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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财务资料
时间:2019-02-05 20:13:53 来源:76范文网

15财务资料 本文简介:

99财务资料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之讨论及分析概览本集团为中国主要互联网服务及移动增值服务供货商,拥有中国最大的实时通信社区。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互联网增值服务、移动与电信增值服务及网络广告。本集团于一九九九年二月推出基本实时通信服务。自此以后,本集团的互联网增值一直为QQ小区提供多种增值服务,

15财务资料 本文内容:

99

财务资料
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之讨论及分析
概览
本集团为中国主要互联网服务及移动增值服务供货商,拥有中国最大的实时通信社
区。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互联网增值服务、移动与电信增值服务及网络广告。
本集团于一九九九年二月推出基本实时通信服务。自此以后,本集团的互联网增值
一直为QQ小区提供多种增值服务,包括电子邮箱、多种实时通信服务、娱乐与信息内容
服务、聊天室、交友服务、休闲游戏及大型多用户在.游戏。于二零零三年,本集团互
联网增值服务的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31.3%,而于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
则占40.6%。于二零零三年,本集团QQ会员、QQ行及QQ秀等主要互联网服务服务的收入
占本集团互联网增值服务的收入约85.2%,而于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则
占约89.4%。
本集团于二零零零年五月在市场推出移动实时通信服务。自此以后,本集团的移动
及电信增值服务扩展至包括移动聊天、IVR服务、彩铃、移动音乐与图片、移动新闻与资
讯内容服务、移动电话游戏及其它电信增值服务。于二零零三年,本集团的移动及电信
增值服务的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63.6%,而于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则占
55.5%。于二零零三年,本集团移动实时通信服务移动QQ的收入占本集团移动及电信增
值服务的收入约71.1%,而于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则占约47.1%。近月,

由于移动电话营运商「清理」不活跃账户,影响到本集团如移动QQ等若干服务的订购数目,

以致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收入增长放缓。然而,因推出新服务及其它服务的增长而抵销
了来自移动QQ的收入下跌。
以下讨论应与本售股章程附录一会计师报告所载的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二零
零二年及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截至该等日期止各年度及于二零零三年与二
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截至该等日期止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有关附注)一并阅
读。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而国际财务准则与美国等其它司法权
区普遍接纳的会计原则或有重大差异。然而,在编制本公司财务报表适用的会计政
策方面,国际财务准则与香港普遍接纳的会计原则并无重大差异。100

财务资料
本集团亦在实时通信客户端软件(如登入flash、实时通信窗口及系统信息)及QQ.com

门户网站的广告字段提供网络广告。于二零零三年,网络广告的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
4.5%,而于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则占3.2%。
现时,中国的法规限制外商拥有提供电信增值服务的公司。因此,本集团的互联网
与移动增值服务及其它电信增值服务均由腾讯计算器根据与本公司及腾讯科技订立的合
约安排提供。尽管本集团并无持有腾讯计算器任何权益,惟本集团与腾讯计算器订立的
合约安排容许本集团可就国际财务准则的财务申报及本「财务资料」所述者而将该等公司
的经营业绩综合计算。世纪凯旋于二零零四年一月成立,提供增值服务,并与本公司及
时代朝阳科技订立类似的合约安排。因此,世纪凯旋的经营业绩已综合计入本集团截至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而以后亦将综合计入本集团的财务业绩。
互联网增值服务和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均透过中国第三方电信营运商经营的网络平
台提供。该等电信营运商容许本集团登入其网络与接触其客户、共同向其客户推广本集
团的服务,并负责有关本集团所提供服务的计费及收款,而本集团则可与营运商分享部
份收费作为代价。本集团尤其与中国移动及中国联通紧密合作,提供本集团多项移动增
值服务。本集团绝大部份移动增值服务收费及大部份互联网增值服务收费分别经由中国
移动29间联属公司及中国联通15间联属公司或分公司收取。
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约有2.913亿个注册实时通信账户。截至二零零
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十六日期间,最高同时在.账户数目达610万个;平均每日用户在.
时数为6,470万小时;而平均每日信息发送量为8.488亿条。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的收费互联网增值服务共有730万名注册用户,而本集团直接或通过移动电话营运
商提供的收费移动增值服务则有1,280万名注册用户。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本集团收入为人民币7.35亿元,而全年盈利为人民币3.222亿元,而截至二零零四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期内收入为人民币2.576亿元,盈利为人民币1.073亿。
本集团提高盈利的能力,基本上取决于本集团在不大幅增加成本的前提下,成功增
加提供服务和产品所赚取收入的能力。本集团的盈利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亦取决于中国电
信营运商的经营政策及经营环境,尤其是本集团与电信营运商的持续合作和本集团在其
网络经营增值服务的成功。由于本集团的增值服务和技术属于新兴性质,而且不断发展,
101

财务资料
加上本集团处于发展初期,故本集团无法保证其业务模式能够成功或持续,亦无法保证
能维持目前或日后的收费水平。有关可能影响本集团业务的因素及不明朗情况,请参阅
「风险因素

有关本集团业务之风险」。
本集团综合损益帐分析
下列讨论列出本集团综合损益帐的主要项目(综合帐目编制基准见下文「—
综合财
务报表的呈报基准」):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
互联网增值服务;

.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及
.
网络广告。
互联网增值服务。本集团的互联网增值服务主要来自透过互联网提供通信、建立社
区及提供娱乐等服务。本集团的主要收入来源包括QQ会员及QQ行等特级实时通信服务的
月费、QQ交友及QQ电子贺卡等各种小区增值服务,以及QQ秀等互动娱乐服务。此外,

本集团亦透过QQ游戏门户网站提供在.游戏(包括MMOG及休闲游戏)从而取得收入。
互联网增值服务大部份收入乃经电信营运商收取,而其余收入则通过其它收费途径
收取。对于本集团透过电信营运商收费的互联网增值服务,本集团一般与有关电信营运
商订立合作及收入分享协议,据而分享部份服务费。根据该等协议,本集团所得的收费
已就未能向最终用户收取的费用及(如属透过移动电话营运商提供的互联网增值服务)本
集团网络网关与移动电话营运商网络网关之间的通信量不均衡费作出调整。有关合作和
分享收入安排(包括通信量不均衡费)的详细讨论,载于「—
收入成本」。
客户亦可购买点数,以于中国各地如网吧、便利店、超级市场、书店等不同地点使
用本集团的各种增值服务。客户在购买点数后将其输入本集团系统,并以该等点数使用
本集团的在.游戏和其它收费服务。本集团亦与中国电信及中国网通合作开发出IVR系
统,作为互联网增值服务的另一收费途径。该等IVR系统允许用户以固定电话拨打指定号
码购买点数,并记帐于电话月费单上,然后以该等点数使用本集团的互联网增值服务。102

财务资料
有关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在本集团财务报表入帐方法的详细讨论,载于「主要会计政


收入确认

互联网增值服务」。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本集团大部份收入来自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包括移动实时
通信服务、移动聊天服务如161移动聊天(与中国移动的合作品牌)、非常QQ男女等,以
及其它移动增值服务,如移动IVR服务、音乐及图片/图像下载、移动新闻及信息内容服
务和移动游戏等。本集团的移动应用程序软件可由设备制造商直接预装于用户手机中,

也可由客户自行下载。
本集团的最主要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收入来源一向是本集团在中国以移动QQ品牌推
出的移动实时通信服务。虽然本集团预料移动实时通信服务仍将占本集团大部份移动及
电信增值服务收入,惟本集团自二零零一年起陆续推出新的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产品,

如移动聊天服务、移动游戏及手机铃声及图像/图片下载及移动IVR服务,不断发掘新收
入来源。大部份有关收入按月收费,另有部份则按每个信息收费。
本集团与中国移动及中国联通44间附属公司及分公司合作推出及提供移动电信增值
服务。本集团一般与该等移动电话营运商订立合作及收入分享协议,据而按比例与移动
电话营运商分享特定移动电信增值服务的费用。根据该等协议,本集团所得的收费已就
未能向最终用户收取的费用及通信量不均衡作出调整。有关合作和分享收入安排(包括通
信量不均衡费)的详细讨论,载于「—收入成本」。本集团大部份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收入
乃根据该等安排由中国移动及中国联通收取,而其余部份则透过其它途径收取。
本集团定期与各移动电话营运商确定用户信息及本集团与其网络网关之间的数据传
输量。中国移动及中国联通各附属公司或附属营运商亦会每月就其应向本集团支付的费
用净额向本集团提供简报。有关简报的详细程度及时间视乎不同附属公司和附属营运商
而有所不同。本集团亦会取得客户付款情况资料,并就最终计费及收款事宜与移动电话
营运商联系。
有关移动和电信增值服务收入在本集团财务报表入帐方法的详细讨论,载于「主要会
计政策

收入确认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103

财务资料
网络广告。本集团所有网络广告收入均源于在本集团实时通信客户端软件的广告栏
位(例如登入flash、实时通信窗口、系统信息及QQ.com门户网站)刊登广告的收费。
本集团大部份广告合约均为短期合约,乃以广告在广告字段的刊登时间而非保证最
低曝光数为基础。一般而言,本集团于签订有关广告合约起约90天后开始刊登广告及确
认有关收入。截至目前为止,并无按现金以外代价刊登任何广告。
有关网络广告收入在本集团财务报表入帐方法的详细讨论,载于「主要会计政策


收入确认

网络广告」。
其它服务。其它服务收入包括二零零三年九月正式推出的RTX之销售额及商标特许
权收入。
收入成本
收入成本包括经营及提供服务与产品的直接成本,主要包括电信营运商在网络平台
提供增值服务的部份收入、电信营运商所收取的不均衡费、频宽及服务器托管费、设备
折旧、内容成本、销售佣金及其它直接成本。与提供服务及产品直接相关的员工成本亦
计入收入成本。
本集团的增值服务大部份透过第三方电信营运商所经营的平台提供。本集团一般会
与电信营运商就特定的增值服务订立合作和收入分享协议。根据该等协议,营运商让本
集团使用其网络平台、代为计算本集团注册用户应缴的费用和收费,并共同向其客户推
销本集团的电信增值服务。而本集团则与该等营运商分享部份从本集团增值服务最终用
户所获得的收费。例如除若干情况外,本集团一般分占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向客户收取
的电信增值服务费12%至15%。
对于透过移动电话营运商提供的增值服务,除分享收入外,移动电话营运商亦会预
先保留所收取最终用户的费用的其中部份,作为不均衡费。当自本集团网络平台发出的
信息数量超逾自营运商网络平台发出的信息数量时,则会就不均衡费作出费用调整。发
自本集团平台的信息量一般高于发自移动电话网络平台的信息量,故除若干情况外,本
集团一般会被征收不均衡费调整额,并会列作为部份收入成本。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
不均衡收费一般介乎每条SMS为人民币0.04元至人民币0.08元,而每条MMS则为人民币0.20

元至人民币0.25元。104

财务资料
分占电信营运商的处理费收入、代收费佣金及网络不均衡收费均不可独立计算,并
已列作部份收入成本,于二零零一年度、二零零二年度、二零零三年度及截至二零零四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数额分别为人民币960万元、人民币5,220万元、人民币1.648亿
元及人民币6,070万元。
本集团向中国网络营运商经营的互联网数据中心租赁频宽。此外,亦有网络服务器
设于中国网络营运商经营的互联网数据中心,因而需就此向有关营运商支付托管费。该
等费用于产生时悉数确认。
本集团不时延聘第三方开发内容,亦向第三方取得内容特许权或购买内容。有关内
容用于本集团的各种服务和产品,包括用于本集团门户网站、在.游戏、QQ秀的网络虚
拟化身、彩铃及音乐及图像/图片内容服务。
本集团延聘广告经纪及其它中介公司推销旗下实时通信客户端软件的广告字段(如登
入flash、实时通信窗口及系统信息)及QQ.com门户网站的广告字段。付予广告经纪及其它
销售中介的佣金确认为收入成本。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主要包括宣传及市场推广费用,如于第三方媒体刊登广告、举
行产品发布会、印刷宣传册,以及与雇员、差旅及娱乐相关的费用。近年来,随着本集
团不断推出和推广新的服务,并积极建立品牌效应,因此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有所增加。
一般及行政开支
一般及行政开支主要包括无法归纳至任何具体业务范畴的薪酬及福利开支(如有关本
集团QQ.com门户网站及行政雇员的薪酬及福利开支)、办公室租金、差旅及娱乐开支、顾
问费用、办公室保养及其它一般办公室开支。此外,并非与个别产品或服务直接相关的
基本研究及开发活动的研究及开发开支亦确认为一般及行政开支。
融资收入(开支)

融资收入(开支)现包括可赚取利息的资产收入、汇兑盈亏及融资与借贷成本。本集
团于二零零一年曾有须承担利息开支的未偿还银行借款及可换股票据。该等计息负债已
于二零零一年悉数清偿或转换为股本。105

财务资料
税项
税项仅包括利得税。向第三方销售之增值税、营业税及相关税款乃根据本集团总收
入的固定百分比厘定,并已从收入扣除,而不计入税项中。
利得税。根据开曼群岛现行法律,本公司毋须缴纳所得税或资本增值税。此外,于
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中间控股公司亦毋须缴纳所得税或资本增值税。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自于中国注册成立的集团公司。本公司、腾讯科技及时代朝阳
科技已订立多份技术及顾问服务协议,而本公司亦与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订立其它协
议。据此,本公司、腾讯科技及时代朝阳科技收取相等于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所产生
的剩余现金(已扣除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的预测营运资金需求、资本开支及其它短期预
计开支)的款项。
中国公司一般须缴纳30%国家企业所得税及3%地方所得税。然而,腾讯计算器、腾
讯科技、世纪凯旋及时代朝阳科技均于中国深圳经济特区成立,而且主要或将会在该地
区进行业务。因此,该等公司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按优惠税率15%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深地税二函[2002]
128号文之批覆,腾讯计算器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更可享有税
务优惠,于抵销过往年度税务亏损后的首个获利年度可豁免企业所得税,其后两年可享
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由于享有免税期,腾讯计算器于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即抵销过往年度税务亏损后的首个获利年度)获豁免企业所得税,而截至二零零
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享有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税率调低至7.5%,并可于截至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继续享有此优惠,但其后优惠将会终止。世纪凯旋准
备根据深地税二函[2002]
128号文之类似规定,向有关税务机关申请免税期,以获准豁
免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本公司无法保证世纪凯旋可
获享免税期优惠。
根据税务通知深地税外函
[2003]
413号文之批覆,腾讯科技获确认为「生产性外商
投资企业」,于抵销过往年度税务亏损后的首两个获利年度可豁免企业所得税,其它三年
则获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由于享有该项税务优惠,腾讯科技于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即抵销过往年度税务亏损后的首个获利年度)豁免企业所得税,而于截
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继续获准豁免企业所得税,而其后可获企业所得税106

财务资料
减半优惠,直到截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为止。时代朝阳科技有意于二零
零四年向有关税务机关申请类似的免税期,本公司无法保证时代朝阳科技可获享免税期
优惠。
当上述本集团各项免税期优惠完结时,本集团的税项将会增加,影响本集团有关年
度的盈利。
有关各项税务优惠风险的详细讨论,请参阅「风险因素

有关本集团营运架构之
风险

本集团外商独资企业、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现时享有的税务优惠日后或会受
到质疑或撤销,而根据集团内公司间的合约所载的收入确认可能受到税务机关质疑」。
下表载列腾讯计算器、腾讯科技、世纪凯旋及时代朝阳科技于所述期间的适用税率:

截至二零零三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止年度二零零四年二零零五年二零零六年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八年
腾讯计算器
.
.
.
.
.
.
.
.
.
.
.
7.5%
7.5%
15%
15%
15%
15%

腾讯科技
.
.
.
.
.
.
.
.
.
.
.
.
.
.


7.5
7.5
7.5
15

世纪凯旋(1)
.
.
.
.
.
.
.
.
.
.
.
.
不适用(2)
15
15
15
15
15

时代朝阳科技(1)
.
.
.
.
.
.
.
.
不适用(2)
15
15
15
15
15

附注:

(1)
世纪凯旋及时代朝阳科技有意申请上文所述的免税期。倘申请获批,(a)世纪凯旋将于成立起计首两年
获豁免企业所得税,而(b)时代朝阳科技将于抵销过往年度税务亏损后的首两个获利年度获豁免企业所
得税,而其后三年税率调低至7.5%。
(2)
世纪凯旋及时代朝阳科技于二零零四年成立。
有关本集团税务相关风险的详细讨论,请参阅「风险因素

有关本集团营运架构
之风险

本集团外商独资企业、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现时享有的税务优惠日后或会
受到质疑或撤销,而根据集团内公司间的合约所载的收支确认可能受到中国税务机关质
疑」。
截至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二年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年度及截至二零零
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与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有效税率分别为0%、
2.1%、4.7%、3.6%及5.9%。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零四年三
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本集团大部份盈利来自腾讯科技,而腾讯科技则根据上述税项豁
免期获准豁免企业所得税。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零四年三
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所得税主要按腾讯计算器的申报盈利征收,而腾讯计算器根据上
述税务优惠获准豁免企业所得税50%,实际税率调低至7.5%。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大部份盈利来自腾讯计算器,而腾讯计算器则根据上述税务优惠获
准豁免企业所得税。二零零二年度的税务开支涉及就架构合约安排所产生的暂时差额而107

财务资料
确认的递延税项。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大部份申报盈利均与
过往年度结转的税务亏损抵销,故并无所得税。
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动用全部过往年度税务亏损以抵销业务的
应课税盈利。因此,本集团并无任何税务亏损结转。
增值税及相关税项。根据中国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法规,中国公司(包括腾讯科
技、时代朝阳科技、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均须缴付销项增值税,而一般税率为销售价
值的17%。销项增值税由该等中国公司就采购而支付的增值税抵销。中国公司亦须就应付
增值税净额预提并缴纳1%城市建设税及3%教育附加费。有关销售货品的增值税、相关城
市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一般自本集团收入扣除。
集团内公司间进行交易的增值税均确认为一般及行政开支。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腾讯科技开发的两套软件以总代价人民币1.85亿元转让予腾讯计算器。
有关增值税根据代价按税率17%计算为人民币3,150万元。根据财税[2000]文件第25号的规
定,超逾软件产品销售价值3%的已付增值税可予退回,而本集团已获退税人民币2,590万
元。因此,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帐列入一般及行政
开支的金额仅为人民币560万元。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将腾讯科技以
总代价人民币7,010万元再转让软件予腾讯计算器的有关增值税净额人民币210万元按相若
基准确认为一般及行政开支。
营业税及相关税项。腾讯科技、时代朝阳科技、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均须就所提
供服务而已收或应收的服务费收入及在本集团内转移技术与特许权安排所得的收入缴纳
营业税。营业税税率视乎服务种类而不同,惟截至现时为止,适用于本集团的平均税率
约为5%。本集团计划向有关税务机关申请调低某些服务的营业税,惟无法保证本集团的
税率可获调低。中国公司亦须就应付营业税预提并缴纳1%城市建设税及3%教育附加费。
营业税、相关城市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自本集团收入扣除。
综合财务报表的呈报基准
于本售股章程附录一会计师报告之财务报表所呈列的期间,本公司绝大部份收入来
自一连串由本公司、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腾讯科技与腾讯计算器订立的合约安排。根据
该等协议,本公司可确认及获得腾讯计算器业务及营运的经济利益。订立该等协议的目
的在于使本公司及腾讯科技拥有腾讯计算器的实际控制权,并可在中国法律容许的情况108

财务资料
下收购腾讯计算器的股权及资产。根据该等合约安排,本集团认为由于该等合约安排实
际上会将腾讯计算器的经济风险及利益转移予本公司,故此即使并无拥有股权,亦宜将
腾讯计算器的财务报表综合计算。世纪凯旋于二零零四年一月成立并签署类似于本公司
已订立的合约安排。
综合计算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的业绩符合国际财务准则之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
该准则规定,附属公司仅可在母公司拥有其控制权之情况下综合计算至母公司的帐目。
根据有关规定,当母公司拥有逾半投票权或当母公司(a)通过与其它投资者的任何协议而
控制逾半投票权;(b)根据法律或协议可控制有关附属公司的财政及营运政策;(c)可任免
其董事会或同类管治组织的大部份成员;或(d)可于其董事会或同类管治组织的会议上投
多数票,则可假设母公司拥有控制权。
架构合约的有关安排令本公司可以:(a)控制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逾半投票权;(b)

控制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的财政及营运政策;(c)任免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合作委员
会大部份成员;及(d)于该等委员会会议上投多数票。该等条款足以作为根据国际财务准
则将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综合计算至本公司的依据。
有关合约安排的条款及风险详情,请参阅本售股章程「本集团历史及架构」、「风险因


有关本集团营运架构之风险」及附录六「架构合约」。
此外,本公司及腾讯科技于成立时均由腾讯计算器的股东按类似持股比例,以直接
或间接拥有权益的方式控制。至于腾讯计算器则以合约规定形式控制。因此,有关本集
团成立的交易乃按受共同控制的公司业务合并的方式入帐,而该入帐方法与权益组合法
类似,即按前身公司账面值将资产及负债入帐。所有呈列的期间均假设该三家公司均一
直合并入帐,此乃由于管理层相信上述呈列方式最能反映成立的实质。
世纪凯旋于二零零四年一月成立及开始营运。时代朝阳科技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在中
国注册成立,以向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提供技术及管理顾问服务。展望未来,腾讯科
技将聘请本集团大部份员工、持有全部主要知识产权,并专注开发本集团的主要业务软
件,而时代朝阳科技则集中向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提供有关增值电信业务的技术及管109

财务资料
理顾问服务。本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腾讯科技及时代朝阳科技与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
旋订有类似合约安排,故此本公司将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三个月的财务业绩综合计算。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年度,时代朝阳
科技及世纪凯旋尚未成立,而该等公司的财务资料并无呈列于该等财务报表。
根据国际财务准则编制综合帐目时,为进行本「财务数据」内的讨论,本集团已对销
本公司及外商独资企业与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之间的所有集团内公司间交易及结余,

并将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的收入及开支视为由本公司直接赚取及产生,及将腾讯计算
机及世纪凯旋各自的资产及负债则视作由本公司承担。
主要会计政策
本集团财政状况及经营业绩的讨论及分析乃以本售股章程附录一会计师报告所载并
按国际财务准则编撰的财务报表为基础。编撰该等财务报表时,本集团必须作出会影响
资产、负债、收入及开支呈报金额的估计及判断,并须披露或然资产及负债。本集团持
续检讨本集团的估计,包括有关收入确认、坏帐、投资、无形资产、所得税、融资业务、
重组、退休金、以股支薪计划成本与其它退休后福利、或然款项及诉讼等估计。本集团
的估计乃基于过往的经验及多项其它假设而作出。本集团相信该等假设均属合理,并可
作为判断资产及负债账面值(无法根据其它资料来源取得)的基准。实际业绩或会与根据
不同假设或情况而作出的估计有所差异。
除上文「—
综合财务报表的呈报基准」所述的综合政策外,本集团相信会影响编撰
本集团财务报表时所用较为重要的本集团判断及估计的主要会计政策如下。
收入确认
互联网增值服务。本集团乃按根据电信营运商向最终用户收取的费用总额,扣减营
运商无法收回款项的调整,以及有关营业税及相关税项,确认来自互联网增值服务的收
入。一般而言,不可收回费用的主要原因在于最终用户拖欠付款,亦有小部份原因在于
已向移动电话营运商系统发出但未有转达最终用户的「流失信息」。有关营业税及相关税
项的调整详情,请参阅上文「—
本集团综合损益帐分析

税项

营业税及相关税
项」。110

财务资料
本集团按权责发生制于提供服务时确认来自互联网增值服务的收入。至于电信营运
商代表本集团收取的收入,将按下文详述有关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收入以同一基准确认。
而销售点数及透过IVR系统收取的收入则会递延计算及以直线法于估计可使用期间确认。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本集团乃按分占根据移动电话营运商向最终用户收取的费用
总额,扣减营运商有关无法收回款项的调整,以及有关营业税及相关税项,确认移动及
电信增值服务收入。一般而言,不可收回费用的原因一般包括最终用户拖欠付款或「流失
信息」。有关营业税及相关税项的调整详情,请参阅上文「—
本集团综合损益帐分析


税项

营业税及相关税项」。
本集团按权责发生制基准于提供服务时确认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收入。按上文所述,

本集团倚赖移动电话营运商所提供有关最终账单、结算表和收费的定期报表。对于本集
团财务业绩呈报时并无移动电话营运商月结单作为凭证的收入,本集团将根据订购数量
及营运商所确认本集团与移动电话营运商的网络网关之间的数据流量而衡量有关金额。
管理层根据有关业务最近三个月的实际收入纪录,结合客户逾期付款的趋势作出评估。
管理层特别会根据下列因素估计收入表现:

.
来自网关(记录交易量的系统)及本集团用作记录用户数据库的服务器的营运原
数据。网关会记录移动电话营运商所处理的每项单一交易,而数据库则记录本
集团的用户数目;

.
若干服务的固定月费;

.
预期可收费的交易量;及
.
最近三个月的预期逾期付款比率。
根据上述因素,倘并无接获网络营运商的结单作为计算收入的凭据,则管理层将会估计
申报期间的服务收入。管理层会就本集团经营所在的各个省市采用收入估计程序。
倘其后根据月结单向移动电话营运商收取的实际收入超过或低于估计的数额,则会
对接获月结单当期的收入作出调整。截至目前为止,本集团估计收入与实际收入从未出
现重大分歧。移动电话营运商一般会于获提供服务后30至90天内向本集团支付所分占的
实际费用(已计算所有调整)。111

财务资料
网络广告。本集团于广告在广告字段展示期间按比例确认网络广告收入。
网络广告销售额应付的营业税及相关税项自本集团的收入扣除。有关营业税及相关
税项的详情,请参阅上文「—
本集团综合损益帐分析

税项

营业税及相关税项」。
研究及开发开支
本集团一般会于研究及开发支出产生时将该等支出确认为开支。开发项目的成本仅
于管理层认为该开发项目在商业及技术上均属可行并能可靠衡量有关成本时,确认为无
形资产。于本售股章程附录一会计师报告所载的财务报表呈列的期间,本集团并无将任
何研究及开发开支拨充资本。于二零零三年、二零零二年及二零零一年,本集团的研究
及开发开支分别为人民币2,600万元、人民币780万元及人民币560万元,而截至二零零三
年及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则分别为人民币380万元及人民币1,260万元。截至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年度的研究及开发开支增加,乃由于研究及开发人员增
加及相关设备折旧等直接营运成本上升所致。
有关授出购股权的雇员福利成本
于二零零一年七月,本公司采纳公开售股前购股权计划,以奖励雇员。根据该计划,

董事会可授出可按董事会于授出购股权当日厘定的行使价认购本公司普通股的购股权。
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本售股章程日期,分别有72,491,650份及72,386,370份根据该
计划授出的购股权尚未行使。根据现行国际财务准则,本公司毋须在本售股章程附录一
的会计师报告所载的财务报表内确认有关授出该等购股权的雇员福利成本。然而,本公
司将根据国际财务准则第2号「以股支薪」之规定,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开始财政年度之
财务报表中计入该等雇员福利成本。有关公开售股前购股权计划的详情,请参阅本售股
章程附录七「公开售股前购股权计划」。112

财务资料
综合损益帐
下表载列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二年及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及截至二零零三年及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经审核综合损益帐概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
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三年二零零三年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收入:
互联网增值服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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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4
40,819
229,690
33,012
104,586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
.
.
.
37,960
198,818
467,369
84,297
142,817

网络广告
.
.
.
.
.
.
.
.
.
.
.
.
.
.
7,735
19,188
32,841
6,818
8,215

其它
.
.
.
.
.
.
.
.
.
.
.
.
.
.
.
.
.
.
.
2,437
4,282
5,057
866
1,935

 总收入
.
.
.
.
.
.
.
.
.
.
.
.
.
.
49,076
263,107
734,957
124,993
257,553

收入成本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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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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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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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8,044)
(71,674)
(229,548)
(36,339)
(87,368)

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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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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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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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032
191,433
505,409
88,654
170,185

其它经营(开支)/收入净额
.
.
(82)
(242)
(1,226)
36
18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
.
.
.
.
.
.
.
.
(4,312)
(19,437)
(55,967)
(12,313)
(23,044)

一般及行政开支
.
.
.
.
.
.
.
.
.
.
.
.
.
(16,297)
(28,860)
(112,011)
(16,652)
(34,074)

经营盈利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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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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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10,341
142,894
336,205
59,725
113,085

融资(开支)/收入净额
.
.
.
.
.
.
(125)
871
2,004
(257)
931

除税前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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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6
143,765
338,209
59,468
114,016

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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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8)
(16,013)
(2,123)
(6,712)

年内/期内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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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10,216
140,707
322,196
57,345
107,304

盈利百分比:

毛利占收入的百分比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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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2%
72.8%
68.8%
70.9%
66.1%

经营盈利占收入的百分比
.
.
.
.
21.1
54.3
45.7
47.8
43.9

年内/期内盈利占收入的百分比20.8
53.5
43.8
45.9
41.7

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与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比较
收入。收入由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2.631亿元增加人民币4.719亿元至二零零三年的人
民币7.35亿元,增幅179.4%。下表列出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二年及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以业务种类划分的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三年
占总收入占总收入
金额百分比金额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互联网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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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819
15.5%
229,690
31.3%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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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8,818
75.6
467,369
63.6

网络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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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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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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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8
7.3
32,841
4.5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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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2
1.6
5,057
0.6

总收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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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3,107
100.0%
734,957
100.0%
113

财务资料
来自互联网增值服务的收入由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4,080万元增加人民币1.889亿元至
二零零三年的人民币2.297亿元,增幅463.0%。收入大幅增加是由于本集团收费互联网增
值服务注册用户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150万名增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的690万名所致。本集团的QQ会员及QQ行等特级实时通信服务的注册用户因进行多项宣
传活动而于二零零三年大幅增加。随着本集团用户群扩阔,本集团亦可增加来自不同网
络小区服务及互动娱乐的收入。QQ交友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开始收费。
来自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的收入由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1.988亿元增加人民币2.686亿
元至二零零三年的人民币4.674亿元,增幅135.1%。收入增加是由于本集团本身及通过移
动电话营运商提供的收费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之注册用户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的560万名增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1,310万名所致。移动QQ用户数目激增,加
上161移动聊天的增长及本集团音乐与图片/图像下载服务扩展,均促使移动及电信增值
服务的收入增加。
来自网络广告的收入由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1,920万元增加人民币1,360万元至二零零
三年的人民币3,280万元,增幅70.8%。收入增加是由于本集团实时通信服务及QQ.com门
户网站吸引更多用户而使客户基础增加及本集团调高收费所致。然而,由于爆发沙士影
响整体广告消费气氛,故此本集团于二零零三年年中来自网络广告的收入较二零零三年
年初及年底为少。
来自其它服务的收入由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430万元增加人民币80万元至二零零三年
的人民币510万元,增幅18.6%。收入增加的原因在于本集团于二零零三年九月在市场推
出RTX,而因本集团更审慎挑选授出商标特许权的第三方而使本集团的商标特许权收入
减少则抵销部份增幅。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由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7,170万元增加人民币1.578亿元至二零零
三年的人民币2.295亿元,增幅220.1%。收入成本增长主要是由于电信营运商收入分享和
不均衡费收入、宽带及服务器托管费及本集团服务与产品直接相关的员工成本增加所致。
该等成本将会随着本集团业务发展而继续增加。收入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由二零零二年
的27.2%增至二零零三年的31.2%。114

财务资料
下表列出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二年及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以业务种类划
分的收入成本: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三年
占分类收入占分类收入
金额百分比金额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互联网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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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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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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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848
36.4%
75,489
32.9%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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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49,856
25.1
141,916
30.4

网络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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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6,970
36.3
10,499
32.0

其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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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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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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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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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1,644
32.5

总收入成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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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71,674
229,548

本集团互联网增值服务的收入成本由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1,480万元增加人民币6,070

万元至二零零三年的人民币7,550万元,增幅410.1%。移动电话营运商就其应占收入保留
的部份费用随着透过该渠道收取的费用增加而上升。此外,由于透过移动电话营运商提
供的互联网增值服务用量增加,以致通信量不均衡情况增加,加上若干移动电话营运商
收取的不均衡费亦相应上调,故此给予移动电话营运商的不均衡费有所上升。鉴于本集
团互联网增值服务的用户群及数目增加,本集团亦须增聘雇员,负责经营该等服务。此
外,本集团开始向第三方取得一个MMOG的特许权,并增购本集团QQ.com门户网站的内
容。收入成本占此类收入的百分比由二零零二年的36.4%减至二零零三年的32.9%,主要
是由于二零零三年的收入增加所致。
本集团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的收入成本由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4,990万元增加人民币
9,200万元至二零零三年的人民币1.419亿元,增幅184.4%。移动电话营运商就其应占收入
保留的部份费用及不均衡费大致随着本集团透过该等营运商提供服务的收入增长而上升。
收入成本占此类收入的百分比由二零零二年的25.1%增至二零零三年的30.4%,主要是由
于二零零三年为推出多项新服务及进一步改良现有服务而增聘开发及技术人员所致。
网络广告的收入成本由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700万元增加人民币350万元至二零零三
年的人民币1,050万元,增幅50.0%,主要是由于为在竞争加剧的情况下争取广告合约而提
高付予广告代理的销售佣金及销售额上升所致。此外,由于本集团增聘开发及技术人员
以支持本集团的网络广告业务,故此本集团网络广告的员工成本亦相应增加。收入成本
占此类收入的百分比由二零零二年的36.3%减至二零零三年的32.0%,主要是由于二零零
三年的收入相对增幅较高所致。
本集团其它业务于二零零三年的收入成本主要包括有关于二零零三年九月推出发售
RTX及有关销售与支持人员的相关成本。115

财务资料
其它经营开支。其它经营开支由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20万元增加人民币100万元至二
零零三年的人民币120万元,增幅500%。于二零零三年,本集团确认有关出售若干固定资
产亏损人民币100万元。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由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1,940万元增加人
民币3,660万元至二零零三年的人民币5,600万元,增幅188.7%,主要是由于二零零三年本
集团推出大量产品及服务并致力进一步扩大市场影响,使宣传与广告活动及相关员工成
本增加所致。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占收入的百分比由二零零二年的7.4%增至二零零三年
的7.6%,主要由于宣传与广告开支及相关员工成本增幅超逾收入增长所致。
一般及行政开支。一般及行政开支由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2,890万元增加人民币8,310

万元至二零零三年的人民币1.12亿元,增幅287.5%。增加是由于研究及开发雇员数目增
加,以致研究与开发开支由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780万元上升至二零零三年的人民币2,600

万元。本集团二零零三年的研究与开发活动主要集中于开发新技术、服务及产品,如腾
讯TM、QQ邮箱、在.与移动电话游戏、RTX以及一个功能更丰富、更安全和快捷的全新
实时通信平台。此外,于二零零三年,随着本集团扩展业务,有关支持本集团整体业务
的技术人员成本(列作研究及开发开支)亦因而增加。
此外,本集团于二零零三年亦扩充一般及行政人手,并增聘人员重新设计和推出
QQ.com门户网站,以致员工成本有所上升。本集团的支出亦包括装修北京及深圳办公室
的费用,及就本集团重组与筹备成为上市公司而支付的顾问费。本集团于二零零三年就
公司间的软件销售而缴付净增值税人民币560万元。
一般及行政开支占收入的百分比由二零零二年的11.0%增至二零零三年的15.2%,主
要是由于二零零三年的员工成本、研究及开发开支增幅超逾收入增长,加上须支付本集
团原深圳办公室的庞大保养开支与顾问开支及公司间软件销售的增值税所致。见「—

集团综合损益帐分析

税项

营业税及相关税项」。
融资收入。融资收入由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90万元增加人民币110万元至二零零三年
的人民币200万元,增幅122.2%,主要是由于银行存款现金增加而使利息收入上升人民币
160万元所致。利息收入增加部份由二零零三年的汇兑亏损净额增加人民币40万元所抵销。
除税前盈利。基于上述因素,除税前盈利由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1.438亿元增加人民
币1.944亿元至二零零三年的人民币3.382亿元,增幅135.2%。除税前盈利占收入的百分比
由二零零二年的54.6%下降至二零零三年的46.0%,主要由于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和一般
及行政开支增幅超逾收入增长所致。116

财务资料
税项。本集团于二零零三年的利得税为人民币1,600万元,而二零零二年则为人民币
310万元。二零零二年的利得税较低是因为动用过往年度的税务亏损。有关本集团免税期
的详情,请参阅上文「—
本集团综合损益帐分析

税项

盈利税」。
年度盈利。基于上述因素,年度盈利由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1.407亿元增加人民币
1.815亿元至二零零三年的人民币3.222亿元,增幅129.0%。按收入百分比计算,年度盈利
由二零零二年的53.5%下降至二零零三年的43.8%,主要由于上述二零零三年年度开支比
例上升所致。
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与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比较
收入。收入由二零零一年的人民币4,910万元增加人民币2.14亿元至二零零二年的人民
币2.631亿元,增幅435.8%。下表列出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一年及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以业务种类划分的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二年
占总收入占总收入
金额百分比金额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互联网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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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4
1.9%
40,819
15.5%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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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60
77.3
198,818
75.6

网络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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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7,735
15.8
19,188
7.3

其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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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7
5.0
4,282
1.6

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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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76
100.0%
263,107
100.0%

来自互联网增值服务的收入由二零零一年的人民币90万元增加人民币3,990万元至二
零零二年的人民币4,080万元,增幅4,433.3%。二零零二年的收入增加是由于本集团于二零
零二年三月开始就实时通信服务收费所致。于二零零一年,来自互联网增值服务的收入
大多为基本网上用户的开户费。
来自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的收入由二零零一年的人民币3,800万元增加人民币1.608亿
元至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1.988亿元,增幅423.2%。收入增加是由于本集团本身及通过移
动电话营运商提供的收费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注册用户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
140万名,大幅增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560万所致。此外,本集团的非常QQ男
女移动电话聊天服务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开始录得收入,而移动内容服务亦于二零零二
年二月开始录得收入。
来自网络广告的收入由二零零一年的人民币770万元增加人民币1,150万元至二零零二
年的人民币1,920万元,增幅149.4%。本集团来自网络广告的收入于二零零二年录得增长
是由于合约数量增加及提高广告服务费所致。
来自其它服务的收入由二零零一年的人民币240万元增加人民币190万元至二零零二
年的人民币430万元,增幅79.2%。收入增加的原因在于本集团将商标特许权授予消费产
品制造商所得的收入大幅增加。117

财务资料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由二零零一年的人民币1,800万元增加人民币5,370万元至二零零
二年的人民币7,170万元,增幅298.3%。由于本集团收入于二零零二年大幅增长,因此收
入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由二零零一年的36.8%下降至二零零二年的27.2%。
下表列出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一年及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以业务种类划
分的收入成本: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二年
占总收入占总收入
金额百分比金额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互联网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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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3
447.4%
14,848
36.4%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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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1
28.5
49,856
25.1

网络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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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
39.0
6,970
36.3

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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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4
71,674

本集团互联网增值服务的收入成本由二零零一年的人民币420万元增加人民币1,060万
元至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1,480万元,增幅252.4%,此乃由于本集团于二零零二年开始经
营互联网增值服务。于二零零一年,本集团互联网增值服务的收入成本大多来自试行互
联网增值服务及产品。
本集团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的收入成本由二零零一年的人民币1,080万元增加人民币
3,910万元至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4,990万元,增幅362.0%,主要是由于移动电话营运商就
其应占收入及不均衡费保留的费用增加所致。而该等收入及不均衡费乃随着本集团透过
该等营运商提供服务的收入增长而上升。收入成本占此类收入的百分比由二零零一年的
28.5%降至二零零二年的25.1%,主要是由于二零零二年收入的相对增幅较高所致。
网络广告的收入成本由二零零一年的人民币300万元增加人民币400万元至二零零二
年的人民币700万元,增幅133.3%。增加是由于本集团广告销售整体增长及付予第三方的
广告代理佣金因本集团与较大型公司客户订立合约(本集团一般向较大型公司客户支付较
高佣金)而增加所致。此外,由于本集团增聘开发及技术人员以支持本集团的网络广告业
务,故此本集团网络广告的员工成本有所增加。收入成本占此类收入的百分比由二零零
一年的39.0%降至二零零二年的36.3%,主要是由于二零零二年收入的相对增幅较高所致。
其它经营开支。其它经营开支由二零零一年的人民币10万元增加人民币10万元至二
零零二年的人民币20万元,增幅100.0%。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由二零零一年的人民币430万元增加人民
币1,510万元至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1,940万元,增幅351.2%。上述开支增加主要是由于本118

财务资料
集团于二零零二年大力增加宣传及广告,在客户当中进一步建立腾讯及QQ品牌,并于二
零零二年推出多项新服务而增加市场推广活动所致。由于本集团于二零零二年的收入增
长,故此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占收入的百分比由二零零一年的8.8%下降至二零零二年的
7.4%。
一般及行政开支。一般及行政开支由二零零一年的人民币1,630万元增加人民币1,260

万元至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2,890万元,增幅77.3%。上述开支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于二
零零二年扩展业务而所需顾问费用、办公室租金开支及员工成本上升所致。本集团的通
信成本及差旅与娱乐成本亦随着业务增长而增加。
本集团于二零零二年的用于研究及开发活动的开支为人民币780万元,而二零零一年
则为人民币560万元。本集团于二零零二年的研究及开发活动大多集中于进一步开发本集
团的核心实时通信技术及开发RTX软件。
由于本集团于二零零二年有较高净收入增加,故此一般及行政开支占收入的百分比
由二零零一年的33.2%下降至二零零二年的11.0%。
融资(开支)/收入净额。本集团于二零零二年录得融资收入净额人民币90万元,而
二零零一年则录得融资开支人民币10万元。财务收支获得改善,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于二
零零一年一月偿还短期银行贷款并于二零零一年六月兑换可换股票据(本集团于二零零一
年录得总利息开支人民币60万元)所致。此外,银行存款现金增加而使利息收入上升人民
币50万元,亦是财务收支改善的原因。二零零二年的利息收入净额部份由汇兑亏损净额
人民币31,000元抵销,而二零零一年则取得汇兑收益净额人民币10万元。
除税前盈利。除税前盈利由二零零一年的人民币1,020万元增加人民币1.336亿元至二
零零二年的人民币1.438亿元,增幅1,309.8%,主要是由于收入增加所致。
税项。本集团于二零零一年利用上年度的税务亏损,因此并无录得任何利得税。二
零零二年的税项拨备,主要是就本公司因腾讯计算器根据架构合约需向腾讯科技付款(付
款其后于二零零三年作出)而产生的额外税务负债所作出的递延税项拨备人民币310万元。
有关本集团免税期的详情,请参阅上文「—
本集团综合损益帐分析

税项

盈利
税」。
年度盈利。基于上述多项因素,年度盈利由二零零一年的人民币1,020万元增加人民
币1.305亿元至二零零二年的人民币1.407亿元,增幅1,279.4%。按收入百分比计算,年度
盈利由二零零一年的20.8%增至二零零二年的53.5%,主要由于上述二零零二年年度收入
比例上升所致。119

财务资料
综合季度经营业绩
下表载列本集团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五个季度的综合季度经营业绩。本
集团相信,此等综合季度经营业绩有助投资者了解本集团最近期的业务及营运趋势。截
至二零零三年及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季度经营业绩乃根据本售股章程附
录一会计师报告所载的经审核财务报表,而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九月三十日及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季度的过往季度业绩则未经审核。本集团相信,未经审核过往季
度经营业绩的编撰基准与本售股章程附录一会计师报告所载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相同,

而下列数字亦已作出一切必需的调整(只包括一般经常调整),以公平呈列综合季度经营
业绩。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一直变动,并会每季有所改变,故此未必可作为本集团全年或
任何日后期间经营业绩的指标。请参阅「风险因素」一节。阁下应一并细阅综合季度经营
业绩及本售股章程附录一会计师报告所载的本集团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与有关附注。
截至下列日期止三个月
二零零三年二零零三年二零零四年
三月二零零三年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月
三十一日六月三十日九月三十日三十一日三十一日
(经审核)
(未审核)
(未审核)
(未审核)
(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

收入:
互联网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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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2
47,898
70,608
78,172
104,586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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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97
115,086
125,798
142,188
142,817

网络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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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8
8,529
7,720
9,774
8,215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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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
646
1,931
1,614
1,935

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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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993
172,159
206,057
231,748
257,553

收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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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39)
(51,437)
(66,978)
(74,794)
(87,368)

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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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654
120,722
139,079
156,954
170,185

其它经营盈利/(亏损)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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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1,182)
35
(115)
18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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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3)
(10,970)
(15,255)
(17,429)
(23,044)

一般及行政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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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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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52)
(22,502)
(32,384)
(40,473)
(34,074)

经营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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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25
86,068
91,475
98,937
113,085

融资(开支)/收入净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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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494
1,196
571
931

除税前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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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68
86,562
92,671
99,508
114,016

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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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3)
(4,342)
(4,531)
(5,017)
(6,712)

期内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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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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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7,345
82,220
88,140
94,491
107,304

本集团现时有意于上市后主动披露本集团的未审核季度业绩。120

财务资料
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经审核)与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三个月(经审核)比较
收入。收入由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1.25亿元增加人民币
1.326亿元至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2.576亿元,增幅106.1%。
来自互联网增值服务的收入由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3,300

万元增加人民币7,160万元至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1.046亿元,

增幅217.0%。收入大幅增加是由于本集团收费互联网增值服务注册用户由二零零三年三
月三十一日的350万名增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730万名所致。本集团的QQ会员及
QQ行等特级实时通信服务因进行多项宣传活动及加强功能而于二零零三年下半年大幅增
长。随着本集团用户群扩阔,
自二零零三年第一季后,
来自包括QQ秀、电子贺卡及
MMOG等新服务的收入亦有所增加。
来自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的收入由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
8,430万元增加人民币5,850万元至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1.428亿
元,增幅69.4%。收入增加是由于本集团本身及通过移动电话营运商提供的收费移动及电
信增值服务之注册用户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的790万名增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的1,280万名所致。161移动聊天及本集团音乐与图片/图像下载服务的增长,均促使移
动及电信增值服务的收入增加。
来自网络广告的收入由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680万元增加
人民币140万元至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820万元,增幅20.6%。
收入增加主要由于广告费上升所致。
来自其它服务的收入由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90万元增加
人民币100万元至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190万元,增幅111.1%。
收入增加的原因在于二零零三年九月推出市场的RTX之销售,以及本集团授出商标特许
权的收入上升。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由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3,630万元增
加人民币5,110万元至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8,740万元,增幅
140.8%。收入成本增长主要是由于电信营运商收入分享和不均衡费收入及本集团服务与
产品直接相关的员工成本增加所致。由于电信营运商分占收入较大的若干服务比重增大,

故收入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由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29.1%增至截至二
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33.9%。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由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
月的人民币1,230万元增加人民币1,070万元至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121

财务资料
民币2,300万元,增幅87.0%,主要是由于为更多产品和服务进行宣传,使宣传与广告活动
及相关员工成本增加所致。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占收入的百分比由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9.9%降至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8.9%,主要由于
收入增长超逾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增长所致。
一般及行政开支。一般及行政开支由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
币1,670万元增加人民币1,740万元至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3,410

万元,增幅104.2%。增加是由于研究及开发雇员和支持本集团整体业务的技术人员数目
增加,以致研究与开发开支由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380万元上
升至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1,250万元。员工成本亦因雇员人数
增加和薪酬上升而提高。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本集团就公司间软件
销售而支付的增值税净额为人民币210万元。
税项。本集团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盈利税为人民币670万元,而
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则为人民币210万元。有关本集团税务优惠的详情,

请参阅上文「—
本集团综合损益帐分析

税项

盈利税」。
期内盈利。基于上述因素,期内盈利由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
民币5,730万元增加人民币5,000万元至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
1.073亿元,增幅87.3%。按收入百分比计算,期内盈利由截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三个月的45.9%下降至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41.7%,主要由于上述截
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收入成本增长比例较高所致。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就综合帐目而言,本集团现时主要从营运流动现金中支付经营所需资金。本集团的
现金主要为下列项目提供资金:

.
本集团营运资金,例如员工成本、频宽租赁及服务器托管费、销售与市场推广
开支及研究与开发;及
.
有关扩展业务的成本,例如购置服务器。
本集团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人民币3.293亿元,而二零零
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分别
为人民币3.256亿元、人民币4,530万元及人民币3,970万元。
董事认为,本集团可动用的营运资金足以应付目前所需,至少能用至本售股章程日
期起计十二个月。此外,本集团相信,各项合约安排可分别为本公司、各外商独资企业、122

财务资料
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提供充足的资金转移,以应付个别营运所需。
自本公司成立以来,腾讯计算器已尽量将已扣除预测营运资金需求、资本开支及其
他短期预计开支的所有剩余现金转移予腾讯科技。该等款项包括根据多份顾问服务合约
向本公司支付的费用,以及根据多份软件销售合约向腾讯科技支付的款项。腾讯计算器
从未向其股东支付任何现金股息或实物利益。
二零零四年初,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各自与本公司及外商独资企业订立多份域名
与商标特许权、软件销售及顾问服务合约。该等合约旨在方便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向
本公司及外商独资企业支付已扣除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的预测营运资金需求、资本开
支及其它短期预计开支的绝大部份剩余现金。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将根据该等合约主
要向腾讯科技及时代朝阳科技支付款项。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支付的款项将为腾讯科
技及时代朝阳科技的大部份收入。腾讯科技及时代朝阳科技均可于扣除开支及税项后,

向其唯一股东(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支付该等收入作为股息。
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三年、二零零二年及二零零一年结算日,流动
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分别为6.1倍、4.7倍、13.8倍及2.8倍。二零零二年的比率较二零零
一年为高是由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定期存款及现金与现金等价物结余
相对较高,显示二零零二年经营业绩改善取得现金流入所致。尽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与
现金等价物)于二零零三年及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继续上升,惟流动负
债亦大幅增加,反映本集团经营规模增加,二零零三年结算日及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之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却较二零零二年结算日下降。
于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三年及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

应收帐款周转期(按期终/年终应收帐款除期内/年内收入乘期间日数计算)分别为63天、
82天、50天及47天。移动电话营运商一般会于提供服务起计30天至90天内向本集团付款,

而就本集团的交易类别而言,该周转期与中国一般水平相若。二零零二年的周转期较二
零零一年、二零零三年及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止三个月为高是由于二零零二年本
集团与移动电话营运商于中国若干省市之地方附属公司及分公司合作,将服务范围扩展
至该等地区所致,本集团需要较长时间收回该等营运商的付款,使周转期较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三年及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水平为长。123

财务资料
流动现金
下表列示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及截至二零零三年及二
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流动现金资料: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
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三年二零零三年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经营活动所产生现金净额
.
.
.
.
20,756
91,759
352,409
47,707
57,288

投资活动所耗用现金净额
.
.
.
.
(11,061)
(95,147)
(23,888)
(3,422)
(26,570)

融资活动所产生/(支付)现金净额8,119
8,919
(48,189)
(10,334)
(26,972)

年初/期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1,909
39,723
45,254
45,254
325,586

年终/期终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9,723
45,254
325,586
79,205
329,332

二零零三年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较二零零二年增加,主要是反映二零零三年的盈
利上升及其它应付款项、应计费用及其它应付税项增加,而部份由应收帐款增加所抵销。
本集团的应收帐款于二零零二年及二零零三年稳定增长,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收入上
升所致。二零零三年的应付税项增加是由于就腾讯科技的应课税盈利作出利得税拨备,

加上就腾讯科技及腾讯计算器所赚取收入所应付的营业税及增值税作出拨备所致。二零
零三年其它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增加是由于就员工成本、相关福利开支及一般与行政开
支增加拨备所致。另一方面,由于本集团在各年结日前清偿所有未偿还余款,因此于二
零零一年、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均无任
何贸易应付帐款。
二零零二年及二零零三年投资活动所动用的现金,是用于为该两年度的业务扩展而
购置大量计算机设备。二零零二年,本集团投资活动所动用的现金亦受到初步为期超过三
个月的本集团定期现金存款所影响,而由于该等存款的到期日较长,故此列作投资。该
等存款属于本集团的现金管理项目的一部份,而部份该等存款已于二零零三年转入往来
存款户口。
本集团于二零零三年融资活动所动用现金为人民币4,820万元,而二零零二年及二零
零一年的融资活动则分别取得现金人民币890万元及人民币810万元。二零零三年,本集
团动用人民币3,790万元向若干股东赎回普通股,并向股东支付股息人民币1,030万元。二
零零一年及二零零二年融资活动所产生现金,是因发行普通股而收取的代价,每年为人
民币890万元。然而,二零零一年发行普通股所取得的现金,部份由二零零一年一月偿还
短期银行贷款人民币80万元所抵销。
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购买固定资产的合约承担人民币1,770万元。
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本集
团分别动用约人民币5,080万元及人民币约1,330万元购买计算机软硬件。随着本集团业务增124

财务资料
长,本集团计划于二零零四年动用约人民币7,210万元添置计算机软硬件,以应付预期本集
团实时通信服务的使用及本集团网站通信量的增加。
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租约承担包括须于一年内支付的办公室租金
人民币1,540万元,以及须于一年后至五年内支付的办公室租金人民币3,170万元。于二零
零三年十二月,本集团签订为期三年有关深圳新办公室的租约(已计入二零零四年三月三
十一日的租赁承担)。本集团已于二零零四年五月迁入新办公室,并计划终止先前在深圳
订立的租约,惟预期终止上述租约不会产生任何重大开支。此外,本集团现时预期于二
零零四年将为新办公室动用租赁装修费用约人民币1,340万元。
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宽带租赁承担为人民币5,210万元。
除上述者外,本集团并无任何其它重大承担。
股东权益
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综合股东权益为人民币5.503亿元。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股东权益较本集团(包括腾讯科技及腾讯计
算机)综合帐目所列数额为高。然而,本公司认为本公司毋须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该两间公司的投资减值亏损及流动帐款作出拨备。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三年度及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本集团的核心业务大部份由该两间公
司经营,并赚取整个集团的经济利益。因此,本公司预期于收回该等结余时不会出现任
何困难。
最后可行日期的流动资产净值
于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本集团的综合流动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4.96亿元,主要包
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人民币3.48亿元、初步为期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约人民币4,300

万元、预付款项、按金及其它应收款项约人民币6,300万元及应收帐款约人民币1.29亿元,

并已扣除其它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约人民币8,000万元以及应付所得税及其它税项约人民
币700万元。定期存款乃存于银行,以利用本集团所持的剩余现金赚取利息收入。董事认
为,本集团可动用的营运资金足以应付目前所需,至少能用至本售股章程日期起计十二
个月。尽管本集团尚未批准任何特定计划,惟本集团有意动用现金与现金等价物及定期125

财务资料
存款作为新策略计划的融资,并用于发展及扩充现有业务。至于本集团并无用作上述用
途的现金与现金等价物及定期存款,本集团将继续持作未动用金额或向各股东作出分派。
有关市场风险质量的披露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收入及营运流动现金大致上不受市场利率转变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无任
何计息借贷。本集团因利率转变而面对的市场利率风险,主要涉及将剩余现金投放于短
期货币市场户口及存款证所赚取的利息收入。由于本集团认为本集团的利率风险极低,

故此本集团并无利用利率掉期,以对冲本集团的风险。本集团未曾亦预期不会因利率变
动而面对重大风险。然而,本集团日后的利息收入或会因利率变化而逊于预期。
外汇风险
由于本集团几乎所有收入及大部份开支以人民币为单位,因此至今本集团并无因经
营业务而有重大汇兑收益或亏损。然而,本集团大部份现金均存放于美元户口,以方便
将资金汇出中国。本集团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分别
有人民币1.289亿元及人民币7,570万元的等值美元银行现金及短期存款,而截至二零零三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该等美元存款分别
产生人民币40万元的汇兑亏损及人民币10万元的汇兑收益。由于本集团认为本集团的外
汇风险极低,故此本集团并无利用任何远期合约、货币借贷或其它方式,对冲本集团的
风险。然而,本集团或会因本集团业务或存款的任何外币汇率波动而产生经济损失。
债务声明
于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即本售股章程刊发前就本债务声明而言的最后可行日期)

办公时间结束时,本集团并无未偿还的已发行或同意发行的借贷资本、银行透支、贷款、
债务证券、借款或其它类似债务、承兑负债(不包括日常贸易票据)或承兑信贷、债券、
按揭、抵押、融资租赁或租购承担或其它重大或然负债。
或然负债声明
于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即本售股章程刊发前就本或然负债声明而言的最后可行日
期)办公时间结束时,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或担保。126

财务资料
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盈利预测
根据本售股章程附录二所载基准,倘无任何不可预见之情况,本集团预测本集团截
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股东应占盈利不会低于人民币4.44亿元。本集
团盈利预测乃由董事根据本集团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
月期间的经审核帐目、本集团二零零四年四月份的未审核管理帐目及本集团二零零四年
五月一日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其余八个月的预测业绩而作出。目前本集团并
不知悉或预期该预测期间已经或有可能会出现任何非经常项目。
详情请参阅售股章程附录二。
预测二零零四年每股基本盈利
根据以上盈利预测及假设于二零零四年预期已发行股份加权平均数1,680,641,260股(假
设发售已于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进行,且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及根据公开售股前购股权
计划授出的购股权,亦无计及可能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计算,本集团截至二零
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预测每股盈利约为人民币0.26元/0.25港元。
股息及股息政策
于二零零三年一月,董事会宣布本公司派付股息合共相等于人民币1,030万元,即相
等于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008元(股份拆细后)。此外,于二零零四年一月,董事会宣布本
公司派付股息合共相等于人民币2,890万元,即相等于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023元(股份拆
细后)。除上文所述的股息外,本公司在过去三年及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
月并无宣派任何股息。
本公司现拟支付的全年现金股息不少于有关年度本集团综合股东应占盈利10%。然
而,日后将由董事会基于本集团的盈利、现金流量、财务状况、资本需求、法定储备金
需求等因素及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它情况厘定是否派发上述股息。支付股息亦可能由于
法律限制及本集团日后订立融资协议而受到限制。
可分派储备
本公司的可分派储备包括股份溢价、资本储备及保留盈利。根据公司法,本公司能
够在派息后随即可支付在日常业务中到期的债项方可将股份溢价帐派发予股东。127

财务资料
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可供分派予股东的储备为人民币1.138亿元(非综
合计算)。
无重大逆转
本集团确定,自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即本售股章程附录一会计师报告所载本集
团最近期综合财务业绩的结算日期)以来,本集团的财务或经营状况并无重大逆转。
未审核备考有形资产净值
以下本集团未审核备考有形资产净值报表是根据本售股章程附录一会计师报告所载
本集团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而编制,并已作出以下调整:

本集团于
二零零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预计未审核未审核备考
之经审核发售所得备考有形每股有形
有形资产净值款项净额资产净值资产净值
(附注1)
(附注2)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港元
按发售价每股2.77港元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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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326
1,134,720
1,685,046
1.00
0.95

按发售价每股3.70港元计算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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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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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550,326
1,532,347
2,082,673
1.24
1.17

附注:

(1)
预计发售所得款项净额是根据发售价每股2.77港元/3.70港元计算,并已扣除本公司应付的包销费用及
其它相关开支,并无计及可能因行使超额配股权或根据公开售股前购股权计划所授购股权或根据购股权
计划所授购股权而发行之股份。倘全数行使超额配股权,则备考经调整每股有形资产净值将有所增加。
(2)
未审核备考每股有形资产净值乃经上段所述调整后,
假设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而按已发行股份
1,680,641,260股计算。
根据上市规则作出的披露
本集团确认自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以来,就本集团所知并无任何情况会导致须根
据上市规则第13章第13.11至13.22条作出披露。本文档由论文格式(http://www.csmayi.cn/)用户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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