吸引人口回流和周边地区人口聚集为主的本地城镇化。
中小城市城镇化路径
按照省县城规划编制标准将圈内各县级中心城市进行分类指引,18个县级中心城镇分为3类,其中卫星城市7个、中等城市9个和特色小城市2个。
小城镇路径指引
从“均衡分散”走向“有机集中”,依托资源条件,强化产业、商贸、旅游等特色功能发展,作为县域经济的重要补充,完善基本服务功能,服务周边广大乡村地区。
第12条
新型工业化战略
发挥**经济圈产业集聚优势和创新优势,从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和支撑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出发,给予政策扶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产业集群;依托**经济圈区位优势和丰富的空间资源,在符合国家和本地区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承接东部地区制造业转移,打造面向国际、国内市场的生产基地;充分利用**经济圈在中部地区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物流仓储、金融服务、科技服务、文化产业等现代服务业,通过加强协作、合理分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等方式做强做大相关产业,推进经济圈内城市产业错位发展与合作发展。
第13条
生态文明战略
严格保护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建立稳定的区域生态网络;合力推进流域水环境、大气环境治理,强化重点矿区、重点污染源及重点污染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
第14条
城乡统筹战略
构筑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在自身支柱产业做大做强的同时,积极承接发达地区转移产业,构建城乡统筹的各类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利用经济圈内城市各自不同资源禀赋及城乡发展特色基础,走错位发展的道路,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生态格局。
第三章
城镇等级结构与功能体系
第一节
城镇人口规模与等级
第15条
人口规模
规划2030年,**经济圈户籍人口为2500万人,常住人口为2500万人。
第16条
城镇化水平与城镇人口规模
规划2030年,**经济圈的城镇化水平达73%—75%,城镇人口规模为1825-1880万人。
第17条
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规划2030年,**经济圈形成由“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镇级小城市—小城镇”构成的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第18条
特大城市
规划城市人口规模大于500万1个,即**市,其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550万人左右。
第19条
Ⅱ型大城市
规划城市人口规模在100~300万之间,共3个,即淮南市、六安市和滁州市。其中淮南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200万人左右,六安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120万人左右,滁州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140万人左右。
第20条
中等城市
规划城市人口规模在50~100万之间,1个,即巢湖市。
第21条
Ⅰ型小城市
规划城市人口规模在20~50万之间,共17个。即肥东、肥西、桐城市、长丰县、庐江县、凤台县、舒城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叶集试验区、定远县、天长市、全椒县、来安县、明光市。
第22条
镇级市
规划城镇人口规模在5—10万之间,共19个。即高刘、花岗-严店组合城镇、下塘、双墩、龙桥-矾山组合城镇、潘集区(袁庄)、平圩、柘皋-栏杆集组合城镇、高皇、毛集、炎刘、冯井-马店组合城镇、炉桥、板桥、乌衣、秦栏、铜城镇、汊河、新渡-双港组合城镇。
第23条
小城镇
规划城镇人口规模小于5万,约200个左右(城镇归并后),即忠庙、黄麓、三河、长临河、小庙、紫蓬、汤池、罗河、泥河、官亭、曹庵、上窑、芦集、正阳关、姚李、周集、三十铺、孔城、金神、青草、大关、吕亭等。
表3-1:**经济圈2030年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表
常住人口
规模序列(万人)
城镇个数(个)
城镇人口数
(万人)
城镇名称
500~1000
1
550
**市
100~300
3
460
淮南市(200)、六安市(120)、滁州市(140)
50~100
1
60
巢湖市
20~50
17
570~610
肥东、肥西、桐城市、长丰县、庐江县、凤台县、舒城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叶集试验区、定远县、天长市、全椒县、来安县、明光市
5~10
19
100~110
高刘、花岗-严店组合城镇、下塘、双墩、龙桥-矾山组合城镇、潘集区(袁庄)、平圩、柘皋-栏杆集组合城镇、高皇、毛集、炎刘、冯井-马店组合城镇、炉桥、板桥、乌衣、秦栏、铜城镇、汊河、新渡-双港组合城镇
<5万
200左右
85~90
忠庙、黄麓、三河、长临河、小庙、紫蓬、汤池、罗河、泥河、官亭、曹庵、上窑、芦集、正阳关、姚李、周集、三十铺、孔城、金神、青草、大关、吕亭等
第二节
城镇用地规模
第24条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2030年**经济圈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70-2244平方公里(不包括特别政策区及城乡土地统筹集约利用创新区两类政策指标)。其中按照中心城区人均100平方米、县城人均105平方米、镇人均110平方米的标准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特别政策区及城乡土地统筹集约利用创新区两类政策用地指标重点支持**经济圈重要产业基地和重点地区发展,规划2030年建设用地规模约300平方公里(不含已批复特别政策区)。
第25条
特别政策区
特别政策区是省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设置的给予特别政策扶持的地区,依据《**省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条例》,享受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用地指标单列等相关政策的特殊区域。
表3-2
特别政策区
产业园区名称
规模(平方公里)
备注
已批
园区
**、滁州、六安集中示范园区
各15平方公里
苏滁现代产业园
36平方公里
小计
81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新增
**省化工基地
淮南煤化工基地
30平方公里
省政府均已批准设立
定远盐化工基地
30平方公里
支持大别山地区
金寨现代产业园
15平方公里
小计
75平方公里
合计
156平方公里

第26条
城乡土地统筹集约利用创新区
为加快区域合作一体化发展,促进**经济圈提升整体竞争力的战略性地区的发展,带动大别山连片扶贫地区、江淮分水岭等贫困地区的发展,支持毗邻长三角发达地区、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区发展,在**经济圈范围内创建集体土地流转先行试验区,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自由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多种流转方式。积极探索以乡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城市产业发展、公共设施以及保障住房建设新途径,流转建设用地保障重点地区及园区建设。规划设立若干城乡土地统筹集约利用创新区,创新区可利用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直接进行非商品房开发建设。
第三节
城镇功能体系
第27条
城镇功能体系结构
规划2030年,**经济圈形成由“经济圈核心城市—地区性中心城市—县级中心城市—镇级市-小城镇”城镇功能体系。
第28条
区域核心城市
区域核心城市为**市。
**: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区域性交通枢纽,**省省会,**经济圈的综合服务中心,区域性旅游会展、商贸物流、金融信息中心。
第29条
地区性中心城市
地区性中心城市为淮南市、六安市和滁州市。
淮南市:国家重要能源基地,**省北部的重要中心城市,**经济圈带动沿淮、辐射皖北的重要门户。
六安市:连接**经济圈和武汉城市圈的纽带和**经济圈带动皖西发展的重要门户,**省加工制造业的重要基地之一,具有滨水园林特色的现代化宜居城市。
滁州市:滁州市是合宁之间的新型区域性中心城市,**经济圈对接长三角的桥头堡,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
第30条
县级中心城市
坚持分类发展。从与中心城市关系、发展基础及潜力看,分为卫星城、中等城市和特色小城市。从产业基础及资源环境特色看,分为生态宜居城市、综合性城区、新型工贸型城市、特色旅游文化城市。
表3-3
县级中心城市分级分类发展指引
卫星城市
肥西县(上派镇)
**卫星城市,**都市区南部副中心
综合性城区
肥东县(店埠镇)
**卫星城市,**都市区东部副中心
综合性城区
长丰县(水湖镇)
淮南卫星城,合淮一体化的桥头堡
生态宜居城市
全椒县(襄河镇)
滁州卫星城市,新滁城南部副中心
综合性城区
来安县(新安镇)
滁州卫星城市,新滁城北部副中心
综合性城区
凤台县(城关镇)
淮南卫星城,经济圈沿淮副中心
生态宜居城市
凤阳县(府城镇)
蚌埠卫星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经济圈沿淮副中心
特色文化旅游城市
中等城市
巢湖市
全国著名的旅游胜地,**经济圈辐射沿江地区的门户
特色生态旅游城市
桐城市
历史文化名城、山水旅游宜居城市,**经济圈辐射皖西南的门户
特色文化旅游城市
天长市
**省东部地区的新型工业城市,苏皖对接桥头堡
新型工业城市
明光市
**经济圈北部山水田园生态城市
特色生态城市
庐江县(庐城镇)
**经济圈山水旅游宜居城市,**市域南部中心
特色文化旅游城市
舒城县(城关镇)
**经济圈重要的旅游度假基地和加工制造业基地
新型工贸型城市
定远县(定城镇)
**经济圈新兴交通节点城市,新型工贸城市
新型工贸城市
寿县(寿春镇)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经济圈重要旅游基地和制造业基地
特色文化旅游城市
霍邱县(城关镇)
**经济圈沿淮地区重要节点城市
新型工贸城市
特色小城市
霍山县(衡山镇)
**经济圈大别山地区重要增长极,生态宜居城市
生态宜居城市
金寨县(梅山镇)
中国重要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大别山生态旅游接待服务基地
特色生态文化旅游城市
第31条
镇级市
规划高刘、花岗-严店组合城镇、下塘、双墩、龙桥-矾山组合城镇、潘集区(袁庄)、平圩、柘皋-栏杆集组合城镇、高皇、毛集、炎刘、冯井-马店组合城镇、炉桥、板桥、乌衣、秦栏、铜城镇、叉河、新渡-双港组合城镇等19个镇级市,是经济圈产业基础好、交通便捷、文化特色、资源环境承载力较高的中心镇,规划逐步向小城市方向发展,培育成为县域主要增长极。
第32条
一般镇
一般镇指除了中心城、县城、中心镇以外的其它镇,是面向农村地区、连接城市和农村的桥梁。强化承接产业外迁、生态旅游、内生产业、商贸物流以及特殊因素等五类产业强镇优先发展。其他镇重点发展基础教育、卫生医疗、商贸流通服务和支农服务等职能,作为一般农村服务中心社区,完善基本功能。

第四章
城乡空间布局
第一节
区域空间结构
第33条
城乡空间发展策略
(1)治蓝护绿,保育生态,因地制宜开发空间资源
立足较好的生态本底,对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南部山区,以及桐城市西北部、庐江县南部、明光市北部等生态敏感性较高的区域加以保护,尤其注重保护皖西大别山与巢湖两个重要生态节点,对其周边地区进行引导性开发。
(2)突出极核,打造平台,提升区域竞争核心力量
强化区域核心城市和中心城市的集聚作用,打造城镇密集区,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
(3)强化轴带,县域支撑,促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以干线交通为依托,培育和强化市、县以及经济圈外围主要城市间的轴带发展,重点打造**-滁州-南京、**-芜湖、**-淮南-蚌埠、**-桐城-安庆、**-六安等区域性轴带。
(4)圈群融合,动态演变,推动区域空间结构优化
**经济圈呈现动态的演变过程,逐步提质扩容,与沿江城市带、皖北城市群融合发展,领衔江淮城市群。逐步与南京都市圈共享腹地,相互融合构筑合芜宁大都市区,引领全省融入长三角,进一步推动区域空间结构优化完善。
第34条
区域空间结构
近期集聚**、淮南、六安、滁州核心,强化合淮、合六、合宁等主轴线发展,并以此为主轴带,逐步培育县城、产业基地,强化城镇密度。
规划远期**经济圈形成“一核、三心、五带、多极”的区域空间结构。
“一核”为**都市区,包括**主城区及其半径30公里左右的区域。
“三心”包括淮南中心城区、六安中心城区和滁州中心城区。
“五带”为联动区域的五大城镇-产业发展(轴)带,包括合淮蚌发展带、合滁宁发展带、合六叶发展带、合桐安发展带、合巢芜发展带。
“多极”包括巢湖、桐城、天长、明光、舒城、庐江、霍山、金寨-叶集、凤阳、定远等县城;巢北新城、淮南煤化工基地、定远盐化工基地、新桥空港、金寨现代产业园、汊河产业新城、乌衣产业新城等产业基地在内的多个增长极。
远景圈群融合,动态演变,推动省域空间结构优化,逐步提质扩容,由目前的“1+3+1”发展为“1+10”江淮城市群,并逐步与南京都市群共享腹地,相互融合,形成合芜宁都市连绵区。
第35条
城市空间增长边界划定原则
严控生态底线原则。城市空间增长边界划定时应先划定生态底线,生态底线区作为城市生态安全最后的底线,遵循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要求;生态底线一旦划定,将实施最为严格的项目准入制度,并对线内现存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提出保留、整改和迁移等处置方式,对农村居民点加以科学引导,鼓励搬迁和集中统一建设。
空间结构导向的原则。城市空间增长边界划定时应充分结合城市的发展阶段,特大、大城市应引导城市向多中心结构发展,中小城市以单中心为主,适度向双中心发展。空间增长边界划定时,应以此为基础构建可生长的弹性空间结构。
刚性与弹性并举的原则。根据城市自然生态环境不同的保护和控制级别,划定刚性的区域终极边界,以保护城市周边需要永久或长期保护的开放空间和农用地;也需要适应城市生长性和动态性发展的特点,划定弹性的控制城市阶段性开发边界,以合理引导城市土地的开发与在开发的边界。
第一节
重点区域空间布局
第36条
重点区域空间总体布局
**经济圈规划重点发展1个核心都市区、3个副中心城区、5大产城融合走廊、11个规划重点产业基地、10大圈内边界合作发展区、13个重点城镇组团。
第37条
核心都市区
**都市区:坚持紧凑发展、组团布局,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形成双心两扇两翼、湿地绿带网络空间格局。**经济圈综合性服务核心,定位为全国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努力建设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增强**作为省会的区域影响力。对现有中心城区的交通网络、空间联系进行有效梳理,疏解部分地区的人口密度,大力改善旧城的生活环境和交通组织。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部分工业向外围疏解,重点发展高新产业和智慧型产业,巩固在高端制造业方面的地位。推进主城区整体“优二进三”和局部“退二进三”,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塑造良好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化的大都市,大力改善宜居和创业环境。
第38条
副中心城区
(1)淮南中心城区:从南城北矿走向统筹两岸,形成“一河映三山,四水筑四城”空间格局,重点培育4个城市组团即南部城区、东部城区、西部城区、北部城区,4个滨河滨湖新城即滨高塘湖新城、滨淮河南岸新城、滨淮河北岸新城、滨瓦埠河新城。实施合淮一体、淮蚌同核;一河两岸、跨河发展、复兴淮河等空间发展策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空间,注重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
(2)六安中心城区:形成“多中心、组团式、轴向带型”空间格局,围绕城市西部打造生活服务区,围绕城市东部打造产业新城区,整合东部地区六安经开区、金安经开区、集中示范园区产业园区发展,打造产业融合发展的东部新城。促进老城功能完善,形成集行政办公、商务金融和文化娱乐为一体的城市服务职能;提升老城中心、城东副中心、滨河新城副中心城市功能。
(3)滁州中心城区:形成“一轴一带三组团”空间格局,重点加强苏滁产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汊河新城等产业空间载体建设为重点,
承接长三角及更大区域内产业转移,作为滁州市核心经济增长点。以城南组团、高铁站区组团、科教园区、明湖组团建设为重点,打造产城一体、生态低碳、以人为本的山水亭城。
第39条
产城融合走廊
(1)合淮产城融合走廊:构建**北部组团、曹庵-杨公组团、水家湖组团、炉桥组团、下塘组团等五个产城融合功能组团。在淮南南部和长丰县水湖镇西部地区建设合淮共建区,在定远吴圩和长丰杜集地区共建美好乡村旅游示范基地。
(2)合滁宁产城融合走廊:构建**东部组团、巢北组团、滁州城南组团、全椒组团、乌衣组团、汊河组团等六个产城融合功能组团。在肥东古城和全椒西王地区共建一个协调发展区。
(3)合六产城融合走廊:构建**中科智城、六安东部新城、**(六安)新桥空港新城三个产业新城。在**(高刘)-六安(炎刘)两市交界处、**金桥-六安三十里铺两市交界处共建两个合作园区。
(4)合巢产城融合走廊:构建巢湖中心城区和**东部城区两个综合性城区。培育合巢产业基地和中庙-黄麓文化创意、旅游度假基地两个特色产业基地。
(5)合桐安产城融合走廊:构建**西南组团、桐城中心城区、庐江中心城区三个综合性城区。打造庐南循环经济产业新城和桐城南部新城两个产业基地。围绕桐城、庐江生态旅游、人文旅游资源,以汤池国际温泉度假区、三河百塘园、黄陂湖、东顾山、桐城嬉子湖景区、桐城孔城为依托,串点成环,打造康体休闲旅游发展环。
第40条
11个规划重点产业基地
(1)空港经济示范区:中部地区重要航空运输枢纽、长三角西翼门户综合交通枢纽、**省新的经济增长极和临空特色产业基地、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现代化空港新城,合六共建示范区。
(2)中科智城: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中科智城,打造江淮硅谷”的重大决策,建设**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核心载体、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国家级协同创新平台,实现享誉全球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和智慧城市目标。
(3)淮南煤化工基地:落实省委省政府新型化工基地发展要求,加快建设**煤化工基地。
(4)定远盐化工基地:落实省委省政府新型化工基地发展要求,加快建设**煤化工基地和盐化工基地。
(5)汊河现代产业基地:合宁都市圈对接桥头堡,现代产业基地。
(6)乌衣现代服务业基地:合宁都市圈对接桥头堡,现代服务业基地。
(7)合淮共建区:合淮一体化发展重要载体,合淮共建示范区,现代产业基地。
(8)合六共建区:**支援大别山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区,现代产业基地。
(9)金寨现代产业园:全国人大机关对口集中帮扶金寨县实施的“5+1”项目之一,**省抓金寨促全省扶贫开发重点项目。
(10)江淮文化示范区:合-六-桐共建文化旅游示范园区。
(11)叶集商贸物流区:促进叶集-金寨一体化发展,培育大别山扶贫开发重要增长极,皖豫鄂跨省合作重要平台。
第41条
13个重点特色产业集聚区
(1)龙桥-矾山:重化工基地,重点发展矿业采选、冶金建材、硫基化工等产业。
(2)柘皋-栏杆集:新型产业基地,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是城区产业转移承接基地。
(3)下塘-吴山:新型重工业基地,重点发展现代加工制造业、现代农业。
(4)中庙-黄麓:滨湖旅游、文化创意、教育培训基地,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产业。
(5)夏阁-中焊:滨湖主题旅游基地,重点发展主题旅游、旅游产业、旅游地产。
(6)叶集-姚李:物流及制造业基地,重点发展现代加工制造业、商贸物流业。
(7)马店-冯井:钢铁基地,重点发展铁矿资源开发及加工业。
(8)杨村-新集-城北:煤化工基地,重点发展煤化工业、现代加工制造业、现代农业。
(9)毛集-夏集:物流及制造业基地,重点发展现代加工制造业、商贸物流业。
(10)双港-新渡:包装印刷产业基地,重点发展包装印刷业、现代农业。
(11)板桥:硅产业基地,重点发展硅(玻璃)产业、食品加工。
(12)秦栏:电子元器件产业基地,重点发展电子元器件及光伏产业。
(13)铜城:石油管材产业基地,重点发展无缝钢管、仪表电缆产业。
第42条
10大圈内边界合作发展区
(1)曹庵-水湖:共建产业基地。
(2)高刘-炎刘:共建空港经济示范区。
(3)三十铺-金桥:共建产业基地。
(4)三河-杭埠-同大:共建生态人文旅游基地、商贸物流产业基地。
(5)柘皋-栏杆集-大墅:共建产业基地。
(6)环高塘湖(大通、炉桥、孔店):共建产业基地。
(7)汤池-柯坦-舒茶-大关:共建国际温泉旅游度假基地。
(8)吴圩-杜集:共建乡村旅游观光基地。
(9)岱山湖(古城-西王):共建国家5A景区。
(10)八公山区域(寿县-凤台-八公山-谢家集):共建国家5A景区。
第五章
乡村地区发展指引
第43条
规划目标
按照分类、分区指导的原则,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着力推进农村社区化,促进城乡空间集约发展,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提升乡村环境品质与特色,优先推进大别山、环巢湖、江淮分水岭、采煤沉陷区等地区的乡村环境整治。到2030年,农村净化、洁化、绿化、亮化、美化标准全面达标,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第44条
乡村分级引导
中心村是乡村基本服务单元,承担基本乡村公共服务及支农服务功能;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主要建设任务是保留乡村特色,改善人居环境。规划引导逐步减少自然村。
(1)中心村
按标准建设服务设施,吸引人口向中心村集聚。规模上体现实事求是原则,不作统一要求,各地可结合近郊、边远农村差异的实际情况,集聚发展。
中心村建设重点为垃圾污水处理、安全饮水、村庄道路、危房改造、电力通信、村庄绿化亮化、沟塘清淤等,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需求和财力状况,适当提高建设标准,配置“11+4”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11项公共服务包括小学、幼儿园、卫生所、文化站、图书室、乡村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所、农资店、便民超市、农贸市场、公共服务中心(村“两委”及科技、就业、警务等便民服务场所)。4项基础设施即公交站、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设施、公厕。
(2)自然村
主要建设任务是保留乡村特色,改善人居环境。
自然村配置“2+1”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2项公共服务包括健身活动场地、便民超市,1项基础设施即垃圾收集点。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应尽量布置在村庄几何中心附近。
第45条
乡村分类引导
(1)改造提升型村庄
规划在原有规模基础上进行改扩建,逐步完善基础设施,美化村庄环境,引导周边散落的居民点向村庄集中,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政策上,对于改造提升型村庄的用地指标和农村住宅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优惠政策。
(2)拆迁新建型村庄
规划将被纳入城镇建设用地的村庄,及时控制各类建设,并适时改造基础设施,实现和城镇基础设施网络的连接,避免新的城中村的出现;村庄改造密切结合城镇空间布局规划,对规划的非居住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实施征迁和异地安置;规划居住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原则进行就地改造,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应按城镇标准建设新社区。短期内不能进行改造的村庄,应限制村庄建设规模,防止大拆大建。
(3)旧村整治型村庄
规划重点是有步骤地开展危旧房改造,改善村庄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
该类村庄坚持“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改善环境,完善设施,适当发展”的原则;结合“空心村”改造、农村土地整理,搬迁后的农户宅基地应实施复垦;整合原有产业发展用地,整理部分用地发展养殖业;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配置卫生室、公共活动场地等服务设施,完善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
(4)特色保护型村庄
规划强调系统保护乡村历史文化遗产、景观风貌和人文资源,?在保持村庄基础格局、布局形态、建筑风貌的前提下,对现有建筑进行保护、修缮和改造,美化村庄环境,同时保留发展乡村地区传统节庆活动与文化艺术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载体,传承乡土文化形式和内涵。
(5)紧缩兼并型村庄
近期兼并村庄应禁止村域内一切建设活动,并停止对此类村庄的基础设施投入,避免资金浪费。做好用地、人员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当条件成熟后整体搬迁,并及时复垦原有村庄建设用地;对远期紧缩兼并的村庄,规划期内保留其行政建制,停止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可以进行改善村民生活条件的局部改造,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村民向条件较好的村庄迁移。
第46条
乡村分区指引
(1)核心城市板块与外围城镇板块乡村发展指引
严格控制该区域中的乡村发展,为城镇拓展提供空间。对于近期将并入城镇的乡村应严格控制住房建设,禁止工业的进入,并停止对村庄的基础设施投入,避免资金浪费,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村民向城市中转移;对于中远期将纳入城镇的村庄应停止大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注重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衔接,可以适度改善基本生活条件。
(2)旅游功能板块乡村发展指引
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寻找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并在乡村布局形态、建筑风格和产业体系上强化特色。具体分为生态旅游型、人文资源型、主题旅游型三类。
(3)生态功能板块乡村发展指引
积极引导规模较小的自然村应逐步向城镇和中心村迁并。功能上禁止布局工业项目,积极治理农村生活型污染和农业生产型污染。
(4)农业功能板块乡村发展指引
综合考虑耕作半径、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地形坡度、耕地数量等因素,以中心村为重点进行村庄布局和建设,适度放宽中心村宅基地审批,配置相对齐全的设施,引导人口适度集聚。以中心村为核心,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鼓励村庄内部挖潜,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度,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格限制自然村的宅基地审批,仅配置服务本村的一般设施,生存条件恶劣且不易改善的村庄考虑异地选址建设新村,并及时复耕老村宅基地,同时对于乡村地区的面源污染进行严格控制。
第47条
乡村文化保护指引
加大乡土文化景观资源保护力度,重点保护一批在自然生态环境、整体形态风貌、街巷空间格局、建筑艺术文化、传统文化民俗、历史事件名人、民俗风情工艺等方面具有特色的村落。
积极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生态特色的乡村及乡村历史建筑群,加大对乡村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留有利于传承乡村地区传统节庆活动与文化艺术活动的空间载体,同时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及、传承与教育。
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基础上,结合传统手工艺生产与展示等旅游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业,以旅游发展带动景观环境建设,传承保护地域乡土文化形式和内涵。
第六章
综合交通体系

第七章
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
第一节
产业发展体系
第48条
产业发展定位
全国有影响力的现代产业基地与能源基地、长三角和中四角的现代服务业中心、国际化的旅游消费产业集聚区。
第49条
工业
在**经济圈内构建具有世界竞争力的“8+6”工业产业集群,将**经济圈打造成为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现代产业基地。
进一步强化电力、冶金、化工、建材、汽车、家电、装备制造、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等八大区域传统优势产业;创新培育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50条
现代服务业
以金融、会展、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六大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将**经济圈打造成为长三角和中四角的现代服务业中心。
第51条
农业
构建立足**、面向长三角重要的优质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中部地区农产品加工基地、全国农产品物流基地、全省生态旅游休闲观光基地、全国重要的商品粮油生产基地,成为全省区域产业联动发展先行区、现代农业发展引领区、承接农业产业转移示范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区。
第二节
产业空间布局
第52条
生产空间布局
(1)农业一体化发展区
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经济圈重点发展粮油、蔬菜、瓜果、生猪、家禽、奶牛、水产、蚕桑、茶叶九大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
现代农业示范区。**市庐江县已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各县(市、区)创建1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按照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布局,因地制宜,打造农产品生产、加工主导产业区,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休闲旅游农业、精致农业。
(2)工业一体化发展区
在“轴、基地、集中区”的总体布局体系下,形成**经济圈“一核四心、四带多极、十集群”的工业一体化空间组织结构,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构建**经济圈的核心优势产业体系。
一个产业发展先导核。即**核。规划将**作为**经济圈产业发展的先导核心,建设成为**经济圈建设的发动机,全省加速崛起的增长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的先行区。
四个综合产业发展中心。淮南产业发展中心加快国家亿吨煤生产基地、华东火力发电基地、煤机装备基地和**煤化工基地的建设。六安产业发展中心重点打造钢铁产业特色经济、农业特色经济、加工制造配套特色经济、旅游特色经济四大特色经济。滁州产业发展中心发展家电信息、盐化工、硅(玻璃)等优势主导产业,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产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纺织服装业等传统优势产业。桐城产业发展中心壮大汽车配件、机械制造、印刷包装、家纺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
四个产业发展轴带:即淮合芜、六合宁、沿淮、合安四大产业发展轴带。以京福高铁和商杭铁路沿线、宁西铁路和沪汉蓉高铁、沿江工业带沿线、沿淮工业带沿线构筑**经济圈“王”字型产业发展主轴,成为参与泛长三角区域产业分工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的主体。
多个产业发展增长极。加快**经济圈内重要的产业基地、产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建设,形成以新桥临空产业基地、下塘重型工业基地、马店钢铁冶金产业基地、(潘集)淮南煤化工基地、庐南重化工基地、定远(炉桥)盐化工基地、桐城包装印刷产业基地等为核心的产业经济增长极。
十个特色产业集群:即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家电产业集群、汽车制造产业集群、钢铁产业集群、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集群、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盐化产业集群、煤电产业集群、包装印刷产业集群、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第53条
服务产业空间布局
(1)生产性服务核心区
一级综合生产性服务产业基地。包括**老城中心、**滨湖核心。重点发展金融保险、商贸会展,法律服务、咨询评估、广告策划、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形成强大的区域性辐射带动作用。
二级生产性服务基地。包括淮南城市主中心、六安城市主中心、**四大组团中心。重点发展金融、外贸、现代物流等综合性生产性服务业,形成辐射周边地区的生产性服务基地。
三级生产性服务中心。以外围城镇板块为核心,适应于产业转移发展需求,承接、传递区域辐射,发展基本生产服务职能。
(2)生活性服务核心区
区域商贸服务核心区。包括**老城中心、**滨湖核心。重点发展大型商业、商贸服务,通过新型城市商业综合体、大型精品百货购物中心、大型超市和专业市场和批发市场的建设,建立具有区域辐射力的商贸服务中心。
地区服务核心区。以**经济圈各城镇为核心。重点发展综合性生活服务业,辐射周边地区的多层次的商业商贸服务体系,突出对城乡统筹发的示范和带动。
(3)消费产业空间布局
以“锦绣山湖,华彩皖都”为旅游总体形象,突出“大山大湖”旅游品牌,构建“434”旅游空间体系。
4个旅游中心城市。即**市、淮南市、六安市和滁州市。将**市作为**经济圈旅游业的核心,建设联动东西、辐射南北、立足中部、面向全国的现代化区域性旅游中心城市、全省旅游集散中心和国际休闲旅游目的地。以淮南市、六安市和滁州市三个经济圈中心城市建设带动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
3个历史文化名城。寿县县域打造以楚文化为品牌、生态与文化交融的特色旅游区。桐城建设文化旅游名城,**市、六安市和安庆市旅游协作的枢纽。凤阳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发挥品牌优势,把小岗村建设成为中国乡村旅游第一区。
4大旅游发展板块。环巢湖国家旅游休闲区板块、大别山旅游板块、八公山与淮河风情旅游板块和琅琊山与大明文化旅游板块。

第八章
资源环境保护与利用
第一节
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54条
保护与利用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保护并重,从严从紧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守耕地红线,保质、保量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2)节约集约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建立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改革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推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公共财政、城乡建设、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相关制度和政策的改革创新,形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
第55条
保护与利用要求
合理利用和保护农用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优化配置城镇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要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
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强化区域空间管制,实施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完善区域生态保护政策。
第二节
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第56条
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目标
坚持“节流、开源、保护水源”并重的方针,把保证城市供水安全放在首位。统筹考虑水资源保护、节水、雨洪利用、再生水利用、开发新水源等多项措施,进行统一规划和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多种水资源。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形成优水优用,一水多用的水循环系统。
第57条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策略
(1)水资源保护
加强城市骨干河道治理,搞好山区、丘陵地区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
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遏制水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逐步改善水环境,保证城市水源安全。
保护省级大型饮用水水源、跨行政区饮用水水源、主要江河、湖泊、水库和其他重要的饮用水水源,以及这些水源的涵养区和各级保护区,划定水资源保护区,提出并严格执行保护要求。
各城市要加强水功能的区划管理和湿地的保护管理。
重视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管理,防止地下水饮用水源污染和地面沉降等环境地质灾害。
(2)节约用水
调整种植业结构,发展节水型农业,推广喷灌、滴灌等先进的灌溉技术,采用渠道防渗技术、低压管道灌溉技术,加强对农业用水的管理。
修订、完善**经济圈行业用水标准,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用水效益低、耗水量高的企业发展。
实行节水器具市场准入制度,新建城镇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强制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现状城镇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应采取措施加快更新为节水器具和设备。
改革水价政策,通过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
加强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
(3)雨洪利用
结合城市建设、绿化建设、生态建设,广泛采用渗水铺装、绿地渗蓄、修建蓄水池等措施,在满足防洪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将雨洪资源就地截流利用或补充地下水。
鼓励在新区建设中,采取措施,使雨水就地截流量达到甚至超过现状雨水节流量。
在编制详细规划或建设实施中,严格保证绿地面积,采取有利于雨水截流的竖向设计,保留或设置有调蓄能力的水面或湿地。
采取措施减少不透水面积。新建人行道、停车场等需要铺装的地面原则上采取透水性良好的材料。必须采用不透水铺装的地面,要尽量设置截流、滤渗设施,减少雨水外排量。
公共绿地、小区绿地内以及公共供水系统难以提供消防用水的地段,宜设置一定容量的雨水调蓄设施。
(4)再生水利用
加大推广再生水利用力度,加大污水资源化利用力度。
逐步使中水成为城市绿化、景观用水、道路浇洒、生活杂用、工业冷却等主要水源。
建立再生水利用的规范、政策、管理体系,促进和规范再生水的利用。
(5)开发新的水源工程
推进“引江济巢”和“引江济淮”工程建设,解决**经济圈未来发展用水形式的紧张,保证未来各项事业发展对用水的要求。
加快建设巢湖市城市第二水源地(长江)工程;建设大别山水资源输水工程,建设大别山水库-**和淮南的输水管道工程,加强区域水资源合理利用。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第58条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全面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使经济圈内重要的水源涵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得到保护与恢复,形成稳定的生态安全格局。着力提高、改善并保护经济圈内淮河以及巢湖的水质,促进区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严格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促进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标准,基本形成**经济圈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格局。
第59条
生态安全格局规划
规划保护“一核、一区、四带、多斑块”
的生态安全格局。一核为巢湖生态核;一区为大别山生态保育区;四带包括淮河、江淮运河(裕溪河+兆河)、滁河-驷马山生态廊道、江淮分水岭生态廊道;多斑块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蓄滞(行)洪区、重要水源涵养区等重点生态点源。
第60条
一级生态网络体系
(1)一核
即巢湖生态核,保护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识别一湖、两网、六片、九廊等重要的生态敏感区域,创建巢湖流域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一湖为巢湖及环湖区域;两网为水网、绿网;六片为大别山、四顶山-浮槎山、银屏山、龟山-岠嶂山、大潜山-紫蓬山、雾顶山大型生态片区;九廊为巢湖流域多条主要河流廊道。
(2)一区
即大别山生态保育区,主要包括六安和安庆等市内的主要区域。规划打造“三区多点、串点成网”的空间格局,构筑长三角和中四角地区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三区为金寨红色旅游区、天堂寨-佛子岭自然风景旅游区、万佛湖-万佛山度假休闲旅游区。多点为多个生态旅游节点。
(3)四廊
淮河、江淮运河、滁河-驷马山生态廊道,围绕污染防治、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展开,单边防护林带宽度不小于500米。
江淮分水岭生态保育带廊道建设重点主要是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田还湖,从根本上解决江淮分水岭地区易旱问题,沿线建设约2000米的林带;综合治理巢湖污染,建设巢湖重要水域功能区。
(4)多斑块
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冶父山-黄陂湖-雾顶山、紫蓬山、四顶山-浮槎山-岱山、八公山-瓦埠湖-寿县、淮南采煤沉陷区、琅琊山、高邮湖、女山湖-花园湖-七里湖、菜子湖-嬉子湖、城东湖-城西湖、凤阳山、高塘湖等多个重点生态片区。
第61条
二级生态网络体系
包括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冶父山-黄陂湖-雾顶山、紫蓬山、四顶山-浮槎山-岱山、八公山-瓦埠湖-寿县、采煤沉陷区、琅琊山、高邮湖、女山湖-花园湖-七里湖、菜子湖-嬉子湖、城东湖-城西湖、凤阳山、高塘湖等多个重点生态片区,组成二级生态网络体系,有效构建**经济圈生态安全格局,形成连接建设区与非建设区域的网络结构。
第四节
低碳发展与节能减排
第62条
总体目标
在**经济圈基本空间格局的基础上,实施低碳化城镇建设模式,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发展方向,落实国家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约束性指标,以有效区域减缓碳排放为目的,继续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逐步降低单位GDP能源消耗与GDP单位碳耗。
第63条
发展要求
(1)逐步降低高碳能源使用比例,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实现能源结构低碳化
除按照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加强水能、核能、风能等新能源集中建设外,还应加快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供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保障。
(2)通过产业结构升级,严格限制高耗工业,推动低碳产业发展
增强能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传统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保障。
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从源头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
(3)以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系统建设为契机,逐步优化交通结构,提高交通效率
全面提升机动车污染控制水平,提高机动车环境准入门槛,推动机动车淘汰和车用燃油低硫化进程。
(4)逐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打造低碳示范区
以标准化为抓手,全面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大力推动**经济圈内建筑的“绿色”转型。
第九章
区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十章
区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64条
规划目标
(1)分级分类:按照省、地级市、县级市和县城、镇(含中心村)四级公共财政,配套完善四级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并依次配套不同的设施内容。
(2)共建共享:促进经济圈内部的高等教育设施、科技研发中心、大型综合医院、大型文化体育场馆和广播电视等区域大型公共设施的共建共享。
第65条
规划引导
(1)文化设施
以弘扬江淮文化为主旨,整合**经济圈的文化设施资源,构建以**市为主中心,以淮南市、六安市、滁州市为副中心、桐城市等其他各县、镇为节点的文化设施网络,完善**经济圈文化设施的服务功能。
集中在**市建设为全省服务的大型文化设施,如建设省博物馆新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图书馆和文化馆,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建设相对超前的市图书馆、文化馆,健全区级图书馆、文化馆设施,完善**市中心文化职能。多渠道投资开发建设**省黄梅戏剧院、**省徽京剧院和**省话剧院等基础设施。淮南市应集中在山南新区建设淮南大剧院、会展中心、新图书馆、少儿艺术中心、科技馆和工业展览馆等大型文化设施。桐城应集中建设桐城历史文化园,恢复建设赐金园,为**经济圈开启文化南大门。
淮南市、六安市、滁州市、桐城市要逐步形成与城市化进程相适应的文化设施体系,要求配置老年人活动中心和青少年活动中心,次中心城市以上须配置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剧院、文化广场。不断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塑造城市文化形象,突出城市的文化特色。
县要在实现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目标的基础上,各县要建成一个能够满足区域文化演出的多功能文化广场、一个未成年人教育基地,完善实施功能,充实设备,提高设施使用效率。
乡(镇)要逐步建设与当地经济文化发展相适应的多功能综合性文化设施,建议与学校建设相结合。每个乡镇建一个标准的文化体育中心,文化体育中心不应少于1500平方米;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建设乡镇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村文化室或图书室,村文化活动室面积不应少于500平方米。
健全公共文化网络,完善新型社区的群众文化设施和休闲设施建设,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教育科研设施
加快高等教育建设。加快**作为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技术交易中心的建设。
加快实现**经济圈内科教信息资源合作共享化。通过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依托**建立开放共享的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扩大中国(**)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品牌效应,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共享。
构建现代化国民教育体系和较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以及教育与社会、经济、科教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
鼓励在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的研发机构与淮南、六安、桐城、滁州等开展联合办学、科技交流和联合攻关,共建科教实验基地,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促进**的优秀教师对五地支教。
(3)体育设施
加强对现有体育设施经营管理,保证现有体育设施的充分有效利用;抓紧对旧体育场馆进行改造更新,在体育设施建设方面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加快新的体育设施的投入和建设。
力争实现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指标不低于1m2/人,实现每个街道办事处、社区都要建立体育活动组织机构。保证每个社区都建有一处标准的室内和室外健身场地,中心镇以上所有城镇有一个或若干个一定规模、设施齐全的公共体育场馆,县(市、区)要建有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大中城市要建有市民健身中心。
坚持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相结合、体育设施政府支持与社会兴办相结合的原则,政府重点支持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建体育场馆设施;对非盈利性体育场馆建设项目合体育设施项目,在选址、立项、征地、投入等方面要给予优惠。
构建面向大众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并管理好健身房、健身路径、健身广场、健身公园、市民健身中心等群众健身场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必要的体育设施和体育服务,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体育活动。建立健全各级群众体育组织,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形成社会化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
公共体育场馆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的体育场馆,应当向大众开放,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和各类开放性公共广场、街头公园的配套体育设施建设。
(4)医疗卫生设施
完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协调的完善的卫生服务体系。所有城市建有急救网络;城市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达100%,县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达90%;城市健康教育覆盖率达100%,农村健康教育覆盖率达85%。
建设**经济圈医疗网络系统,打破医院设置的行政限制,对布局不合理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整,实现对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市、淮南市、六安市、滁州市、桐城市、县城、乡镇、村组医疗卫生网路体系,要求医疗卫生体系覆盖**经济圈各个地区。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根据**经济圈城镇空间分布特征,完善各城市急救中心、疾控中心建设,推进区域性大型专业性传染病医院的合理布局和协调建设,提高**经济圈的卫生应急处理能力。
鼓励组建跨市的医疗服务集团,鼓励**市知名医疗机构在淮南、六安、桐城设立分院。允许非公有资本采用多种形式,参与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外的公立医疗机构的改制。积极组建跨区域的医疗投资公司、医院管理公司和医疗集团。
(5)社会福利设施
完善城镇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积极统筹建设跨市、县的社会福利设施。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社会福利设施。加快建设老年康复中心、托老所、老年护理院等各类由政府提供的保障性养老设施。积极发展机构养老,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事业。城镇社区建立多形式、全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村庄依托敬老院、村级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建立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站)。
以率先在全省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区域统筹为目标,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推进四市一县间社保制度协调配合和社保关系无缝转移、接续。完善社会福利设施覆盖范围,实现市、县、街道、乡镇都拥有一所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或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针对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大力建设为老年人服务的老人公寓、养老院等康体养老设施。
(6)旅游服务设施
旅行社:推进国家级旅行社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程,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推进**市的大型旅行社实施集团化,提高行业集中度;支持组建以主力旅行社为主体,融旅游饭店、旅游车船、旅游景区(点)等于一体的综合型旅游集团。
旅游住宿:提升旅游星级饭店体系;积极引进具有国内外知名的连锁酒店品牌,加快培育本土酒店业管理品牌;发展主题文化酒店;以大别山、环巢湖和大琅琊山等旅游区为重点,结合自驾车旅游需求,建设汽车营地、汽车旅馆和乡村民宿体系。
旅游餐饮:挖掘各地餐饮文化内涵,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品牌集群,注重对老字号餐饮和特色餐饮的规范和提升。
旅游购物:成立旅游商品研发机构,扶持一批经营规模大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以特色农副土特产品和工业制造品为主体,做好旅游商品的设计和包装;各市旅游集散中心、休闲商业区和重点旅游区,均应设置旅游购物店或网点。
旅游娱乐:以夜晚娱乐、旅游演艺和节庆活动为重点,鼓励创办旅游文化演艺机构,构建**经济圈旅游娱乐体系,延长游客停留时间,增加旅游综合效益,形成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互动。
第十一章
区域空间管制与政策分区
第一节
区域空间管制
第66条
管制区划分
区域空间管制规划是保障**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为约束空间开发建设行为,区域空间管制规划将**经济圈城乡空间划分为分为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三类管制区。
第67条
管制要求
禁建区。禁建区为需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建设行为、原则上禁止一般性开发和建设的地区,包括**经济圈内农业保护用地、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保护地区、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地区等,管理范围为依法确定的保护区范围。
限建区。限建区为不宜安排城镇和产业集中连片建设的地区,包括**经济圈内重要交通设施廊道与市政设施廊道、区域大型防护绿带、巢湖等重要水体的流域性地区、大别山等重要山体生态保育空间以及旅游度假区等。
适建区。适建区为适宜发展城镇和产业的地区,重点加强对适建区的城乡规划指导工作。中心城市和各城镇应按照**经济圈城镇空间布局思路,提升圈内城镇功能,促进城镇发展。
第二节
政策分区
第68条
政策分区目标
根据**经济圈空间发展战略和规划建设特点,以深刻影响**经济圈长远发展大局的战略性资源和战略性地区为重点,将全部城乡用地划分为不同类型的政策性地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战略性政策引导和综合治理,以确保**经济圈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69条
政策分区类型
**经济圈将区域内生态环境、城镇、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发展地区划分为八类政策分区,即环巢湖地区、城镇优先发展区、城镇潜力增长区(储备用地)、产业聚集区、生态保护区(区域绿地、区域生态廊道)、农村地区(美好乡村、农业地区)、区域重大设施及廊道地区、特殊政策区(特别政策发展区、城际协调发展地区),以便提出不同的引导和控制要求。
第70条
环巢湖地区管制重点
以全面控污与生态修复为核心,恢复巢湖环境容量,使巢湖成为具有持续的自净能力的生态大湖。保障**水质安全,改善**环境质量和山林复绿。
第71条
城镇优先发展区管制重点
(1)区域服务中心
区域专业服务和城市综合性服务的中心区域。培育省域双核职能,强化城市的合作及错位发展,强化提升现代服务职能;政府通过对公共交通的建设和公共设施的配置,引导中心区建设。
(2)区域旅游服务区
规划前置,严格控制项目入驻类型,配套区域旅游服务设施,优先建设与周边旅游景点、旅游辐射区域的交通联系。
(3)区域综合发展区
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优化功能结构布局,紧凑发展,完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4)重点城镇发展地区
合理下放管理权限、适时调整行政区划,提升该类地区的发展层次和综合服务功能,培育区域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极核。
第72条
城市潜力增长区管制重点
政府严格控制该区域的各项建设活动,逐步进行用地指标调整和土地收储。
第73条
产业聚集区管制重点
统筹布局各类产业,优先保障创新型产业功能的用地需求,积极引导基础产业向该类地区集聚,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估和生态环境监控制度。
第74条
生态保护区管制重点
(1)区域绿地
加快立法,通过专项规划优先划定“绿线”,明确禁止的开发活动和允许的建设项目,各层次、各专项规划均不得擅自更改。
(2)区域生态廊道
严格保护水体环境,重视生态恢复,保持岸线的生态功能;禁止填埋、占用城市蓝线范围,破坏河流水系与水体等活动。
第75条
农村地区管制重点
(1)美好乡村
政策上不重点扶持和推进外来产业,积极鼓励基于当地资源的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重点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水平,发展辐射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卫生医疗、商贸流通服务和支农服务等职能。
(2)农业地区
严格保存和保护良好的农田、鱼塘和花卉等农地,保存和保护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村落人文生态环境。
第76条
区域性重大设施及廊道地区管制重点
在空间结构上对于重大基础设施进行宏观把握与调控,在土地供给以及发展导向上予以政策倾斜。合理预留区域性廊道并实施严格控制,减少设施对生态资源的破坏。
第77条
特殊政策区管制重点
(1)城际协调发展区
制定协调规划,建立协商制度,加强相邻城市对该类地区开发建设的密切合作、协调,在“共赢”的前提下自主发展。
(2)特别政策区
争取国家政策或省域政策区,争取中外合作,重点关注空间预控措施、区域服务中心职能的培育、协调机制的建立三个方面的政策设置。
第十二章
城镇发展指引
第一节
**市城镇发展指引
第78条
城市空间布局指引
(1)发展目标
在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基础上,把**打造成为“长三角地区继沪宁杭之后的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并朝着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方向迈进。创建“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成为**的强力龙头与长三角的西翼中心,跻身省会城市“十强”行列。
(2)空间布局
积极构建“1331”市域空间结构,包括1个中心城区;巢湖、庐江和长丰3个城市副中心;空港经济示范区、庐南重化工基地和巢北产业基地3个产业基地;1个巢湖流域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
第79条
生态空间保护
市域重点保护**北部的山体、众多水库;西南的紫蓬山风景区;南面的巢湖;东部北起岱山湖,南至巢湖边的山地,作为未来**城市发展所依赖的区域自然生态网络。重点保护区之间通过绿色网络与蓝色网络,保持相互联系的生态廊道,形成**“一湖两山一带”,绿色加蓝色生态廊道的网络格局。
**中心城区形成“一圈环绕,四楔嵌入,九水汇巢”的生态网络,主要以大片绿楔嵌入城市,与城市环境紧密交融,通过城市生态空间体系化、网络化的建设,以及城市空间的有效组织,提高城市空间对自然空间的可达性。
第80条
重大基础设施
重点控制合宁、合淮、合六、合芜、合安五条重要区域基础设施廊道。
(1)交通设施
以强化对外辐射、促进组团对接、畅通城市交通为重点,加快建设现代交通运输体系,形成全国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轨道交通。铁路方面,建设合蚌、合郑、合福、商阜杭客运专线、铁路枢纽南环线和南客站,西合线增建第二线,改扩建**西站。城际铁路方面,规划建设合六、合巢芜、合淮、合安九等城际快速铁路,加快与长三角经济圈城际铁路的衔接,建成全国重要的铁路枢纽城市。
航空。以新桥国际机场为核心,推进新桥空港物流园建设,增加国际国内航线、航班,鼓励发展通用航空,加强**机场对周边城市的交通联系和航空服务能力,推进**经济圈内城市异地候机楼建设,培育区域内航空客运市场,形成一体化的航空客运系统。
公路。改造提升连接周边城市的快速公路网,改扩建312国道**段、206国道合淮及合安段、105省道合巢段,建设环巢湖公路,推进徽州大道南延、繁华大道西延、方兴大道东延、蒙城北路北延项目,建设连接**经济圈内城市第二通道。实施合宁、合巢芜等高速扩建工程。建设长丰至新桥机场的高速公路连接线,以及淮南至**煤炭外运通道等项目。
水运。加快建设**港综合码头、派河码头、大兴码头,建成裕溪和巢湖复线船闸,提升合裕线航道、派河航道以及店埠河、丰乐河航道通航等级,打造江淮流域内河航运中心。
(2)市政设施
按照分区联网供水的要求合理布置水厂,保持现有三、五水厂的供水能力,改建四水厂,扩建二水厂、六水厂,新建七水厂和八水厂。
新建扩建科学城污水处理厂、陶冲污水处理厂、谢老坝污水处理厂;扩建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小仓房污水处理厂、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二期。
扩建**电厂,扩建500kV肥东变,其总容量3×1000MVA;规划新建肥南变,其变电总容量4×1000MVA;新建肥北变,其变电总容量4×1000MVA。
规划在肥西县、长丰县境内各建一座生活垃圾处理场。
第81条
产业发展
(1)重点发展产业
以打造国内外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中心为目标,把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突破口,继续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包括新型平板显示、新能源、家电、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新材料、公共安全、节能环保、生物、电子信息、冶金、化工、轻纺、建材、生产性服务业等在内的“6+10”产业体系。不断提高现代服务业的产业集聚度和国际竞争力,推动现代服务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以物流、金融、服务外包、会展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为未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核心产业和主要经济增长点。
(2)产业空间布局
以“1331”空间发展战略为指引,形成西南翼和东北翼两条产业带。西南翼包括空港经济示范区、中科智城、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南重化产业基地等产业园区。东北翼包括下塘重工业基地、新站开发区、肥东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区、巢北产业基地、巢湖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园区。
第82条
重点发展城镇
(1)市域次中心城市
市域次中心城市包括巢湖、上派、店埠、庐江和水湖等。
(2)市域中心镇
市域次中心镇包括高刘、三河、双墩、长临河、小庙龙桥-矾山组合城镇和柘皋-栏杆集组合城镇等。
(3)中心城区周边城镇
中心城区周边城镇包括井岗、大杨、磨店、大兴、大圩等城镇,充分接受主城辐射,发挥综合功能,既保持紧凑格局,又要为城市的交通设施、大型基础设施预留足够的空间。
第二节
淮南市城镇发展指引
第83条
城市空间布局
(1)发展目标
打造**经济圈的“北翼城市”,**省北部的重要中心城市,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形成**经济圈带动沿淮、辐射皖北的门户,积极加快推进跨河发展,打造成为沿淮首位城市,建设宜居、宜游、宜创业城市。
(2)空间布局指引
以中心城市为节点,以高速公路和市域主干公路为依托,构建的“124”城镇空间发展结构。指1个淮南主城区;凤台县城和毛集实验区中心城区2个副中心城市;南部、潘芦、凤桂、毛新4大城镇发展片区。
第84条
生态空间保护
构建“三山相连”(八公山、上窑山、舜耕山)的绿色屏障体系、“三水环绕”(淮河、高塘湖、瓦埠湖)的绿色河湖体系、“三城互动”(东部城区、西部城区、山南新区)的绿色景观体系、“三矿并举”(新矿、老矿、废矿)的绿色矿区体系、“三农共建”(农田、农村、农家)的绿色乡村体系、“三路协调”(铁路、高速公路、城乡道路)的绿色长廊体系,加快“八公山国家森林公园”、“八公山国家地质公园”“舜耕山国家森林公园”和“上窑国家森林公园”等的开发建设。规划形成“一核三副、一轴、一区、两网”的生态系统空间结构:
第85条
重大基础设施
控制合淮、淮蚌、淮滁3条重要区域基础设施廊道。
(1)交通设施
优化平衡城乡交通资源配置,建立网络完善、方式协调、安全环保的城矿乡一体化综合交通系统,引导并支撑新型城矿乡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提高城乡交通服务水平。
轨道交通。铁路方面,规划商杭客专,规划新建潘集副中心至**的货运铁路,在城市规划区外围构建一条货运外绕专线。规划淮蚌铁路和两淮铁路。规划新建洛河货运站至洛河电厂的货运专线。结合现状的矿区铁路,规划新建矿点至货运铁路的矿区铁路。城际铁路方面,规划建设**-淮南城际线,接淮南南站。轻轨方面,规划预留城市轻轨线路。
公路。构建“四联、双环、九放射”公路网体系,“四联”指高速公路。分别为:合淮阜高速公路、淮蚌高速公路、济祁高速公路(济宁市——祁门县)和北部高速公路。“双环”指市域规划的外环与内环公路。外环公路的功能主要串联潘谢矿区的主要煤矿,承担煤炭公路运输功能;内环公路串联淮河以北主要城镇,承担城镇客货运输功能。“九放射”指连接市域外环线的九条通往周边城市的放射状公路。
水运。规划打通西淝河—淮河—瓦埠湖—江淮运河三级航道,形成淮南煤炭外运长三角的黄金水道;在泥河除涝基础上,规划泥河(袁庄桥-芦家沟)三级航道;提高茨淮新河通航等级至四级。
航空。航空运输主要利用**新桥国际机场。合淮阜高速公路与新建机场高速公路为淮南至新桥机场陆路通道。
(2)市政设施
规划扩建第四水厂、第五水厂、新建山南水厂。
规划建设大别山引水工程项目,作为淮安市新增饮用水源;推进驷马山引水工程建设。
规划扩建淮南第一污水处理厂、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山南新区污水处理厂;规划新建潘集污水处理厂。
规划区内新增新建潘集电厂,扩建田集电厂、凤台电厂、平圩电厂、洛河电厂等;增加平圩镇1000kV变电站(淮南站)2回线路;规划在山南新区建设500kV孔店变电站。
规划建设八公山区工业区、潘集区、毛集和丁集垃圾焚烧厂;规划大通东部、凤台刘集、尚塘和夏集各设垃圾填埋场一处。其它各乡镇及开发区、县城均设置垃圾转运站。
第86条
产业发展
(1)重点发展产业
加大工业结构调整优化力度,积极做强做大煤炭、电力两大优势支柱产业,着力巩固壮大煤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三大资源拓展产业,加快引进发展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电子信息、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改造提升服装、轻工食品两大特色产业。
以现代物流、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商务、金融、信息与科技创新等现代服务业为龙头,将淮南打造成带动皖北的区域性综合性服务中心。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以及包含畜牧业和水产业在内的养殖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农业整体竞争力。
(2)产业空间布局
形成“两走廊、十一园”的产业布局。
两走廊:即“T型工业走廊”,指合淮工业走廊和沿淮工业走廊。其中沿淮工业走廊主要承载以煤电化为主的重化工业;合淮工业走廊强调与**的工业对接,成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重要工业走廊。
十一园:指一个国家级开发区、七个省级开发区及三个特色园区,是淮南市工业发展的核心载体,承担支柱和接续主导两类重要产业的发展职能,包括: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淮南工业园、凤台经济开发区(主区由八公山区托管)、田家庵区安成经济开发区、淮南平圩经济开发区、毛集经济开发区、**(淮南)新型煤化工基地、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个省级开发区以及八公山豆腐文化产业园、合淮工业走廊淮南集中区、大通工业园三个特色园区。
第87条
重点发展城镇
(1)市域次中心城市
市域次中心城市包括凤台县城和平圩镇。
(2)市域中心镇
市域次中心镇包括潘集区(袁庄)、毛集和高皇镇等。
第三节
六安市城镇发展指引
第88条
城市空间布局
(1)发展目标指引
把六安发展成为大别山地区的中心城市,**省对外开放的“西大门”之一,**经济圈与武汉城市群联动发展的节点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发挥承东启西优势,联动**经济圈以及武汉城市群,积极融入两大城市圈的发展,把六安市建设成为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的现代化城市。
(2)空间布局指引
构建“一核、一极、一轴、两带、五区”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形成以六安中心城区、东部新城及周边城镇密集区为核心;炎刘新桥产业园为中心的增长极,沿主要交通干线形成东西发展轴;沿淮河、大别山两条发展带;以五县县域中心镇、霍邱钢城及形成市域五个城镇集聚区。
第89条
生态空间保护
着重保护市域水系生态廊道以及大别山片区的自然生态保护区。将大别山地区作为六安城市生态核心重点保护,控制贯穿六安市的淠河生态廊道、淠河总干渠廊道、史河干渠廊道、杭埠河廊道、淮河生态廊道等,同时加强对属于大别山片区的天马自然保护区、南岳山-佛子岭自然保护区、万佛山-万佛湖自然保护区、东西湖水禽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的保护。
第90条
重大基础设施
控制合六、宁西、阜六等基础设施廊道。
(1)交通设施
重点建设枢纽设施包括六安开发区物流园区和六安港等设施,重点建设的交通线网包括沪汉蓉高铁(合武段)、合六城际铁路;济宁-祁门高速公路六安段、商丘-景德镇高速公路六安段、上海-西安高速公路六安段等。
(2)市政设施
规划将淠河总干渠作为主要水源重点保护,另将向洪甸水库、佛子岭水库作为非常条件时六安主城区的应急补充水源,确保六安市供水安全;同时,将大别山水库以及淠河总干渠作为经济圈主要水源地进行重点保护。
规划建设建石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扩建500千伏皋城变电所,建设500千伏金安输变电工程和500千伏霍山开关站工程,根据国家能源战略规划和国家电网公司特高压电网规划,2020年前**将建设驻马店-淮南-南京北特高压双回输电线,过境六安。
规划区域性光缆沿312国道敷设,在六安中心城区建设中心局,在五个县城和叶集、三十铺镇设置端局,并通过地区光缆与中心局相联系,在各乡镇驻地设置模块局,设置邮政局、支局、邮政所三级服务体系,至规划期末城区邮政局所服务半径达到500-1000米,建制镇以上设置邮政支局。
规划远期筹建以生活垃圾资源化为主的六安市第一垃圾处理厂,新建垃圾处理厂以焚烧发电为主。市域内的五县、叶集改革试验区、霍邱钢城、新桥产业园区各建一座生活垃圾处理场,新建垃圾处理场应采用新工艺对垃圾进行处理以节约土地。
第91条
产业发展
(1)重点发展产业
将六安建设成加工制造配套、冶金工业转移承接、农产品和优质水生产供应、劳动力输出、科技成果转化“五大基地”和省会“一个后花园”,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加工、纺织服装、钢铁冶炼、电力能源等优势产业,主动迎接**产业和长三角产业辐射,实现优势互补。
(2)产业空间布局
形成
“两极、两轴、两带”的空间布局模式。
“两心”:由城东工业园、城北工业园和城南工业园为主体组成,形成中心城区产业极核。“两轴”:合六叶产业发展轴和以东部新城和空港经济示范区为核心的沿合产业发展轴。
“两带”:沿淮产业发展带和沿大别山产业发展带。
第92条
重点发展城镇
(1)市域次中心城市
市域次中心城市包括霍邱县城、霍山县城、金寨县城、寿县县城、舒城县城以及叶集。
(2)市域中心镇
市域次中心镇包括马店镇和炎刘镇等。
第四节
滁州市城镇发展指引
第93条
城市空间布局
(1)发展目标指引
联动**经济圈和南京都市圈,全面融入两大经济圈的发展,把滁州建设成为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化新兴服务业高地,建成成为经济实力雄厚、社会事业发达、文化魅力彰显、人居环境优良、人民生活幸福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皖苏之间的新型区域中心城市。
(2)空间布局指引将呈现新滁城引领下的板块经济特征,形成“1215”的空间组织形态。以新滁为1核城;以沿苏和沿淮为2条经济带;以江淮分水岭为生态功能带;以炉桥、凤阳、定远、明光和天长为5个功能组团。
第94条
生态空间保护
根据功能区划原则,滁州市域内生态功能区划分为两大生态区,即沿淮淮北平原生态区和江淮丘陵岗地生态区。重点加强江淮分水岭地区的生态保护,同时加强森林公园、风景区以及河流、湖泊的生态保护,加强相邻县市之间和跨省生态敏感区的生态保护。
第95条
重大基础设施
控制合滁宁、淮滁、京沪等基础设施廊道。
(1)交通设施
建立各类交通方式相对完善、交通方式之间相互协调的综合运输体系,加强“高等级交通走廊”的建设,实现与核心城市的快速联系,提升滁州在长三角区域地位,积极促进滁宁一体化联系。
轨道交通:加快境内铁路网和铁路综合枢纽建设的步伐,形成铁路网络层次体系,规划形成“二高铁五城际(含合蚌客专)二普铁三都市快轨”铁路网和“一主四辅助十七普”铁路客货站铁路格局。
公路:滁州市域规划形成“三横三纵六连”高速公路网;规划形成“七条国道十八条省道”的国省干线公路网络。
水运:规划形成“三干九支”的内河航道骨架体系,实现内河水运通江达海。远期将淮河航道提升为2级,池河、滁河、襄河、清流河、来安河、向阳河、白塔河、铜龙河、秦菱河、高邮湖航道提升为4级。
航空:规划建设一个通用机场,考虑市域景区分布以及交通便捷性,建议在宁洛高速以北马滁高速以东预留通用机场的位置。
(2)市政设施
滁州市中心城区一水厂、二水厂,取水水源为西涧湖;第三水厂规划取用黄栗树水库水源,取水水源为沙河集水库。屯仓水库兼具向来安县城供水的任务,积极推进长江引水工程的建设,同步推进山许水库作为水源地的建设工作。推进驷马山引水工程建设。
积极建设大唐滁州发电厂,初步接入系统方案为以500千伏双回接入滁州500千伏电网。规划新建500KV变电站5座,规划新建110KV变电站182座。积极推进风力并网发电项目建设,积极创建国家低风速风电示范基地,推动滁州能源结构升级。
市域内重点镇以上城市至少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并完善加强各工业企业内部污水处理设施,形成技术先进,运行成本低,管理水平高的排污体系,城镇污水管普及率9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
天然气来自国家“西气东输”工程,以“川气东送”芜湖-和县长输管线接入滁州市为补充。
全椒县城、来安县城和南谯区乌衣镇作为“大滁城”建设的副中心,其垃圾收集处理纳入滁州市中心城区环卫统一管理。
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信息资源数字化、信息传输网络化、信息技术应用集成化。加强光缆、管道和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力发展城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城乡一体的信息服务体系。
第96条
产业发展
(1)重点发展产业
大力发展家电信息、盐化工、硅(玻璃)三大极具潜力的优势主导产业;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产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纺织服装业三大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电子信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2)产业空间布局
产业形成“一核三片”的市域空间布局形态。
“一核”是打造以新滁城为核心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
“三片”指“新滁城”产业片区,定、凤、明资源精深加工片区和天长先进制造业片区。
第97条
重点发展城镇
(1)市域次中心城市
市域次中心城市包括天长市、来安县城、全椒县城、定远县城、凤阳县城、明光县城、汊河新城。
(2)市域中心镇
市域重点镇包括铜城镇、秦栏镇、炉桥—永康片区、乌衣镇和临淮关镇等。
第五节
桐城市城镇发展指引
第98条
城市空间布局
(1)发展目标指引
把桐城市建设成为**经济圈重要产业配套承接基地、农特产品加工供应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实验基地、产学研合作基地以及文化旅游基地。着力构建活力文都、幸福文都、生态文都,努力走在全省县域社会经济发展前列,着力把桐城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现代化中等城市。
(2)空间布局指引
规划空间上形成“一主(桐城城区)一副(双新副城)一带(合桐安发展带)一区(大关协调区)”的城乡空间布局。
第99条
生态空间保护
重点保护引江济巢生态廊道,重点由菜子湖水域形成的生态核心以及市域西北部,包含龙眠山风景区在内的生态休闲林地为生态保护核心,市域内大沙河、挂车河、龙眠河和孔城河四条河流水域及其滨河地带建设具有生态功能的水系林网,规划成为连接市域西北、东南两个绿心的四条水网绿线,形成“一廊两心四带”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
第100条
重大基础设施
控制合安高速沿线的重要区域基础设施廊道。
(1)交通设施
桐城未来需形成公路、铁路、水运以及航空为一体的综合交通服务体系。
公路。规划建设六安-桐城(济祁高速)并在桐城境内设立出入口;规划建设岳西-桐城高速公路(岳武高速延伸段);支持沪蓉高速在南部新城附近设立出入口;加快推进206国道桐城段升级改造,等级达到一级路。积极利用S316升级和S103省道改造契机,加强与庐江快速联系,努力建设桐城-庐江-**快速通道。
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合安城际快速铁路桐城市站点,预留相关功能用地,加强铁路站点与城市的便捷交通联系规划和建设。争取合九铁路在桐城市开发区和重点产业集聚区设立货运专用站点。形成以合九铁路客运专线、合安城际铁路为骨架的高效畅通铁路运输网。
水运。利用引江济巢工程即将建设的机遇,规划建设鲟鱼镇和孔城镇、金神码头等内河港口,积极建设物流园和临路(港)仓储、货运场站、物流中心等配套设施,形成集货运、仓储、货代、配送为一体的现代高效物流服务体系。
航空。充分利用周边**新桥机场、安庆机场和九华山机场,规划建设异地候机楼。
(2)市政设施
近期利用水库供水,保留一水厂,扩建二水厂。中远期利用引江济巢工程实现长江供水,推进桐城市三水厂建设;在东部新城规划一个污水处理厂,重点促进中心城区向周边乡镇延伸。规划在南部新城建设一座二级生化处理的区域污水处理厂;全力推进央企合作项目桐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规划保留并适度扩建现有蔡店垃圾处理厂,加快位于城南污水处理厂西侧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与圈内城市实现共建共享,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处理及垃圾的综合利用。
第101条
产业发展指引
(1)重点发展产业
中心城区重点发展构建以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制药、文化创意产业、高新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体、大力发展文化、旅游、金融、物流、商务、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综合性城市。南部新城重点发展印刷业、塑料加工等特色加工制造业和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综合性产业基地。
(2)产业空间布局
按照“强化一主一次,重点打造一带,充分发展两片”的发展思路,优化空间布局,做强两个产业集聚核,优化一条工业发展带,加快发展两个特色产业片区。
第102条
重点发展城镇
(1)市域重点城镇
桐城市域次重点城镇为南部新城(新渡镇、双港镇、双新开发区)。
第十三章
区域协调与近期行动计划
第一节
区域协调
第103条
**经济圈与南京都市圈协调要点
(1)功能布局协调
加强产业合作。创新**经济圈与南京都市圈在化工、建材、家电、汽车等传统优势产业和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间的合作形式与领域,促进两大经济圈产业发展一体化的深度与广度。加强两地在高端服务功能方面的互动发展,包括在技术研发、金融商贸、服务外包、会议会展、文化产业等方面的合作。
联合发展旅游。依托主要交通干线,加强在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市场共享、旅游品牌塑造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地区旅游业的一体化,形成地区内良好的旅游服务体系。
推动合芜宁大都市连绵区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南京和**作为省会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与教育科研方面的优势,形成长三角城镇群重点推进区西端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科技创新基地。
(2)交通体系对接
加快两大经济圈综合交通体系衔接。构筑以**经济圈、南京都市圈为中心的放射交通运输网络,增强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高速公路方面,构建滁淮高速、沪陕第二通道、合宁高速(扩容)
、宁巢高速连接。普通公路方面,构建G345、G328等国道连接。铁路方面,构建沪汉蓉客运专线、京福高铁、合连等高速铁路连接以及宁西铁路、宁西铁路二线、沿淮铁路等普通铁路连接。长江、芜申运河、苏北灌溉总渠四级以上航道连接。水运方面,协调**港、淮蚌港、六安港与南京港之间的港口合作关系。
(3)市政基础设施统筹
能源通道方面,重点配合国家西气东输工程,建设太和-定远-南京主管道。
(4)生态共同保护
共同保护环境和污染防治。加强长江、淮河等跨界水环境的综合整治,保护长江重要区域性水源地,确保饮用水安全。
第104条
**经济圈与芜马城市组群的协调要点
(1)功能布局协调
加强**经济圈与芜马城市组群在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等方面的产业合作,加强商贸及科研等先进服务业合作。
协调**经济圈与芜马城市组群在跨江发展上的相互合作,促进**经济圈部分产业向芜马城市组群江北地区转移。
加强芜马城市组群含山县、无为县、和县,如仙踪镇、清溪镇、石涧镇、严桥镇、蜀山镇与**经济圈交界处的空间建设协调。
(2)交通体系对接
重点协调合芜宣交通廊道、合马宁交通廊道两条交通廊道的建设,协调京福高铁、商杭客运专线、芜合高速公路、扬巢城际铁路、合马高速公路的协调建设。
强化**经济圈与芜马组合港的交通联系,提升裕溪口航道的通航能力。
(3)市政基础设施统筹
电力廊道方面,重点协调**-马鞍山-芜湖的电力走廊建设,以及中二通道(含山≈芜湖东500kV双回线)建设。
天然气廊道方面,加强城际间长输管道(滁州-宣城-芜湖-黄山)建设。
区域供水廊道方面,加强引江济淮(济巢)工程建设。
(4)生态共同保护
在生态建设上,加强对姥下河、裕溪河两条生态保育带的建设与保护,沟通巢湖与长江的生态联系;搭建芜马城市组群与**经济圈之间的区域性生态廊道,形成以巢湖为生态核心的环巢湖生态环。
第105条
**经济圈与皖北城市群的协调要点
(1)功能布局协调
加强产业合作。拓展能源产业链,促进**经济圈与皖北煤电化产业的一体化合作。
鼓励**经济圈的中心城市与皖北县城结对合作,以皖中地区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和皖北相对丰富的用地、矿产和劳动力资源结合,通过园区共建、效益共享、技术扶持的方式,将皖北的借力起飞与皖江的借地发展相结合,鼓励共建园区申请省级工业开发区。
(2)交通体系对接
加强**经济圈与皖北城镇群交通体系的衔接,尤其是三大交通走廊地区的对接。包括由京沪高速、京福高速、京福高铁等构成的东部走廊地区;由徐兰高铁、徐淮宿城际、连霍高速、宁洛高速、泗许高速等构成的北部走廊地区;以及由济广高速构成的西部走廊地区。
(3)市政基础设施统筹
电力廊道方面,加强东通道(淮北二变≈濉溪≈淝河≈禹会500kV双回线)、中二通道(亳州二变≈涡阳≈孔店500kV双回线)和横二通道(跨省域输电廊道)三大核心电力廊道的建设衔接。
天然气廊道方面,加强“西气东输”的天然气管道(太和—涡阳-利辛-蒙城-怀远)和城际间长输管道(淮南-利辛-淮北)两条天然气廊道的建设衔接。
区域供水廊道方面,加强引江济淮和引淮济阜两大水力工程,加快蓄洪区调整、沿淮堤防加固和支流治理。
石油廊道方面,加强成品油省级运送主管道(淮南-阜阳-亳州)的建设衔接。
(4)生态共同保护
共同保护环境和污染防治。注重淮河、颍河两条生态廊道的区域同治,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以及煤炭型城市塌陷区的共同治理。
第二节
共同行动计划
第106条
都市区优化提升
提升功能。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增强**作为省会的区域影响力,强化长三角第四极应有的中心城市服务职能,集中和完善重要的商业金融、行政服务、文化娱乐和综合管理等区域职能。
改善交通。对现有中心城区的交通网络、空间联系进行有效梳理,疏解部分地区的人口密度,大力改善旧城的生活环境和交通组织。建设西外环绕城高速,由高速公路和快速路共同承担城市对外交通、长距离交通职能。强化南部中心与其他片区及对外枢纽等的快速联系,弱化两扇的对外放射交通过境分流,总体形成半环状的保护壳。G206承担西侧南北向过境交通,避免干扰方兴大道快速性。
产业转型。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部分工业向外围疏解,重点发展高新产业和智慧型产业,巩固在高端制造业方面的地位。推进主城区整体“优二进三”和局部“退二进三”,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以传统文教区为核心,高新区科技智慧城、南淝河创意智慧谷、北部低碳智慧城“三足鼎立”,成风车状驱动**智慧城市发展建设。
宜居宜业。塑造良好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化的大都市,大力改善宜居和创业环境。构建以环城公园、新环城公园、绕城大绿环三环为特色的城市公园体系,对生态绿地从消极保护转为积极保护。
第107条
产城融合走廊地区建设
基础设施一体化。以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为总目标,建立高速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强的电力生产供应网络,数字化、宽带化、综合化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与完备的防洪、除涝、抗旱、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全面提高基础设施对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保障能力。
产业一体化。充分发挥淮南、六安、滁州、桐城、巢湖等城市的资源、能源、生态优势和**的科技、资本、人才优势,联合发展循环经济,共同构建发挥资源特别是能源优势的高载能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设立两市合作开发的产业园区,共同构建具有竞争力的现代制造业基地。重点在电力、机械、化工、农产品深加工等领域,加大上下游产业间协作的力度。加强各市在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等服务业的联系与合作,合力建设现代物流业园区;依托生态环境良好的河湖水网地区,培育休闲度假旅游经济;充分依产城融合走廊地带的交通优势和水土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
空间一体化。共建合淮、合滁宁、合六、合巢芜和合桐安5大产业走廊。
合淮走廊重点建设5个产城融合功能组团和2个协调发展区。
合滁宁走廊重点建设4个产城融合功能组团和1个协调发展区。
合六走廊重点建设3个产业基地和2个合作园区。
合巢芜走廊重点建设2个综合性城区和1个特色产业基地。
合桐安走廊重点建设6个综合组团和2个特色产业基地。
第108条
特别政策地区和城乡土地统筹集约利用创新区建设
编制总体规划。根据《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促进条例》,编制特别政策地区和城乡土地统筹集约利用创新区总体规划,经省政府批准设立后实施。
第109条
交通一体化建设
以城际铁路、水运和轨道交通建设为重点,提高各类交通方式的网络化程度。以城际铁路、水运和轨道交通建设为核心的**经济圈内部交通体系。随着**经济圈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城市之间交通需求增长旺盛,通过沪汉蓉高速铁路、京福高铁、城际铁路、华东第二通道的建设,有利于增强区域中心城市之间的交通联系。
提升门户型枢纽城市的交通功能,强化区外交通联系。加强**经济圈与圈外地区的交通联系,必须提升门户型枢纽城市的功能。加强**高铁站交通枢纽建设,缩短交通转换时间,提高转换效率,提升其功能,势必在更大的区域尺度范围内形成交通一体化,促进区域之间的经济交流。
拓宽交通项目融资渠道,实现投资多元化。完善民营资本项目融资的准入制度,拓宽交通项目的融资渠道,形成国家、地方、民营等多元的投资主体。充分调动地区进行项目投资的积极性。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的供给,缓解快速增长的交通需求,适当竞争有利于提高交通服务水平。
推动城际公共交通的发展,促使交通效能最大化。在一体化交通网络的基础上,重点推动城际公共交通的发展,促使交通效能最大化。
推行统一的车辆通行费年票制,逐步撤销收费站。在**经济圈范围内推行统一的车辆通行费年票制,逐步撤销高速公路、交通对接的主干道沿线收费站点,最终实现无障碍化的安全高速融通。
第110条
产业一体化发展
编制产业布局专项规划,推进产业基地建设。应加紧编制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以此为依据,科学选择、合理布局产业基地。
优化开发区产业定位和空间发展方向。应围绕产业基地规划,对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和空间发展方向进行调整、优化,使开发区成为产业基地的支撑。
加快五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步伐。伴随城市工业基地改造,在发展现代制造业,建设新型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大城市的同时,加快现代服务业,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
第111条
巢湖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积极申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以“城湖共生”为突破口,摸索出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新模式,积极申报和建设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
安澜巢湖——提高全流域防洪保安水平、拓展多源供水,实现河湖安澜
。构建“控山洪、挡江洪、排内洪、防湖洪”的防洪保安体系,通过提高分洪水平、增加抽排入江能力、扩大排洪通道、加固河道堤防、推进排洪泵站建设,提高流域排涝标准。构建淠水东送、江水西引的“多源共保”格局,打通龙河口水库供水通道、驷马山引江应急供水通道,积极推进引江济淮工程建设。推行优水生活、湖水生产的“优水优用”方案。
碧水巢湖——改善水动力条件,修复内源,
拦截外源,全面提升水质

削减排量:对于工业废水,严格工业企业环保准入门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强重点行业和企业环境监管。对于城镇生活污水,加快建设和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改造,加强污泥处置和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对于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开展农村污水处理示范。
消化存量:具体包括拦污截汇的河道整治、净化尾水的湿地圩区、减少流失的水土保持、减少内源释放的底泥清淤等措施。
扩大容量:建立更加完备、更加强大、更加灵活的控湖工程体系,以实现水量的安全进出、水位的合理升降、水体的经常流动,为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和水资源利用创造工程条件。为构建满足巢湖综合利用要求的控湖工程体系,研究提出了引江济巢工程,以恢复江湖的动态联系,适时引长江水来增加巢湖水体流动和互换,以清释污、以丰补枯,增加巢湖的水环境容量,同时促进湖水流动,提高巢湖水体自净能和排洪能力。
生态巢湖——“湖体—湖岸带—陆域”,空间递进,生态系统全面修复。通过恢复自然岸带水生植物种群,实现湖体生态的优化活化;通过水源涵养林营造和山体修复,实现陆域生态的维护保育。
活力巢湖——以产业转型应对环保要求,探索快速工业化背景下的治湖之路。构建两型四化的新型产业体系;构建凸显都市特色的生态农业发展带;打造绿色低碳的制造产业集群;发挥资源优势,打造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
品质巢湖——解决巢湖流域的关键性交通与环境保护设施问题。构建外联内通的交通设施体系与覆盖城乡的环保设施体系。
第112条
邻接地区合作
推动与周边经济圈的合作。推动**经济圈与南京经济圈、芜马城市群、皖北城镇群之间重要领域的合作,促进各个经济圈一体化经验的相互借鉴,形成有利于经济社会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体制环境,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实现经济圈之间的无缝对接,共同打造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都市群。
全面融入长三角、联动中四角区域合作。充分发挥沪汉蓉客运专线、商杭客运专线、合宁高速、合宁二高速等高速铁路和高快速路及内河航运对**经济圈的强化与辐射带动作用,在基础设施、能源、产业、市场、环保、旅游和信息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与长三角主要城市合作,促进要素区域间便捷流动,不断扩大经济腹地。优化长三角区域发展格局,实现错位发展。
第113条
绿道绿荫
完善**经济圈范围内的省域绿道建设。依据《**省绿道总体规划纲要》,对范围内涉及到的省域绿道建设落实。
各市组织编制绿道网总体规划与建设规划。在市域范围的绿道网总体规划指导下尽快开展建设规划,并对近期启动的绿道开展详细规划与施工图设计,指导建设实施。
逐年编制年度绿道建设计划,积极开展建设实施。各市应逐年编制年度绿道建设计划,明确当年需要完成的绿道建设任务和需要达到的建设标准,并制定验收与考核标准。
第114条
美好乡村建设
以农村生态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为抓手,各市分别培育建设50-100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到2030年,农村净化、洁化、绿化、亮化,美化标准全面达标,农村生活垃圾保洁制度城镇化,农村污水治理和自来水普及率基本全覆盖,农村特别是沿淮行蓄洪区、皖西深山区、江淮分水岭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机制
第115条
建立更加完善的区域协调机构与机制
建议强化**经济圈领导小组的权限,由省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淮南、六安、滁州等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省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常设成员,随机补充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负责人为项目协调成员。主要负责**经济圈规划、建设、发展等重大问题的协调,关注重点领域基建项目统筹协调、环境共保共建,跨界地区合作等。积极调动省、市两级政府的积极性,发挥民间团体倡导下的非官方机构的作用,构建多层级责权明晰,多元主体互动的协调机制。不断深化规划编制实施和法律管理体系,依法依规推进经济圈的一体化建设。
第116条
制定城镇体系规划实施规章制度
省人民政府责权**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完善实施**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的管理制度,明确**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规范管理程序。
积极调动省、市两级政府的积极性,不断深化**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的规划编制实施和法律管理体系,依法依规推进城市组群的一体化建设。
依照法定程序组织编制、审批、实施和变更城乡规划,完善城乡规划管理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城乡规划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提倡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调整。
第117条
保障建设用地供给
优化**经济圈内土地利用空间格局,通过有效的土地利用评价系统,建立土地利用规划指标调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易地代保以及新增耕地指标有偿调剂使用制度。
加大对共建园区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由省政府对共建区每年计划单列建设用地指标。
支持**经济圈市县开展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地挂钩试点方案。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人口入城定居规模进行挂钩。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支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支持经济圈开发区扩区工作,在省级特别政策区设立方面予以倾斜,帮助破解用地规模不足的现状,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第118条
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制定明确的补偿政策。建议省、市、区财政及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经济圈区域生态补偿的公共财政制度,明确生态补偿标准、制定生态补偿的产业扶持政策、建立生态补偿、环境管理制度及生态补偿的市场化机制、逐步建立责权统一的生态补偿行政责任制度的要求。
整合补助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经济圈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同时针对目前生态环保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改变过去重视拨款轻管理的现象,加强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使生态补偿资金更好地发挥激励和引领作用。
明确补偿重点领域。重点针对大别山生态保育区、巢湖生态区、淮河生态保育带、江淮分水岭生态保育带和江淮运河生态保育带,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工程和生态公益林建设等,并在流域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检测系统等。
制定补偿产业发展政策。在生态补偿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制定促进地方产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要加快该区域经济的发展,对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源涵养地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区等欠发达乡镇实施税收减免,同时实行基本财政保障制度。
第119条
明确政府实施规划的职责
省人民政府依据本规划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相关区域性专业规划和特别政策地区规划,调控区域性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实施省级事权空间管治。
市、县、镇人民政府依据本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镇总体规划,深化空间管制分区和分级管治措施,履行保护和利用的职责,管理本地区建设行为。
第120条
完善规划编制与衔接
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依据上一层级规划确定城镇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序和标准应符合上一层级规划要求。
编制区域性专业规划。编制区域绿地规划、区域供水规划、区域排水和污水处理规划、城市间轨道交通规划等具体指导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的专业规划。
第十五章
附则
第121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三部分组成,其中,规划文本与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22条
本规划经**省政府审批后,由**省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123条
本规划由**省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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